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故意的吧?”陆弥咬牙。
季迟倒是淡定,一改以往的急色,只笑了笑,“陆弥,话不能这样说,知道你喜欢花,我就送了一些给你,省得你那些追求者没眼力见。”
陆弥皱眉,“季迟!”
想气死她是吧?
她都不记得自己多久没生过气了。
“乖,别生气,我会心疼。”季迟说着,站到她面前。
“赶紧让人把那三车花给拖走!”
“花都送出去,哪有收回的道理?再说收回来我送给谁?”
“爱送谁送谁。”
“那我就爱送你。”
陆弥说服不了他,气得要走,谁知刚转身就被他抓住了,季迟到底舍不得惹她生气,一点都舍不得,哪怕他早已不是从前的季迟了,哪怕以他现在的城府和谋略完全可以算计她让她嫁给他,可他舍不得。
她是他的陆弥啊,他哪肯让她伤心?
季迟从后面抱住她,语气软道:“你到底要气 到什么时候了?”
“季迟你放开。”
“不放,放了你走了又要好几天见不到你。”季迟放低姿态,叹气道,“陆弥,这几年我每一天都在想你,你也知道,我一直是一个人,那个家冷冰冰的,毫无烟火气,我真想家里多一个人陪我,放开你我真的做不到,除了这个条件其他我都答应你,真的,你要什么我给什么。”
陆弥挑眉,“我要你银行卡你也给?”
季迟毫无迟疑,竟然真的把银行卡交到她手里,他眼里有种怪异的光。
陆弥本就是随口一说,现在却觉得手里这张银行卡很烫手,“我不要你的钱,我自己有钱。”
“不要也得要,拿了我的卡就得为我负责。”
陆弥被他气笑了,“季迟,你混蛋啊。”
“老子就是混蛋,这么混蛋的我你到底要不要?”
他低低地在她耳边呢喃,他的怀里还是从前的温度,搂着她时他也总爱这样,蹭着她耳朵和脖子,陆弥很快想到从前的那些事,身边的人来来去去,留下的已经不多了,倒是他们,兜兜转转又回到起点。
“季迟。”陆弥低下头,想了想,正要说话,就被季迟拦住了。
他站在她背后,贪婪地吸着她的体香,声音却低沉:
“陆弥,我问你最后一次,你还要不要我?如果你不要了……那就真的没人要我了。”
怎么会没人要呢?
就是当年,想要他的人也是数不过来的。
更何况如今他接手了公司,以他的财势地位还怕没有女人要他?
“陆弥,我不想再一个人了。”
陆弥忍不住又叹了口气,她发现跟他在一起,她做的最多的事就是叹气。
叹什么呢?叹她的心软?
叹他们兜兜转转又回到了从前?
叹五年多来,这出意难忘的剧情终于又有新的发展了?
但她知道他说的是真的,他虽然还有亲人,却是有胜于无,他从小就一个人住。
他说没人要他是真的没人要他。
毕竟身边再多人又有什么用?
那些注定不是和他同行的人。
而她愿意和他通行吗?
或许是她的沉默让季迟心灰意冷,脖子上的手臂渐渐松开了,季迟回过身去,似乎在调整情绪。
“我知道了,你走吧!”
陆弥挑眉,“走?”
“我知道你的答案了,放心,没有你我也会过得很好,我会跟公关部打招呼,撇清跟你的绯闻,我们从此各走各的路,我也不会再给你添麻烦。”
陆弥盯着他的背影,这几年不见,他的背比从前宽了一些,却还是少年模样。
“你确定?”
季迟闷声应了。
陆弥叹气,“好吧,那你别后悔,原本我还想答应你来着,既然这样,咱们就别联系了。”
陆弥拉开门走出去。
季迟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什么,猛地转过头,满眼惊讶,随即才反应过来,踹翻了椅子,火速追上来。
陆弥已经出门了。
季迟飞奔上去把她拉住,他捧着陆弥的脸,嘴角不自觉上扬。
“再给老子说一遍,刚才你说什么?”
陆弥偏过头,“忘了。”
“艹!不许忘!”季迟捧着她的脸就亲上去,他不允许她抵抗,舌头长驱直入在她嘴里舔吮
,他亲着她柔软的唇瓣,很快把嘴唇移到她的耳廓。
季迟舔弄着陆弥的耳垂,弄得陆弥耳廓发烫,整个人也忍不住抖了起来。
他还不放过,从她耳朵慢慢下移,强势吸吮着她的脖子,在她脖子上吸了一个又一个草莓,季迟体内有一种燥热的因子,他从五年前就肖想这个女人,多少次在夜里拉她入梦,可如今她是真的属于他了,躁得他不知如何是好。
季迟心里雀跃,嘴就没离开陆弥的脸。
这是他的宝贝,他的心肝。
陆弥气息微乱,视线扫过背后惊得合不拢嘴的秘书和赵特助,笑了:“有人在看。”
季迟头也不回,“让他们看。”
他虽然这么说,可秘书们早就羞红了脸,当下拉着赵特助往外跑。
赵特助一脸心疼的表情,看季总这样,是多少年没开荤了?
