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抛夫弃子——一眼万万年
时间:2019-03-10 09:48:18

  陆金莲叹了一口气,还是拉过了农秀珠,放低了声音道:“你有那个时间担心,还不如好好想想怎么过年,我们今年在自己家,还有神仙洞,过年肯定得和以前不一样。”
  “也是啊,我们回去好好想想,神……不能说这三个字,万一被人发现了可是了不得。”农秀珠十分严肃地说。神仙洞可是神仙赐给她们的,不能暴露出去。
  “知道了。”
  月夜里,周围寂静无声,母女两个打着手电筒,就着月光走在回家的路上,讨论着两人搬出来的第一个新年应该怎么过,只有淡淡的温馨,没有了刚才尴尬的气氛。
  两人都不再去想被她们撂下的农家会发生的事情,回到家以后,她们点着蜡烛,把火塘烧得暖烘烘地,一起做了一顿非常丰盛的晚餐,好好享受了一顿。
  洗漱毕,陆金莲回了自己的房间。
  房间建的比别家的都宽很多,角落里是一张架子床,比她之前的双人床还大了一半。床单和被套都是她自己织的东西,里面是最新的棉花,还夹了鹅绒,大冬天的盖起来特别暖。
  另一个角落里都是箱子,他们这里不用衣柜,最大的就是高脚柜,因为里面装过农老图的衣服,已经被陆金莲劈了当柴火,好像已经快烧完了。
  陆金莲睡着的时候,已经躺下的农老图因为太饿睡不着,又摸着黑起来了。
  农家三兄弟没有叫他一起吃饭,可是何秋英叫了,他觉得脸太疼没有去,连脚都没洗就上了床,现在他的房间乱七八糟的,他自己收拾不过来,就没有再理了。
  可是现在,他饿了,胃里火辣辣地疼,他翻了很久了,还是睡不着,纠结许久之后才起来。
  这是他家,他有什么不能做的。
  “谁在哪里?”
  “哥,是我!”
 
 
第34章 为女筹谋
  “阿娘, 我也想去县城玩, 你带我去,带我去嘛!”
  农秀珠一早起来就去了陆金莲的房间,钻进了她被窝里, 这时候的陆金莲还迷迷糊糊的不太清醒,这天还没亮。
  “你怎么知道我要去县城?”陆金莲翻了一个身,眯着眼睛拉了一半被子过去, 帮农秀珠盖上。
  “我看见阿娘的背篓,就知道你要去城里,你带我一起,带我一起嘛!”
  “好好好, 天快亮了是不是,去做点吃的, 吃完我们就出门。”
  “真的,太好了, 我这就去换衣服!”
  农秀珠也不嫌外面冷了,兴奋地钻出被窝, 穿上鞋子就跑回了自己房间,陆金莲轻笑一声,抹了眼睛就起床了。
  今天已经是腊月二十四,还有六天就过年了, 村子里现在的气氛好得不得了, 乡里的大集和县城都热闹了许多, 有钱没钱的都要去逛逛, 争取过一个好年。
  县城太远,那儿又没有什么好东西,农秀珠从小长到这么大业没去过两回,现在年前能有一次机会去玩,就算是什么都买不到她也高兴,反正她现在已经不缺那些以前想都不敢想的好东西了。
  回到房间,农秀珠打开了台灯,这台灯小小的一个,只要白天拿出去晒晒太阳,晚上就能用了,比那蜡烛还好用。
  不过这台灯不能让别人看见,平时她也舍不得用,都放在床下的箱子里藏好。可是今天她要去县城玩,自然要让这里亮一点,把自己最好的衣服找出来,穿出去。
  她打开了自己的高脚柜,这是每个女人出嫁时必备的嫁妆,未嫁的人都是没有的,她自己的房间里就放了两个,里面装满了她的衣服。
  从里面翻出来三套最近她和阿娘新做的衣服,想了好久才挑了一件墨绿色灯草绒的衣服穿上,再配上以前她阿娘给做的围腰。穿好之后她拿了板凳大的小镜子来看,忍不住露出了笑容,她好像变得比以前好看了许多。
  最近吃好喝好的,又一直没有干活,冬天虽冷又干燥,可是一直擦着从神仙洞里拿来的药膏,皮肤一点开裂的迹象都没有,比以前光滑多了。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美了好一会儿,农秀珠才放下镜子,从箱底拿出了她阿娘给她的首饰,好好地戴上,又拿起镜子看了一遍。
  最后她才拿出最后的东西,这是一双绣花鞋,是她娘赶了七八天才做好的,用的都是从神仙洞里拿出来的绣线和布料,花样新鲜颜色艳丽,可比上次被农秀珍拿走的那双鞋好多了。
  这事过后,她也不想再计较以前的事情了,未来的日子,她会过得比以前更好,比现在更好。
  “阿娘,阿娘,我这样穿好看吗?”
