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童童他们每次和人介绍自己家,都说是童话门那儿,也不知怎么传来传去,人人皆道是桐花。
显然不是第一次解释,轻声说了一句,看这人一头雾水也就不再多言,只转头冲战战兢兢的衙内问:“你要不要进去?”
衙内迟疑。
他自以为是个好衙内,虽然不喜欢读经史,但也不是不学无术,至少会画画,以后科举不可能,想想办法,吹嘘吹嘘,也能吹个名士出来,即便不行,也不至于给他爹丢人。再来,虽然也喜欢美人,但绝对不到眠花醉柳不着家的地步,他还年轻,不想身体亏虚,而且他不欺行霸市,不打架斗殴……
最重要的是,他很听爹的话,由此可见他绝对是一个再合格不过的小衙内!
合格的衙内,生活在开封城,当然要随时牢记开封生活守则。
就在一个多月前,守则里新加了一条——桐花门,阴阳界,生人莫入!
这话可不是什么市井流言,正经是他爹口里传出来的,纨绔衙内奉为圭臬,绝不敢违背,他从没有靠近过桐花门一步,虽然它就在开封府旁边。
不能进!
方若华一眼就看出这人的心思,她也好笑,这话是她说出去的没错,话也不错,所谓生人莫入有什么错,她不乐意让陌生人进入学校,再正确不过了,但好像传着传着,就变成了活人不许进的意思!
她觉得好玩,也就没特意去辟谣,反正开封谣言已经多到完全没办法辟的地步。
“十一郎,你自己回去,我去教室看看。”
十一郎乖乖应下。
一直到方若华走人,衙内都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中,半晌才一咬牙,闭上眼,紧紧跟着十一郎身后就迈进了大门,是人都有好奇心,他早对桐花门好奇得不得了!
里面或许连接十八层地狱,里面也可能遍布刀山火海,恶鬼成群,那又如何,他做好了心理准备!
结果扯着十一郎的衣服走了半天,终于做好心理准备睁开眼——“鬼呢?”
遍地鲜花绿草,假山池沼,凉亭长廊,青石板的大道,鹅卵石的小径,左右都种着高耸入云的大树,一派和谐景象。
来来往往的人,有些穿着和十一郎差不多的墨色短衣短裤,外罩金边白斗篷,还有人身着官服,也有些比较熟悉的开封府衙役们出出入入,有些人步履匆匆,还有几个懒洋洋地坐在草地长木椅上不知在干什么。
唯一引人注目的,也是东西两座高耸入云的大楼,也不知是如何建起来的,难道不怕被风吹倒?
可是——“鬼呢?”
“你要去鬼屋?”
旁边路过的一绿色官服少年闻声过来,看了看十一郎笑道,“十一郎的朋友?你顺着这条路走就到了,旁边有指示牌,跟着走。”
说完就从从容容离开。
十一郎眨眨眼:“我要回家……回宿舍,你去哪儿?”
衙内看着指示牌上什么游泳馆,休闲广场,体育馆,教学楼,宿舍楼,宠物活动中心,试炼鬼屋,试炼饕餮馆……满头雾水,却还是抓住十一郎不放。
眼下一切都陌生,他可不敢自己待着,再好奇也不敢。
也不知怎么一钻,一绕,绕过月亮门,就进了个花园,花园里也有一座高楼,还有一些二层的小楼,小楼独门独院,绿瓦红墙,花木扶疏皆很精致,整个院子十分精美漂亮,很像名家手笔。
衙内注目看过去,只见刚才裹挟了小沙弥走人的那个孙行知也在,陪着一位老人说话。
十一郎打了个招呼,就扯着他进了大楼,一进去,衙内登时觉得自己少了十双眼睛。
地面光泽的能照出人影,头顶居然是脸盆大的夜明珠,进了一个小房子,不必自己走,竟也能自动向高处走,莫不是天宫里的仙人们都无需自己走路?
现在不是鬼,变成仙人了,只是仙人不飞,还得坐电梯,未免接地气了些。
孙行知陪着翁翁去串门,进了宿舍楼,听见那衙内咋咋呼呼的声音,也不禁一笑。
其实也没必要笑话人家,自己和翁翁刚来的时候,也被吓得一愣一愣的,手足无措,甚至过了七八天,还当是做梦,等到确定了这房子真的属于自己,三年内不退学,之后再住五年,它就永远属于自家之后,翁翁每日都走路生风,瞧着比以前年轻了好多。
孙行知想,这么好的生活,别说还教神仙术法,就是什么都不教,让他卖命他都心甘情愿。
可是想有卖命的机会也不容易,先生们一直强调,外面比较厉害的妖物也就三百来只,学生们越来越多,还不知道够不够分!
衙内追着孙行知看了半天,没看见那小沙弥,登时有些遗憾,不过转头就见露台上五六个年轻人挥笔作画,他只是扫了一眼,却不由入迷,对方笔下,女子美极了,也像极了,不知道看了多少美人,才能画得出来!
