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陈雀笑了笑。
程宛当时并没有把这段采访当回事。
她出国很久,不仅没有摆脱陈雀这个小变态,反而生活里处处都充斥着他的身影,没办法,陈雀作为演员,人气实在太可怕了。
没办法,陈雀本身就是个努力的人,他的长相又是天生吃这碗饭的,简直从出道开始就是圈子里绝对的中心人物,连那些陈雀对家的明星粉丝都不得不承认,这人是难以复刻的新生代演员。
程宛没想到陈雀居然会把自己最擅长的声音模仿拿来对付她。
她知道陈雀心眼很小,人又变态,根本就不敢吃陈雀递过来的甜点,生怕里面塞了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程宛只是咬唇,“哥哥…… 我要减肥的,怎么可以吃甜食呢,你又笨蛋了。”
对面的 “林濡”…… 不,应该是陈雀则是笑得意味深长。
“宛宛都没看到,怎么就知道这个一定会让你发胖?”
“嗯……?” 程宛闷了几秒,“我猜的啊,因为哥哥每次做蛋糕这种甜品,都喜欢放很多砂糖。”
陈雀倾身凑近,停在距离她五公分不到的地方。
“宛宛,你亲我一下,我就松开你的手。”
“那,那眼睛…… 哥哥,我看不见。”
“你跟我上. 床。”
程宛脑中好像瞬间爆炸了。
陈雀这种私闯民宅还能堂而皇之地对她说这种话,到底是谁给他的胆子啊!
陈雀目光开始沉静下来,他发现眼前的女孩子连手指都紧紧的握在一起,白皙的脸上更是立刻浮起了嫣红色,陈雀冷嘲地笑了笑,当初程宛一声不吭出国,后来居然跟林濡交往,他原以为他们至少发展到程宛被林濡调. 教到什么都给了他阶段,想不到林濡居然能忍五年。
他没忍住扬了扬唇角。
林濡做不到的事情,干脆就由他接手好了。
“宛宛。”
陈雀此刻的声音才隐约露出点平日里他讲话习惯性的腔调,对于陈雀来说,程宛已经是他势在必得的礼物了。
程宛听到这个声音,吓得不行,却还是强装着镇定。
冷静,冷静下来。
在她房间的床头柜里还放着一个手机,等会只要陈雀从自己身边离开,程宛就决定立刻报警。
“哥哥,我今天刚下飞机,真的有点困,你让我回房间睡觉好不好?” 程宛乖乖地探头,被困住的双手也缓慢地抬起,指尖轻触着陈雀的脸颊,确认陈雀没有躲开后,程宛咬唇,最后吻了过去。
他僵住。
轻柔如羽毛般的吻只在脸颊上停留一会儿,便悄然离去,陈雀只觉得绷紧的那根弦忽然断了。
她…… 从来没有这样主动靠近过自己。
程宛身上淡淡的香味刺激着陈雀的神经,当然,陈雀并不是那种美色在前就智商立刻掉线的人,他的手伸到了程宛的脖颈处,动脉那里跳动的频率显然过快,光是这个简单的测谎动作,陈雀已经知道程宛发现事情的真相了。
不过,谁让他喜欢逗她玩呢。
陈雀决定再跟程宛多演一会儿戏,他没有答应程宛,而是把自己做好的晚餐用筷子夹到程宛的嘴边,一道一道喂给她吃。
“这是山楂粥。”
——那天在你家做了这碗粥,你说味道很清淡,很好吃哦。
“这个呢,是软炸虾仁。”
——你以前说过这个菜太油腻了,但是很喜欢,所以我特地改良了做法。
程宛就僵硬着把陈雀喂给自己的晚餐一口一口吃完,如果不是眼前这个变态心思太难琢磨,她觉得自己一定会由衷地夸一句做晚餐的人的厨艺。
陈雀终于满意的放开了她,程宛刚松了一口气,没想到陈雀直接一把将她抱起来,迈开长腿朝楼上的卧室走去,她被放到了床上,头还眩晕着,刚挣扎着想起身,陈雀手上一用力,把她按到上面。
程宛害怕地抓住了床单。
陈雀在她额上印下一吻:“宛宛,我有礼物要送给你。”
他的手慢慢地从程宛的小腿向下,握住了她的脚踝,掌中的纤足精致可爱,脚趾也是圆润仿若珍珠,伶仃不堪一握的脚踝被陈雀牢牢地捏在手里,他眼底的深色愈发浓重,从她的脚踝一路摩挲到脚趾。
程宛听到了铃铛的响声。
“…… 哥哥?”