  农秀珠噔噔噔地跑了出来,陆金莲看过去的时候,她还转了一圈。
  “好看,我女儿最好看了,比我年轻的时候好。”
  农秀珠高兴地笑出了声,娇俏的小脸上盈满了笑容,她低头看看自己,又看看正烧火煮粥的阿娘,又解起了衣服。
  “我还是先脱了待会儿再穿吧,不然都要被灶灰弄脏了。”
  “也行,你换完了快过来烤火。”
  “嗯!”
  把自己女儿养成这个样子,陆金莲很是欣慰,长相是天生后养的,有一副好容貌当然会更好,没有也关系不大。主要是现在农秀珠的性子已经在慢慢变好,可以称得上很懂事,再加上这漂亮的样子,以后不知道多少人喜欢她。
  十五岁,这个年纪在未来还是太小,可是在这里,已经可以开始谈恋爱了,她不会阻拦小姑娘恋爱,但肯定要好好把关,最好真的有一个上门女婿。
  有爱情更好,要是没有的话,那就在婚后让自己过得舒心,那才是最好的,她希望自己的女儿过得幸福。
  想到这里,陆金莲掀开锅盖,用勺子搅了一下,然后往里面放了半碗肉粒,继续搅拌。女儿好虽好,却还是瘦弱了一点,还是要多吃一点好的。
  …………
  吃过早饭之后,天已经大亮了,陆金莲带着农秀珠一起出发,因为带着农秀珠,她走得比自己平时走得慢了些,在半路上被去县城的寨里人赶上了。
  寨子里一起去的人足有十六七个,男女老少都有,传来一阵又一阵的欢笑声。
  一个和陆金莲比较熟识的人叫住了她:“阿珠她娘,你们等等我们,去城里怎么不等等我们?大家都是一个寨子的!”
  陆金莲只好带着女儿停了下来,回头看她们:“阿姐,我也不知道你们去呢,就娘俩自己去了。”
  “现在知道,就跟我们一起了,这山路难走,大伙作伴一起走得不累。”
  “是啊!”
  来人都挺热情的,陆金莲笑着应好,就一起走了。她们也没带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只是单纯的不喜和外人聊以前的生活,不喜自己成为别人八卦的对象,可避不了的时候只能认了。
  “家里就你们两个,怎么也不来找我们说话,难得冷天闲着,你们该常常出来跟我们一起说话绣花才是。”被陆金莲唤作阿姐的陆银凤笑意盈盈地劝道。
  陆金莲解释道:“阿姐说的是,就是刚住进来不久,家里这处要修那处要整的,实在是没时间,要是几个阿姐阿孃有时间,到我家来玩一下也好啊!”
  “你倒是忙!”
  陆金莲这样说,陆银凤也不能再说别的了,她们又帮不上忙,去了要是不帮怎么行,就是句客气话而已。
  陆金莲轻笑一声,听不出意味。
  别人自然在说别的事情,陆银凤既然搭了话,又不能不说,就把话题转到了一旁的阿珠身上。
  “妹妹,这就是阿珠吧!都长这么大了,出落得这么漂亮又文静,我都要不认识了。”
  “阿孃,我是阿珠。”一路沉默的农秀珠笑着应了声,然后又不说话了,大人在的场合,她这种小孩子最好的就是,保持微笑,保持沉默。
  “这孩子从小娇气,不爱说话又不会干活,阿姐别夸她。”
  “没关系,小孩子都这样,就是要慢慢教,你看我家几个孩子……”
  陆金莲听着话,心里有点腻歪,她一个人过了几年,又一只魂飘了十二年,现在没有以前那么爱说八卦了,就一心过自己的日子。
  只是可惜,做人还是要合群的好,她躲不开,只能应和,心里却不怎么舒服。
  这人啊就是虚伪,明明心里各有各的算计,有些龌龊不堪,表面上却还是说得光明磊落,她虽然也有自己的算计,却厌了这一切。
  一路听着东家长西家短的八卦,陆金莲很少说话,两个多小时后就到了县城。城里不大,陆金莲却不想跟着他们一起走,到了街上就分开了。
  临近过年,城里比平时热闹多了,来买卖东西的人很多,连市场都比平时大了一圈,卖什么的都有,没见过世面的农秀珠看得目不转睛,兴奋不已。
  “阿娘,这里好热闹啊,这么多人,这么多东西。”
  陆金莲拉着农秀珠,生怕她跑丢掉,这么好的姑娘,要是被拐子看上可是了不得。
  “你看看有什么喜欢的东西,能买的我们都买下来。”她们家现在可不缺钱了。
  兴奋的农秀珠停下了脚步,摇头道:“家里什么都有,我不要买。”
  “那你还这么兴奋?”
