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滔滔不绝地说了好久,连带着马梓默都感受到了她的兴奋,她每每说到一个景点的时候,都会努力用上各种美好的形容词,听起来就好像她都去过的样子,特别有身临其境的感觉。
但话题结束的时候,程蕊突然耷拉着脑袋,丧丧地说:“说了这么多,最大的问题还是穷啊……我要是毕业后每个月能赚上一万块就好了!”
第45章 四十五朵樱花
“按照我们专业的行情, 毕业出去找个月薪一万的工作应该不难吧。”马梓默犹豫了一下,补充道, “不过你得努力学编程啊。”
“嗯,我会努力的!”提起钱来, 程蕊倒是打起了好好学习的精神。
马梓默眯起眼睛,对她刚刚说出的话保持怀疑态度。
吃过饭后,马梓默又像那天一样在车站陪着她,并把她送上了火车。不过这次程蕊没有哭哭唧唧的,临别时还大大方方地冲他挥手。
马梓默转过身后,心里一直空落落的,虽然从来没有来过这座城市, 但之前因为有她的陪伴,马梓默并没有感觉到有多陌生,但是她这会儿不在了, 他真的是一分钟都不想多待,出站后, 他打了个车就往机场赶了。
马梓默的飞机落地时已经晚上八点多了, 刚打开手机就收到了一堆未接来电的提示, 看了一下,全部是老爸打来的。
“爸,你刚才给我打电话了?”
“对啊, 你怎么关机了?”电话那头的语气很急躁。
“我刚刚手机没电了……”马梓默撒谎。
“这样啊……害我担心半天!我晚上特意早回来炒了几个菜,你再不回来可就赶不上了啊。”
“知道了,我半个小时后就到家了。”
“呃……”马青松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马梓默心里面却隐隐的知道他要说什么。
“儿子,晚上家里面还有个我的朋友在,你……应该不会介意吧?”
马青松说是自己的朋友,但言下之意马梓默心里面很清楚。
“没事,那就一起吃吧。”
马梓默的声音很平淡,一时之间,马青松也判断不出来他到底是愿意还是不愿意。
“好,那待会见!”马青松回道。
马梓默挂了电话后,跟着人群缓缓地走出飞机,外面的风吹到脸上凉凉的,但经历过哈市跟刀刮一样的寒风之后,马梓默反倒觉得家里的风很舒爽。
杨市靠着海,空气中仔细闻,可以闻到一股海的味道。
马梓默坐上回家的大巴车,脑袋靠在车窗上沉思。
爸妈自从离婚以来,他就跟着爸爸一起生活,刚开始的时候日子过得很艰难,毕竟马青松一个大男人平时在家也是甩手惯了,做饭啊做家务啊他都不太擅长。
好在没过多久,奶奶就住了进来,这样爷俩两个人的生活才走上了正轨。可马梓默刚上高中没多久,奶奶就生病了,每天都需要卧床静养才行,那个时候马青松又要赚钱,又要顾家,无奈之下马青松只好把老妈送到了妹妹家。
这样一来,家里面就又剩下父子二人了。马梓默那三年正是要发力学习的年纪,马青松便带上围裙,开始一日三餐地给儿子做饭,锻炼了半年多后,厨艺居然越来越好,马梓默能明显地感觉到爸爸为他做的改变,心里面感恩,但是却很少说出口。
待他上了大学之后,马青松的日子才轻松起来。虽然知道爸爸早晚会再找个女人,但马梓默还是没想到会这么快。
马梓默的家在一个家属院里面,房子是马青松所在学校当年分发下来的,算是个老小区。
马梓默爬楼梯上到五楼,一转身发现家里的门大敞着,应该是爸爸特意给他留的。
“爸,我回来了。”马梓默一进门就注意到了桌子上的三菜一汤,碗筷也都摆好了。
马青松围着个围裙从厨房迎了出来,上下打量了一圈马梓默,笑道:“还行,没胖没瘦,快!过来坐下吃东西吧。”
马梓默把书包放下来,坐到了桌边的椅子上。没一会儿,厨房里走出了个女人,手上端着刚刚切好的果盘,马梓默见状赶紧站了起来。
那女人穿着比较朴素,留着一头利落的短发,看起来不过三十岁左右的样子,见到马梓默后愣了半晌,才略显局促地笑了笑。
马青松紧张地搓了搓手,介绍道:“这位是小吴阿姨……这位是我儿子,小名叫默默。”
马梓默注意到老爸看女人时的表情里带着些暖意,随即开口道:“阿姨好……不过阿姨年纪应该不大吧?”
