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土豪爸爸的女儿——雪默
时间:2019-04-21 09:54:53

  凌笙远远地看着那帮年轻人,心里有些发怵,正给自己鼓劲的时候,身后又走过来一个人。
  她回头看一眼,随即愣住,来人是一个很高的男生,起码有一米九,肩宽腿长的,白体恤牛仔裤,很是青春阳光,但让她愣住的不是他的身高,而是他的长相。
  这个男生长得实在好看,剑眉星目,鼻梁高挺,唇形完美,乍一看还以为是漫画中的人物。
  对方显然已经习惯旁人的注视,漫不经心地往前一步,扫了凌笙一眼,随后又将视线放到不远处的篮球场上。
  “哪个是你们老大?”他轻飘飘地问了一句。
  那声音也好听,攻气十足。
  凌笙愣了下,才发现对方是在问她,于是傻傻反问一句:“你找我们老大做什么?”
  男生挑眉,道:“泡她。”
  凌笙:……
  作者有话要说:  男主出场了,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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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凌笙震惊了。
  泡她??
  她又不是面,谁都可以泡!!!
  她抬起头,这次是光明正大地打量他,心想长相太好的男人,本质上都是大猪蹄子!
  “你都不认识她,为什么要泡她?”
  男生双手懒懒地挂在裤兜外,斜过目光居高临下地看她,嘴角浅勾,似笑又非笑,“你就说是哪个?”
  凌笙实在不想说“就是你面前这个”这种话,于是伸手指向人群里那扎着个可爱丸子头的顾甜甜,没办法,在场的人她就认得顾甜甜一个,还是从她的朋友圈里看照片认识的。
  男生歪着脑袋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等看清楚顾甜甜的模样后,却是皱起眉头一脸遗憾,“啧,不是我的菜啊。”
  凌笙:……
  想泡妞还嫌弃妞,这人怎么可以这么优秀!
  以凌笙的眼光来评估,顾甜甜是属于可爱甜美型,这样的女孩子,应该挺受男孩子喜欢的。
  没等凌笙开口,男生又自顾自说道:“我喜欢帅气点的。”
  凌笙心想跟你又不熟,谁理你喜欢什么菜,“那你可以去搞基,要多帅有多帅。”
  男生有些诧异,随即低笑出声,“可男人抱起来不软。”
  凌笙觉得自己肯定是疯了,才会站在这里跟个陌生人讨论这种话题,“同学,早恋是没前途的,有这时间谈恋爱,还不如多刷题。”
  也不知道这句话哪个字戳中他的笑穴,男生被逗得笑出了声,那笑声清澈爽朗,听起来格外舒服。
  笑声也吸引来前面球场上的人的注意,顾甜甜扭头看一眼,立即兴奋地朝凌笙挥挥手。
  凌笙心里咯噔一下,心想完蛋了!
  就听到顾甜甜高声喊道:“老大,你迟到了!”
  凌笙:……
  旁边的男生渐渐收起笑容,眯起双眼上下打量她,“老大?”
  一时间气氛很是尴尬,凌笙没再理会他,迈开步子朝顾甜甜走去,道:“别提了,路上塞车”
  顾甜甜小跑上前,拉着她风风火火地往球场边走去,“争取时间,早点打完早点散场,好去续第二摊。”
  其他人见到凌笙,也纷纷围了上来,此起彼伏地喊着老大或凌姐,凌笙满头黑线地站在群人中间,心想明明都是高中生,怎么搞得跟黑/帮聚会似的!这原主到底有多嚣张啊?!
  凌笙随意找了张椅子坐下,对顾甜甜说道:“那开始吧,今天要怎么玩?”其实是压根不知道他们要玩什么。
  顾甜甜不疑有他,大咧咧说道:“还是老规矩啊,等会谁赢谁跟我们去吃饭,然后去飙车。”
  凌笙:……
  吃饭是没问题,可为什么还要飙车?都是16,7岁的半大小孩,玩这么刺激做什么?!他们家里的爸妈都不管管吗?想到这里,凌笙就想起凌爸爸,他可不就巴不得她学坏么!
  凌笙坐下后,才看抽空看清几个穿着篮球服的男生,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原主的候补男友们吧,不过他们还得通过球技比拼来竞争上岗,这玩法也是没谁了,跟古代皇帝挑妃子似的。
  原主身高就有170,所以挑的候补男友都不矮,目测都有180以上,个个看凌笙的眼神,就跟饿狼看到鲜肉似的,恨不得扑上来咬一口。
  凌笙被看得浑身不自在,可身为老大又不能畏缩,只能硬着头皮道:“打吧,早打完早吃晚饭。”
  她一声令下,几个男生便开始热身。
  顾甜甜就坐在她旁边,笑着问:“他们还准备了口号,你不听听?”
