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日子真是过得好,好极了,谁能想起三年前,他们曾经过的是什么日子。
齐家祖祖辈辈都是河工,齐阿大卖力气干活,赚一点辛苦钱,养活老爹,老娘,还有四个娃。
家里实在穷,四个娃只有两套衣服,一套新一点的,给儿子换着穿,因为儿子是男丁,时常要出门,另外一套破旧的,两个女娃娃倒换着穿。
一家人每天吃一顿半干的饭,混合了野菜,麸皮的米饭,大碗的给齐阿大和大哥,二哥,三个男人先吃饱,剩下的女人,老人,孩子再分一分。
三年五载的,闻不见半点儿肉味。
直到三年前……那一天,齐家的二小子齐子谦,听说朝廷下旨,特招什么学生,连不识字的也能去考,被人挤兑了几句,一时脑袋发热,就冲动地报名参加。
他一去就后悔了,可还是咬着牙没退缩,当时是真没想到自己也能中……可村子里唯一的秀才公没有考上,他却莫名地中了。
“那几年考试容易得多。”
只让盯着一本书看了一会儿,按照上面的图案,歪歪扭扭地描了几个字下来,就算过关。
齐子谦轻轻一笑,现在他还能想起当时自己那副蠢样儿,估计负责监考的几个同学,肯定背地里笑话他许久。
齐阿大跟村子里的人说完话,转过身就听婆娘数落闺女,皱眉叱道:“二哥如今什么身份,难道还少块儿点心给你们吃,少说些废话,别让二哥丢脸。”
他婆娘也不怕他,翻了个白眼,转头故意大声道:“二哥,你记得没,你去了之后的第一年过年,你拿了年货回来,你爹嚎啕大哭,哭得差点儿没厥过去!”
齐阿大脸一红。
齐子谦顿时失笑。
怎么会不记得!
那是他上学第一年,放假了,那一车子的年货就摆在他面前,是两位真人专门给准备的。
他盯着那些年货,浑身发热,出校门时,差点儿没同手同脚,一路上都害怕遇见劫道的,现在想想,身边带着二十几个穿着盔甲的护卫在,哪个劫道的敢下手?
他回来的时候,家乡闹灾,父母亲人们差一点就要给饿死,等他哭着把熬煮了一大锅米饭,家里人不怕烫,热气腾腾地把所有碗舔的一干二净。
大哥有一点儿力气,就跟被什么追赶一般,把所有粮食都藏到了地窖里头,生怕让旁人看见。
他拿回来的,简直不是年货,而是救命灵药,救下了自家一家人的性命。
爹愣了许久,失声痛哭,齐子谦也后悔得恨不得给自己一巴掌,他在学校吃得好,穿得暖,有钱拿,还分了宅子,怎么就没想起爹娘?
其实是一切都像在做梦,他不识字,和别的同学不一样,要先读预科班,认认真真学识字,忙得厉害,竟然连给家里去封信都没顾得上。
如今想起来,齐子谦还是愧疚难当,在他享受的时候,爹娘正饿肚子。
但很显然,父母完全没有一丝一毫要怪他的意思,想起当年,全是幸福。
“那一年,年没过完你就被叫去干活,当时好些人吓唬咱们,说要拿你们去填河,你带回来的东西,都是买命钱,娘还为此差点儿跟人家裴官人拼命,也是人家脾气好,连连说绝对保证你的安全,也没有怪娘!”
齐子谦失笑:“怪不得娘,我们学校福利待遇好的吓人,刚去学校,我也以为人家是要咱们卖命呢,当时儿都想了,人家给了这么多钱,别说买我一个,就是买十个二十也够了,立时死了都不算亏。”
他去了圣德幼学,福利待遇是真好,不光不交钱,还给发俸禄,俸禄高得很,他一个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家子,前半辈子都没见过那么多的银子。
而且衣食住行都是朝廷出负责,逢年过节,幼学里还给发米面粮油,点心瓜果。
人家学里给的东西,都是些金贵的吃食,寻常别说吃,见也没见过。
到现在,每逢方真人给他们灌输,自己的命有多珍贵,遇见危险不要硬上的思想时,他还是想,他绝对愿意为幼学拼命!
耳边忽听小妹清脆的笑声,齐子谦扭头一看,登时睁大眼,两三步跨过去提溜起妹妹,把宝贝妹子往身后一扔,瞪着那个穿着锦衣,容色端庄秀美的美人:“金花,不许打我妹的主意……乖,一会儿给你买鱼吃。”
美人吞了口口水,瞥了他一眼,幽幽叹息,双眼眼波温柔如水,黏糊在小囡身上,充满爱怜。
她长得好,很明显,小囡喜欢她,贴着二哥的耳朵,低声道:“二哥,金花给我当嫂子吧。”
齐子谦:“……不行!”
“为什么!”
“物种不同怎么谈恋爱!”
