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老爸好像还接到不少电话,都是客客气气拐弯抹角地探问投资的,这些人消息这般灵通,一看就知道不是普通人,还真得应付一下。
计划很多,奈何时间有限,只能留待下次了。
“还好萱萱姐的婚礼明年才举行,怎么也耽误不了,下回我问问,怎么才能延长休息时间,最好能有三个月……哎!”最后整理了下上个小时空留下的书稿,这些书稿大部分放在如今都不算新颖,但她后来写的像军旅日记等几篇军旅题材的长篇,她觉得,其实可以发表出来与人共赏。
“下一次吧!”
第50章 烂牌
时至七月,绿树荫浓,水面风来。
方若华按着眉心,倚在窗边,眼角的余光看到一个穿着绿色褙子的小婢女正坐在门口打瞌睡。
目光四顾,整个房间像是古时女子的闺房,乍一看,到能称得上是‘帏幙帘榻,焕然夺目;粧奁衾枕,亦皆侈丽’……显然原身在家颇为受宠。
书桌上放着几本书,都是簇新的,显然很少翻阅,到是旁边一些话本隐约黄了纸页。
“哎!”
方若华拿起书来扇了扇,扇去额头的一抹汗,几乎是一刹那的工夫,她就知道自家这次是到了哪儿。
愁眉苦脸地把头搁在手心里:“哎呀,如何是好!”
此地正是北宋,她目前身居开封。
现在穿越的这个小时空,是包青天,七侠五义的同人小说,说是同人,其实就是借了一下背景而已。
小说里女主名为陈双宜,是一粮商家的嫡女,自幼生得明媚动人,且聪明伶俐,可惜命不好,母亲早亡,父亲又娶继室,继室待她寻常,这也就罢了,十六岁那年,竟还被冤枉杀死一许姓秀才,虽只是被幽禁在家,等待结果,却很是吃了一番苦头,幸亏婢女忠义,去开封府击鼓鸣冤,这才沉冤得雪。
只是到底名声有损,她爹爹怕她带累家中其他女儿,匆匆把她送给太傅家的次子赵允言为妾,那赵允言性格暴躁,动辄打骂家中女使,侍妾,陈双宜性子刚硬,不堪受辱,但也奈何不了他,只能趁着去上清观祈福的机会,假死脱身,逃了出来。
自此她改名换姓扮作流民,后嫁给一穷秀才为妻,本是一片赤诚,没成想再次所托非人,秀才竟杀过人,事发之后还想毒死陈双宜,硬拉着她共赴黄泉,幸亏女主机警,到底躲过了一劫。
这一劫后,陈双宜便苦尽甘来,与男主相遇,二人感情极好,相互扶持,男主终成一代名相,女主也兴办女学,成为赫赫有名的才女,世人敬仰。
方若华回忆了一遍剧情,又长长一叹,女主相当了不起,容貌倾城,智商也高,情商同样不错,悲天悯人,心中毫无戾气。
她当初读这本小说的时候,大半夜打着手电窝在被子里读,后来还屡次翻阅,十分喜爱。
偏偏这回穿越的这个原身……原身父母双亡,目前跟着姑母生活,她姑母嫁给了一陈姓粮商为继室,没有生育子女,把原主视作亲生,十分宠爱。
结果就把她宠得不知天高地厚,骄纵任性,与粮商原配家的女儿不和。
一日她和原配女一起随姑母去一员外家做客,因原配女大出风头,她很是不高兴,就生出阴狠心思,找了一认识的秀才,想让对方毁掉原配女的名声,没想到那秀才当日正好喝醉了酒,对她动手动脚,她暴怒,抓出一根簪子痛戳对方,一时失手,竟扎到对方心窝上。
这秀才也是确实倒霉,瞬间一命呜呼!
就她找的这秀才,功名都是买来的,本人根本是个无赖,还贪婪好色的很,家境败落以后整日在街上游荡,仗着秀才的名头四处混饭吃,是谁沾上谁恶心的人物。
这得多么蠢?真不知道原身一个娇娇姑娘,怎么就敢孤身一人溜到街上和这等混账玩意儿打交道!
更别说她扎死了人不说,还转头就跑,用的簪子还是想作弄人家原配女,从人家那儿顺手牵羊来的,偏偏原配女恰好路过,受到惊吓,一时惊呆,阴差阳错,居然就这般成了替罪羊。
原身顿时松了口气,心中窃喜,还做着美梦,觉得自己能安然无恙,还能把原配女给除掉,动了好些怎么落井下石的小心思!
想得很美,奈何她这人不是主角,就是个炮灰,真正的主角是那原配女陈双宜,人家虽然吃了些苦头,但有青天包拯稳坐开封府,自是让她沉冤得雪,原身也被揪出,审判过后,属于过失杀人,但事后逃走,罪责不轻,她姑母拿出所有嫁妆来赎她,还是判了徒三年,而姑母却被她连累,让陈家休弃,毁了名声,得了疯病,她知道之后,也一头撞死。
“拿的这都是什么剧本!”
