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小孩子虽然脆弱,但恢复起来也快,到了第二天中午,沈钰已经清醒,只是因为生病,眼睛凹下去了一圈,显得那双眼睛更黑更大。
这会儿输完一轮液,护士来拔针。沈钰乌沉沉的大眼睛盯着护士的动作,明明很害怕,却乖巧地不哭不闹。
护士拔了针,看了眼窗外,笑着道:“今天天气不错,可以带孩子出去在楼下的花园活动活动,待会儿记得回来继续输液。”
沈楠道了声谢谢,将沈钰扶起来,问:“有力气吗?姐姐带你下去走走。”
沈钰点头:“有力气。”
住院大楼旁边有个小花园,是病人的活动区。到了楼下沈楠才想起自己还没吃早饭,先前没觉得,出来一走动,那饥饿感立马涌上来。
她见沈钰站在初冬的暖阳下,还挺舒服的样子,想了想说:“你在这里待着,姐姐去买午饭。”
“好!”沈钰点头,说完又想起什么似的,道,“我就站在这里不动,一步都不动。”
沈楠知道他这是被上次在商场走失弄怕了,有些哭笑不得地摸了摸他的头:“别离开这里就行,在小花园走走还是可以的。”
沈钰昂头看着她,乖乖点了点头。
沈楠朝他笑了笑,转身离开,走了几步,又回头。小孩子站在原地目送她,纯净的眼神里,写满着对她的依恋。
她有些苦涩地扯了下唇角,忽然觉自己的人生真是荒谬透顶。当初这个孩子出生时,她嫌恶地恨不得掐死,可谁知道,时隔几年,他们到底还是成了相依为命的家人。
陈姐笑话她是圣母,她并不以为然,相反她自认从来不是个多善良的人,年少轻狂时是,如今在社会丛林中摸爬滚打,更谈不上什么善类。可连她自己都弄不清楚,怎么就一步一步走到了这里。
她朝沈钰挥挥手,小孩子这才转过身去看旁边的花花草草。
医院餐厅是一栋专门的小楼,就在住院部大楼后面。沈楠快要走进餐厅大门时,余光忽然瞥到旁边的职工餐厅里,走出来一道熟悉的身影,她脚步一滞,转过头定睛一看,正是前天才见过的姜雁北。
那天两人从外面回酒店,姜雁北再没说过一句话,直到她出电梯时,还了他的衣服说谢谢,他才淡声道了句不用。也就是那一刻,沈楠确定,他对自己的出手相助和友好,只不过是基于他的好品性和修养,并不是因为她有什么特别。
这个认知,彻底掐灭了她那点差点不合时宜冒出来的自作多情。
此时的姜雁北没有看到她。他并不是一个人,而是和一个穿着白大褂的女医生并肩而行。那女医生长得很漂亮知性,是家境优渥成长顺遂的好女孩长相。两人年龄相当,外形也很登对,有说有笑地往外走,显然相谈甚欢。
沈楠默默看着那对背影,自顾地笑了笑,转身走进了餐厅。
“姜院长这么多年还一直坚持在一线工作,真是咱们这些年轻医生的楷模。今天那位病人要不是有姜院长亲自制定的手术方案,成功的几率没那么大。”
姜雁北轻笑着点点头。今天他办完事正路过医院,基于礼貌,给他爸姜之明打了个电话,约他一起吃饭。姜之明应了约,让他来医院餐厅一起吃。等他到了医院,姜大院长却临时要去开会商讨一个病人的后续治疗方案,让李佳染带了他来职工餐厅。
姜之明这个会是不是临时的,他不敢确定,但让李佳染带来吃饭,显然是刻意安排的。
直到见到自己这位高中女同学,他才勉强将面前这个美丽知性的女医生,和高中那个学习委员联系起来,不过仍旧印象浅薄,只隐约记得当年这位成绩优异的女孩,跟自己一样,很得老师喜欢。
一般来说,成绩好的学生大都会得到老师优待,而成绩好家境又好的学生,又会得到优待中的优待。李佳染和他都是这一类,如果没记错,李佳染的父亲似乎是卫生厅的官员。
以姜之明在医学界的地位,当然不用去攀附谁,但正是他和宋岑在主流社会中的身份地位,儿子未来的妻子必然也得符合他们的标准。这种骨子里傲慢清高的知识分子,在门当户对这件事上,比那些真正的有钱人更加严苛,他们甚至都看不上那些短时间内发家的富商。
如果不是这几年在国外的生活和经历,姜雁北觉得自己大概会像少时一样,按着他们的要求,去继续这种主流的人生选择。李佳染自然就是个非常合适的对象。
这个女孩好吗?当然是好的。要是自己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做真正的心动,那么他也许也会喜欢上这样的女孩,就像当初在大学时交过的那个女朋友一样。
