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军嫂是神医/八零娇妻是神医——咪菟
时间:2019-03-29 09:58:24

  贝思甜一开始只是怀疑,后来在他和自己合谋算计秦红梅的时候,她就基本确定了,她根本不用多解释村里的状况。
  还有一点贝思甜没有说,人的身体状况很大程度都可以从脸上反应出来,罗旭华五脏虽然有所问题,却不是因为吃不好,反而是因为吃的太好了。
  “大哥,我也想和你说一句话。”贝思甜说道。
  “你说。”
  罗旭华现在对她是心悦诚服,一般人谁会去观察这个。
  “大哥少吃油腻的东西,多做运动吧,熬夜属于慢性自杀,大哥的肝脏如今已经出现了亏损,长此以往下去,有些亏损是不可恢复的!”
  “思甜果然是得了贝大夫的真传,谢谢提醒,只不过生意上的事情有时候身不由己。”罗旭华道。
  贝思甜洒然一笑,“等到闭上眼的那一刻,人才能发现,所有的一切都不重要。”
  罗旭华微怔,这感慨不应该由贝思甜说出才对。
  不等罗旭华有所反应,贝思甜便笑了,将三包符粉递给他,“大哥,这是我配的药,放在清水中,切记温度不要太高,每天一包,连喝三天即可。”
  罗旭华接过手中的药包,点点头,“好,多谢思甜。”
  车来了,罗旭华和秦氏打了个招呼,便上了车。
  看着车绝尘而去,贝思甜才扶着秦氏向着大埝下边走去,路上将罗旭华给钱的事情同秦氏说了,秦氏不可置信,听见贝思甜没收那两千块钱,忙说她做得对。
  “那可不是个小数目,华子出门在外,没个钱可不行!”秦氏连连说道,心里同时为罗旭华有了出息而高兴。
  贝思甜笑着应了声,她之所以拒绝了,便是将自己当做了这个家的人,自己家,不需要旁人给钱过日子,她会让秦氏和罗安国这对心善的夫妇过上好日子。
  贝思甜放过了秦红梅的眼睛,并不是因为她心善,而是她考虑再三的结果。
  秦氏的眼睛用不了多久就会恢复,如果秦红梅的眼睛瞎了,照顾罗老太太的重任大概会落在秦氏的身上,到时候便又将她推进了另一个火坑。
  秦红梅经过这件事,在家里彻底没了地位,还要伺候罗老太太,就是受罗老太太的气,就够她受的了。
  这几天罗老大家还是没有安生,时常传来秦红梅的哭声和罗老太太的吼声,老太太年纪虽然大,可是底气足,一嗓子出来,就是贝思甜这边都能隐约听见。
  罗爱国自那之后就去镇子上打工了,罗旭强因为孩子太小,家里没有男人不行,才留了下来,不然也跟着走了。
  秦红梅是真的怕被赶出去,这段时间老实了许多,除了哭声,居然再没有听见她骂谁,看来是被罗老太太治的够呛。
  秦红梅那天吃下的是她自己的药,用来害贝思甜的药,只不过那药里,被贝思甜加了点的东西,一种让她神智保持清醒的东西,还有一种是促进药效彻底发挥以及延长药效的东西。
  这便叫自作孽不可活!
  贝思甜一如往常往返于靠山村和青州镇之间,宝娘绣坊那边已经给了张宝丽协议拟本,在征得贝思甜同意后,便会拟定正本协议。
  工资价格比贝思甜想的要高,每个月固定工资是二百二十块钱,如果有绣品,按照绣品大小和质量单独定价,除了这些,还有一些员工福利,过年过节都会发一些东西,饭补之类的也都有。
  工资相比于贝思甜如今的身价来说并不高,因为她签的是短期协议,所以这工资在同行当中给的已经翻了好几倍。
 
 
第106章 道理不是说出来的(一更求月票)
  这一天贝思甜从镇子上往回走,因为习惯问题,现在只要没有下雨大风,她基本上都是步行往返。
  现在她从镇上回来,慢的也就一个小时,快的话四十分钟左右就能到家了。
  中午那阵刚下过一场小雨,地上有些潮湿,不少地方还有水坑,贝思甜走路的时候很小心地避开这些水坑。
  这一次她是去签正式协议的,张宝丽还觉得很抱歉,她已经尽力帮她争取利益,可是短期合同就是这一点不好。
  对此贝思甜表示理解,不过她是不可能签订长期合同的,老九张报举那边也表达了意思,如果她能签订长期合同,那工资至少还能再涨一倍!