“学姐~ 你明明比我还大一点,叫我哥哥真的没问题吗?” 陈雀微微眯了眯眼睛,摘下了程宛眼睛上的领带。
程宛呆了一瞬。
卧室仍旧是漆黑的,借着门外走廊薄弱的光,程宛就看着陈雀此刻的模样,他头发稍有点凌乱,桃花眼邪佞,像是被情. 欲俘获般,轻轻抬起她的脚,然后停留下了身. 下的某个部分。
“宛宛,帮我,今晚,我就放过你。”
她整个人都不好了。
为什么这个变态就连嗜好和要求都这么…… 羞耻!他到底是怎么会心安理得把这句话说出来的?
但是人震惊到一定程度反而就喊不出来,程宛瞪大眼睛看着嘴上带着暧昧笑容的陈雀,只呆滞了不到几秒,就晕了过去。
“我只是随口一说,又被吓到了啊,学姐。” 陈雀惯性地撩开刘海,看着程宛雪白的双腿就搁在墨蓝色的床单上,他低头,虔诚的一路亲吻过去。
“腿先借给我一下吧,宛宛。”
“今天呢,就先放过你,不过下次…… 我要的就不是这些了。”
***
早上六点整。
程宛迟钝的大脑开始运作,她立刻睁眼,房间里窗帘拉得严实极了,没有一点点光,她第一反应是先看看自己穿着什么,还好,裙子很正常,她从卧室出来急匆匆地下楼,就发现热的牛奶和煎蛋以及面包已经放在桌上了。
走动的时候,脚上甚至还有熟悉的铃铛声。
程宛被吓得立刻低头,莹白的小腿光溜溜的,只有右脚踝上拴着她很眼熟的银色铃铛脚链。
她立刻洗澡后换了身黑色的赫本裙,就冲到了楼下的保安处,想要询问昨晚陈雀到底是怎么神不知鬼不觉地溜进自己家里的。
楼下的保安还挺无辜,她只说是现在电视上经常会出现的影帝陈雀来找他,说是自己之前因为出国拍戏所以忘记录指纹,现在他要回家,再加上陈雀逆天的演技,保安信以为真,开心的拿到了与他的合影后就刷了指纹解锁电梯,放他上了楼。
“程小姐,那位先生毕竟是名人,我当时也没有想这么多,何况,陈雀先生也是本楼的住户啊,您不相信的话可以去我们的备案处检查的。”
“就算是你给他刷了电梯,那他是怎么拿到门卡进去的?” 程宛火气都快上来了,“我一定会投诉你们的安保措施的,你等着。”
她提着包气呼呼地又来到了物业处。
这个小区向来以安全度极高,隐私保护很完善,再加上地处优越地段,建筑设计低调奢华,是不少商界名流以及娱乐圈明星首选的小区,光是这路上,程宛好像就陆续见到不少政商界的名人了。
物业经理的话让程宛更是气愤。
对方直接查询了陈雀的身份信息,并且表示陈雀恰好就是程宛同一楼层隔壁的邻居,并不存在任何侵. 犯隐私的行为,程宛当即要求他查询昨晚的监控录像,眼前的一幕却让她彻底惊呆了。
是她主动走进了陈雀的房间。
一墙之隔,才是程宛自己住着的地方,她咬唇,昨天怎么就没发现呢?那扇门连门卡都没刷就诡异地自己打开了,而且,陈雀到底是准备了多久,为什么他的房间布局都和自己的一模一样。
程宛越想越可怕,走出来的时候脸上的气色都不太好。
“汪!”
一只巨大的金毛犬正绕着程宛脚下,她有点懵,低头看着可爱的金毛。
“对不起,对不起——!不要害怕,它不会咬人的!”
远处跑过来的男人个子挺拔,浅色的运动外套让他的身材看上去清瘦极了,对方也是眉眼清秀的样子,笑起来,酒窝时隐时现。
秦暮先是弯腰把金毛抱在怀里,摸了摸它的头,才回头给程宛道歉:“对对对不起,我们家奥斯卡平时不会这么调皮的,它一直很乖的,一定是你长得太漂亮了它没忍住!”
“奥斯卡?”
“对啊,就是它的名字。” 秦暮眼前一亮,“程宛,好巧啊。”
程宛点头,也轻轻柔柔地唤了一声,“你好。”
“我们还真是很有缘分呢。” 秦暮挺高兴的,他的笑容向来不掺杂任何负面的东西,自然而然地也让程宛原本紧张的情绪缓解了不少。
秦暮见她这神色,顺势也就提出了邀约:“我还没吃午餐,要不然我们两个一起去吃吧?”