“啊?”小囡满头雾水。
齐子谦一把把小妹妹推给大妹妹,“去吃水果,我刚带回来的。”
两个小妹欢呼一声跑了,他才擦了把汗,一转头,又看到母亲充满暧昧的眼神,更是按住眉心恨不得跳河里一了百了。
金花冲着他笑,笑得温柔可人,齐子谦却一点都不感动,他又不是新入学的傻孩子,还会被这条食人霸王鱼那美丽的皮相诱惑。
难道不知道,越是外表美丽的妖怪,越是凶残,不够凶残的,都不敢那么美。
“肯定是孙行知家的毛毛又胡乱教她!”以前金花饭量大,但让她垂涎的好歹都是妖怪,不吃人的,结果毛毛骗她人肉好吃,偏偏她又吃不着,这些日子老对年幼的孩子们,尤其是女孩儿特别感兴趣,弄得自己疲于奔命!
第97章 阎王宴
夜晚,浓云密布,天边飘起细雨,淅淅沥沥的,青石板的地面一走一出溜,连繁华的夜市也没了人烟。
王伟酒意上头,迷迷糊糊地在街上走,偶尔到能碰见几个夜行人,也幸亏这是东京开封,他也是身无长物,否则早被那些劫道的给搜刮干净,说不定连命都保不住。
风有些凉,王伟越走越累,周围树影斑驳,不知不觉,连最后一点月色也不见,他打了个冷颤,背后忽然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不知怎么的,他忽然想起几个同窗说过的话。东京的夜里,单身一个人出行不安全,会有鬼魅随行。
王伟吐出口气,他从不相信世间有鬼,可是大半夜的,孤身一人在外……
一只冰冷的手忽然搭在他的肩膀上,王伟浑身颤抖,就听后面有人笑道:“哥们儿是新生吧?怎么不穿校服?小心让纪检委员逮住扣你学分。”
王伟听不懂,迟疑了下,回过头,一回头就吓得双腿发软。
后面有一人,看起来三十几许,身上披着红色镶嵌金边的连帽斗篷,脸上带着笑,旁边蹲着一只到人肩膀那么高的金毛大狮子。
看见人,他不怕。
看见狮子,他只是有些怕。
可是,开口说话的不是人,而是那只狮子……冷汗哗啦啦地冒出来。
“今年新生有七十多个吧,听说学生会那边考虑再增加学生人数,估计到明年咱们就清闲多了。”
狮子嘀嘀咕咕。
孙行知点头:“我年底得请个假,回去看看翁翁。”
说话间,一人一狮就携着王伟向前走,王伟默念老娘交代的话,路上与鬼怪,不可害怕,需淡定从容,他努力做到。
“现在的新生真不得了,这么快就能摸到门路,寻到阎王宴,当年咱们可没这般精明。”
“要不怎么说,新生的素质越来越高。”
一人一狮一边闲聊,一边溜溜达达地走,没多久,后面居然又来了十几个人,男男女女,年长的年幼的,三五成群,有的穿着和身边这位一样的衣服,有的穿着寻常,有些彼此认识,笑眯眯打招呼,也有的比较腼腆。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大狮子不见了,一个秃顶小和尚,跟在与自己搭话的那人身边。
“到了。”
一行人终于停下,前面居然是个土地庙,王伟精神恍惚,好像看到土地庙门上两个门神走下来,和他身边的几个人寒暄了几句,还帮着开门。
里面灯火辉煌,照得庙宇亮堂堂,就在神像前面摆着一张大桌子,桌子是朱红色的圆桌,上面放着的盘子特别大,最中间已经摆放好一条大鱼,鱼有一人多长,金色的。
众人都很不客气,纷纷落座,王伟也被拉着坐下,这么多人围着桌子,竟也不显拥挤。
“开吃,都别废话。”
所有人眼睛放光,一挥手,身前就出现了碗筷盘子,筷子一伸,夹住一大块儿鱼肉。
一时间,碗筷飞舞,汁水四溢。
王伟傻愣愣地看着自己的盘子一时着急,居然自己跳起来围着鱼肉转圈,他的筷子也飞过去抢那些菜,抢到了就往盘子里扔,还专门去撞别人的筷子,乒乒乓乓的。
孙行知呵了声:“谁又把这一套贪食给放出来了,说了多少回,别用它们吃饭,每次用别人都别想吃了。”
说着话,那小和尚不知从哪儿拿出来一个网兜,朝着那些飞舞的碗筷罩去,碗筷跳起来想要逃走,小和尚半天抓不住,忽然摇身一变,变成一只金毛大狮子。
瞬间,碗筷老老实实地停下,瑟瑟发抖,大狮子这才得意地变回和尚,动作利索,一下子就网个正着,笑眯眯地把网兜往旁边一甩,任凭那些碗筷钻来钻去,也钻不出来。
“吃吧,来,给你换套新碗。”
王伟眼前真冒出一套新碗,他木然地听话拿筷子夹菜,这回碗筷比较老实,最多就是他手抖,不小心掉落食物,人家轻轻盈盈地给接住。
菜是真好吃。
王伟醉酒,胆子比以前大得多,害怕居然渐渐小了,不知什么时候,也埋头苦吃,食物不等变成残羹冷炙,就瞬间又有新的摆上来。
酒过三巡,有人头上冒出了角,有人露出了尾巴,还有一个一不小心嘴上长出一层毛,甩了半天变不回去,特别碍事,他身边的人只好拿剪子给他剃毛。
“一贪吃就原形毕露,这出门带着你们,都不敢大白天赶路了,长点心行不行!”