  再涨一倍,就是四百多块钱一个月,可是比北京总店的店长工资还要高上一点。
  对此贝思甜只能再次拒绝,并且表达了对宝娘绣坊的善意,让他们知道,即便不签订长期合同,合作愉快的话,她也不会选择别的绣坊,让他们放心。
  贝思甜签完合同,那边便告诉她这一个半月的钱会尽快结算给她,然后她才回来。
  因为有了固定的收入,贝思甜还是很高兴的,这钱可以光明正大地拿出来。
  从青州镇到靠山村大部分都是山路,不过因为走的人多,路上还很热闹,只是有一段小路可以抄近路,贝思甜一般都会走那段小路。
  那边人不多,不过知道的人也不少,而且都是靠山村临近村子的,不用担心有什么危险。
  因为下过雨的原因,这段小路有些泥泞,地上烂叶子混着泥土,一脚踩进去,就会踩一圈的泥。
  贝思甜稍稍有些后悔走这条路。
  正走着,她忽然看见前边路边的一块大石头上坐着一个人,看背影应该是个年纪大的老人,怎么会坐在这里?哪个村子的?
  贝思甜靠近的时候,脚下不停,却是放慢了速度,看那老人捶着大腿,便知道他应该是有老寒腿一类的毛病,这种属于顽疾,想要去根是很不容易的。
  现在有这种毛病的一般都是老年人。
  贝思甜随即便看到对方捶完腿,又去揉脚脖子,脚脖子肿的很大,应该是扭到了。
  这老人应该不是临近村里的,一身中山装很整齐,这种装束一般都是较为讲究的人穿的,大概是镇子上来串亲戚的。
  “老先生,需要帮忙吗?”贝思甜站在小道上问道,并没有贸然靠近。
  那老人听见有人说话,一手撑着大石头转过身来。
  贝思甜在那看到老人的一瞬间脸色大变,“师、师父……”
  那老人一怔,“师父?小丫头认错人了啊,老头子可不认识你。”
  贝思甜迈出去的一脚,因为老人的话而止住。
  “小姑娘能不能帮老头子一个忙,我脚崴了,帮我传个信吧!”那老人似乎在这里坐了很久,又冷又饿又疼,好不容易等到一个人,迫不及待地说出自己的请求。
  贝思甜强迫自己冷静下来,这个老人虽然有着和自己师父一模一样的外貌,可是这应该不是自己的师父,说话语态和行事作风都完全不同。
  最主要的是,她的师父不会不认识她的!
  “怎么帮您传信儿?”贝思甜问道。
  那老人从兜里掏出红色的布条递给贝思甜,说道:“你把这个挂在这条小路和山路的交界口就行。”
  贝思甜接过布条,小路和山路的交界口,看来她还要走回去。
  贝思甜点点头,深深地看了老人一眼,转身向着来路走回去。
  这个人即便长得和她的师父不一样,她也会帮这个忙的,仁心是可以用在这里的。
  回去的路不算长,却又不算短,走了十多分钟,这在平日里自然不算什么,可是现在小路很泥泞。
  将红色布条挤在交界口的一个树杈上,这个位置足够醒目,这种信息传递方式,倒是很古老。
  做完这些,她毫不犹豫地再一次走进了小路。
  那个人即便不是师父,可是他为什么会有和师父一样的容貌,贝思甜心中十分惊奇,这让她没办法坐视不管。
  回到那里,老人依然坐在大石头上,树上滴下来的水落在老人的肩膀上,打湿一小片地方,他也没有动弹,看来是动弹不了了。
  “我这里有个馒头,老先生先吃点垫垫肚子吧。”贝思甜从挎包中拿出一个馒头递过去。
  那老人似是没想到贝思甜还会回来,意外之后,看到那还带有温度的馒头,顿时觉得肚子里骨碌碌的。
  他抬头看了贝思甜一眼,点点头,拿过馒头吃下了肚子。
  胃里有了东西,老人也不觉得那么冷了,他笑呵呵地对贝思甜说道:“谢谢小丫头了,你叫什么名字?”
  “贝思甜。”
  “忆苦思甜,好名字,好同志。”老人带着笑意说道。
  “老先生呢?”贝思甜问道。
  “吴岳凯。”老人说道。
  贝思甜有些失神,完全不一样的名字,也是,她的名字和上一世也没有相关联。
  “我和你师父长得很像?你是学什么的?”吴岳凯似乎很想和贝思甜聊天。
  何止是像,简直一模一样!贝思甜看着他那张已经不少褶子的脸想着,嘴上说道:“学道理、学做人、学医术。”
  吴岳凯一怔,仔细打量贝思甜一番,点头道:“好!非常好!小丫头学会什么道理了,说来听听。”
  贝思甜摇摇头,“老先生果然不是我师父。”
  “为什么?”