程宛应了一声,她想了想,“旁边有一家日料餐厅,我们就去那里吃吧,我以前没出国的时候,最喜欢的就是他们家的鳗鱼烧。”
***
餐厅就在不远处河岸旁的街道上酒店顶楼,装修相当古朴日系,好的位置早被人占满,程宛和秦暮跟着服务生往里面走,秦暮稍后一些,就偷偷打量着眼前的程宛。黑色锦缎一样柔软的长发,纤瘦却绝对不病态的身材,细细长长的腿,最重要的是,温柔明亮的眼睛真是美极了,笑一笑就甜到心坎里。
“您好,请坐在这里用餐。”
服务生就把俩人带到了有点偏离落地窗的位置,程宛僵硬了片刻,目光移到了实木桌上。
初二那年,许景喻就是把她带到了这个餐厅庆祝生日,同时跟她告白的。
“你认识许景喻嘛~”
忽然被秦暮说中了心事,程宛犹豫了一下,点点头:“他是我学长。”
秦暮愉快的开口,“我刚才发现许景喻就坐在我们侧面噢,很厉害吧,像他那种根本不会跟任何女明星传绯闻的贵公子今天居然约了情侣桌,我觉得可能我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秘密。”
“是这样呀。” 程宛低下头。
“但是很多人其实都知道啦,许景喻少爷呢,是因为高中的时候被初恋女友甩了,所以才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的。”
程宛于是又轻咳几声。
秦暮:“许景喻有个从初二就开始谈恋爱的女朋友,两个人简直就是当初学校里的神仙眷侣啊,结果许景喻高三那年,他短暂休学了一个多月,后来才知道他女朋友做了交换生出国,结果就再也没有回来,那肯定就是把他给甩了。”
秦暮絮絮叨叨一大堆,大概就是许景喻这个贵气凛然,优雅十足的少爷居然难得在学校里失态。
程宛就耐心又认真地听着,脸色越来越糟糕。
“后来许景喻以当年帝都高考状元的身份录入帝都大学经济系,大二时期出国攻读金融和管理双学士学位,毕业回国就接受了他姐姐的公司,才不到两年的时间,这公司已经是圈内的龙头,许景喻也被誉为是娱乐圈百年难见的高富帅……” 秦暮说到这里,特地凑到程宛耳边:“其实见到你第一面我就想跟你说,你和那个狂追许景喻的人气小花陆安安小姐有点像哦,不过,你比她漂亮多啦。”
程宛一眼就看到了坐在靠窗处的许景喻。
五年不见,许景喻真的变了挺多的,不过不变的仍旧是西装革履,优雅矜贵的少爷气质特别出众。他身材挺拔,面貌俊朗,挺直着背,正垂眸看向窗外的景色,英俊的容貌和在餐厅里格外显眼。
她移开视线,匆匆来到了餐厅外的等待区,坐在那里深呼吸很久,微笑、微笑、微笑。
程宛想让自己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过,视线内出现了一双长腿。
许景喻。
她不敢抬头,直到许景喻有点宠溺的声音响起。
“宛宛,我等你很久了。”
就像是当初他们两个还没分手时那样温柔。
“小景…… 不是,许,许景喻。”
程宛可能永远都不知道的是,许景喻被关禁闭的那一个月,他在备忘录写了很多东西。
第一是要给宛宛道歉,因为对她做了不好的事情。
第二是给宛宛保证,他永远不会再接触除了她以外其他的女孩子。
第三是,再次给宛宛告白,因为许景喻最喜欢的人就是程宛。
秦暮在里面半天没有等到程宛,问了服务生才知道她在门外,他走出来,偏头举手,“程宛,你到底要不要吃啊,午餐已经端上来了。”
“我知道了。” 程宛好像看到了救星,站起来就想走,许景喻抓住了她的手腕,力道很重,快要把她捏碎的程度。
“你是跟他来约会的,还是来见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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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猜中是小雀的你们都好厉害啊~
许景喻…… 会比小雀更病态更偏执的,不止是黑屋这么简单啦……
第41章
许景喻握住了程宛的手腕。
她的手腕纤弱无骨, 好像用力一些就会彻底将其摧毁, 许景喻低头, 其实早在飞机上,他就已经发现了程宛的变化。
她不再是曾经只喜欢保守长裙的少女了, 黑色的赫本裙把她的身材勾勒的完美动人, 合着少女清纯与女人妩媚,散发着令人着迷的气质, 而她身边站着的这位…… 许景喻审视的目光落在秦暮身上。
显然, 程宛在选择男人的眼光上并没有随着她的品味而上升,反而下降了。
“程宛……?” 秦暮看着被紧紧攥着手腕的程宛,她脸色有点不太好, 秦暮心里反倒揪紧了, 忍不住皱了皱眉, 就毫无惧意的看向许景喻:“放开她, 你没看到她现在脸色很难看吗?”
“回答我的问题。” 许景喻根本就没搭理秦暮,稍微把程宛的手拽高了一些,声音仍旧是往日那般沉稳。
妈的。
怎么这种事又让我撞上了。
秦暮内心是想溜之大吉的, 他不太擅长应付这种看上去就不太好惹的男人,虽然许景喻本身五官俊秀, 笑起来其实温温柔柔的, 给人的第一印象相当不错, 可是刚才许景喻看自己的眼神…… 秦暮觉得很不是个滋味, 许景喻根本就看不起他,秦暮对于这一点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