十一郎瞥了自己新结交的小伙伴一眼,忽然有点犹豫,他看起来傻傻的,胆子也小……还让不让他去鬼屋参观?要不只让他看看小倩姐姐她们就罢了?
第88章 食鱼
衙内一直到傍晚时分,才步履艰难地从‘桐花门’出来,满脸恍惚,回到家之后,抱住他一向威严的父亲嚎啕大哭:“爹,我一定好好学习,科举取士,以后认真做官。”
哪怕将来就只一辈子做一个七品知县,也绝不进桐花门当什么驯养员!
十一郎挺喜欢这个朋友,带着他好好把自家的幼学玩了一圈,逛过鬼屋,看过诸多宠物,可惜他运气不大好,没看见小倩,正赶上画皮在……画皮,没赶上卖萌的小妖宠,到看见毕方放大火烧得地如火焰山!
这人怎么受惊,十一郎还小,根本不知道,只知他不喜欢读书,就哄他说:“别怕,你要读书不好,科举不成,我就托阿方让你进我们幼学当学生兼任驯养员,以后也从七品做起,升官快!”
衙内大惊失色,回去就好好学习,可不知怎么的,害怕归害怕,却还是心痒难耐,每次十一郎邀请,他次次忍不住赴约。
实在是十一郎画的画太好。
尤其是在画室看到一幅八美图,仙女仙气扑面而来,鬼女的清丽让人失魂,妖狐他一见就怦然心动,就连凡间女子也是人间绝色,自有风情。
不光女人,连上面的美男子,都让人忍不住一看再看。
骨肉匀称,形神具备,若画此美人的,肯画一画春宫,一定是绝世珍宝,价值千金。
不去管十一郎和小伙伴怎么玩闹,方若华坐在办公室里,陪她爸妈说话。
方肖和夏芬这些日子可没闲在浮空岛,除了需要配合自家闺女演戏的时候,其它时间都在大宋各地转,四处收些古董文玩,偶尔也会结交一二妙人,谈天说地,热闹一番。
“说是盛世太平,其实强盗横梁多得要命。”
方肖一路上不知遇见了多少回匪徒,若非这次有1275随时候命,他恐怕只能老老实实待在家里。
“很正常,以后都逼得皇帝不能不颁布《盗贼重法》。”
聊了会儿天,方若华就去图书馆看书,半路上遇见孙行知,还有孙行知的祖父。
孙先生见了方若华,想起那日方若华开玩笑漏题,还被他打趣了一回,谁曾想这姑娘居然是自家孙儿的顶头上司,此时多多少少有那么几分不好意思,却是毕恭毕敬的,不只因为这位算是他的东家,更因为人家给了他孙子大好的前程!
在孙老丈的心中,当官那就是一步登天,方若华对孙行知,恩同再造!
孙行知到是低眉垂首,乖乖巧巧,一脸憨厚,看方若华的目光躲躲闪闪,把她逗得一乐,笑道:“行了,这回不扣你的分,以后小心些,看好了毛毛。”
“是!”孙行知松了口气,他宁愿扣月例银子,也不乐意扣分,放松了才想起正事,连忙道,“园长,路上碰见了白五爷,他老人家说请您去吃鱼,开封老字号的鱼铺又开张了。”
方若华应下,想起白玉堂,不禁好笑。
到现在为止,过了这么长时间,白玉堂还不知道所谓的白娘子就是指的他自己,每每到戏园子,必要寻白娘子,屡觅不见,甚至怀疑有人金屋藏娇,尤其疑心展昭,谁让展昭脸皮不够厚,听白玉堂问起,便神色异样。
不管这个,到是吃鱼,方若华很感兴趣,一想,口舌生津,论起吃,白玉堂那是绝对的老饕餮,舌头极为敏感,为他烧菜,哪怕烧的时候走一下神,他也能品得出来。
虽然是个煮碗粥也能煮焦的主儿,可是想吃美食,找他介绍再靠谱不过。
随手点了两个使役,换了身衣服,就去寻白玉堂,要是好吃,打包带回去给父母还有姑姑尝尝。
正好孙行知也无事,还想让翁翁尝尝美食,便自告奋勇为方若华赶车,一起出了大门。
1275其实也想吃,可他们有规矩,不能乱拿小时空的东西,只能过过眼瘾解解馋了。
顺手开了直播,每次有美食时,直播一下很能报社!
州西安州巷,原有一老字号的鱼铺,后来改为酒楼,但还是做鱼做得最好。
鱼铺的主人外号大厨林,是御厨的后人,年轻时时运不济,穷困潦倒,人到中年才痛定思痛,得亲戚帮助,练好了家传的手艺,又有贵人提携,去公侯之家做了几年厨子,出来了就在老宅开了鱼铺,只是到底亏了身体,没几年去了,留下一孙,据说得其真传,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如今手艺到比祖辈还好些,只是为父守孝,已经三年没有开张,这才开门做生意,就被白玉堂闻香寻去,可见手艺的确是没有放下。
方若华到了地方,下了车,带着孙家子孙过去,远远就看到酒楼门前围了一群人,还有人在哭,白玉堂就立在不远处的石阶上,袖手旁观,到是一眼就看到方若华,招呼她过去。
看直播的粉丝本来不太多,这阵子方若华因为不急需钱,对直播不大上心,掉粉不至于,但活跃度真是差远了,这会儿白玉堂一露面,立时就惊起一滩鸥鹭,许多人刷字幕打招呼,各种求颜值。
“三妹终于诈尸了!”
