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后就是真金大腿,好感度自然值钱,至于便宜儿子,在她的教导下,他一路上爬,最后当真官居一品,成了首辅,给徐茹挣来了一个一品诰命。
苏卿看着池子里的300多积分,还是决定攒一攒等个十连抽。
因为没有什么有趣的道具,她也没有在什么都没有的系统空间内久留,而是直接迈入通往下一个世界的大门。
只是再度清醒过来,接受了原主记忆的苏卿,这一次非常想罢工。
这一次的故事,发生在修真界。
修真界和凡人界,其实是两个世界,平日里并不相互干涉。
原主王小花,就是凡人界里一个普普通通的女人。因为家里穷,她被父母扔到山里,结果被山中老猎户收养,取名王小花。
后来老猎户死了,她学了老猎户的手艺,靠着大山为生,虽然日子看起来寂寞,可小花是个没心没肺的女人,日子倒也过得快活。
直到有一天,她从自家院子里捡到一个昏迷不醒,长得非常好看的年轻男人。
这个男人,就是从修真界来渡劫的重华仙尊。
不过王小花给男人取了个名字,就叫路生。
路生失了忆,跟在王小花身边乖巧得很,孤男寡女的,互相就生了情愫。
王小花有了男人,有了孩子,虽然平日里也会有摩擦,但日子过得也快活。
直到她临盆之际,男人恢复了作为仙尊的记忆。
然后就长袖一挥,把王小花给杀了。
原主王小花,其实在委托她之前,就尝试了好几次反杀,可惜她没有修炼的基础,人和仙相斗,无异于蚍蜉撼大树,后者一个手指头就把她碾死了,她做不到,就通过系统委托了苏卿。
接受完全部的记忆的苏卿想对系统比一个中指,她也只是一个凡人啊,又不是神,王小花换成她,碰上恢复记忆的仙尊那也一样是被碾死的份。
因为是修真界,王小花身上的功德是目前委托者里最多的一个。她这样的像金山一样散发着功德光芒的顾客,辣鸡系统自然是尽力满足她的要求,除了活下来之外,还给苏卿添了一个艰巨的主线任务,就是要让重华仙尊感到后悔和痛苦。
好在系统没有坑到底,她降落的节点是王小花和路生初相遇的时候,渡劫失败的重华仙尊在王小花的院子里砸了一个大坑,目前昏迷不醒当中。
苏卿默默盯着重华仙尊那张俊美如谪仙的脸,然后趁着对方毫无知觉,趁着四下没人,上去就踢了他一脚。
管它呢,反正没人看见,先出口气再说。
☆、第22章 022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受伤失去法力的仙人也并不是轻易能被凡人杀死。
虽然因为没有记忆不能用法术,但他们身上有那种类似护住命门的法宝,平常可能踢两脚折磨一下没关系,但对他们动杀机就会被反噬。
苏卿看过的很多类似的仙侠剧或者仙侠武侠修真小说,倒霉主角身上都有这样的光环。
而按照原著王小花给她提供的记忆,重华仙尊身上就有这样的一个护住他命门的宝贝。
她也不是没有拿菜刀试图砍过人,被丈夫杀死后重生归来的王小花仇恨度达到顶峰,一回来冲动下就是这么干的,可惜砍在罩子上,只弄了个一路火花带闪电,那无形罩子纹丝不动,反而震了她七窍流血,直接嗝屁了。
至于后面两世,第一次砍失败之后,王小花就没试过其他法子,她看着豁达,其实骨子里也是个自卑的姑娘,在喜欢的人面前,甚至是卑微的。
之所以那么仇恨,是因为丈夫连孩子都杀了。她恨重华仙尊,可她却爱捡来的路生。
爱得太深了,她下不去手,宁愿自己死,也不想再经历那种锥心之痛。
陆生或许喜欢她,但肯定不如她那么喜欢,不然也不会觉得自己被村妇玷污了就怒而杀人。
毕竟重华仙尊虽然冷酷无情,但并不是修得什么无情道。
委托者给的教训太惨痛了,所以苏卿也只能放弃趁他病要他命的法子。
直接把祸害捏死在萌芽之中不行,但欺负人还是可以的。
苏卿踢了这“死人”几脚,仗着自己现在力气大,提着重华仙尊的长头发就往屋内走。
她也不敢把人丢外头去,毕竟这恩将仇报的人渣仙尊能杀了王小花,也能杀了其他人。
毕竟是堂堂仙尊,这男人的皮囊的确生得好,王小花那么没心没肺的姑娘都陷下去,更何况是其他人。
因为下手没个轻重,从天上落下来也不染纤尘的仙人变成了一个浑身是伤,灰扑扑的脏鬼。
她又不是爱恨交织的王小花,杀怀孕妻子的渣男,长得再好看也不配在她这里有姓名。