王伟木然地吃法,吃饭。
也不知道到底有多少大厨,才能应付这些人的胃口,对了,厨房在哪儿?
土地庙一眼看去,就这么大的地方,哪里有厨房?
他的听力极好,隐隐约约能听到屋顶的方向传来一阵阵盆盆碟碟,碗碗筷筷碰撞的声音。但是毫无人声,没有人在走动,没有人在说话,仿佛在这座土地庙,刀叉案板,碗筷锅盆,都有自己的生命,主动为客人们奉上丰盛的晚宴……
一瞬间,王伟身上的冷汗浸透了衣衫。
许久,众人进食的速度终于慢下来。
孙行知看了看时辰,高声道:“时辰到了,下班,下班,快来吃饭。”
瞬间,桌上又恢复如初,食物冒着香气。
王伟一愣,就看到土地神像蠕动了一下,上面竟然走下来一个人,那人穿着打扮都很奇怪,袍子特别宽大,只一步,就跨越高台,到餐桌前落座。
“兄弟辛苦。”
孙行知含笑替他倒酒。
那人神色疲惫,叹气道:“这几年烧香拜佛的数不胜数,前阵子还有好些痴男怨女到此求姻缘,还有人找过来合八字,简直是连月老的活儿都要咱们干,上班就够辛苦了,回头还要去补课。
拜托,不是所有人易经都学得很好,也有学渣完全弄不明白。”
他一边说话,一边扭头看神像,长叹一声:“方小姐,就算……总之,您可不能这么压榨劳动力!”
方若华换了身衣服,见过学生们,翻了个白眼:“……你们不会偷偷懒,别那么上心!又不是我要你们整日显摆神通的!”
她还想抱怨,要不是这帮人神通广大,弄得土地神特别灵验,她也不至于还得从开封府开了一个小门回家,没少让开封府那帮精明过头的‘敲诈勒索’。
“这是职业道德好不好,我们有职业操守,再说,还有年度考评人员盯着,谁敢不尽力?”
那还有什么好说的!
“好了,吃饭吧,我们金花养的鱼里,出了十条鱼王,够咱们好好大吃一顿。”
方若华笑了笑道。
一句话,登时没人再抱怨一句,上班很累,可是妖宠养出来的鱼,他们也舍不得常吃。
王伟迷迷糊糊地看着这女人,总觉得眼熟的很,再一抬头,只看到土地神的神像宝相庄严。
啊,是土地神!
他心里的惧怕到渐渐淡了,怕什么,这些并非妖精鬼魅,恐怕是神仙一流。
一直到吃饱喝足,离开土地庙,眨眼间,周围不知哪里来的各路神仙纷纷散去,他的酒意才退了,艰难地回到客栈,迷迷糊糊地睡过去。
一夜醒来,只觉得昨晚做了一个奇奇怪怪的梦。
王伟决心把这当成奇遇,牢牢记在心里,绝对不说出去。
最近三年一度的科举正在进行中,京城人流如织,各地的举子齐聚,客栈酒肆里多填满了人,连寺庙道观也差不多拥挤得几乎再也挤不进去。
王伟家住松江府,幸亏早早就跟同乡结伴儿进了京,这才能找到住处,若是耽误了,怕是真要和人去挤那些大通铺。
今天没有读书,两个同窗叫上他,打算约出去玩一圈,好歹轻松一下。
“到了京城,当然得去见识见识,那据说到开封不能不去的土地戏社。”
戏社一票难求,他那个同窗花了高价才买到了几张高价票,还是前排座,位置很正。
一看菜单,王伟就不觉倒抽了口冷气,好家伙,这一顿饭的花费,他在家可能吃半个月也吃不完!不过,一下嘴他就知道,人家贵有贵的资本,确实好吃,让人欲罢不能。
尤其是这一道红烧鲤鱼,再普通不过的菜,这味却鲜得让人恨不得连舌头一块儿吞进去。
“好吃!”
这滋味怎么那么熟悉!
王伟觉得自己可能在梦里吃过,算了,好吃就行。
三个人埋头苦吃,王伟忍不住想,一会儿问问店小二,看能不能打包,带条鱼回去犒劳犒劳大哥。
这回是他大哥陪他来科举的。
换了以前,他当然不愿意浪费这份银子,但如今不比往常,苦读十年,中了举人,如今家里景况比以前好得多,有不少人送田送地的,年年月月也能吃饱穿暖,偶尔给妹妹买两样漂亮首饰,也不像以前那般还得再三思量,现在只是偶尔奢侈一下,吃点好东西,算不上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