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自小到大良好的家教让她从来不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举动,所以她也只是微笑着祝福,最后默默的离开。
***
医生已经给处于昏睡中的程宛输了液,她的黑发微乱,输液管里冰凉的药水缓慢地输入她的身体内,医生说她发烧还挺严重,至少得输五组药,让程钦盯着,换完全部的药水后才能把针头拔掉,程钦以前学过医,这点事情他做得来。
“她明天还有比赛,能参加吗?”
临走前,程钦面色严肃的问着医生。
“放心,只要宛宛小姐今天好好休息,明天就可以康复的。”
程钦回到了房间,替程宛换掉了第三组药,他坐在程宛的桌前,窗外的月光冷冷清清,房间里也不过只开了床头那个不算明亮的落地灯,程钦开着电脑,正研究着论文,然而,此刻并不是最佳思考时间。
程宛房间里,很甜的味道。
还有她身上连药水和消毒的酒精都遮不住的淡淡的气息,程钦的眼睛只要扫过她正在睡觉的样子,就难免会从心烦意乱变成了心浮气躁。
程宛细软的发丝凌乱,搭在光裸的肩头上。
吊带睡裙下微微凸起的锁骨是极漂亮的,只是随着她时不时急喘的呼吸像小翅膀般挣扎,她的头在不安分的乱动,原本还在输液的手臂也跟着往一旁挪动,身躯也不自觉地缩了起来。
“程宛,程宛……宛宛,乖。”
程钦按住她的肩膀,声音是自己都未察觉的温柔:“你这样睡的话,药水就输不进去了。”
他用外侧的手将程宛搂在怀里,手指试图让程宛死死攥成一团的小拳头的张开,程宛却全身发冷,浑身不停地在颤抖。
做噩梦了?
程钦兀自思考着,就听见程宛正不断重复着:“别跟我分手……”
“宛宛……”程钦还在安慰着她。
“别跟我分手……”
“别跟我分手……不要喜欢陆安安……”
“小景……我不要分手,求你不要跟陆安安在一起……”
程宛揪紧了手中的丝被,过于的悲伤和悔恨的音调,让本来想安慰她的程钦也愣住。
她的梦呓还在继续,眼泪也不知不觉地落下来。
陆安安和许景喻?
顾不得擦掉程宛顺着眼角浸湿耳边细发的泪水,程钦下意识地愣住,让此刻怀里少女如此难过的人,就是她现在的男朋友?
那陆安安又是怎么回事?
程钦实在不敢相信。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这里是原书的各位都有自己的意识啦,不会按照原书的剧情继续发展了
以及,林煜没有和陆安安交往啦,下章你们就知道了,林煜应该是第一个黑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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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程宛平时睡觉不怎么做梦, 唯独的两次噩梦还偏偏都跟许景喻有关。
沉重而压抑的难过让程宛有点喘不过气, 她视线好模糊, 就像是生病来的毫无预兆那样, 醒来的时候基本也没什么预警,整个房间黑沉沉的, 她把手机从床头取过来, 滑动屏幕上的锁屏键。
虽然做了噩梦,高烧也没彻底退掉, 但程宛其实内心最惦记的还是许景喻。
她脑袋其实还晕的厉害, 就没看清自己拨出去的号码, 等电话那边懒洋洋又有点泛着困的男人声音响起,程宛才尴尬的发现, 她打错电话了。
林濡的声线还有点低:“宛宛……你怎么了?做噩梦了吗。”
程宛:“???”
她就算大脑还没开始正式运作, 这个时候差不多也被林濡吓得清醒。
程宛长长的吐出一口气:“……对不起, 林濡哥哥, 我大概是没睡醒, 打错电话了。”
“嗯……”
“宛宛……”
林濡喊她名字的时候, 因为室内实在太安静, 甚至能听到他微沉的呼吸。
“你又在说谎话了。”林濡笑了起来, “以前你做噩梦的时候,醒来后都会给我打电话的, 以前宛宛还很小,每次做噩梦都会哭。”
程宛楞了一下。
林濡声音软的有点可爱,他还在止不住的打哈欠:“宛宛, 恭喜你噢。”
“什么?”