猎户王小花的日子过得快乐却清苦,比起宫里躺着有人伺候的日子肯定好不到哪去,好在她是自由的,至少比原本的徐茹要幸福许多。
踢了一脚渣男,苏卿,不,准确的说,王小花的肚子咕咕地叫了起来。
她来的时候,原主刚从外头打猎回来,结果被院子里的男人吓了一跳,连猎物都丢在一边。
摸了摸饿得扁扁的肚子,苏卿没法,只得任劳任怨地自己动手处理王小花的猎物。
一只羽毛鲜艳的山鸡,一只断了腿的兔子,还有一头大野猪。
王小花是真的很能干,天生又一股子大力气,所以捡了陆生之后,其实是她在养着这个尊贵的仙人。
毕竟她没怎么念过书,对着这种一看就浑身透着贵气的男人,骨子里还是有点小心翼翼的。
后来陆生其实也帮了她很多,甚至救了她,两个人才互相生了情愫,只是可惜……一想到血泊里的王小花,还有重华仙尊那柄染血的仙剑,苏卿手上一个用力,一脸冷漠地拧断了尖叫的山鸡的脖子。
在徐茹那一世,因为厨艺受到便宜儿子的打击,她到底痛下决心,勤勤恳恳把系统提供的基础厨艺刷到了最高级。
万一碰上野外没厨子的情况,总得想办法对自己好一点,事实证明她的做法是正确的,不然现在她就只能虐待自己的胃了。
这个时候正值秋天,秋高气爽,又是黄昏时分,夕阳染红了半边天,虽是山野乡间,这大自然雕琢的风景却有种惊心动魄的美丽。
王猎户家的院子里栽了一棵银杏树,几十年了,长得比房子还要高,漂亮的银杏叶被秋风一吹,打着旋儿落下来,落在如谪仙般的男人脸上,唯美得让王小花一见钟情。
可惜现在美人鼻青脸肿,完全勾不起苏卿的怜香惜玉之情。
处理完了猎物,她拿了个笤帚,把树下金灿灿的银杏树叶堆在一起,然后从怀里摸了个火折子,点着了树叶。
刷了各种酱料的野鸡被放在树叶里烧,除了野鸡,她还弄了两个红薯放在里头烤。
这种程度烟火,是熏不死重华仙尊的,就是有点呛人,因为不到生死危机,也没有激发对方身上的防护机制。
苏卿成功地把人熏了个浑身烟灰,雪白的脸蛋变得黑兮兮的,看起来就像是童话故事里被狠心继母赶到炉灶边上的灰男孩。
烤鸡和烤红薯的香气飘散开来,让人食指大动,苏卿拿了个小马扎蹲在院子里趁热吃着她辛苦烹饪出来的美食,然后就听到了咽口水的声音。
男人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过来,一双充满渴望的漂亮眼睛看着她,喉结滚动,还捂住了肚子。
虽然被熏黑了脸蛋,他的眼睛却是极其漂亮。而且因为失去记忆,他的思维就像是一个稚子,眼神干净澄澈,给人一种你不给他吃东西就好像是做了什么天大错事的感觉。
饶是苏卿见多识广,也差点被美色所迷,就一点点了,她差点没有忍住问对方要不要吃。
不过也就是一瞬间的动摇而已,她告诉自己,任务对象再漂亮,那也是个莫有感情的杀手,要是任务完成不了,她就得被这个男人一次又一次的砍死,生死仇敌,是不值得她进行投喂的。
苏卿咬了一口食物,有人这样看着她吃东西,感觉嘴里的鸡肉更加香喷喷了呢。
“咕噜噜”是堂堂仙尊咽口水和肚子叫的声音。
渡劫所以变成伪凡人的仙尊也是要吃饭睡觉的,在噪音的压力下,苏卿掰了烤鸡上一只鸡腿下来,举起来问对方:“你瞅我做什么,你是不是想吃肉?”
对方点头点得像是拨浪鼓:“想。”
苏卿拿着鸡腿往远处一指:“刀在那里,你去把那头野猪给处理了,做完了事情,才有鸡腿吃。”
仙人咋地了,落毛的凤凰不如鸡,既然要吃饭,就得给她干活。
反正这位仙尊好像是个剑修,刀剑不分家,剑使得好,用刀杀猪应该也利落。
接下来,苏卿就成了地主,一边吃一边指挥着自己新上任的长工给野猪剥皮放血,腌肉。
足足干了一个多小时的活,野猪的各个部位都让对方处理好了,苏卿才给了对方一只冷掉了的鸡腿还有她掰下来的,吃不完的半截红薯。
捧着冷掉的食物,傻子仙尊吃得很开心,眼睛比星辰还亮。
看着傻乎乎的仙尊,苏卿叹了口气,她不是为了自己,是为了王小花。
一个人单身久了,看头老母猪都觉得它眉清目秀,作为独居山中的单身女猎户,王小花平日能接触的就是山脚下一个小乡村里的村民。
比起那些村民来说,仙尊这种级别的美貌完全是犯规。而且冷酷无情的仙尊失忆了实在招人疼,王小花不动心才不是正常人。
吃完了东西,苏卿又打发对方干活。
这次对方学精明了,没有吃的居然还不动。
苏卿没好气的说:“没东西了。”
她轻咳了两声,然后问他:“你记得你是谁吗?”
