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秀点头,这年头渣男多,痴情的女子更多,让她和七福晋这样想法的女人实在是寥寥无几。
九月二十八,康熙巡视永定河堤岸,点了四贝勒、五贝勒,还有十三爷一起随行,毓秀赶紧让嬷嬷给胤祺收拾了七八辆马车的行李,照例没给他安排伺候的人,就算是没多少感情,毓秀也实在办不来给丈夫挑小老婆带着的事儿。
胤祺这一走,不光对朝堂没什么影响,对五贝勒府也没多少影响,反正毓秀是该吃吃、该喝喝,教儿子说话,跟闺蜜喝茶聊天做生意,偶尔还会去宫里看望宜妃,日子有胤祺,没胤祺,也没什么区别。
不过这出了府之后,胤祺确实遭了不少罪,上次跟着四爷一块出来办差的时候,他基本上一路都是坐马车,很少自己出来骑马,自然也就少受了很多罪,这一次虽然是跟着皇阿玛一块儿出去,但是也没有要出去骑马的想法,头两天一直是窝在马车里,有吃的、有喝的,还有书看,就是坐的时间久了屁股容易麻。
不过这样的日子也就只持续了两天,出发后的第二天晚上,康熙身边的御前总管李德全就找到了胤祺,行过礼之后,简单把自己来意说明。
“奴才是过来替皇上传话的,皇上吩咐五贝勒要多动动筋骨,切不可耽于享受。”
康熙尚武,对于皇子们的骑射要求也特别高,所以这些皇子阿哥们骑马射箭都有一手,平时也是互不认输,逮着机会就出风头比赛,像胤祺这样,一出发就在马车里呆了两天的情况,康熙还是头一次碰到,一开始他还以为胤祺身体不舒服呢,特意问了太医,结果一点毛病都没有。
身体既然没毛病,那干嘛要整日呆在马车里,老五是阿哥,又不是公主,康熙自然不会答应。
皇阿玛都让李德全过来传话了,胤祺就是再懒再不想动弹,也不得不跟四哥和十三弟一样在外边儿风尘仆仆的骑马,明明皇阿玛也是整日坐在马车里,而且皇阿玛的马车更大更舒服,怎么到他这儿就不行了。
胤祺心里头还是有些不服气的,原本巡查永定河这是皇阿玛就不应该让他也随行,原本就是件吃苦受累挣功绩的差事,但他不需要挣功绩,又何必要吃苦受累,反正想要吃苦受累的兄弟们还多着呢,皇阿玛一点都不缺人选。
不过,胤祺可不敢把心里的想法表现出来,他不是太子,也不是直郡王,皇阿玛对他可不怎么宽容,连多坐两天的马车都不行。
十月初六,十爷大婚,日子是内务府早就已经定下来了,大家都知情,不过现在皇上带着三位阿哥在外巡视永定河,十爷先是大婚的时候,少了三个兄弟参加,大婚后的第二日,请安就只有一位对象——太后,谁让他额娘死的早,阿妈又不把他放在心上,不然的话也不会这么尴尬。
好在十爷是个心大的,没在这件事上过多的纠结,更没管紫禁城里的那些谣言,其实也算不上是谣言,皇阿玛不看重他本来就是事实,如今不过是更直观的表现出来了而已,计较那么多有什么用,他跟八哥不一样,没那么在意名声,更没有那么敏感。
第40章
胤祺这会儿做梦都想回京城,早先他也没如今这么娇气,没搬出宫之前,每日都有骑射课,骑马射箭都是常事,算不得辛苦,但是自从搬出宫来以后,他连上朝都是坐着马车去,府里连演武场都没有,一开始就直接被他改成了蹴鞠场。
久不骑马的后果就是大腿内侧被磨得生疼,而且这才不过是骑了几日,晚上就寝都觉得大腿内侧火辣辣的疼,只能让身边的太监去找太医开点药抹上,想当初他刚刚学骑马的时候,差不多也是这个感觉,抹了太医院的药之后就好多。
李德全把这事儿告诉康熙的时候,康熙爷正喝着茶呢,闻言差点儿把嘴巴里的茶水给吐出来,“都是当阿玛的人了,这点儿出息。”
