祛除辐射后,孟朝又将拿出另外一个机械手臂,这个里面带有修复液,修复液上身,身上的伤口瞬间消失,皮肤恢复光滑。
看了一眼地上破布条,孟朝无奈挑了一身平时穿的衣服换上。
帐篷外随着林君玉把菜拿出,金戈开始吃之后,达伦小队的人唾液急速分泌,纷纷开始舔嘴唇,想吃。
温妮学会了厚脸皮,她看孟朝从帐篷出来了,非常好意思的到金戈他们这边:“帐篷借我用一下,我也换身衣服。”
金戈和林君玉同时点点头。温妮进帐篷换衣服,至于倒霉小队那边,也开始搭帐篷,其实帐篷很好搭建,基本上选好位置把帐篷从空间纽中拿出来就可以,现代化的帐篷还是很轻松的。
达伦也组织小队的人搭建帐篷,然后拿锅子煮肉,不是金戈他们那样新鲜的肉,而是比较轻便的肉干。
温妮从帐篷中出来之后,很自然的凑到金戈他们这边蹭饭吃,再次惹来一片羡慕。
“可惜河里的鱼虾都都被灰毛鼠吃光了,不然可以炖一点儿鱼汤。”林君玉吃东西不太喜欢吃干的,她更喜欢吃一些汤汤水水的东西,来的时候汤并没有准备太多,这时候就有些怀念。
金戈没接话,她一边吃东西一边专心致志的看着孟朝。
孟朝原本的衣服上身毫不夸张的说是桶状的,说肥肥大大吧还不是随风可以鼓起的那种,然而又不修身,除了让人显得发胖上身太长腿太短之外,完全没有其他作用。
下身则是圆筒状的裤子,裤脚收在靴子中,要多难看就有多难看,而且不知道是什么料子,软塌塌的更添难看,哦,再加一句,他衣服裤子的颜色还是灰突突的颜色,最丑的那种,不是漂亮的银灰色,也不是有内涵的烟灰色,就是那种暗沉的灰色。
人靠衣装佛靠金装,这么一身衣服穿在身上,绝对会让人的颜值降低几个档次,现在孟朝则是不一样了。
那么糟糕的衣服他只准备了一身,现在穿的是平时经常穿的样式。
类似于于军服那种的制服款,大方简洁,肩膀腰线那里不贴身,但是很有型,裤子也是如此,不是紧身的但是很有型,料子垂感也终于达到了宇宙中的大众水平,颜色上身是淡绿色,下身过度到深绿色。
这一身打扮是星际中丛林行走的正常打扮,包括颜色也是,衣服有型不紧绷不会影响动作,颜色则是伪装。
然而,这普通的衣服要看穿在谁的身上,孟朝穿在身上那瞬间就是金光闪闪,瑞气千条,让人移不开眼。
看金戈这个样子,林君玉真是无奈至极,轻轻踹了一下金戈:“真那么好看?”
“当然好看。”金戈满脸堆笑:“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对于金戈时不时的会说出远古的词句,林君玉已经很习惯了,别人却大吃一惊,包括孟朝的脸上都露出一抹惊讶,能够学习远古词句的人身份都不一般,都是星际中那几个有数的大家族子弟才能接触到这个。
“你说公子?这是对人的尊称么?”温妮接到达伦的示意,问的有点儿不太情愿。
金戈点点头:“对,是对人的尊称,而且是对男子专有尊称。”说完扫了一眼林君玉,发现她吃的不多。心中开始盘算着一会儿走远点儿去河里捞几条鱼上来。
温妮惊呆了,她没想到金戈竟然真的能解释出来。这些远古时候的语言,有些爱好者确实能说出来一些,然而只是说说罢了,知道意思的少之又少,能够翻译的人要么专家要么是星际中有名的大家族出来的子弟,结果金戈竟然真的懂?
“只是对男子的尊称吗?没有别的意思?”倒霉小队里那名一直被金戈照顾的男生换了衣服也凑过来聊天,嘴角勾起一抹笑容:“我叫陆源,今天谢谢你们。”
金戈瞬间忘了说话,双眼一瞬不瞬的看着陆源,陆源换了一身黑色的衣服,长袖衣裤,也是不松不紧很有型,他原本就白皙,被黑色趁着,越发显得白皙如玉,俊美得甚至有些过火。
林君玉心累的无以复加,看了一眼陆源,笑着点点头:“我叫木木,她叫金戈,那个是孟朝。”
眼看林君玉还是没反应,林君玉不得不捏了她的手一下让她回神:“陆源问你这个公子的称呼只是尊称吗?”