  凌笙连连摆手,心想不用听也知道肯定是很中二的口号,何苦听来虐自己的耳朵。
  顾甜甜又说:“那个余辉球技不错,但脾气不太好,你之前好像挺喜欢他的。”
  凌笙压根不知道余辉是哪个,但光听名字感觉就不太好,余辉余辉,不就是快消失的光么?这余辉的父母心可真大。
  “我现在跟你说,这些人我一个都不喜欢,你信不信?”
  “我当然信,就你这三分钟热度的性子,要说你对谁死心塌地,那才奇怪呢!不过人家对你那么上心,总该请吃顿饭吧。”顾甜甜说。
  “那没问题。”能花钱解决的问题,那就不是问题了,这是凌爸爸的名言。
  顾甜甜忽然想起个事,说道:“对了,我听说你爸请了道士回家做法,做什么法啊?”
  凌笙:……
  “跟你有关吗?”顾甜甜好奇地问。
  “有点关系。”凌笙颇为纠结地想了想,道:“他听说那道士能做法让我变聪明,就叫他来了。”
  “噗~”顾甜甜想笑不敢笑,捂着嘴忍半天,“那你觉得你变聪明了吗?”
  何止聪明,我现在就是个真得不能再真的学霸!
  “还好吧,没什么感觉。”
  “哈哈哈,叔叔到底怎么想的,居然还信这个!”
  “可能他是怕我被自己蠢死了吧。”
  两人说话间,球场边时不时响起叫喊声,这一对一的比赛其实没什么看头,但挡不住场边看的都是热血青年,只要有一点点的身体对抗,都能轻易燃烧他们的小宇宙。
  顾甜甜说的余辉,应该是几个穿球服里最高的一个,他的打法简单粗暴,就是用自己的体型和力量去压制对方,但仔细看,是没有什么技巧可言的。
  原主居然喜欢这种孔武有力的男人?就不怕吵起架来被揍吗?
  又一个抢断后,余辉带球出了三分线,见对手来不及防守,他稳稳地投了一个三分,随着篮球堪堪砸进篮筐,余辉成了这场PK赛的最终赢家,也就是说,他可以从凌笙的候补男友转正成正式男友了。
  莫名其妙多了个男友的凌笙表示很无奈,当下决定请余辉吃饭后,就跟他摊牌。
  就在其他人收拾东西准备离开球馆的时候,忽然听到一个清朗的声音说道:“这里还有个挑战者呢。”
  在听到这句话后,所有人都停下手头上的事,有志一同地往说话的人看去,然后惊讶地发现,说话的竟是个陌生的大帅比!
  那帅哥被许多双眼睛盯着,始终淡定自如,只见他不紧不慢地走出人群来到凌笙面前,眼神带笑地看着她,“老大,给个名额呗。”
  凌笙:……
  顾甜甜一见大帅哥就两眼发直,小声问凌笙:“他是谁?”
  凌笙茫然地摇摇头。
  刚刚成功上位的余辉,看到这么帅的男生出现,心里满满都是危机感,不由得上前一步,怒斥道:“你谁啊,又没人认识你,凭什么给你名额!”
  大帅哥也不理他,只管专注地看着凌笙,带着笑意的眼神里有着不容忽视的坚毅,好一会,又慢悠悠地开口询问,“老大?”
  凌笙深吸口气,道:“行,你就跟余辉打。”
  得到许可,帅哥得意地吹了声口哨,然后慢条斯理地解下自己的手表,随手抛给凌笙,“帮我拿着。”他说,想想又将自己后裤兜里的手机抽出来递给她。
  由于他递东西的动作太过理所当然,凌薇也就很自然地接了,接过来后才幡然醒悟,自己又不认识他,干嘛帮他拿东西!!!
  眼看就要转正的余辉,对这个半路杀出来的程咬金是非常不服气的,他接过朋友投过来的篮球,像个火车头似的,怒气冲冲地回到球场上。
  跟余辉一身专业球服球鞋相比,帅哥只是牛仔裤加帆布鞋,虽然很轻松休闲,但绝对不是打篮球的配置。
  不过帅哥配置不行,气场却很强大,面对余辉也没有丝毫的怯场,淡定地说:“来吧,你先开球。”
  余辉恶狠狠地朝他比个中指,然后开始带球进攻。
  大帅比看起来没有余辉壮实,但在两人的身体对抗中,居然也不落下风,你来我往到了罚球线,余辉一个虚晃,瞅见个空档,抬手就是一个跳投,然而原本已经被晃开的帅哥,转眼又及时回防,见余辉起跳,他也跟着跳起来,而且跳得比余辉还高,两人同时滞留在半空中的时候,只听到“啪”的一声,帅哥干净利落地送给余辉一个漂亮的盖帽。
  在场边围观的人都不由自主地“哇”了一声。
  顾甜甜更是激动得脸都憋红了,鬼叫道:“妈耶,这也太帅了吧!”
