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抛夫弃子——一眼万万年
时间:2019-03-10 09:48:18

  坐在楼下的柴房门槛上,农秀珍摸摸自己肚子,又想捂住自己的耳朵,她只想吃饭,不想听骂人的声音。
  看到家里摆着孩子们拿来的鸡笼的时候,陆金莲就知道了会有这样的场面,虽然没能亲眼瞧见,光是想想,她就已经很开心了。
  这辈子,她的孩子果然会站在她这边,只因她占了先机,占了主动权。
  下午五点,陆金莲擦干手走到了火塘边,火塘和灶台上几个女人忙忙碌碌的,都在为年夜饭准备着。
  “菜都好了吗?”
  “好了!”
  陆金莲,从墙上的袋子里拿出一把香来,数了十五支,拿到火塘边点上,“赶紧地分装好了,摆到神龛上去。”
  她自己则是走到了门外,往左右两边的砖头缝隙里各插了三炷香,然后又上楼到神龛上,把剩余的九柱香分在三个香炉里。
  “摆上来吧!”
  “来了。”
  两个媳妇一个女儿从灶台上端菜来到楼上,一共五个菜,每一种摆三个碗,来来回回好几次才端完了。饭菜摆好之后,陆金莲拿着酒瓶子敬酒,动作却有些停滞。
  原来她是农家妇,二十几年都是给农家的祖宗敬酒,现在她离婚了,不想、也不该给农家祖宗敬酒。她姓陆,但继承陆家香火的是陆金山,陆家的祖宗也轮不到她供奉。
  人人都怕死后没了后人供奉,现在她却该愁供奉谁了,看起来也真是可怜,但她一点都没有不高兴,愣了一下就继续动作了。
  农秀珠离她最近,自然听到了她念的话,原来家里供的是神仙,这可比列祖列宗对她们更好,她也在心里默默地念叨,希望神仙收到供奉后对她们更好些。
 
 
第43章 初一歌圩
  一顿丰盛的年夜饭过后, 基本上每个人都要去外面走一圈。小孩子去找伙伴, 年轻人去找对象,没有对象的就找朋友, 老人就在路口坐着,聊天吹牛。
  农家人在这个村子还是尴尬的, 他们没有去, 毕竟在这里他们没有太多熟人,索性他们人多, 话题也多, 倒是不会觉得无聊, 一个晚上很快就过去了。
  除夕凌晨,别人都睡着,陆金莲起来上香敬茶,之后又看了一下火塘,这火要连烧三天,一点都不能断了,不然就是不吉利。
  之后农显宽也起来炸了十二个□□,他们买不到炮仗, 基本上每家都是自己埋了□□做□□,炸起来声音比鞭炮好多了。在一片炸响声之后,寨子里再次陷入了寂静之中。
  第二天一早,陆金莲睡到了天亮才起床, 换上了一身新衣服, 下楼的时候两个媳妇都起来了, 正在拌着糯米粉准备做糯米圆子。
  糯米圆子不同于汤圆或者元宵,因为里面没有馅,所以这是大年初一每一家必吃的东西。
  陆家的房间比农家还多点,就是几个孩子都来了也照样够住,那些被子大部分是新做的,还有几床是陆金莲的嫁妆,虽然旧了点,却很干净。离婚的时候她把自己带去的东西全部拿回来了,包括几个旧木盆和旧被子。
  其实这边的习俗就是这样,男方在结婚之前家里基本上没准备什么东西,女方嫁过来的时候大件小件的都需要自己带着,所以一般只要硬气点的人都不怕被赶出门。
  洗漱好了之后,陆金莲也加入了做糯米团子的队伍,家里除了阿梁还有七个大人,还都是能吃的,做少了根本不够吃。
  而且今天他们要去乡里赶歌圩,早上一定要吃得很饱,还要准备一点干粮去,到饭点就找个地方一起围坐着吃饭唱歌,这是极好的享受。
  虽然可以自由买卖,可是大年初一不能花钱,自然也就没有做买卖的,什么都要自己带。
  他们这里有句话叫做“大年初一不会晴,元宵十五不会阴。”其实这句话一点也不准,基本上每年的初一和十五都是晴天,还都是万里无云的那种。乡里的歌圩一年比一年热闹,多少十之七八的情侣都是从那里好起来的。
  今天也是个大晴天,太阳照在身上十分暖和。吃过糯米圆子之后,一家人都换上了最好的衣服,包起了花米饭放在包里(妇女自制的单肩包,上面会绣比较复杂的花样),然后就准备出发去乡里了。
  新年穿新衣服是习俗,只要家里过得去,大人都会给孩子准备新衣服,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大人都是穿最好的衣服,就算再好也是旧的,这家里就只有农秀珠和阿梁穿了新衣服。
  抱着白白嫩嫩,穿了一身蓝色镶白边,黑色虎头鞋,戴了大红色镶银饰虎头帽的阿梁,陆金莲狠狠地亲了他一口。这是她的第一个孙子,也是她最爱的一个,除了农秀珠之外她最念着他了。
  “今天我来背阿梁吧,走的路有点远。”
  何秋英有点犹豫,“阿妈,我可以自己背的,阿梁又长了不少肉,现在重的很。”
  在陆金莲不想放手的时候,穿着一新的农显宽冒了出来,“你们别争了,我来背,阿梁也喜欢我背的,是不是啊?”