金戈这才回神:“不是,远古时候有贵族阶层有封地,封地的主人会被称为某某国公,国公的儿子被称为公子,就是国公的儿子这个意思,很形象,后来这种职位越来越少,公子这两个字也就不再是专用,成了男子的尊称。”
其实金戈解释的很含糊,公子这个称呼经过宋朝的沉淀,一直到明清才开始流行于话本小说,然而就是这样,也让所有人吃惊,如果不是金戈有着绝对强悍的身手,他们甚至觉得金戈是远古专家,这绝对不是爱好者的水平。
温妮看看陆源,也有点儿脸红,又看看那边的孟朝,也可能是脑子抽了,也或者被金戈的口无遮拦感染,温妮鬼使神差的说:“你说孟朝是无双,那陆源呢?”说完之后,温妮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头,脸上爆红,甚至手都开始发红。
林君玉闷笑,看来被金戈带跑偏的不止她一个人。
金戈哈哈一笑:“当然不同了,不是还有句话么,郎绝独艳,世无其二。”
“就你话多。”林君玉满脸笑吟吟的加入讨论。
温妮这会儿破罐子破摔:“怎么都是第一的意思?那到底哪个第一?”
“温妮,这你就不对了,要知道,夏荷冬梅特色不同,春兰秋菊各有千秋,两种景致怎么能相提并论呢?”
“两种景致?”温妮看看孟朝,又看看陆源,有点儿懂又有点儿不懂,主要是对那两句的形容没有概念。
金戈完全不管孟朝和陆源这会儿都被说脸红的架势,相反,她依旧打量两个人,还笑嘻嘻的解释:“你看孟朝,眉目疏朗,顾盼神飞,举止稳妥得当,当得起如兰君子四个字。”
调侃完了孟朝,金戈将目光放在陆源身上:“陆源眉若翠羽,眼眸如星,皎如玉树临风前。”
温妮是目瞪口呆,原来形容人还能这样形容,大开眼界。
“你真应该去写小说,写实小说也是小说。”林君玉双手托腮,差点儿问金戈如果是女子如何形容呢?
宇宙中不是没有形容漂亮好看的词汇,但是怎么说呢,那一大串的形容词完全不如金戈这四个字四个字的形象美好,何况这些词汇明显是远古词汇,能把远古词汇运用的如此熟练,在某些方面代表了这个人的背景身份。
金戈站起身,目光落在陆源身上:“对了,你过来是不是要以身相许的?”
陆源差点儿崩溃,你怎么还记得这个问题呢,原本因为被调侃就有些发红的脸,这下真是染满红霞。
林君玉叹了口气,就算她不知道前情,也能猜得出金戈都干了什么:“这么多人都被你救了,都要许你么?”算是给陆源解围。
金戈摆摆手:“好吧好吧,我还是过过眼瘾好了。”
温妮噗哧笑出声来,看看孟朝和陆源:“确实长的好。”随后感慨道:“长这么大,第一次见到长的这么好的人。你呢?金戈,是不是也是你见过的男生中长的最好的人了?”
带笑的脸明显就是一顿,发亮的眼眸有一瞬间的黯淡,随即金戈就恢复正常,哈哈一笑:“我心中最漂亮的人是木木。”避重就轻,明明温妮说的是男生。
卡壳大概只有0.1秒,正常状况下根本不会有人发现,可惜现在所有人的精力目光都放在金戈的身上,这0.1秒就被无限放大,所有人都察觉到不对,配上金戈的避重就轻,每个人的直觉都是这里面有故事。
“是啊,我最漂亮。”林君玉没好气的看了金戈一眼,缓和掉刚刚的小问题:“那你要不要形容下我有多漂亮?嗯?”一个嗯字拐了几道弯,千回百转。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绝非言语可形容。”金戈说完直接站起身奔着河边走去。
林君玉真是哭笑不得。
看着金戈远去的背影,温妮喃喃道:“怎么上次没发现呢。”
“金戈就是这样,漂亮姑娘帅小伙只要被她看到,不撩一撩她就浑身不舒服。”林君玉直接吐槽。
孟朝和陆源心有戚戚焉。至于金戈卡壳的那个问题,所有人都默契的没有提起,只是都在心里琢磨,那是谁,那个人是什么样的容貌?
“灰毛鼠就这么放着,毛皮的抗辐射能力会减弱,我们不如把这些灰毛鼠处理一下?”孟朝提议。
大家纷纷响应,这么多灰毛鼠,每个人都能分到不少,灰毛鼠皮很值钱,大家都能发一笔小财。
金戈回来的时候大家还都在整理灰毛鼠,不过没剩下多少,一个个小盒子摆在那里,没有收入到空间纽中。
“做什么去了?”林君玉问金戈,也只有她能问金戈。
“抓了几条鱼。”金戈一边说一边拿出锅和燃料开始煮鱼汤:“晚上你没吃多少,一会儿我弄好汤你再吃点儿。”
林君玉的心中仿佛亮了一盏太阳,这股暖意流入到四肢百骸,嘴角不自觉的翘起。
“灰毛鼠我们商量了一下,都给你们,如果不是金戈,我们所有人都得遭殃。”陆源和达伦找到金戈,把这个决定对她说明一下。
“不用了,你们也出力,还是平分吧。”金戈现在财大气粗,不差那点儿东西。
“平分吧,我们这边只有金戈和孟朝出力,就是平分,我们也没有吃亏。”林君玉也加了一句。
眼看两个人态度坚决,达伦和陆源同时点点头,有机会以后想办法找补好了。没让金戈和林君玉甚至孟朝动手,陆源和达伦就把灰毛鼠分好了,金戈他们那一组的灰毛鼠明显品相极佳,身上的皮没有受到半点儿破损,可见两个人十分有心。
把装有灰毛鼠的盒子放入空间纽,那边鱼汤也好了,林君玉拿出碗给自己盛了一碗,再吃一顿。
陆源问:“金戈,你们来森林是有目标还是随便遇到什么就捕猎什么?”
