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若华失笑:“乐乐别担心,虽然现在家里没什么钱,不过要是缺少家用,直接管我师父要,既然收了我做徒弟,养我也应该。”
罗乐:“……”
方若华笑眯眯携小伙伴去见正经父母,结果夏芬还真塞给罗乐一口小箱子,笑道:“拿着吧,没办法,我们家这孩子从小就是娇气人,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偏偏还不会赚钱,估计等他三十岁,五十岁了,还是得家里贴补,乐乐,以后你来管家,赚钱这事,靠他恐怕只有赔的份!”
“虽然我乐意躲清闲,但这话却没道理。”方若华托着下巴想了想,忽然觉得反驳起来底气不足,第一世在民国,她家赚钱主力是爸妈,第二世在北宋,还是爸妈,第三世跑到颂星世界,虽然离开爸妈了,可是当颂星师……衣食住行不必自己理会,单论赚钱,她也没赚过多少,连买房子都是靠奖金。
后来去现代小时空,做医生,做科学家,全靠金手指,呃,赚的钱虽然不少,但真不能算是他赚回来的,明明是和别人合作,他坐享其成。
至于没有这份境遇之前,她当比较清新脱俗的女主播,两年下来也只是平平而已,不温不火,没赚多少银子,家用同样需要父母贴补。
罗乐看着这师徒开玩笑,总觉得方公子和师父师娘的关系,到比在家里时更亲近些。
见方若华不在意,她也就随手收了东西,只是回去房间打开一看,却登时吓了一大跳。
旺铺三十间,上好良田十八顷,地契三十张,大部分是帝都的,还有帝都附近的庄子。
罗乐:“这得多少银子?”
方若华扫了一眼,嘀咕了句:“还是老一套,到一个地方先囤房产。”
抬头看罗乐还有些晕,不觉笑道:“你且收着,他们两个也不缺,而且这东西保值,以后想出手也容易。”
罗乐:“……”谁会轻易出手这些?回过神不禁发愁,自家事自己知道,这桩婚事根本就不真,虽然当初说好了要帮方公子管家,处理一切麻烦,可当时她想的是,用自己的银子,自己的本事赚钱贴补方公子,以换取庇护,可现如今看来,对方的信任未免过分,她压力好大。
正想着怎么与方公子谈一谈,方若华就轻轻松松挽着她的胳膊,拉着她出了别墅,很随意地道,“师父给的东西,别跟家里人说,到不为别的,你也知道我家家境不好,陡然有这些浮财并非幸事。”
这到是真的!
罗乐的心思一下子扭了过去,等再组织好语言,抬头却被半空中一道彩霞吸引了目光,转头四顾,登时心旷神怡——好美!
一路上只顾着欣赏湖光山色,实在没想到这景致如此之美,一时到顾不得旁的。
“……西山的风景什么时候变得如此之好?”
湖水竟如碧玉一般清澈,山溪流淌,几只小鹿在岸边饮水,半点不怕人,猴子也乖巧可爱,还有无数飞禽。
罗乐简直不敢置信,她们家虽说是外地迁徙而来,却也不至于消息闭塞,毕竟要做生意,在她印象中,西山只是一座很普通的石头山,荒僻的很。
方若华耸耸肩,牵着她到另外一个草庐休息,这个草庐可不是山脚下的那个,不待寻常客人。
刚沏好茶,树姥姥,西山的玉姑姑,鼠族的族长冯瞎子,还有几个熟面孔,便登门道贺。
罗乐回过神,一看有客人来,暂时就收了和方公子谈一谈的心思,反正不急。
结果在屋里看了会儿书,没多长时间,她这位假相公就推门而入,很随意地给了她几张礼单。
罗乐打开一看:“……”
好吧,原来师父师娘给贴补的那些,也不算什么!
第261章 舒服
罗乐整个人木然,好半晌,舌头干涩的厉害,不听使唤,一句话也说不出口。
如果说,师父和师娘送的东西,诚然价值不菲,但也都是正常的财物而已,房产良田商铺,一般富贵人家给子孙留下的也都是这些。
可看看眼前这帮神神秘秘的客人送的都是什么——宝石十二筐,论筐送的。小臂大小的养殖白玉十五对,纯金的金砖两箱,红珊瑚摆件十六对等等。
当然,这是比较珍贵的东西,还有其它奇奇怪怪的,例如蜂蜜二十桶,虎皮三十张,狼牙二十颗,不知何种鸟类的翎羽两箱子,麝香,人参,鹿茸等药材五十箱,竹笋,蘑菇十袋子……
凌乱的礼单拿到手,罗乐也风中凌乱!