李德全弓着身子,不敢插言,要说这皇子阿哥也不好做,做的好了,让人忌惮,做的不好了,皇上也不乐意。
“去,跟老五说一声,下次北巡带着他,让他给朕好好练练骑射,别在蒙古人面前丢朕的脸。”臭小子,别说十三、十四了,可能现在连十五的骑射都赶不上。
李德全得了吩咐,立马就去找五贝勒,皇上的心思可真难猜,当年五贝勒九岁还没学汉文的时候,皇上都没着急,如今不过是疏于练习骑射,反倒是嘱咐上了。
胤祺才是最吃惊的那一个,这样居然就可以捞一个北巡随驾的名额,也不知道是皇阿玛是不是一时冲动,不过比起辛辛苦苦北巡随驾,他还是更希望能够在府里头呆着,反正又不是没见过草原,要想狩猎的话,也没必要一定要到草原上去,更重要的是草原上的膳食和酒,真心比不上京城的,哪怕烤肉也一样。
不过在李德全面前,胤祺面上还是一派的欣喜,“有劳李公公了,麻烦您回去告诉皇阿玛,我一定勤加练习。”拿出福晋减肥的劲头来练习骑射。
晚上,胤祺洗过澡之后,把太医给的药膏抹在大腿内侧,跟小时候一样,药膏抹上去之后凉丝丝的,很是舒服,不过一想到明日还要坐在马鞍上骑马,胤祺又忍不住苦恼,皇阿玛这又是何必呢,他又没想着当将军,至于在蒙古人面前出风头的事儿,也向来跟他都没什么关系。
胤祺让太监去找太医拿药的事儿,不光康熙知道,四贝勒和十三爷同样也知道,连同李德全传的话,因为没有刻意瞒着,所以这俩人也知道。
三个人骑马并排走在一块儿的时候,十三爷还打趣道,“五哥学的还挺快,弟弟当年学骑马的时候,连缰绳都拉不住。”
皇子一开始学骑射的时候只有五岁,小孩子臂力弱,自然拉不住缰绳,不过胤祺的长子都已经快五岁了,这怎么能放在一块相比。
十三爷自幼就备受宠爱,哪怕额娘死后才被追封为敏妃,但性子跟老八截然不同,果敢自信,直率冲动,不然的话,也不会因为三贝勒孝期内剃头,便当众打人,由此可见其性情。
胤祺扭过头来,“十三弟这是酒喝大了?”居然还嘲讽起兄长来了。
十三爷单手握住缰绳,姿势帅气的很,若是年长的阿哥做起来,可能还称得上‘风流俊秀’四字,不过,放在只有十四岁的十三爷身上,着实跟这四个字搭不上关系。
“弟弟今日不过才饮了几杯酒而已,等御驾停下,再好好敬五哥几杯。”小小的少年郎,酒量可不小,最起码能把他五哥给喝趴下。
胤祺显然也是清楚这一点的,一口拒绝道,“还是算了,十三弟还是好好为皇阿玛办差。”他平日里也经常小酌几杯,有时候甚至会跟福晋对饮,不过都是点到为止,不会让自己喝大了,但是跟十三弟在一块饮酒的话,就算是跟着皇阿玛出来办差,也一样会被灌得醉醺醺的。
四贝勒之前一直没有说话,这会儿却是开口了,“五弟说的对,还是给皇阿玛办差更重要,切莫因为饮酒误事。”十三弟哪儿都好,就是喜欢饮酒这一点需要多加控制,小喝怡情,大喝可就伤身了。
说来也奇怪,十三爷和十四爷都是在永和宫长大的,而且后者还是四贝勒的亲弟弟,但十四爷对四贝勒却是爱搭不理,甚至有好事的时候,不想着他亲哥,有坏事儿的时候,头一个想起来的就是他亲哥,反观十三爷,除了太子之外,最敬重的就是四贝勒了。
所以在十三爷这儿,四贝勒说话远比五贝勒说话管用得多。
如果说胤祺留给人的印象一直是忠厚老实,但相处的时间久了,或者交往密切了就会发现,除了表面上的忠厚老实之外,更为显著的特点是好吃懒做,显然,这四个字不管是放在男人身上,还是放在女人身上都不是什么褒义词,放在皇阿哥身上也是如此,不过这样一个人却是可以让兄弟们放心与之相交,放心借此来刷‘友爱兄弟’的名声。