方若华脸上愁云密布,她上一次穿越,虽然是被称作叛徒,可这叛徒的水分不小,而且去的及时,挽回的也及时,可这一次却穿了个真小人,还特别愚蠢毒辣,而且蠢事已经做过,那个秀才已经死透了,陈双宜也被幽禁在家,由官府派人看管,她的忠义丫鬟也已然奔赴开封府……
怎么算,自己也是十死无生!
“那就……只好去死一死。”
方若华摇头,整理好衣衫,揉了揉脸,使劲搓眼睛,弄得双眼略显红肿,一脸悲伤,然后一点儿没惊动睡着的丫鬟,出门直奔开封府了。
绕了两圈,根据原主的记忆,从后门溜出去,方若华还是不得不感叹一声,陈家的规矩还真是松散,家里的小娘子想偷偷溜走居然这般容易,碰见的那些仆从连管都不管。
不过,也可能是因为故事背景的原因,毕竟是七侠五义同人,侠义小说,对女子的约束自然轻些,闺秀们并非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这也好,省得浪费她从‘外挂’那儿得的东西,虽然可以报销,但能她还是觉得能节省些或许有好处。
只是按理说,一般千金上街,都该是仆从成群,团团围住,否则万一遇上个拐子,那还得了!
根据记忆中的路线,方若华在街上加快速度走,幸亏自己没有缠足,当然,这时候缠足还没有大兴,而且记忆中陈双宜是缠足了的,不过仅仅是稍微缠的纤细些,并没有想象中那般畸形。
“三妹,这是哪儿?横店影视城?你去横店了?”
“停一停,停一停,好好吃的样子!”
“三妹又放毒,大夏天的!”
停是不可能,方若华把摄像头调转过去,对准冰雪甘草汤的摊子,红木桌椅干干净净,汤水更是透着无比的清凉,大姑娘,小媳妇尽皆驻留停步。
街市上一派悠闲。
方若华挑了挑眉,示意大家看直播间的名字。
名字改了,如今叫——开封轶事【七五】。
一大票水友根本就没读过小说,赶紧过去翻找,另外一些也没读过,可看到七五两个字就兴奋起来。
“开封府!”“包黑炭!”“公孙竹子!”
“最重要的,最重要的,展小猫,白老鼠啊啊啊!”
“陷空岛那五只老鼠都很可爱!”
“不知道有没有庞太师,其实我萌反派来着!”
“拜托,历史上庞籍乃是耿直忠臣,当时孔子四十五代孙,都曾赞他‘言事官多观望宰相意,独庞醇之,天子御史也’……”
“庞籍不是庞太师的原型好吗,他的原型应该是张尧佐!”
呵呵。
方若华哭笑不得,她现在要去赴死,如今哪里有心思理会什么原型不原型的!
也幸亏这小时空是本同人小说架空的,要真是宋朝,女子哪里敢惹官司,一闹出官司,别管多么小的事,怕已经当即吓死了,便是自尽,也不肯受辱。
原身若是在历史上的宋朝,做出这等陷害人的事,估计死后下十八层地狱,也不足以赎罪。
“好在这次属于半出公差,有技术支援,否则拿这么一手烂牌,还是早点儿死了读档重来更妥帖。”
第51章 开封府
展昭撑着伞,进了开封府大门,和守门的衙役打了声招呼,觉得腹中空空,干脆又折去了趟厨房,勉强吃了一碗孟婶婶做的汤面。
开封府的伙食向来不大好,到不是待遇不佳,陛下仁厚,对官员也体贴,俸禄很高,就是上个月陛下还赐了不少贡米,平时更是米面粮油样样不缺,奈何开封府花钱的地方也多,又经常要周济百姓,而且包府台并不嗜好口腹之欲,随意招了孤寡的孟婶来给做饭……大家只好凑合着吃了。
一开始家中老仆总因为他能在衙门当差感动得热泪盈眶,后来因为他时常受伤,又开始劝他赶紧回家,娶妻生子,反正家中有田有产,生活无忧,功名利禄再好,也得有命在,才能享受得了。
他到不以为然,他当差不是因为那些功名利禄,全为匡扶包公罢了,自然无畏无惧,可最近却常常觉得,唔,要是能稍稍满足一下口腹之欲,说不定他当差会当的更快活些。
不过,反正也不是常常吃,凑合凑合算了。
吃完面,展雄飞就去找包拯和公孙先生汇工作,虽然伙食不大好,不过,臣子们还是要竭尽全力,为君分忧,表现在他展某人这里,便是全年无休,任劳任怨,文事武事一肩担,还要按时去宫里当差,做他的御前侍卫去。
包拯和公孙先生都在书房,刚刚才升过堂,还穿着紫色的常服,神色间略带几分郑重。
“那陈小娘子不似说谎,她的使女阿郑更是忠义之人,也并非妄言之辈,此案还需详查。”
说话间,展昭进了屋,坐下喝了杯茶,又接了公孙先生递过来的荔枝剥开,才慢慢仔仔细细把自己查到的东西说清楚。
“陈小娘子的风评极佳,那日在徐员外家,几个小娘子赏花作诗,陈小娘子的诗文被评为第一,随后多喝了几杯酒,因为酒意上头,这才借口更衣,退出去休息……至于那凶器,到真是她的。”
像这些专门打造的首饰,上面通常都有标记,该是谁的就是谁的,不会有假。
公孙策若有所思:“但她说簪子虽是她心爱之物,可那日一早不小心给弄丢了,同席而坐的几个小娘子,也说当时没见她佩戴。”
“陈小娘子有一个表妹,是继母的侄女,带回陈家小住,据说刁钻任性,与陈小娘子有些龃龉。”展昭皱眉,犹豫了下轻声道。
包拯一挑眉,“雄飞怀疑那个表妹?”
