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她的这位年轻的,还带着几分稚气的工作人员脸上不觉露出几分愧疚,眼睛通红。
“拖到今天,是我们对不住方院士,他留下的东西太重要,我们没有吃透之前,实在不敢冒一丝泄露的风险。”
杨影笑起来:“没关系,现在也不迟,他向来不是什么急性子。”
嘉奖大会开得很顺利,很多人参加,高调得不可思议,杨影想,若方若华还在,这种时候一定又藏在研究室不出来。
要是有记者逮住他,那肯定能问出一堆让很多人无语又无奈的答案。
现在这样很好,无论怎么夸赞他,怎么评论他,他再也无法反驳。
主席台上,国内那位已经久不出现的大人物几次落泪,每一句话都说得很动人。
只是最该听到的那个人,早就身在彼岸。
迟到的嘉奖大会结束,彭林亲自送杨影回去,还进了杨影一直住着,不肯换一次的房子坐了片刻,喝了杯茶,坐在这般温馨的,充满家庭氛围的地方,他不可抑制地又想起那个人最后的那一段光景。
那会儿方若华已经病得很重了,虽然他甚至连一丝一毫都没有表现出来,他还是把所有的时间都用在工作上,吃住几乎都在研究所,可从助理人员,还有时常出没的医生们,严肃担忧的表情里,彭林还是有很不妙的预感。
但是他的主治医生,还有医院其他医生们都没有放弃,研究院也抽调了大批骨干,专门研究他的病情,大家众志成城,认为现在癌症不再是顽疾,特效药对方医生不可能完全不起作用,就算一种药没用,可是随着药品越来越多,治疗方法也越来越多样化,癌症这种病没什么可怕的。
彭林也被他们的信心感染,一点也不觉得方若华会死——他那种人,怎么可能轻易死去?
果然,他的精神一直很不错,一天二十四小时,他有二十个小时待在研究室。
等到那种直接破坏人体免疫系统的,可怕X病毒爆发,方若华就再一次主动请缨,参与疫苗研制。
彭林早前为了他总爱揽那些危险活的事,不知跟他闹过多少次,可次次闹不赢,这回就翻了个白眼,没多当回事。
半个月过去,彭林正和一个新交的小女朋友共进晚餐,上面来电话,让他立即奔赴长海,当时彭林还叹息,觉得刚到手的小女友还不知道能不能保得住。
下了飞机,转了几次车,穿上防护服,进入隔离区,就见方若华带着二十多个研究人员在院子里做体操,一问才知道,研究刚刚结束,疫苗已经做了出来,能不能成功,两个小时之后就清楚。
一群人还不能走,好几天没活动筋骨,干脆就做做体操。
彭林知道,那家伙其实是个爱活动的,平日里还喜欢跳舞,自己编的舞步,跳起来又潇洒又漂亮,显得身材特别好,连他这种在部队里训练出来的肌肉,都没人家一个书生的身材好看。
当然,这会儿穿着笨重的防护服,他是别再想臭美。
做完体操,方若华就拉着他在椅子上坐下等结果,一边扯闲篇。
现在想想,他们最后都说了什么?说方若华真是个大度的,对自己的前妻,不光给钱给方便,还负责给审查介绍帮扶男人。
还有什么?说回头给方家二老买辆车,他二弟想要搞运输,这活不好做,让彭林给介绍几个靠得住的司机,手续上也帮帮忙。
人人说方若华心里没有家,他看着也是,但有时候又觉得,有他这么个丈夫,这么个儿子,这么个兄弟,还挺靠得住。
再之后就真是闲话了,至今已经记不清楚,只记得说着说着,方若华犯困,交代一句实验结果给他说一声,便沉沉睡去,等实验结果出来,整个实验室狂欢,多少人惊喜大笑,方若华却再也没有醒。
不知道……他听见没听见这成功的喜讯。
想来,无论听没听见,他都不必多在意,反正他听见的各种喜讯多了去。
反正,他睡得……还挺安稳的。
彭林在公寓楼里坐了一会儿,喝了一碗大麦茶,又和杨影说了好一会话。
杨影是个很温柔的好女人,彭林想起最近和她走得很近的卢洐,笑道:“听说你和小卢是老同学?这可是缘分,小卢不错,如今在大学教书,名下又开了家公司,尤其是人好,脾气好,你可得好好把握。”
“我和杨影打算下个月结婚。”
大门洞开,斯斯文文的年轻男人把帽子挂在衣帽架上,换了鞋,熟门熟路地走过来挨着杨影坐下,扬眉一笑道。
彭林登时大笑:“好,恭喜!”