所以别看胤祺在皇子阿哥里头存在感不高,但是除了亲弟弟之外,其他的兄弟都乐意卖他一份面子,不过也仅此而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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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了九月份之后,福源楼的生意就一天比一天好,下午的时候甚至座无虚席,不过利润远没有粮店赚的多,对于三福晋和七福晋而言,也就是赚些胭脂水粉的钱罢了。
不过对于毓秀而言,这些银子全部都可以放到私库里攒起来,因为不管是她的胭脂水粉,还是其它的日常用度,全部都是从府里走公帐,反正是合理消费,她又没有刻意花很多的银子,再者,她如今也管理着整个五贝勒府,勉强也能算是个高级管理人员了,花胤祺的银子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不光是毓秀花的这么心安理得,府里的其他人也是如此,不过银子都有成例,对毓秀而言很是够花的,甚至绰绰有余,但是放到刘佳氏那里就远远不够了,每个月她都得从自己的私房里拿银子,买胭脂水粉、买首饰、买布匹,每个月实际的花费远比毓秀这个嫡福晋要高。
以至于出宫两年多以来,刘佳氏不光花光了自己在宫里头攒下来的银子,而且还让家里人给她送了好几次,如今已经很难再从娘家那边拿到很多的银子了,上次送了200两,跟最近的这次隔了两个多月,但最近的这次也只送过来了100两,可能下次连100两都没有了。
半个月过去了,100两银子已经花得七七八八了,刘佳氏不得不想别的法子。
说起来京城的物价真没有贵到半个月花100两银子的程度,但是耐不住刘佳氏买的东西多,而且走的还不是府上采购的路子,而是让她院子里的下人出去采买,让人从中间扣了不少银子。
如果是两年前,刘佳氏完全可以直接开口跟爷诉苦,但是如今红颜未老恩先断,所以她也就不指望爷了,府里头的银子都是福晋管着,想要拿银子就只能去求福晋。
刘佳氏自然不会说自己银子不够使的,而是拿弘昇当借口,弘昇早就已经开始在前院读书了,连先生都是爷给亲自安排的,所以要一些笔墨纸砚是现成的理由。
紫毫笔、徽墨、梅花玉版笺、罗纹砚,反正哪一样最贵就要哪样,像徽墨,胤祺平时都舍不得用,毓秀都不知道刘佳氏这是要干嘛,这么多的好东西给一个四岁的小孩子用,真的太浪费了,就算有一副慈母心肠,也没必要用在这个地方,更何况这未必是真的给小孩子用的。
刘佳氏的开支有多大,毓秀是一清二楚,除了从宫里带出来的那二十几个人之外,府里现在上上下下都是从人牙子那里买过来的人,卖身契全都在她这儿,刘佳氏每个月支出多少银子,问娘家要了多少银子,又被下人从中抠走了多少银子,只有她不想知道的,没有她知道不了的。
这要是马佳氏这么办,她有可能会提点几句,但是换成刘佳氏,她就只有搬好板凳、嗑着瓜子看好戏的念头了,换言之,刘佳氏怎么作都成,反正要的都是刘佳氏自己娘家的银子,她才不管这事儿呢。
原以为刘佳氏把银子败光了之后会老实下来,要那么多胭脂水粉、首饰、布料有什么用,不顶吃不顶喝,而且大清朝穿衣打扮的潮流也是一阵一阵的,很多东西也就是用一季,就得压箱底儿了,所以根本就没必要买那么多,当然刘佳氏要是像三福晋和七福晋那么有钱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