对方摇了摇头。
苏卿便说:“我也不知道你是谁,反正你砸了我家一个大坑,我没有让你赔钱,只是让你干活已经是很便宜你了,好了,先去烧水,我明天去帮你找找看,问你家在哪。”
小姑娘王小花捡到了天上的仙人,然后就把人留下了,然后自己就死了。
她是要替王小花活的,所以一定不能和对方结为夫妻,所以等明天天亮,她就去把对方送到衙门去,上交给国家。
☆、第23章 023
说上交就上交,苏卿美美睡了一觉,一大早就把蜷缩在大堂内椅子里的失忆仙尊拍醒,勒令对方自己换上王小花的养父王猎户的旧衣服。
她则烧水准备材料,磕了两个鸡蛋,下了两碗清汤鸡蛋面。
等人吃饱了,支使着对方把碗洗了,这才翻出捆猎物的麻绳,像捆犯人似的束缚这落难仙尊的手,然后一路就这么牵着灰头土脸的人去了衙门。
当然了,她没有绑得特别紧,用更准确的比喻,应该像是牛郎牵着一头傻了吧唧小黄牛。
山里离县城很远,在路上她还买了两个大馅饼,先是自己吃,好好馋了对方一顿,等到馅饼冷得差不多了,味道也不如先前好吃了,才掰给对方半个,还颇不情愿地说了句:“喏,拿去吃吧,这是我从自己口粮里省出来的,你不要浪费。”
对人太好,她不甘心,但做的太过了,她还是要活命的,除非天降一个比这位仙尊更加牛逼的大佬,对她说,我是你爹,为了小命着想,她也不能明着对人太差,所以该给的吃的还是得给。
其实她这个时候已经吃不下了,但既然是施恩,就不能让对方觉得这个东西太轻贱。
傻姑娘王小花,辛辛苦苦得弄来许多宝贝,悉数捧到路生跟前,把被悬崖上被藤蔓割伤的手偷偷放在后面,她的爱情是纯洁且神圣的,可那些付出悄悄的从来不让人瞧见,对方还觉得弄来的东西很容易,哪里会放在心上呢。
想到这里,苏卿忍不住又叹了口气。
听她叹气,男人咽了口口水,明明肚子咕咕叫,还是把饼子递回去:“你吃吧,我不饿。”
苏卿强硬地推了回去:“你爱吃不吃,不吃我拿去喂狗了。”
对方听到她这个话,知道苏卿说到做到,立马又赶紧收回手来,大快朵颐地吃完大半个冷掉的烧饼。
看着路生吃烧饼的样子,苏卿更加觉得唏嘘了。
明明只是个便宜烧饼,他当什么宝贝似的,明明记忆里的时候,王小花把屋子里最好的东西小心翼翼地捧到他的面前,他还挑三拣四,还是后来有了点感情,才知道心疼王小花的辛苦。
苏卿这几辈子就没伺候过人,也不想伺候谁。
所以啊,不管是人还是仙人,身体里都有根贱骨头,你上赶着他不心疼,对他差反倒把不值钱的东西当宝贝。
怕重华仙尊的脸太招人惦记,苏卿也就没有给他洗脸。
好在原主王小花这种类型的美在这个喜欢弱柳扶风的时代并不是很受欢迎,路上也没有碰到什么不长眼闲得蛋疼的公子哥来调戏,最后她很顺利得就带着人赶到了县衙。
在王小花的记忆里,本地的县老爷算个不错的好官,为人公道,不然的话,她也不敢把人送过来。
她掐的时间点刚好,要找县太爷处理鸡毛蒜皮的人都走完了,就剩她一个。
县老爷问清楚情况之后,便说:“那你把他带回去,我让人问问城里有没有丢了人的。”
苏卿知道这是县太爷没有重视,她深吸一口气:“还请大人等我片刻,我把这人的脸洗出来。”
县老爷是个正经人,可看到重华仙尊的脸还是倒吸了一口冷气,不为别的,就为这男人长得贼好看。
虽然他身上穿着粗布衣衫,却丝毫不掩对方身上贵气,一看就是富贵人家出身。
一牵扯到富贵人家,县老爷就重视起来了。
苏卿又说:“我昨儿个在我家院子里捡到他的时候,问什么他都不知道,不过当时,他身上的衣服虽然破烂又脏,但那个料子非常好。我王小花只是一介草民,不敢轻举妄动,知道大人您见多识广,便赶了半日的山路过来。”
她顿了顿,又说:“我家里只我一个,这孤男寡女,小女子也不敢把他留下来。所以……”
县太爷点点头,表示自己一定会替年轻的迷路郎君找到回家的路。
苏卿便长长的舒了几口气,又吹嘘了一番县老爷的英明能干,当离开的时候,她没忘了对重华仙尊说:“我家境贫寒,养不起你,你留在县老爷这,大人一定能够找到你的家人。”
她想了很久,王小花想要让仙尊丈夫痛苦的愿望,她凭着自己的力量可能很难完成。
其实也不是真的没有法子,重华仙尊连娶了王小花这样的人,都觉得自己被玷污了,怒而杀人,那如果她安排更丑恶的人和他搅和得一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