方若华失笑:“既然在下与小姐在没有意外的情况下,要相约百年,那小姐也该知道我的情况。”
罗乐点头,虽然很不可思议,但是那位神仙夫人的种种奇特之处,的确让人心惊。
倒不是她想象中修仙修神那种奇特,那位夫人一身的红尘烟火气,没有什么超然脱俗的表现,可是,真正看到她,就觉得她和世人完全不同。
更不要说,那神奇的,位于云巅的‘宫殿’。
方公子和那位夫人……师娘给她的感觉很类似。
方若华笑道:“这个世界上有无数异类,平时不可见,正常人完全能当它们不存在,但我到挺喜欢和它们打交道,以后恐怕也少不了,咳咳,人情往来。”
罗乐:“……”
所以,她只要把那些异类当做正常客人来招待就行?
“当普通客人就挺好。”方若华失笑,“我觉得这个世界的异类,大部分很人性化,那些不人性化的,也绝对到不了你面前。”
两个人收了一大堆礼物回家,还兴致勃勃地整理各种礼单,一整理就是一天。
明州各地有头有脸的人家都送了礼来,方若华翻了翻,居然还有——林远南的。
这位原文中风头正盛的男主,此次科举也中了,只是却位居末尾,只中了个同进士。
其实同进士也非常了不得,比这世上大部分的读书人都强,但对方可是男主!
方若华觉得很是有趣,翻来覆去地把礼单看半天,还兴致勃勃地自己来抄写记录。
罗乐心下惊讶,实在没想到方家的小公子,探花郎居然还有这份耐心,竟一点都不觉得麻烦,别的也就罢了,居然连上好的珠宝首饰和布料绸缎,他都能看半天,还如数家珍,显得比她还了解。
唔,方若华表示:女孩子喜欢拆礼物,再正常不过了。
至于珠宝首饰……他也很喜欢!
再者说,没看见直播间里一众水友,别管男士还是女士,对这东西都特别好奇,看一天也不觉得腻烦,还个个兴致勃勃,甚至有特别精致的首饰还有人想买下设计图自己定做一套。
唔,以前也有企图直接买,后来看三妹不卖,才动别的心思。
不过,方若华对此向来假装看不到。
新婚过后,罗乐彻底放松下来,未成亲之前她做的那些心理准备,居然一点都用不上,和方公子相处着实和谐的很,那种舒服的感觉,就像面对的不是一个陌生的男人,而是一个投契的闺蜜。
回门那日,罗乐听她母亲说了一大堆不动听的话,居然还是心平气和,没像以前那般不痛快,或许是人过得好了,就会自然而然变得宽容。
其实父母对她也不算特别差了,那两口子都是面团一样的软性子,固然容易受外人挑唆,私心里更偏疼儿子,时常闹出事端,气得她胸闷,气闷之余还得去给他们收拾烂摊子,但总归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这些年做生意,什么样的人没见过,把女儿当心头肉,疼爱如掌上明珠的有,不把女儿当人,只想着‘卖’出去的也不是没有。
她父母这般算是寻常!
舒坦平静的生活没过几日,方若华的假期结束,他该回京城了,翰林院的工作再清闲,也不能让他休假休起来没完没了。
这次回京和上次赶考不同,不说是安家落户,却也要常住,方奶奶简直恨不得把整个家都给方若华带上,行李整理了一回又一回,怎么也不放心。
可是让她老人家一家子都跟去京城,她却又不肯。
“我们都这么一大把年纪,等我乖孙安顿好,接我去住几日便心满意足,真要待在京城,怕是连话都不会说,路也不会走,不自在。”
方若华也是考虑到,老人家年纪大,恐怕去京城会水土不服,而且那等地处,说是天下第一等的繁华所在,可论起宜居来,真比不上碧水。
只看西山那些妖精也知道,如果不是环境特别好,哪里养得了这么多天地灵物。
再者说,虽然自方若华至此,从来没有见过他那传闻在诸城学木匠的大哥,可原主的确有一个大哥在。
嫡出长孙是原主的大哥,按道理讲,父母长辈跟着大哥生活才恰当。他把父母都接到京城去,小住几日还好,时间长了怕是家里人也不自在,两个儿子在他们心中同样重要,更疼爱小儿子些,可对大儿子同样会挂念。
本来男子出外做官,妻子该留下来尽孝,不过方家谁也没提这一茬。
罗乐到是有心留下,但她自己给自己的定位是方公子的管家,哪有管家不跟着的道理?
至于方奶奶她们,一想到乖孙一个人孤零零在京城,哪里还舍得留下他媳妇?