“若是陈小娘子当真并非凶手,能拿到她发簪的,恐怕只有亲近之人。”
这话,差不多就说明他怀疑那位表姑娘了,不过,展昭说时多少有些遮掩,公孙策不觉一笑,叹道:“雄飞乃真君子也。”虽在公门也有些年头,展昭依旧是菩萨心肠,因为对方是女子,若无证据,便说怀疑的话,总觉得不妥,毕竟那是个女孩儿,万一有一丁点儿差错,毁了名声,就是毁人终身。
在自己人面前讨论案情,说一说也就罢了,在外确实需要谨言慎行,万不可随意透露,不光是为了案子,更重要的是担心若人家清白无辜,却遭此怀疑,惹来流言蜚语,实在冤枉。
“下官再去徐员外家一趟,当日人来人往,下人仆从无数,或许能查到些线索……还有,许秀才并非应邀而来,究竟是私自潜入,还是别的原因,为何会在徐员外家出现,都是疑点!”
正说着话,外面鸣冤鼓声声响起。
包拯神色一肃,起身,带着左膀右臂升堂去。
要是在别的府衙,老百姓们想告状那绝对是难事,得里外被扒三层皮,也不一定能见到知府,可在开封却不同。
一来此地乃是东京,东京骄民们连皇帝的面子都不卖,个顶个的有心气,二来包拯颇为亲民,别管真实历史上他是不是也推崇严刑峻法,但在此时,他却是个亲切的市长。
前一阵子还有某个东京居民家里丢了只狸花猫,也跑来开封府求帮忙,结果不得已,展昭带着四校尉,张,赵,王,马,拿着公孙先生给画的狸猫相,四处张贴,折腾了好几天,终于从一粮商家的仓库里把这只猫抓了回去。
由此可见,别看包拯身份高,开封府的门槛却不高。
包拯高坐于上,等了半天,击鼓鸣冤之人居然还不见,公孙策看他一眼,刚想起身去探探情况,就见看守鸣冤鼓,兼守门的小吏一溜小跑,跑上大堂,结结巴巴地道:“府尊,外有一女子,击鼓鸣冤……”
“传上堂来。”
包拯心下奇怪,面上到还不动声色。
小吏哆哆嗦嗦,脸色灰白,半晌才迟疑道“……那女子不肯进门,只说要相公手书一封,准她进府衙,她才肯进。”
包拯:“……”
这要求挺奇怪,不过坐镇开封府这些时日,包拯和手底下的几个对于东京小民的诸多要求,也算见怪不怪,不能满足的一笑了之,要是无所谓的也就,咳咳,真无所谓了。
包拯想了想,公孙先生过来给他铺开纸张,拿了笔墨,他就随手写下允许击鼓鸣冤女子进门之类的话,交给小吏,小吏似乎有些欲哭无泪,却还是拿了纸,恭恭敬敬地退了出去。
堂下无人,左右都是亲信,包拯也就不端着架子,笑道:“今日这鸣冤之人,举行特别,没准又是一件新鲜事!”
便是开封府尹,相当于东京市长,掌管京畿要地的民生,公务繁忙,却还是有一颗热衷八卦的心,简而言之,在处理大案要案之余,偶尔处理一些奇奇怪怪的小案子,其实可以算作休闲。
也不能怪包公不够庄重,实则是若总绷着一根心弦,不利于身体健康,在开封府当差,本就应该学会调剂心情。
不多时,一女子款款而入。
包公正了脸色,低头看去,这女子身形纤细,削肩细腰,只穿一袭柳绿长裙,粉色的绣鞋。肤色白得透明,面上带些哀愁忧虑,眼睛红肿,心下就一软,身为女子,尤其是未婚女子,多不愿意上公堂,前日陈家小娘子的义婢,也是在门外徘徊许久,才鼓足勇气来了,想必这位小娘子也有不得不来的缘由。
“堂下所立何人,报上名来。”
包拯的声音也低了三五度。
那女子细声细气地道:“小女姓方,在家行三,蜀中人士,现随姑母居住,姑父姓陈,在汴梁做粮食买卖。”
哦,方家小娘子……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