吴晓媚闻言摸了摸自己的脸颊,回道:“嗯,我今年三十一岁。”
马青松见气氛有点僵,赶紧替吴晓媚把椅子拉好,示意大家都坐下来。
“吴阿姨,你在哪里工作啊。”马梓默刚吞了口米饭就开始发问,比起胃里的饥饿感,他还是觉得老爸的第二春更重要。
吴晓媚回道:“在学校,我是大学讲师。”
马青松帮她解释:“对,我们在一个学校工作。”
“嗯,那蛮好的。”既然为人师表,至少人品上不会有什么问题。
“默默长得这么好看,在学校一定有很多女孩子追你吧?”吴晓媚刚看到马梓默时,的确惊到了。
俗话说,儿子长相随妈妈。马梓默细长有神的眼睛和挺拔的鼻子明显都是遗传妈妈的,所以吴晓媚会惊讶也是再正常不过。
“还好。”马梓默言简意赅。
吴晓媚这个话题进行不下去了,马青松赶紧跳出来打圆场:“可不是,我儿子从初中开始就有一堆小姑娘抢着给他送情书呢,只不过,他的脑袋里只有学习,从来也看不上哪家的姑娘。”
“哦,原来是冰山美男啊!”吴晓媚总结道,随后马青松为了缓解两个人的关系,又讲了一些马梓默小时候的趣事给她听。
马梓默看得出来老爸很喜欢这个女人,每次目光跟她相对时都会笑得很开心,既然这样,也算是一件好事。
吃饭间,吴晓媚还给马梓默夹了几次菜,马梓默其实很不喜欢吃别人夹过的东西,但为了老爸开心,也都硬着头皮吃下去了。
吴晓媚吃过饭就走了,马梓默回自己房间收拾了会儿床,马青松就走了进来,面色看起来有些凝重,似是憋了好半天,才问出来:“你觉得她怎么样?”
“挺好的,只要你开心就行。我平时也不在家里,你有个伴也不错。”马梓默低着头说。
儿子赤裸裸地说出了两个人的关系,人到中年的马青松露出了丝羞赧的神情。
“嗯,谢谢你的理解。本来……我还怕你不开心呢。”
马梓默一副无所谓的态度:“怎么会……不过,将来我找女朋友的时候,你也不要指手画脚的就行了。”
此言一出,气氛马上变得缓和起来,马青松笑着问儿子:“什么情况,最近你是不是遇到喜欢的姑娘了?”
马梓默舔了舔嘴唇,没回话。
马青松惊讶道:“难不成真的有?那真的是铁树开花了啊……”
马梓默瞟了老爸一眼,嘲讽他乱用词语,还说等机会合适的时候带她来家里玩一玩。
马青松从不干预儿子的恋爱问题,甚至有些盼着他开窍,不然他一天天总是抱着书,宅在自习室,和别人的交流越来越少,很难说将来会不会落得跟自己的下场一样,连个女人都治不住。
他喜欢吴晓媚的地方主要就是性格温顺,讲话也温柔,从来不主动跟人吵嘴,平时都安安静静的,比从前那个强势又爱抬杠的女人强了不是一点半点。
不过提到那个女人,马青松本来要跨出门的脚又迈了进来。
“对了,你妈回来了。”
说真的,马梓默很讨厌妈这个字眼,但又不得不承认这层关系。
“我知道,她给我打过电话,我都没接。”
马青松叹了口气,随即坐在马梓默身旁,开口道:“她来找我谈过,说想送你英国念书,你……”
马梓默打断了老爸的话:“我没兴趣。”
他知道此时的哥哥在英国最好的大学读经济管理,明年就要毕业了,所以这时候才想起自己还有个儿子吗?
以马青松现在的实力,只能保证儿子在国内好好念书,他也很清楚那对于儿子来说是个很好的机会,犹豫了一下,还是说了一句:“时间还早,你再考虑考虑也行。”
马梓默望着老爸离开的背影,心里面止不住的难受。无论如何,他也不可能离开老爸,更不会去英国读那什么鸟学校。
程蕊火车到站的时候,由于外面温度太低了,车门居然被冻了个严严实实。她看着列车员用斧子一下一下地砸着地上的冰溜子,暗自感叹,回家的路真是艰辛无比啊。
折腾了半天,车门才打开,程蕊兴冲冲地奔下车,刚一抬头就看到了面前的爸爸妈妈。
程妈妈半年没看到女儿了,一下子见到日思夜想的人,眼圈都跟着红了。
刚到家,程妈妈就忙着指挥程爸爸找晚上吃的东西,什么端午节留下来的粽子,中秋节买的好月饼,叔叔从俄罗斯带回来的巧克力,还有羊肉牛肉鸡肉……能翻到的统统都翻了出来。
程爸爸还从冰箱里找到了一块顶好的牛肉,抱怨道:“我就说怎么之前吃过一次就再也找不着了,原来是被你藏在这里面了。”又对着程蕊强调,“你看你妈,有点啥好东西都得给你留着,就连我想吃一口都不行!”