连收拾东西再加上各处道别,就又耽误了四五日的工夫,好在路上顺风顺水,半点也没耽误,总算赶在假期结束之前回了京。
孙风雷照旧指派小儿子孙岩去接人,孙岩骑着马来的,见过罗乐笑道:“没成想到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小师叔最先成亲,走吧,师侄带师叔去参观下住宅。”
那是一座并不算多么豪奢的住宅,朝廷规矩森严,方若华既然入朝为官,有些宅子再好,他也不能住。
但是,这一座宅子却比很多深宅大院还要让人喜欢,位于御街东侧,毗邻翰林院,如果在后院开一小门,方若华溜达过去用不了半刻。
“我爹特意给你选的,以前是朱师叔留给他家儿子用,后来朱世兄不是外放到诸城了,看样子十年八年不打算回京,正好就给你用。”
方若华很满意。
罗乐:“……”话说,她这一路上花费三分之二的时间盘点能用的钱,还跟京城客商们打听京城好地段的宅子,想要尽快安家的小心思,是不是显得挺愚蠢?
第262章 戏本
罗乐轻轻一叹,她现在总算知道自己这位便宜相公并不是单纯意义上的,毫无背景的寒门子弟。
在京城能得着这样的房子,人脉之广,可想而知!
而且房子已经清理干净,家具一应俱全,处处妥帖,还有个管事看门,几个丫鬟下人帮衬,直接进来便能入住。
等安顿好,方若华领着她去正三品的刑部侍郎家‘拜见’,看到那些门房把他当自家公子一般招呼,再看他支使人家家的公子把他留在孙府的行囊收拾好,亲自给他送出来的做派,罗乐再一次觉得,自己也许没什么用!
她想象中那些为方公子出钱出人出力的情形,似乎不大容易出现。
不过方若华可不这般想,他如今算是体验到家中有贤内助的好处,他只用高坐,半点力气也不费,罗乐就把一切都安排好,家里的一应事物井井有条,婢女,小厮采买回来,厨房的饭菜全换成合口味的,家里上下规矩森严,连家具都是比着用惯了的家具重新打造安置好,住起来比在碧水时的感觉还要舒服。
家事一切顺遂,翰林院的活却不大容易做。
虽说在翰林院当差比较清贵,想成为阁老重臣,或是成为实权人物,都必须有这么一段经历,但正因为前途远大,受到的诱惑也就大。
方若华一入职,掌院冯大人就把他塞去编书,从四年前开始,陛下要求编纂大周国史,至今编了四年,离编好还有一段距离。
编书比较清净,方若华也喜欢,可惜,就是被掌院大人护着躲清闲,半个月之内他还是拒绝了六次几位王爷的聚会邀约。
这日,天气难得不错,方若华陪着几个老翰林一起把书翻出来晒一晒,一边晒书,一边在院子里席地而坐,几个老人喝茶吃点心。
点心都是罗乐新开的铺子里做的,不光色彩漂亮,味道也漂亮的很,一帮牙口不大好的老翰林,每天都要过来蹭几块。
没办法,方若华只好带一些少油少盐清淡些的,省得再把这帮老人家吃出毛病。
正偷闲,唐小飞和房玉山居然领着张世奇从拐角的小门里钻进来,一进来就撑着旁边一棵大树,弯着腰喘息。
方若华:“……”
旁边一老翰林失笑:“三王爷找你们一起游河?”
张世奇欲哭无泪:“不是都说三王爷温文尔雅,性情恬淡,乃是一君子吗?”
怎么跟土匪似的,还什么歃血为盟,还什么要拜把子?谁敢跟皇子拜把子?那不是认万岁爷当爹,就是自己想认,万岁爷愿意不愿意平白无故地捡一个儿子回去?
张世奇脸上发绿:“我张家只有我这一根独苗,如果我要是明天跌到河里淹死,我们一家老小恐怕都活不下去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掌院从后面溜达出来,瞪了张世奇一眼:“行了,别胡说八道,回去歇着,你祖母不是病了,我给你写张条子,去请刘太医和你一起回去看看,放几天假,这几日不必来了。”
张世奇登时闭嘴,老老实实答应,连东西也没收拾转身就走。
好多年轻的庶吉士满脸懵懂,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上面那些老翰林只是摇摇头,也不多话。
掌院冯大人在院内立了片刻,叫方若华过来,略微一沉吟道:“过几日便是皇太后的寿辰,皇太后爱听戏,你去翻翻旧日太后点戏的折子,选好了去教坊司,让他们务必上心,一定排练好。”
“是。”
方若华应了声,恭恭敬敬地退下,也没问为什么在大周朝,翰林院如此清贵的衙门,居然会和教坊打交道。
结果还没到晚上,就忽然发现翰林院好些世家子弟,有些变得特别忙碌,待在书库不出门,有些则是家中发生各种事情,请假回家。
别说方若华,就是翰林院其他庶吉士们,也隐隐约约感觉出有什么地方出了事。
“不是大事。”
回到家,孙风雷把方若华叫去喝酒,笑着安抚道,“齐郡王和五王爷一向交恶,最近五王爷与状元郎偶遇了两次,性情相投,他脾气上来,这才故意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