“我和木木这一次需要水火双头蛇,孟朝需要彩红蜜。”看林君玉吃的开心,金戈也给自己盛了一碗。
“我这次来主要是长长见识的,对于猎物没有需求。”
金戈挑眉看着陆源。
“所以我想能不能和你并队?”对于当初在大厅里面拒绝金戈的事儿陆源仿佛没有这茬一般,这会儿非常自然的提出并队。
金戈一顿,并队什么的她倒是不在乎,而且陆源小队的战斗力很不错,他们绝对能自己保护自己,不会成为累赘,她还能没事儿看看陆源养养眼,这么一想还挺划算的,眼睛看向林君玉和孟朝。
既然是一个小队的,她要征求队友意见。
看金戈没回绝,陆源心中松了口气。
林君玉将最后一口鱼汤咽下,有些迟疑:“你们小队算上你一共有十个人吧?我们找水火双头蛇,人多动静大,蛇恐怕会跑掉。”这就是变相的拒绝了。
“我队里的人好几个要回去,今天受到的惊吓比较大,而且分了很多灰毛鼠,这一趟走的不亏,他们不想继续冒险。”说道这里陆源脸上露出一抹尴尬的红晕:“我想并队也是因为这个,他们离开,我自己一个人在森林里面安全没保障。”
如果只是多一个人那问题不大,这下林君玉再不反对,孟朝也不反对,他需要彩红蜜,蜂巢是固定的,多一个人甚至多几个人完全不是问题。
“那你明天和我们一起走吧,正好,你和孟朝住在一起也有个照应。”金戈笑眯眯的拍板,哎呀呀,每天有两个大帅哥可以看,好爽。
“好。”陆源点点头,眉眼弯弯。
林君玉这时候正好吃完饭,金戈又让她散散步消食,两个人这才去睡觉,金戈今天这样也是因为林君玉在水里太久,虽然身上的衣服能防水,可是又被石头压那么久,对身体肯定有负担,不多吃些病了怎么办?
金戈和林君玉睡了,达伦小队在达伦的帐篷中开会。
“你们说,我们要不要跟金戈并队?”对于这个问题,达伦有些拿捏不准,所以难得的全员开会。
所有人都没吭声,绿森看看温妮:“温妮,你什么看法?”
温妮摇摇头:“我没有看法。”
“嗯?”所有人侧目,平时温妮都会发表自己的意见,今天怎么没看法,她是药师,体力不行,继续走下去她能不能撑住?
温妮摊手:“不跟着金戈我们就回去,跟着金戈。”说道这里温妮一顿:“真有什么事她肯定会照顾我的。”
……
小队其余人集体无语,温妮说的对,金戈确实会对她额外照顾,她也确实不用担心这个问题。
“你们商量,我今天太累先回去休息了。”温妮站起身,冲着大家点点头回了自己的帐篷。
温妮走了之后,帐篷中依旧还是沉默,这个问题真是太难了,不好下决定。
“跟着金戈,我们肯定会有收获,会得到更多的利益。”绿森开头。
“对。”马歇尔叹了口气:“但是对方是否愿意同我们合并是一个问题。”
就是这个问题,有大腿可抱谁不愿意抱?但是你想抱大腿也要大腿愿意让你抱才行。
“金戈不是小气的人,我们想要并队应该可以吧。”克拉有些不太确定的说。
“她身边还有个孟朝呢,谁知道这个人心里怎么想的。”波特也是满心踌躇。
达伦喝了口水:“金戈也未必好说话,上一次我们能结伴很大原因是她和木木没有空间纽,这一次她们拥有了自己的空间纽,我们没有优势。”
所有人再次沉默。
“而且就算金戈愿意并队,看金戈的样子,她应该不会只在安全的地方走动,一旦遇到危险,她最先考虑的是木木,其次有可能是温妮,然后会是孟朝。”绿森没继续往下说。
所有人再次沉默,金戈主次分的非常明确,木木是第一位,其余人包括温妮那都是有时间才会帮忙,如果真到紧急危险的时候,金戈肯定不会豁出性命保护他们。
看今天就知道,木木被保护的滴水不漏,孟朝还不是一样要自己战斗,亲疏差别,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