想到动心,他脑子里忽然跳出沈楠的模样,然后又想到她在鹏城说得话,不由得自嘲一笑。
他忽然觉得自己有些可悲,在乏善可陈的感情经历中,唯一明确的参照物,竟然只有曾经那段愚蠢可笑的独角戏。
李佳染觉察到身边人在走神,抬头看向他,却见他忽然转过头朝后面看去。
“怎么了?”她问。
姜雁北摇摇头,暗笑自己大概是鬼使神差。
李佳染不动声色地打量他,虽然他始终彬彬有礼,但却总有种距离感。就像当年在高中时,两个人因为一个班长一个学习委员,经常同进同出,也会一同讨论学习。姜雁北从来都是有礼貌的,也不吝于跟人答疑解惑,但好像也就只是这样而已,很难再让人靠近一步。
学习优异模样英俊又礼貌绅士,这是很多女孩子理想中的对象,李佳染也不例外,包括姜雁北身上那种似有似无的疏离感,也莫名给他添了一份吸引力。高考后,她拐弯抹角地表了白,但他似乎没有意识到,再后来因为不在一个城市,渐渐断了联系,年少时的那点情愫也就淡了。
毕业工作,又恰好单身,前段时间因为院长的关系,无意中看到了一回多年未见的故人。当初的男生已经变成了男人,却仍旧是清风霁月的模样,打听之下得知他年纪轻轻就已经是副教授,更是心动。姜院长和她父亲熟识,近水楼台自然是容易的。所以就有了多年后的这一次重逢。
刚刚吃饭时,姜雁北的话不多,明明是老同学,却好像没什么旧可叙。他这种不着痕迹的疏离,并没有让李佳染觉得多失落。相反,她觉得成熟男人对还不相熟的女性,保持着一点边界感,更让人放心,况且在学医的她看来,感情本来就该循序渐进,哪有那么多一见钟情二见倾心。
医生到底工作繁忙,两个人到了住院大楼就说了再见。
姜雁北也懒得再去找姜之明,准备直接回学校。
路过住院部大楼侧前方的小花园时,不经意瞥到一株盛开的红龙月季前,站着一个小小的熟悉身影,他停下脚步,转头定睛一看,果然是自己见过的那个小孩。
思忖片刻,姜雁北走过去,停在沈钰面前,弯下身柔声问:“小朋友,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
沈钰抬头对上他的脸,他记忆力不错,很快认出了是当初在商场带他去广播室的叔叔,于是笑眯眯道:“叔叔好,姐姐去买饭,我在这里等她。今天我没有乱跑,姐姐不会找不到我的。”
姜雁北了然地笑了笑,看向刚刚他一直盯着的粉色月季,问:“你喜欢这个花吗?”
沈钰绞了绞手指,小声道:“我觉得这个花很漂亮,想送给姐姐。但是幼儿园老师说了,花园种的花不能随便采摘,而且姐姐也说过,花花草草都是有生命的。”
姜雁北轻笑了声,揉了把他软软的脑袋顶:“你为什么想给姐姐送花?”
沈钰认真道:“因为姐姐像花一样漂亮。”
姜雁北失笑,脑子里浮现沈楠那张或妖冶或清纯的脸,可不是么?如果不是因为漂亮,怎会让年少的他鬼迷心窍?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其实一直没弄明白,自己当初为什么会对沈楠那样的女孩动心,后来他不得不承认,其实就是肤浅的青春荷尔蒙作祟,他姜雁北曾经也不过就是个肤浅的男生。
他思忖了片刻,对沈钰说:“这里的花不能摘没关系,叔叔去给你找别的。”
说完在小孩子懵懂不解的目光中,疾步朝大门走去。那里有一个鲜花店,他挑了一只粉色的玫瑰去而复返,递给沈钰:“你送这个给姐姐,这是专门送人的,不是摘的。”
沈钰欣喜地睁大那双童真的眼睛,对比了下身前的月季,觉得叔叔手中的花更漂亮,笑眯眯接过来:“谢谢叔叔。”
姜雁北揉了把他的头,嗯了一声:“叔叔走了,你在这里等姐姐回来,不要乱跑。”
沈钰乖乖点头,拿着玫瑰,眉眼弯弯目送着他离开。
第17章
沈楠打好饭回来,远远便见站在原地等她的沈钰,手中拿着一枝花。
她眉头微蹙,走上前,看了眼旁不远处的粉色月季,说:“不是说过不能随便摘花的吗?”
沈钰举起手中的花朵,笑眯眯道:“不是摘的,是送给姐姐的。”
沈楠这才注意到,小孩拿得并不是月季,而是一枝粉色玫瑰,不由得奇怪问:“你哪里来的?”
沈钰回道:“我想送姐姐花,但是这里的花不能摘,叔叔就给了我这枝花。”
“叔叔?什么叔叔?”沈楠将他举高高的玫瑰接过来,一头雾水。
沈钰朝姜雁北离去的方向指了指,说:“就是那个高高的叔叔啊!”