“拿到了数学竞赛个人赛的第一名,真厉害,我为你骄傲。本来应该去现场给你送花,晚上还要带你去吃大餐庆祝的,但是公司那些老家伙非得把我抓去旧金山,我刚刚才回到家,明天我去给你和林煜加油。”
她莞尔失笑:“不用了,你好好休息吧。”
程宛垂头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凌晨两点四十多,普通人这个时候都睡得不省人事了,何况是为了公司全球到处飞的林濡。他的声音听起来确实特别的疲惫,平日里他更多的是散漫潇洒,一旦累的过头,就会无意识地有种任性又撒娇的小孩子的感觉。
“不可以,林煜的比赛中,还有宛宛的比赛,都很重要。”林濡还在无意识地重复,还带着些迷糊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宛宛,不要害怕,你去睡吧,我一直在你身边陪你,手机也从来不会关机。”
程宛光是听林濡的声音就知道他肯定也是困到不行,本身自己打错电话到林濡那里就已经够愧疚,现在还要硬拉着几天几夜没有休息过的林濡陪自己在半夜聊天,程宛觉得自己良心特别过意不去。
“好啦,林濡哥哥,晚安,早点去睡好不好?”
“嗯,我还不想挂电话,宛宛。”
“……就知道欺负我哦,我明天可是还要去比赛的。”程宛开了个玩笑,其实她的头仍旧是疼的厉害,却不太想把这件事告诉林濡。
“疼你还来不及……怎么会欺负你呢……”
他、他是不是已经睡着了在说梦话?
程宛就觉得,自己好像被此刻迷迷糊糊的林濡吓到了。
林濡轻轻说:“晚安,宛宛,我前几天抽空去了蒙特利湾水族馆,水下世界真的很漂亮,等林煜上了大学后,我就把属于他的一切统统还给他,到时候我就带你去环游世界……我们去各种各样的地方玩。”
片刻安静。
程宛已经听到了林濡均匀的呼吸声,她低头看了一眼手机,默默地把它挂断了。
其实她还在纠结到底要不要给许景喻打个电话,最终决定还是打吧,没想到许景喻却直接关机了。
本来吃了药应该乖乖睡觉的程宛,不知道怎么回事,今晚就是辗转睡不着,高烧后疲惫无力的身体稍稍动动手指都疼得厉害,她在床上翻来翻去这样反复数次,迷糊之间,屋外的太阳已经慢慢升起,天已经蒙蒙亮。
程钦的脚步声同样也停在了门口,他皱眉,敲了敲程宛半掩着的房门。
“程宛,是我。”
“请进。”
程钦是大半夜就被程宛这娇气的小公主翻来覆去不睡觉给吵醒的。
他睡眠很浅,从程宛跟林濡晚上打电话的时候就清醒直到现在,眼看着程宛还是面色惨白,又不忍心对她发火了。
程宛坐在床上,低着头,她面上半点血色也没有,暴露于空气中的锁骨和纤细的脖颈瘦瘦软软的,程钦坐在她床侧,伸手过去,帮她把垂下的长发捋到耳后:“你别动,我帮你测下/体温。”
她乖乖地点点头。
程宛本来以为程钦是用体温计给自己量体温,没想到他直接挪近了一些,宽大的手掌停留在她赤/裸着的肩上,靠近许多,另一只手按住她的头,程钦拉近了和程宛之间的距离,直接和她以额头相抵,程宛有点楞,就下意识地想往后退。
“别动。”
程钦不悦地出声警告道,程宛其实是有点怕他这幅样子,低着头,他又看了半晌,“温度根本就没降下来,到底是什么自信让你昨天晚上一直在发疯?”
“我没有。”程宛觉得委屈,“我只是……”
“你只是给林濡打了个电话撒了撒娇,顺便不睡觉也把我折腾了一晚上。”程钦声音听起来是浓浓的不爽,滚烫的手不知何时从程宛的肩膀来到了她的腰间,又落在了腿上,她微微瑟缩,额头是发烫着的,身体四周却还是冷,程钦手掌的温度落在身体各处,就跟点火似的。
程钦说:“起来,把衣服穿好,我带你去医院。”
“我早上还要比赛,下午再去吧。”程宛欲言又止地微微动了几下嘴唇,她对程钦开口:“要不然这样吧,我先吃药然后去比赛现场,衣服也稍微穿多些,不会有事的。”
“不行。”程钦毫不犹豫地拒绝,“你死在那里怎么办?我怎么跟你爸妈交代?”
程钦说话还真是一点也不客气啊……
程宛想了一下:“那我小心一点。”
“这种事情你怎么小心?”程钦都快被她气笑了,“生病是你自己能控制的?”