程妈妈又在忙着拿窗台上的冻饺子,闻言回头瞪了程爸爸一眼:“就你嘴馋!我要是不留着点,还不都叫你给吃光了……”
第46章 四十六朵樱花
程蕊看着爸爸妈妈在斗嘴, 一脸幸福的笑着,她记得初中上学的时候, 每天早上就是听着他们两个人的斗嘴声醒来的,转眼间, 六年都过去了。
她打心底里羡慕爸爸妈妈的感情,从小到大家里几乎就没怎么争吵过,回忆起来全都是欢声笑语。
她又想起马梓默的家庭,不禁感叹,家里有多少钱其实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和睦呀。
晚饭,程妈妈精心做了四个菜, 两荤两素,程蕊本来就肚子饿,所以根本就抵不住美食的诱惑, 一顿饭下来吃得超级撑。
“蕊蕊大学毕业后有什么打算呀?”程爸爸饮了一口白酒,问道。
“正常来讲, 我们毕业后应该会找家公司当程序员吧。”
程爸爸闻言把邻居儿子最近回来考公务员的事情叨叨了一遍, 最后总结道:“要是想家的话, 你也可以回来考公务员啊,李叔叔家的儿子最近考进了个特别好的事业单位,待遇很不错呢!”
程蕊还没想过那么久远的事情, 说道:“我这才大一嘛,三年后的事情谁说的准呢,要是那时候工作不好找再回来呗。”
程妈妈闻言用力点了点头, 程蕊觉得这俩人有些奇怪,明明报考的时候为了上个好大学,不惜让她报了个离家那么远学校,怎么这会儿听语气又想让她以后回来呢。
后来程妈妈不在家的时候,爸爸才偷偷跟程蕊讲,她离家上大学之后,程妈妈可在家抑郁了一阵子,后来见她一个小姑娘那么老远回家路上连个伴都没有,心里面还有些自责,当初为什么不让女儿报个近一点的学校呢。
寒假还有很长一段日子,程蕊回家后每天就胡吃海喝,才过了一个星期,她就明显感觉自己的肚子胖了不少。
她跟马梓默平时只发消息联系,从来不打电话,不是怕漫游费,而是怕爸妈听到了,又该乱问了。
程蕊不清楚爸妈对于她谈恋爱的态度,所以觉得还是暂时不告诉他们为好。
过了小年之后,程蕊的好朋友都陆陆续续放假回家了,自此之后,程蕊的假期生活才丰富了起来。
林苗苗是程蕊从六七岁开始玩到大的发小,如果非要从所有朋友里面选出了一个最要好的,那肯定是林苗苗没错了。
所以某天早上,程蕊还没睡醒的时候,就被林苗苗堵在床上了。
“快点起床啦,都十点钟了,还睡!”林苗苗一进房间就大喊大叫的。
程蕊迷迷糊糊地从床上爬起来,这才看清楚眼前的女生。
说是女生吧,其实也有那么点牵强。因为林苗苗的头发剃得比他爸都干净利落,平时又酷爱穿破洞牛仔裤和宽松上衣,整个人从背后看过去压根没有一点女生的感觉。
不过,林苗苗五官长得很好看,不算特别精致,但合起来绝对够清爽够酷炫。
程蕊记得上初中和高中的时候,还有花痴的小姑娘来追她,但都被她一一拒绝了。而且让程蕊记忆犹深的是,她还躺过一次枪……
大概是上高一的时候,林苗苗经常骑车子带程蕊出去玩,结果没过多久,程妈妈就收到了同事打的小报告,说你家姑娘早恋了,还跟一个留披肩发的小混混,这可把程妈妈给担心坏了,还牺牲了工作时间,跑去跟踪程蕊上下学,然后才发现,哪里来的小混混,明明就是林苗苗好吧?
高中敏感期的家长们普遍都神经兮兮的,程妈妈那时候还怀疑过林苗苗是不是个蕾丝边,好在程蕊及时跟妈妈解释清楚了,这家伙明显根本不喜欢女生,因为她早就跟当时学校里面称王称霸的小狼狗在一起了。
时至今日,程妈妈还是不怎么喜欢这个小孩,但女儿已经长大了,社交生活已经管不了了,这才作罢。
程蕊抗议道:“天啊,这大早上的,你怎么就过来了,我这刚刚的美梦还没做完呢……”
林苗苗闻言一个箭步上去,对着程蕊的头发就是一阵揉搓,开口道:“你这没良心的……我昨晚上半夜的火车才到家,都没补好觉就赶过来见你了,你就这个态度?”
程蕊把脸前的碎发拨开,笑着说:“是这样么,那真的辛苦你了,人家好感动哦……”
两个女生闲扯了一会儿,林苗苗放话道:“今天晚上我约了周安他们吃饭,你记得按时过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