  既然农显宽要背孩子,婆媳俩也就不抢了。一般男人都不爱背孩子,陆金莲的几个孩子都是她自己照顾长大的,虽然那时候婆婆也帮了不少忙。但是农显宽不一样,他十分疼爱阿梁,做什么都念着他,也给何秋英减了很多负担。
  看着不远处的农显宗和何贵仙,陆金莲本想说什么,还是没有说出口。警告何贵仙的话,还是挑一个没有外人在的场合比较合适。
  确定没什么东西落下之后,大家一起出了家门,到了路口,路上已经有不少人了。他们或走或停,大部分都是年轻人,相熟的人都会结伴而行,陆金山一家都是不去的,所以他们只能自己走。
  其实除了年轻人和喜欢热闹的部分老人,像陆金莲这个年纪的人都是不去歌圩的,因为她们要留在家里包粽子。甭管多穷,回娘家的时候都要带粽子带肉,不然都没脸进娘家门。
  两个媳妇都到了她这里过年,陆金莲自然是准备好了足够的粽子和肉,不会让她们担心。
  她现在不缺这些东西,很快她就要和农秀珠搬去城里了,她没有能力把所有孩子都带着去,能做一点就做一点。
  上辈子发生的事情这几个孩子没有太大责任,除了女主之外很大的原因都是她的不作为,终究是自己的孩子,不管怎么样都希望他们过得好。
  世界上最软的心,大概就是母亲的心了,养儿一百岁,长忧九十九,不管孩子怎么样,做母亲的总是能包容。
  没当母亲的人肯定会觉得无限包容的母亲不好,但是当了母亲的人都知道,无论嘴上有多强硬,心里有多痛苦,那颗心都是硬不起来的。
  她是想过要抛夫弃子,现在丈夫不要了,若是孩子还好,她却不能不要。
  走了两个多小时,一行人就到了乡里,他们来得不早不晚,那里已经十分热闹了,人们都凑在专业歌者的旁边听着对歌。到了中午更是热闹,人山人海的场景不亚于后世的歌手开演唱会。
  老大老二都带着自己妻子去了别的地方,老三半路上就没影了,陆金莲知道他去找了岑美玉,今天大年初一不宜生事,她也管不了。
  因为性格问题,农秀珠没有相好的朋友,在栗树寨还没时间交新的好朋友,所以一直跟在陆金莲身边,一起坐在草地上。
  “阿娘,你会唱歌吗?”
  “会啊,我年轻的时候走过不少地方,会唱一点,不过唱的不好。”
  “你唱给我听听好不好?”农秀珠还从来没听过。
  陆金莲苦笑摇头:“说了唱的不好。”
  “哦……上面这人唱得不错,不过他们这样,不害羞吗?”
  陆金莲仔细听着,原来下面女歌者唱的内容太直白了,她说的大意就是“我今天来这儿见到了阿哥,心里十分钦慕,愿意抛弃自己现在的丈夫,带着孩子和他重建美好家庭……”
  除了结婚祝寿的,男女之间的对歌一向就是如此直白,还有点违背伦理,亦真亦假。
  陆金莲已经听惯了,倒是没觉得怎么样,但是对年轻男女来说,这些确实很出格了,所以一般的人家只会听歌,却不会真的嫁给歌者或者把人娶回家。
  “看见下面那个男人了吗?”
 
 
第44章 娘和老婆
  农秀珠依言看下去, 就见她娘指的人正是那仔细听着女歌者唱歌的男歌者。他们距离不算远, 旁边还围了不少人,但因为她们在高处, 可以看得很清楚。
  那人三十五六岁的年纪,穿着一身蓝黑色的衣服, 绑了蓝色镶白边的头帕, 衣服看起来有七八成新,样式也好看。
  他虽然坐着, 却可以看出身材高挑, 体型匀称, 长相英俊,在一众歪瓜裂枣中显得很好,和她家的人有得一拼。
  “这是谁啊?”农秀珠看了好一会儿,仔细回想,却还是不认得这人。
  “你看他三十多岁的年纪,又有一把好嗓子,长相也不错,经常赶歌圩, 想到这些,你倒是猜猜这是谁?”
  数着她娘话里的几个重点,农秀珠想了一会儿,突然啊地叫了一声, 惹到旁边的人纷纷侧目, 她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待别人都不看之后, 她转过头来,附在陆金莲耳边低声道:“难不成,这是农秀珍亲爹?”
  陆金莲微微笑了一下,那笑里带了讽刺,点头,“你说对了。”
  农秀珠惊讶地捂住了嘴巴,被惊得不知道说什么好,又仔细打量那个人,她还年轻,从来没见过这个人。
  “阿娘你认识他啊?不是说当初就被田富贵打了,怎么还这样厉害,这边围着的听歌的人比别处还多?”