  “我就是没见过这场面,喜欢热闹而已,要是我们住在城里就好了,想什么时候出来就什么时候出来,不用像今天一样,走了五个小时,我脚都酸了。”
  看着农秀珠满脸的向往,陆金莲有点心疼,为什么女儿会这么高兴,喜欢这个小县城,还不是因为村里太小,寨里更小,她没见过什么世面。要是她们生活在更大的地方,那农秀珠的眼界就会更开阔。
  想到这里,陆金莲知道自己错了,而且是大错特错。
  她一心想要阿珠过得好,却忘了为阿珠打算,一直把目光放在那个小寨子里,放在一间房子、一个好女婿上,根本没有想着拓宽女儿的眼界,让她有更好的选择,有更好的人生。
  现在的她已经看过了全国上下,大江南北,不再是一个不认字的文盲,然而女儿只是一个十五岁的村姑,读完小学认识几个字就不再上学了。
  她这个年纪的孩子,继续上学,学习知识,对外界有正确的认识,才能过上更好的人生,要是继续在那个小寨子里,哪里又会有出路呢!
  知识改变命运,这句话不是假的,没有比学得知识更有好处的了,无论在什么年代。
  农秀珠发现她娘又出神了,无奈地摇头,又轻轻推了一下,“阿娘,阿娘,你怎么又不说话了?这是怎么了?”
  “没事。”陆金莲被推醒,看着农秀珠的笑脸,眼里充满了歉意,“珠珠喜欢这城里是不是?”
  “当然喜欢了,我们继续看吧,前面好多人。”
  陆金莲扯出一个笑容,“珠珠别急,今天我们慢慢玩,可以不回去了,明天再回去。”
  她真的错了,险些误了自己最爱的女儿,还好,现在还不晚。
 
 
第35章 询问意愿
  “明天再回家, 晚上我们住哪?不回家不好吧?”农秀珠虽然很是意动, 却也知道在外面不是那么好住的。
  “你放心,住是肯定有地方住的,家里又没养什么东西, 我们在这多看一天也没事, 而且我还有个想法,需要好好计算。”
  “阿娘想做什么事啊?还要在这里才能做成?”
  “等我打算好了再告诉你, 你今天就好好玩吧!”要是以后真的上学去,她就要少玩闹一点了, 毕竟读书真的很苦很累。
  “哦!”
  农秀珠问不出什么事就不问了,她这个年纪的人很多问题问了也得不到答案, 大人们总把她当做小孩, 她都习惯了。
  陆金莲生的时候不好,从来没上过学,自己名字都不会写。要不是有那做鬼魂的十二年,她现在还是大字不识一个的。所以即使读书很累,她却是十分羡慕, 要是她年轻个二十几岁,说不定她也要上学去,可惜她年纪太大, 也没了那个心情。
  既然心里已经有了想法,陆金莲就开始为这个想法做计划了, 想让农秀珠继续读书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想让她安心地让农秀珠上学, 更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整件事情可以说是十分困难,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人还困在深山里出不来,尤其在这个有钱没大用,没钱更没用的时代。
  原溪村村里只有一个小学,几间低矮的土砖房,村里的孩子都能去上,也有家长不让去上的。唯一的一所初中在乡里,也就是公社上,从原溪村走山路过去要翻四座山,走三个小时。
  农家六个孩子,就农显安一个人上了初中,他能吃苦,家人也愿意养着,上学的时候每天都愿意花五六个小时在路上。之后没考上高中,但在这村里也算知识分子,毕业不久就参加了赤脚医生的培训,做了生产大队卫生所的一员。
  上初中还需要考试,没考上的当然就不能继续上学,因为路远又不能在学校住宿,愿意每天去上学的人越发少了,没几个人愿意好好学习,毕竟种地挣工分才能吃饱,读书那么久可是没饭吃的。
  不认真学习的人不少,农秀珠就是那一员,她学习成绩普普通通,也不愿意每天走六个小时的山路,反正村里也没几个女孩读书,她混到小学毕业以后就回家了。
  陆金莲那时候也是舍不得让自家娇养的女儿去受苦,也就没管,现在她很后悔,可是还有时间挽回。
  农秀珠现在十五周岁,去上初中已经晚了三年,但是也不算什么大事。读两年初中,再读两年高中,正好就到了恢复高考的时候,能不能考上再说,就是中专也是一个好选择。
  毕竟让农秀珠继续上学不是为了谋生,只是为了增长见识和拓宽眼界。但现在需要考虑的不是这个问题,而是农秀珠自己的意愿,还有学校的选择,她虽然很想却做不了主,主要还是要看女儿。
  走山路已经用了差不多五个小时,两人在市场里还没逛完一圈,肚子都响起来了。她们都带了吃的,但是天气太冷,拿着差点冻成冰坨子的东西根本没有吃的欲|望。
  “走,阿娘带你去饭店吃饭去。”
  “咦?在饭店吃饭要花很多钱吧,我们晚上不回去,钱够花吗?”
  “够花,你安心,我怎么可能带你去做没有把握的事情。”
  从来没来过城里吃饭的农秀珠还不知道吃饭不止要花钱,还要用票,但陆金莲知道。她既然不缺钱,这票她也是不缺的,岑美玉的那些东西在她手上,里面不止有钱,正好有些票快过期了,她们可以多用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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