第41章
“我听人说你现在就让弘昇用紫毫笔、徽墨、梅花玉版笺、罗纹砚,皇阿玛尚俭,爷平日连徽墨都舍不得用,弘昇不过四岁,字都还不认得几个呢,你就让他用这么金贵的东西写字。”毓秀直接发难道,她可没工夫在这儿跟刘佳氏浪费时间。
刘佳氏打从得知福晋唤她过来的消息之后,内心就没平静过,福晋的态度是她意料之外的事情,毕竟以往福晋对弘昇的事情是能不管就不管,一点儿都不像是个做嫡母,当然也没有克扣了弘昇的用度,所以她才敢借着弘昇做文章。
“妾身初为人母,总是想着把最好的都给弘昇,再者,咱们府里头如今只有两位阿哥,妾身以为开支不大,所以这才……都是妾身糊涂。”刘佳氏如今已经很懂得在福晋面前示弱了,装可怜的本事在爷身上没法儿用,都只能在福晋身上用了。
毓秀对美人总是多几分宽容,见此也就歇了要罚刘佳氏月银的心思,不过想从她手里头抠出银子去可没门
“既然是一时糊涂,那我就不追究了,不过这样的事情不要再有了,否则弘昇面上也不好看。”毓秀很是大方的道,不得不说,在已经有弘晶的情况下,刘佳氏对她真的没什么威胁,当然这得多亏了她们家那位爷是个不折不扣的渣男,否则若是念着昔日的旧情,她如今对刘佳氏还真得卖几分面子,不看僧面看佛面嘛。
不光毓秀觉得胤祺渣,刘佳氏也觉得爷薄情的很,同为侧福晋,同样也是一嫁进来就受宠,人家七贝勒府的侧福晋可不是她如今这个待遇,可惜她没能遇见七爷那样的痴情人。
五贝勒府的女眷如今差不多都已经有这个觉悟了,像马佳氏,如今是一心一意想着抱福晋的大腿,至于府里头的爷,若是她若是再年轻个四五岁,就算不想着争宠,也会想着要个孩子,如今连后面这一份想望都没了。
至于云氏和赵氏,她们不过是侍妾,就算有了孩子也不能养,甚至有可能被去母留子,若爷是个深情值得依赖的男子,她们拼一把还有可能被升为格格,但她们爷可不是,想当年侧福晋何等受宠,还给爷生下了长子,如今呢,想跟爷见一面都难。
所以府里头的旧人基本上都歇了心思,就算刘佳氏偶尔作妖,对毓秀而言,也算不上是什么阻碍,动动手指头就能够解决的事情,再加上胤祺又出去伴驾了,没有一两个月根本回不来,毓秀有大把的时间和精力好好养儿子。
所以胤祺一走,毓秀就开始带着弘晶睡,小家伙已经开始吃辅食了,所以夜里可以不吃奶,自然也没必要让奶娘守着。
黄花梨的架子床够大,别说是睡她们娘俩了,就是睡四五个壮汉都绰绰有余,所以完全不用担心翻不开身,而且弘晶特别好带,很少哭闹,有吃的就行,当然若是吃食里加了灵泉水,那就更好哄了。
为了儿子的身体,辅食一般都是毓秀亲自做,直接在外间弄了个炉子,现在这天儿,烧炉子也不是很热,虽然正院也有小厨房,但里面毕竟人多,总不好每次做饭把人全支出去。
在外间就不一样了,不用人伺候的时候,她一般都不喜欢让丫鬟和嬷嬷在房间里跟她一块儿呆着,不然的话,总是觉得别扭,上辈子做惯了小市民,这辈子她没办法像胤祺一样,把丫鬟嬷嬷都当成木头桩子,在不在都一样。
一个人在外间做吃的,趁机往里加几滴灵泉水就不容易被发现了。
一开始,身边的嬷嬷和丫鬟还不放心,不过,主子比天大,主子让她们和以前一样该忙什么忙什么去,她们也不能硬留下来。
毓秀上辈子是会做饭的,而且没少做了饭,就是手艺不能够跟大厨相比,所以自己做给自己吃是不成的,但是弘晶就不一样了,小孩子的辅食容易做,熬个稀粥,蒸个鸡蛋羹,再麻烦一点儿就是做肉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