坐在床上的小公主明显就很失望了。
她平时都是端庄温婉的淑女样子,一生病就弱里弱气的,乌黑的眼睛下目线也有点娇软,拽住他的手腕就在撒娇:“小叔叔,我不能错过这次的比赛,去年我就是因为身体不舒服只拿到了团体赛第四名,总积分也很落后,如果今年再输了的话,我会被学校的人笑话的。”
“……”程钦不为所动。
他为了不让生病的她难受,连烟暂时都借了,她倒是一点也不怜惜自己的身体。
程宛又说:“小叔叔,你放心,我保证二十分钟之内就做完全部题目,然后我就跟你乖乖去医院,好不好?”
程钦就静静地看她一阵,她努力撑着,想证明自己的精神确实不错,可脸色却苍白的很,一看就是没少被病痛折磨。
她努力装精神的样子还是挺可爱的,程钦也拿她没办法了:“你随便。”
“小叔叔,谢谢你。”
程宛笑着点头,很高兴的模样,程钦看了她片刻,蹙眉替她找了退烧药和止痛药哄着她先吃了。
药有点苦。
程宛怀疑程钦估计还是挺不开心的,所以专门找那种吃完后五脏六腑都苦的难受的药给她吃,程宛看着正替自己梳头发的程钦,他唇角抿成一条线,漆黑的眼睛很平静,看不出太多情绪,俊秀的脸上也是一脸淡漠的神色。
程钦把程宛长长的头发慢慢地梳下来,看着镜子里的她。
黑头发,光洁的额头,眼睛又大又好看,乖巧恬静,像个洋娃娃。
“好了。”
“谢谢小叔。”
“我买了早餐回来,你收拾好就下楼来吃。”
程钦眉眼漆黑漠然,即将转身要离开前,程宛忽然从背后喊住他:“小叔。”
“嗯?”
“你……你喜欢陆安安吗。”
程宛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怎么回事。
她知道这个问题对于程钦来说简直毫无意义,可是昨晚那个梦,让程宛不由得问了出来。
程钦哼了声,转头挑眉笑,“程宛,我劝你还是别去参加比赛了。”
“啊?”
程钦不屑:“就你现在大脑的思考水平,能问出这种蠢问题,还是在家睡觉别去拖队友后腿了。我怎么可能会对自己的学生有师生以外的感觉。”
程宛:没有就没有嘛,你干嘛要鄙视我!
诶!
不对。
这个时候的程钦不是应该跟陆安安爱的死去活来了吗!
他可是原书里第一个对陆安安表达爱意的人,按照这个速度,马上就轮到……许景喻了。
***
程宛把自己打整好下了楼,看了眼挂钟的时间,索性就先出门准备去把每天的牛奶拿回来。
她走到了别墅门前,打开了小柜子才发现牛奶还没送到,程宛晃了晃头,忽然,玻璃瓶冰凉的感觉触到了她的脸颊上,程宛惊讶地回眸,陈雀弯着腰,举着牛奶,桃花眼深邃,眼尾微微上翘的弧度特别漂亮。
“学姐,早上好。”
程宛下意识地看向陈雀穿着牛仔裤的腿。
完全没有伤痕或者其他什么的,很正常,所以这个令人头疼的学弟就是说了个谎,轻轻松松地就放弃了数学竞赛的参赛名额。
“……早。”
程宛抬手,正准备把盛满了牛奶的玻璃瓶取过来,陈雀忽然抓住了程宛的手腕,轻轻地拎了起来,“你怎么回事?”
她的手又瘦又细,皮肤还白嫩,昨晚扎针在那里留下了一片暗青色,最可怕的是,莹白的皮肤上,还有还未完全消肿的伤口上还有几道红印子,很显眼。
“没关系。”程宛淡定地说,她顺道把一直放在口袋里准备给陈雀的铃铛链子拿出来给他:“这个是你上次偷偷系在我脚踝上的吧,还给你。”
陈雀轻轻冲她笑了一下,“学姐,你不喜欢吗?”
“嗯,我不喜欢。”
陈雀盯着她纤细的脚踝,皮肤素白柔嫩,看上去孱弱,精致。
“你骨架这么小,脚踝也很细,我倒觉得戴上很漂亮~”
这个人的审美果然是跟其他人很不一样。
程宛心里对陈雀其实挺无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