卢洐笑了笑,却收敛了笑容,叹了口气:“当初我们家公司倒闭,是方院士帮了我一把,当时我心里不痛快,总觉得欠了他的情,再追杨影就有些不安,还是他宽慰我半天,说爱情这东西,没有谁欠谁的,说他帮我家的公司,也是为了利益……哎,他是个好人。”
他以前不说嫉妒,却也不怎么喜欢方若华,谁让那时候自己喜欢了好久的姑娘,竟然选择那么个除了长得还行,看不出哪里好的小白脸?
没想到真正一接触,却发现那个人确实有十分吸引人的魅力。
“也许老天看他太好,所以才早早把人收回去,不让他在人间受罪。”
一场嘉奖大会,让差不多被大众遗忘的那个人,又一次占据了新闻头条。
这么些年,除了明星之外,恐怕没几个像他一样,都去世了好几年还有这么强大的影响力。
“若华九号培养液能改善多种脑部神经疾病,治愈帕金森综合症,阿尔茨海默病等疾病……它由我国著名科学家,方若华方院士率先研发成功,又经由多位继任者科学家完成各项药理实验,现已通过审核,将于近日上市……”
“方若华,方院士迟来的表彰大会,终于在今日上午八点整正式召开,我国多位领导人出席,上千名群众在会场外驻留,长鞠躬默哀……”
郑晴坐在花店里收拾那一簇一簇的鲜花,慢慢插好,包裹得漂漂亮亮,拿毛笔写上便签,装饰得十分特别,才交给送花小弟去送货。
看了一眼新闻,她心绪也略有起伏,“终究还是很讨厌这个人。”
但是不知为何,她现在却隐约觉得也许她该感激这个男人。
呵,感激个鬼!
似乎就是从这个人接连出乎她意料之外开始的,反正这几年她完全失去了往日找各种乐子的欲望,先是无所适从,还被她曾经勾搭过的男人的原配们折腾过一阵,只是她一能忍,二可以不要脸皮,到也没人对她下什么狠手,后来各处打打零工,过了好一阵子辛苦日子,有很多次,她故态复萌,又想去找男人,但每每刚注意到一个,方若华那家伙就出来刷存在感,然后他就觉得哪一个都无趣!
没办法,没有精神气,不怎么喜欢,似乎勾搭的手段也开始退化,每一步都不顺利,一次都没有成功,过了几年她才定下心,攒钱开了这家花店,日子也就这么不温不火地过下去。
如今她生意还行,但也得整日为生活奔忙,已经很少再去想以前,郑晴自己都没想到,原来有一天她还有用自己的双手赚取一日三餐的时候。
而且对这样的生活,还……渐渐乐此不疲。
“我好不容易有一个新的人生,在新人生里,女人努力也能活得很好很好,我不赶紧过自己的日子,哪有闲情雅致去应付所谓的系统任务?”
去年系统忽然消失,一句话也没有留下,她到是也惋惜了两天。
到底是自己的东西,说没就没了,让人不痛快,再说,这些年没什么人能说说心里话,她也很孤独寂寞,就不觉把系统当垃圾桶,时常跟它唠叨唠叨,如今连这么个能听她唠叨的东西也没了。
可郑晴向来看不起弱者,倾慕强者,如今也没打算丢掉这个优良传统,那个系统从没有半点强有力的手段来强迫自己去做事,最多就是引诱而已,她到也不怎么把对方当回事……没了也就没了。
最近花店里各种花销量都大增,看好些便签,都是献给那个人的。
“姓方的死了这么多年,居然还挺风光。”
郑晴最近满耳朵都是那个姓方的,什么全国学习烈士方若华精神,乱七八糟一大堆,她觉得要是那人还活着,非被这些会给烦死不可。
什么临死最后一刻,还心系实验,坐在实验室的椅子上在睡梦中去世……根本就是个患了完美主义疾病的工作狂,有什么可值得称赞!
郑晴腹诽了几句,抬头微笑,继续自己的工作,心里却空落落的难受。
她当然不是喜欢上那个男人,只是她见过的男人不知凡几,像他那般特别的,还真只有这一个,死了挺可惜。
郑晴慢慢写便签,忽然看到两个熟悉的名字——杨影、卢洐。
啊,对了,这两个人好像打算下个月结婚。
杨影如今也算不大不小的名人,她结婚的消息还挺轰动的,毕竟是世上最值钱的前妻嘛。
卢洐她也见过两次,似乎对杨影特别温柔,和这种人结婚,一定会很幸福,比嫁给方若华那样心中藏着大事的男人,好一千倍。
杨影这个傻女人,总算做了一回正确的选择。
方若华这回难得和原女主精神同步了一次,她好不容易恢复女儿身,回到别墅,一脸幸福地化妆穿裙子好好打扮自己,还泡了个舒舒服服的热水澡,虽然虚化了感情,却还是好奇地问了神秘女子一句,知道杨影和卢洐结婚,不免点点头,同样道:“挺好,挺好。”
说实话,对杨影她真有点愧疚,还有女儿姗姗。
不过她还没‘死’,姗姗就出国留学去,高材生,长得特别健康美丽,想必以后会过得不错。
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不知道自己的假期还给不给补回来,要是不补,下次申请休息个一年半载!