“我家白五爷好帅!”
“闭嘴,别挡屏!”
白玉堂微微一笑:“我刚从张秀那儿买的馒头,一会儿配鱼吃。”
张秀是个厨子,白案做得好,去年白玉堂途经开封,就说他是开封第一白厨,只是此时在别人家吃鱼,还惦记张秀做的馒头,也不怕挨打!
方若华失笑:“怎么不见展大哥?”
“还不是开封治安不好,强盗多,开封府的人都忙,听说前几日有个小童跪包府台的轿子,称自己的娘亲丢了,虽是个小童说的,展兄担心拐子作乱,正查问此事,今天似乎出了变故,刚才还在,没等到鱼,人就走了。”
他显然有些不满意,盯着前面吵闹的人,纵了纵眉头:“还没吵完,烦死人。”
方若华一笑,同样转过头去看热闹,别看人这般多,但想必不是大事,以白玉堂的脾气,最好打不平,若有大事,他不可能站在此地看热闹。
果然,是有个书生缠着一个衣着打扮很华丽的男人祈求,想买那男人新得的大鱼。
男人显然不缺钱,自然不肯卖,偏偏这书生不知犯了哪门子的毛病,苦苦哀求,目中含泪,甚至愿意倾家荡产!
周围看热闹的忍不住奇怪,这书生未免太好吃了些,一条鱼而已,何苦来哉!
“是高彬?”
孙老丈眼睛有些花,还是一眼看出来,那个衣着华丽的是自家老熟人。
高彬一转头,也看到她们,登时沉了脸,恼羞成怒,冲跪地不起的那书生怒叱:“滚蛋,实话跟你说,那条鱼我已经宰了。”
瞬间,书生脸色雪白,如丧考妣!
第89章 贤妻
高彬也不知为何,心里有股戾气,盯着那魂不守舍的书生叱道:“那鱼很是鲜美,鱼肉煎烤,焦脆可口,鱼头熬汤,汤汁雪白,香飘三里,就是鱼鳞,炸的金黄酥焦,也是美味至极……”
书生大怒,瞪着高彬,眼睛赤红,竟整个人扑过去厮打,明明是文弱之人,两拳就打得高彬眼角青黑。
小厮这才回神,连忙帮忙,周围一团乱。
白玉堂都呆了呆,刚想出手,遥遥看见展昭,高声道:“喂,开封府的,打架呢,没看见啊!”
展昭哭笑不得,他刚来,完全不了解状况,还是剑鞘伸出,压在书生肩膀上,压得他跪下不能动,才问:“李秀才,你娘子失踪,不见你报案寻人,怎在此地和人争执。”
书生呆了呆,嚎啕大哭,伏地不起。
高彬挨了打,脸色难看,又见孙家祖孙不远处看着,更感丢人,想他和孙行知同学多年,处处比对方强,没想到他考不中举人,那小子到一步登天,不想留下让人看笑话,一言不发,哼了哼扭头便走。
孙行知早就懒得理会他,到不是消减了怨气,主要是没空搭理他。
知道在幼学里,他学业有多紧张?不光要学习,还要在翰林院编书,更别提还要打工赚钱养毛毛。
毛毛很挑嘴,一天除了正餐,至少吃三十斤肉当零嘴,还不吃猪肉,鱼肉最佳,牛羊肉也可,至于人肉什么的,他到是想吃,可谁敢让他吃!
幼学里有补贴,这群妖宠们有自己的口粮,但这些口粮只保证身体健康,毛毛一撒娇,他哪里舍得孩子忍饥挨饿,别的做不到,总要让毛毛吃饱吧!
想想,一只狮子妖,每天都处于饥饿状态,睡觉做梦都磨牙吃肉,你还不给他吃饱,他就睡你床旁边……
孙行知打了个哆嗦,浑身直冒冷汗,打定主意一定要把毛毛关瓶子里,至少晚上得关!
“想什么,去催催菜,让他们上茶!”
白玉堂敲了敲桌子,孙行知陡然惊醒,连忙起身去催。
鱼是活鱼,现杀现宰,一时吃不到,不过为了美食而等待,本也是理所当然。
方若华闲来无事,干脆听听案子,来这个有包青天,有展昭的世界,没兴趣和人家正经女主角一起参与案子,听一听总是无妨。
展昭舒展开眉,也不瞒着她,轻声道:“报案的是刚才李秀才六岁的儿子,说是母亲,李秀才的继室失踪。”
“我原本以为是一桩失踪案!”
如果是在二十一世纪,失踪个把人,根本没人在意,警方也不会很重视,但在此地有人失踪,官府不可能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