  “这事自然有不少人知道,但他确实唱得好,吸引一群向往爱情的年轻人很简单,也许还有人觉得这不是坏事……”
  歌者大多风流,不论男女,只要看对了眼,就算做得和他们歌里说得一样,抛家弃子和别人在一起也不是不可能,虽然为人不齿,可只要自己不在乎,还不是混着混着就过去了。
  农秀珍的亲爹确实是下面那个男人,他叫做陆正名,和农小荷勾搭在一起的时候还没有结婚,后来娶了一个同样会唱歌的女人。
  陆金莲没有特意去打听什么,但是剧情里写到农秀珍的时候提到了一点,那夫妻两人关系并不好,两个都是爱玩的,就是家里有了孩子没有收敛。
  上辈子他也知道在外面有一个女儿,但是他完全不在意,还被同情农秀珍的岑美玉给整治了一顿,没得到什么好下场。
  陆金莲对这个人充满了厌恶,不想说太多关于他的事情,讲了几句便停了。农秀珠听故事正听得起劲,陆金莲却很快停了下来,她疑惑地看着她。
  “现在人多,想知道我们回家再讲,这里唱的不好,我们去别的地方。”
  “好。”
  农秀珠也不是很爱听这些歌,听着这歌看着那人,再想起他们家的事情,就觉得十分恶心。
  既然是歌圩,就不会只是有一场,多找几个地方肯定能有好的。
  到了下午,大家又成群结队地回家,初一这一天就这么过去了。
  到了初二早上,陆金山早早地就上了门来拜年。拜年只能当家的男人来,还得是同族的,拿一个席子跪拜祖宗,上三炷香,再放几个□□。
  在族里的男人来拜年之前,初一谁都不能去别人家,要是谁不小心闯进去就会坏了人家一整年的运道,是要赔钱的。陆家在这没有同族的,就只能由陆金山过来了。
  拜完年之后最好也还是不要给外人进来,也不能花钱,翻箱开柜等等,这些禁忌得等到初三凌晨杀鸡祭祖之后才能解开。因此陆金莲也还没能去娘家,小孩子的压岁钱什么的也得到了初三才能拿到。
  吃完早饭,陆金莲就带着两个媳妇开始包粽子,农秀珠年纪小还没学会,只能在旁边打下手。
  粽子在这边是非常重要的东西,媳妇回娘家必须要带,娶媳妇的人家也要给女方家送一些粽子,女方家就把这些粽子分给族人,每家都必须要分到,借此感谢他们对新媳妇的养育之恩。
  粽叶用的是大粽叶,而不是六月六用的牛角粽叶,包的线是脱粒之后的糯米穗子,过水之后十分坚韧。大粽子为椭圆柱形,长二十三公分,周长十六七公分,中间放着用草果粉裹住的猪肉条。
  包粽子的糯米需要放油盐炒制,在炒制之前要和一种灌木烧成的碳粉混合起来,染成纯正的黑色,吃的时候蘸着自家割下来的蜂蜜,吃起来十分鲜香甜蜜。
  虽然这个时代十分贫穷,还都是公社制劳作,可在这偏远贫穷的乡村里,也还遵守着祖辈的规矩,再多困难也挡不住隆重的习俗。
  除了自家吃的,回娘家的时候一般都是带六个,所以包了二十六个就结束了。接下来就是放进大锅里,从中午煮到晚上睡觉之前,这粽子也就熟了。
  因为半夜要起来杀鸡祭祖,所以大家今天晚上都睡得很早。约莫到了凌晨,家家户户都起了床,陆家也不例外,除了带着阿梁睡觉的农秀珠,大家都起来了。
  农家有三个儿子,就要杀三只鸡,虽然他们不在农家过年,但还是免不了要祭拜祖宗,再加上陆家自己的那只,就杀了四只鸡。
  不管在什么时候,这个数字都很多了,别说还是这个年代,要是不能私人养鸡,估计他们这里的人都要造反了。
  祭祖完毕,大家又回去睡觉了,第二天起来,一家人一起热热闹闹地吃了鸡肉,尽管有四只,却还是不能多吃。因为回娘家需要每个人带一只鸡腿,还要留一只熏在火塘上做熏鸡,留到二月的红黑街上吃。
  吃过午饭,几个孩子就要回去了,下午两个媳妇要回娘家,他们不能不回去。
  把人送走,陆金莲也没有多失落,她已经习惯了,至于她的打算,现在时机不对,在没有完全完成之前,她绝对不会说出来。
  老大老二已经走了,陆金莲拦下了农显安。
  “你还没媳妇,又不用回娘家,还不用上班,这几天别回去。”
  农显安有点无奈地道:“我是没媳妇,这不是得去找?要是阿娘舍不得,那我晚上再回来?”
  过年本来是年轻人谈情说爱的好时候,基本上每天晚上都有情侣们在外面玩,农显安就初一那天见了岑美玉一面,她虽然没说什么,但是他今天肯定得回去一趟。
  “你确定你要和那个岑美玉结婚?”
  农显安一愣,点头,“我是认真的,只要她愿意,结婚是迟早的事情。”
  陆金莲冷下了脸,“你是认真的,那我说的也是认真的,岑美玉和我,你只能要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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