季总该不会还是个雏儿吧?
一瞬间,赵特助心疼起自己这个上司来。
这边,季迟猛地抱起陆弥,门砰地一声关上,陆弥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他抱到办公桌上。
这个高度,季迟必须手撑在桌子上俯下身才能够到她的嘴儿。
第66章
季迟的嘴唇在她唇瓣上舔了舔, 越舔越觉得空虚。
这些年他一直在等这一刻, 现在忽然实现了竟然觉得不真实。
只想把她揉进身体里。
季迟捧着她的脸,亲了一次又一次,心里的渴望越来越多, 他轻轻摩挲她的脸,声音低低的:“陆弥,我想要你。”
陆弥的脸热了热,虽然重活了两辈子,可在这个方面的经验为0。
她挑眉看他, 不忘问:“不是说了算了吗?”
季迟睨她,一脸霸道:“算什么算?你以为你能逃得出我的手掌心?想得美。”
刚才他那些话不过是欲擒故纵,就算陆弥现在真的不答应,他就肯善罢甘休了?怎么可能!她一天不答应,他就是追一天,一辈子不答应就追一辈子,他五年都等了不在乎多等一等, 他这辈子认定她了, 除了他怀里,她哪都不许去。
陆弥还没说话,就被季迟拉着手放在他下面。
他低声道:“帮帮我。”
陆弥的脸持续发烫。
他那边尺寸惊人,隔着裤子都让人无法忽视, 从前在一起时, 虽然有过亲密举动, 却不曾这样亲密过, 也最多亲吻和抚摸,哪像现在这样……
不过他们是成年人了,倒没什么可害羞的。
只是这尺寸还是把她吓到了,难以想象那个过程,总觉得要吃很多苦。
“乖,帮我。”季迟在她耳边低声呢喃,头靠在她肩膀上急促地喘息着,像是很难受很难受,陆弥不自然地咳了咳,忍不住低头看了一眼,耳根更烫了。
唔,好像没有想象中的丑陋,倒是跟他的脸还挺搭的。
出众。
季迟被她的眼神逗笑了,为了逗她,特地把拉链拉开,耍流氓。
“阿弥,你好好看看,它一直在想你,想了很久了。”
陆弥呸了声,“谁想看?难看死了。”
“难看?你确定?”季迟眼里带着笑,又变回从前那吊儿郎当的样子,把她手往里送,强迫她握着,强迫她正视,“乖,培养一下感情,下次见面,希望你们更亲密。”
“季迟!”
陆弥可受不了他这样不正经。
季迟在她手里喘息着,头上汗都下来了。
她虽然是漫不经心的,也不看,更谈不上任何技巧,可想了那么久的美味到了嘴边,季迟哪里有那意志力?差点就克制不住了。
季迟喘着,“陆弥,再快点。”
他舔着陆弥的嘴儿,又往下移,开始吃她的脖子,把她舔了个遍,直到在她身上舔满自己的味道,就像动物宣誓主权一样。
她是他的。
结束后,季迟浑身是汗,搂得陆弥差点喘不过气来。
陆弥轻轻推开他,结束后俩人都像是洗了个热水澡。
陆弥晚上没事,打算回家收拾季迟留下的烂摊子。
“走,我去跟阿姨赔罪。”季迟挑眉。
“不用。”
“怎么不用,那不是我未来丈母娘?”季迟把她抱到怀里,笑道:“我得在我丈母娘面前好好表现表现。”
陆弥气笑了,说不出拒绝的话。
季迟到时,文素兰正在院子里插花,她把全家所有能放花的东西都抱出来了。
水桶、铁锅、花瓶、洗脸盆、药瓶、矿泉水瓶……
季迟到时,就看到陆弥家院子里所有的容器里都插着玫瑰花。
文素兰脸都要黑了,毕竟她今天一下午都在做这事。
陆士忠也是忙得天昏地暗,他原本在工厂正忙着呢,被文素兰一个电话叫了回来。
原以为是出什么大事了,回来看到这一地的玫瑰花才明白,这事实在太大了,大到没法解决。
他活了一辈子这是长见识了,第一次见到这么多花。
“哪个傻子给咱闺女送了这么多花?”