沈楠顺着他的手看去,来来往往都是人,也不知道他说得是谁。猜想大概是来医院探望病人的陌生人,看到小孩子想摘花,便分了一朵给他,毕竟沈钰这小家伙长得确实讨人喜欢。
她没再多想,垂眼看了看手中鲜艳欲滴的玫瑰,心中没来由的一软。
无论怎样,陌生人释放的善意,都是让人欢喜的。
她看着花失神片刻,揉了把沈钰的头,笑着道:“谢谢。”
沈钰一本正经道:“不用谢,以后我长大了,给姐姐送很多花。”
沈楠失笑:“行,那赶紧来吃饭,吃饱饱才能快点长大。”
吃完饭,回到病房,沈楠看了看手中这枝玫瑰,也不知怎的,竟然有些爱不释手。这些年也收到过不少花,有像王永和那样想追求她的,也有一些对她有意思的客户,送得都是那种红艳艳的玫瑰,常常是炫目的一大束,好看是好看,但这些花束背后,无非是男人们赤/裸裸的目的,于是那些美丽就变了味道。所以还远远比不上这朵玫瑰来得让她喜欢。
因为无论是沈钰,还是那位陌生的路人,送出这朵花的目的都是简单单纯的。
她找了个喝完的纯净水瓶子,将玫瑰插好,放在床头柜。这两天陪护的时候,看到这朵粉色的花,心情就会莫名变得好几分。
沈钰一时半会不能出院,沈楠给他请了假,但自己的工作却不敢懈怠,一连请假几天,不说上司愿不愿批,就是她自己也请不起。那请得不是假,是钱。她只得找了个临时护工白天帮忙,自己晚上再来陪护。
等出院已经是一个星期后,生活也终于勉强恢复正常。从医院回来时,她还特意将那支已经枯萎的玫瑰带了回家,拆开花瓣当做书签夹进了书本里。
早年肆意挥霍,如今便对这些细微末节的小美好格外珍惜。
因为沈钰生病,时光酒吧驻唱的工作也耽搁了一阵。休息室里,几天没见的陈姐,一看到她,就啧啧道:“你看看你黑眼圈,粉底都遮不住了。”
沈楠摆摆手,一脸痛不欲生:“别提了,我弟这几天住院,我天天晚上陪床,医院又没床位,就弄了张折叠装凑合,一天能睡四五个小时就谢天谢地。”
陈姐道:“那你不多休息几天再过来?”
沈楠无奈地笑了笑:“忙惯了好像都不知道怎么休息了。”
陈姐笑:“这样可不行啊!”
沈楠想了想,笑着点头:“是啊,确实得好好休息了。我今早照镜子,发觉眼睛下面有两条细纹,吓得我赶紧擦了两层眼霜。”她顿了顿,又说,“如果明年薪水再涨一级,我晚上不来这里驻唱了。”
陈姐拍拍她的肩膀,感叹道:“说实话,像你这种情况的女孩子,我也不是只见过你一个。但跟你一样自己爬起来的,还真只有你一个。当初我本来也以为你会一蹶不振,会堕落,或者走向歪门邪道,可没想到你会选择最辛苦的一条路,而且还挺过来了。”
沈楠好笑道:“有那么夸张么?这世上苦的人多得是,我这算什么?”
她这话倒是说得不假,一开始家里出事,她也觉得是天塌下了,但是这几年见多了普通人的生活,才发觉其实自己这点经历算不了什么。
她看到过风雨天摔落了外卖坐在雨中哭的外卖员,也见过为了养家糊口起早贪黑出摊儿的小贩,半夜踩着三轮车出门工作的送奶工,还有种种无法逃离的生老病死。
比起这些,她至少表面上还是一个光鲜亮丽的白领,短短几年,拿到的薪水已经算超过很多同龄人。租得起两居室的房子,请得起保姆,也养得起她爸和一个便宜弟弟,并且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过劳死。
众生皆苦,她这点苦,估计老天爷都没放在眼里,她又怎么好意思怨天尤人?
陈姐听她这满不在乎的语气,大笑:“也是。”顿了顿,又想起什么似的,问,“对了,你不是说如果有钱又真心是奔着结婚去的男人,你可以考虑吗?”
沈楠漫不经心点头:“是啊。”
陈姐说:“我这里有一个,开食品公司的,别墅豪车都有,身家保守估计也有几千万,人挺大方,离过婚,今年四十岁,年纪是大了点,但确实是奔着结婚去的。我给他看过你的照片,他很满意,也知道你情况,说帮你养你爸你弟都不是问题。你要愿意,我就跟人说一下。”
沈楠沉默了片刻,道:“行吧!”
“你……要是不愿意……”
不等人说完,沈楠已经笑着打断:“我有什么不愿意的?我现在也就一张脸还凑合,要再拖几年,连脸都没法凑合了,还想找个有钱人接纳我这烂摊子,那不是痴人说梦么?”
她其实并不是非要嫁有钱人,只是她现在这种情况,上有一个瘫痪父亲,下有一个靠她养着的五岁弟弟,普通男人谁敢和这么个无底洞在一起?都市中年轻的上班族,谁又比谁过得更容易?
还不如现实点,找个有钱人,卸掉她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