第224章 不算太坑
雨水淅淅沥沥地落下来,一院子都是黄色的泥水,茅草搭起来的屋顶实在是不大结实,到处滴滴答答地作响。
“二宝,来,吃碗蛋羹,吃完了再读书。”
灰扑扑的布帘子撩开,一个手脚粗大,肤色也略粗糙的年轻女人小心翼翼地进门,往方若华的手边搁下一碗热气腾腾的蛋羹。
蛋羹很是稀薄,只有小半碗。
女人吞了口口水,低下头去不多看,只催促道:“二宝,赶紧吃,凉了容易肚子痛。”
说完转身便走,步履匆匆的,方若华叹了口气,隔着破败的窗户看女人冒着雨,踉踉跄跄地扒上屋顶去,和那些茅草较劲,动作还算麻利,显然做习惯了这些。
“哎!”
雨下了大半个时辰,终于停歇。
雨后,天蓝如碧玉,白云飘渺,水汽蒸腾,池塘里两三只野鸳鸯,地上一片绿草如茵,院子里几棵大树歪了脖子,到显得有几分颓废美。
“三妹……你啥时候学会的易容?”
“扮作男人真是帅!”
“这回直播是去了什么仙山大泽之地?”
“有什么稀奇的,咱们三妹选景,什么时候不是空气清新水透彻?”
“只是这回直播间的名字有点陌生——《欺上官》?没听过。”
“我也没听过,究竟是哪本书?百度也搜不出来。”
“呵呵。”
还有几个网友冷笑,神神秘秘地刷屏——“被和谐掉的小说,你们这帮小辈当然没听过。”
方若华也不应话,从椅子上起来,坐在窗户边上,对着屏幕慢慢吞吞地梳理自己的一头长发。
把灰扑扑的草稞子择下去,用手指梳通顺,再系上头绳,戴好方巾,没有用水,只使劲搓了搓脸,把上面的浮土灰尘搓干净。
如今穿越习惯了,到没有前几次的焦虑,虽说这回丢了一次假期,但假期总会有的,再说事已至此,还能如何?
变成男人也没第一次那么难受,事实上穿到古代,男儿身比女儿身要好些。
方若华没看过原著,不过听看过的网友简单一说,到也明白过来,这是一部种、马小说,男主是穿越来的,一路搞发明创造,踩各类boss,顺便收美人,小家碧玉,大户千金,徐娘半老的寡妇,从良的名妓,总之无所不包,而且一言不合便开车,作者描述十分之露骨,堪称放肆且嚣张。
咳咳,所以这本书没写完就被和谐掉。
从原主的记忆里他到是知道,穿越男主应该已经来了,因为已经有传言说东山村的小秀才林远南从古书里找到一个烧酒的方子,能制烈酒,如今整个东山村都因为烈酒发了家。
原主还很是不屑一顾,觉得对方做商贾之事,有辱斯文。
咳咳,要方若华说,别管这个穿越男是不是种、马,对方想着赚钱的心思还是值得学一学,原主家都快没有二两米下锅,还端着读书人的架子,真打算饿死一家老少不成?
顺便说一句,原主读书不开窍,今年十六岁,还没考中童生,这辈子怕是没读书的命!
一边细细揣摩记忆,一边看屏幕,读过书的水友们你一言,我一语,嘀嘀咕咕就帮着方若华把原主的身份给理顺,这回穿越到是不算太坑,原主是个文弱书生,读书人,家中父母慈爱,他本人有些拎不清,自高自傲,但也是这个时代普通没天分,没见识又有奢望的典型,很普通的一个男人。
之所以在书中被记下一笔,还是因为他的姐姐。
刚才来送蛋羹的,就是原主的姐姐,是第一个对穿越男情根深种的农家女,只是因为早已嫁过人,如今夫婿病亡才回家待着,除了给穿越男主送过一次自己攒下的银钱之外,再未出场。
男主追求女人来者不拒,但也要看质量,不求别的只求颜好,原主的姐姐样貌不差,但和男主身边的角色佳丽比就差远了,显然不符合标准。
方若华按了按眉心,视线看到桌子上的蛋羹,虽然不怎么喜欢吃,不过还是端起来吃了一口,然后就探头出去,挥手叫:“细妹,来。”
院子里冒着雨砍柴的小姑娘犹豫了下,还是迟迟疑疑地走过来:“哥。”
“吃吧,我饱了。”
方若华把蛋羹塞小姑娘手里,他要是不吃一口,这家里如今也没别人敢吃。
那小姑娘长得太瘦了,瘦骨嶙峋,轻轻一摸,全是骨头,堪称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