  “我师父说,道理做出来的比说出来的真,嘴上永远不要挂着道理。”
  吴岳凯闻言怔忪片刻,随即哈哈大笑起来,“你师父是个妙人,也是个高人,你师父这般心境让我很佩服,如果有机会,我们可以认识一下。”
  贝思甜幽幽叹了口气,“没有这个机会了,我师父早已离世。”
  吴岳凯稍作沉默,这小丫头对她师父的感情还挺深厚的。
  “老先生,那边来的人是找您的吧,我要走了。”贝思甜看着来路上几个穿着西装的男人走了过来,对吴岳凯说道。
 
 
第107章 抢孩子(二更求月票)
  来的一共是四个男人,规整的西装穿在他们的身上,还显出一股子干练。
  贝思甜看到他们的第一眼,就知道这几个人有些身手,不仅如此,这几个人不论是走路还是从那边走过来时的队形都可以看出,他们很可能是军人!
  吴岳凯,到底是什么人?
  贝思甜见状不愿多做停留,问了吴岳凯一句,确定是来找他的,便打算走了。
  “小丫头是哪个村的?”吴岳凯看了那几个人一眼,没有任何意外。
  “靠山村。”贝思甜顿了顿,又说道:“举手之劳而已。”说完便头也不回地走了。
  吴岳凯含笑看着贝思甜的背影,小丫头这是告诉他,不用特意去谢她!
  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小姑娘!
  那四个人走过来,看了贝思甜一眼,其中一个弯下腰轻声说道:“老首长,您没事吧?”
  吴岳凯摇摇头,“没事,吃饱喝足了你们才来,去打听打听那小姑娘的事情,注意别惊动了人家,只是打听,多余的事别做。”
  那个人忙站着身体,胸膛一挺,“是!”
  心里却有些诧异,打听人当然不是第一次,可是后边还嘱咐这么多话,让他们不要打扰了人家,还是第一次。
  贝思甜很快便回到村里头,到了家里,看看时间还早,她准备进山一趟,便带着壮壮出去了。
  壮壮现在长了很多,仍旧是圆滚滚的,叫声也没什么气势,看上去呆萌呆萌的,完全看不出有狼的样子。
  壮壮现在已经不用在贝思甜的背筐当中了,它颠颠地跟在贝思甜的身后,紧紧跟着她。
  过了北坡,贝思甜下了山坳,又转过几道山湾,便来到周田的山洞。
  这山洞是周田住过最久的一个,因为宽敞干燥,而且这边避风又少有猛兽,这才能安稳这么久。
  周田是很心疼他的狼犬的,狼犬虽然数量多,可是一旦和猛兽厮杀起来,也是会有伤亡的,就像那头狗熊,差点就让母狼犬丢了性命。
  “周叔,我给你带芝麻烧饼来了。”贝思甜进了山洞便笑道。
  周田老远就知道她来了,忙将她迎进来,给她搬了个草甸子。
  母狼犬亲热地围着她摇尾巴,然后和壮壮亲昵地蹭蹭脑袋。
  狼犬一般都在山洞外头窝着,除非是下雨下雪才会进山洞里,所以周田的山洞十分干净,也没有过多的异味。
  贝思甜拿出芝麻烧饼的时候,周田就闻到了香味,轻轻嗅了嗅,赞道:“真香!自从认识小甜儿你以后,我才觉得我又活的像个人了!”
  “周叔哪里话,您本来就是人啊!”贝思甜笑道。
  周田哈哈笑起来,就着清水将一个烧饼很快就吃了下去。
  贝思甜时常来周田这里坐坐,一开始是对他的好奇,慢慢地发现,他十分注重情义,尤其对待这些狼犬,这些曾经陪伴过他,保护过他的狼犬。
  因此贝思甜对他多了敬佩和佩服,这才主动和周田来往起来。
  和周田熟悉之后,贝思甜来这山里采药,基本上不用担心危险的问题,只要她去采药,周围定然跟着好几头狼犬。
  和周田闲聊几句,今天主要就是为了送烧饼,所以也没打算进山采药,便准备离开了。
  “小甜儿,最近离山壁远一些,这一个月多都是阴雨天,有些地方就松动了,很容易塌山的!”周田嘱咐道。
  贝思甜应了一声,便离开了。
  过了北坡,贝思甜看着村口那一大片的积水暗自摇头,这边的地势比较低洼,稍稍有点雨这边就能养鱼了,水虽然不深,但是肯定能没过脚面,而且面积很大,这边进村的路基本上就被堵住了!
  贝思甜只能去绕路,绕到村南边,那边靠着山,虽然远了一点,但因为地势较高,没有积水。
  贝思甜将壮壮放进背筐中,向着村南边走去。
  这边因为较为偏僻,住户不多,只有挨着山的几乎人家,还有是刚刚成家单立出来的。
  贝思甜迈脚走上街道,看着袅袅地炊烟,她脚步加快,得回去做饭了,咦不对,现在这个时间还不到四点,怎么会有人家做饭?
  她停下脚步,抬头看去,心里忽然一沉,那烟不是炊烟,也不是从烟筒里冒出来的!
  那烟是从山上冒出来的!
  贝思甜第一个反应是着火了,随即耳边便听到咔咔的声响,她眼眸一凝,心里忽然一沉,一股熟悉感瞬间席卷心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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