“想一想,这也是人家的心意。”
“这小子绝对是故意的,故意折磨我们,我觉得咱闺女一定不能答应他,就应该狠狠拒绝,这才符合咱 闺女的风格。”
文素兰刚要说话,就见陆弥和季迟同行从外面走来,文素兰一怔,黑夜里她没看得清季迟的脸,反复打量这个高高瘦瘦的年轻人,隐约跟记忆中某个男生重合上,可记忆里那男孩喜欢穿休闲潮服,戴着鸭舌帽,穿衣服很好看,清清爽爽,没有一丝油腻感。
眼前这个年轻人穿着西装,没有过往的不羁和戾气,神色比从前温和许多,眼里的锋芒也收敛的正好,他的西装并不是很古板的那种,反而很有设计感,文素兰第一次觉得西装也能穿出一种年轻的质感来。
记忆重合,文素兰盯着季迟看了半天,还是季迟先喊了她一句阿姨。
文素兰这才喜道:“是季迟吧?”
她连忙把季迟往屋里拉,看一地狼藉还解释道:“也不知道谁给陆弥送了这么多花。”
站在不远处的陆士忠也看到他了,这几年季迟的变化挺大的,当初他也很惊讶,没想到季迟说出国就出国了,不过有钱人家的孩子,出国申请个名校问题不大,当初陆士忠为了给叶西选学校,曾经了解过,说是国外的学校并不只注重成绩,国内考得很多科目那边也不考,最重要的是英语好,有特长有社会实践有个人想法,申请表里可以体现很多自我的东西,比如说环保,做义工,特长学了多少年,为了学习这项才艺付出多少精力,总之就是申请表要体现出你的个人特质。
这样看,季迟虽然在国内成绩不好,可去国外读名校也不是不可能。
只是……
当初他离开时,陆弥的反应虽然不大,可陆士忠能感觉到,她不如之前开心了,那种感觉很难言语,总之,陆弥身上不像从前那么有活力了。
女儿这样,他自然不高兴。
当下又见到季迟,陆士忠哼了哼,对他没个好脸色。
季迟叫了声:“叔叔。”
陆士忠哼了哼,鼻孔出气。
这几年在社会上混,季迟立刻捕捉到了他的情绪,他很快笑起来:“我记得叔叔喜欢骑行,这几年,叔叔还骑吗?”
文素兰端着水果出来,“他啊,每天都骑一个小时,经常参加骑行活动,还去过西藏骑行呢,整一个发烧友。”
谈到爱好,陆士忠的神色缓和了一些。
“你看你说的,我不抽烟不喝酒不嫖不赌,就骑个车你也整天说。”
“这路上人多车也多,你说你因为骑车被撞了几次了?都没一点记性的。”文素兰板着脸教训他。
陆士忠给她使了个眼色,“行了,在孩子面前,给我留点面子。”
季迟低头咳了咳,“叔叔要是不嫌弃,以后我可以陪你骑。”
“你小子也喜欢骑行?”陆士忠深感怀疑。
“是,从高中就喜欢,这几年也一直坚持锻炼,我在国外时,那边人少,骑行的条件要好一些。”
陆士忠越聊越兴奋,“那你去过哪些国家骑行?”
季迟一一说来,俩人越聊越兴奋,到最后陆士忠拍着大腿,直说下次跟他一起去。
“那下次我们一起去芬兰和冰岛度假时可以试试骑行,在北极圈骑行是很不错的体验。”
陆士忠满意地眯着眼。
“喜欢骑行的人都有一颗向往自由的心,同时还喜欢思考,耐得住寂寞,禁得起失败,要我说,喜欢骑行的人都不坏。”
季迟笑眯眯接话,“叔叔就是其中的代表。”
“哈哈哈,你这孩子……叔叔的优点表现的那么明显?”
“可不是?我想这一点阿姨最有体会。”
季迟把话题抛出去,一旁的文素兰乐坏了,偷偷跟陆弥说:“几年不见,季迟成熟了很多。”
陆弥跟着她一起摘菜,她回头看向客厅里聊得正欢的俩人,不知为何,心里渐渐温暖起来。
“妈,你觉得他变了么?”
文素兰沉吟,“多少会有些变化,每个人每一天都在变,只是每天见面的人对这种变化视若无睹,一旦分开几年,每一天的变化积累起来,就会让人觉得变化很大,可不管怎么变,心不变就行了。”她笑眯眯看向女儿,“你是不是还喜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