  凌笙算是看出来了,这帅哥就是个篮球高手啊,不管是进攻还是防守,带球过人还是投篮,他都游刃有余,余辉在他面前,就像是个陪练的npc,根本就不是同个级别的。
  场上两人的对抗,最终以帅哥的一记吊炸天的灌篮收尾,当篮球伴随着“砰”的一声被扣进篮筐里,全场霎时爆出热烈的欢呼声。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什么mvp球员决赛呢!
  闹了这么一出,最终和凌笙一起去吃饭的,自然是苏到爆的大帅比。
  顾甜甜走在一旁偷偷看帅哥,“喂,你叫什么?”
  因为刚做完剧烈运动,帅哥精短的寸头全然湿透,发稍还挂着水珠,脸上的汗虽然被抹去,但很快又冒出一些来,他干脆扯起T恤的下摆,低下头胡乱抹了一通。
  然后才抬起头,明明是顾甜甜问话,他却是对着凌笙说:“我叫贺骁。”
  “贺骁??有点耳熟。”顾甜甜说着,低头想了想,一时间也想不起曾在哪听过。
  贺骁看了顾甜甜一眼,道:“我刚来这城市不久。”
  顾甜甜听他这么说,也就没再纠结回忆。
  一行人去了熟悉的餐厅吃饭,都知道凌笙是土豪大款,大家也都不客气,菜单翻都不翻,就嚷嚷着要炒一整本。
  凌笙听得心里直郁闷,虽然凌爸爸交代她要放开手脚去花钱,但她觉得一帮高中生这种状态,实在太颓废,以后还是得找机会远离这群人。
  等菜上桌,一帮人闹闹哄哄地开始抢菜,贺骁被安排坐在她身边,倒也没烦她,好像正在认真想事情。
  凌笙原本不太想理他,她有种预感,贺骁这个人不太好惹。但看他安静地坐着,又忍不住问一句:“想什么想到饭都不吃?”
  贺骁抬眼看她,忽然一本正经地说道:“既然你不乐意我泡你,那你来泡我怎么样??”
  凌笙很想用凌爸爸教她的本领说一句:卧槽!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吗??
  作者有话要说:  贺骁:大家好,自我介绍一下,我是本文的男主,请叫我骚骚学霸!
  凌笙:随机30个小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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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聚在一起的都是叛逆的、没规矩的孩子,吃顿饭闹得跟打架似的,就算是一桌子的美味佳肴,也堵不住少年们嘴里的三字经,仿佛只有句句带脏字,才能彰显自己的独特魅力。凌笙被众星拱月地奉承着,却觉得自己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一点食欲都没有。
  扭头看一眼身边的贺骁,发现他也是个突兀的存在。别人吃吃喝喝大声聊天,他居然独自在玩一碟花生米,桌前摆个小茶杯,他将椅子往后挪了点,然后将花生米当作篮球,一粒粒地往杯子里丢,可能嫌固定位置丢起来没难度,他还左丢一颗右丢一颗,居然全都丢中了。
  凌笙:……
  贺骁发现凌笙的目光,挑了下眉,修长的手指托着碟子送到她面前,“你也试试?”
  凌笙心想你也有够无聊的,但手却不受控制地拿起两粒,然后漫不经心地丢出去一颗,自然是没有投中,第二粒她专心了些,眯起眼睛瞄了瞄再丢出去,还是没中,这距离看似不远,实则很难中。
  贺骁摇摇头感慨,“天赋不佳啊。”
  凌笙:……
  “继续吗?”贺骁又将碟子递到她面前。
  凌笙看了看他,再看看碟子,干脆伸手将碟子接过来,然后拿起一颗花生送进嘴里嚼了嚼,觉得味道不错,就一颗接一颗地吃起来。
  贺骁直接无语了,然后就眼睁睁地看着一碟花生被迅速消灭。
  这下连打发时间的道具也没有了。
  顾甜甜刚才被拉到别处拼酒,好不容易摆脱纠缠回到座位,就看到旁边的凌笙正在吃花生米,不禁提高音量,“我靠,这桌上一堆好吃的不吃,居然啃起花生米!”
  凌笙吃完最后一颗花生,才对顾甜甜说:“你让他们少喝点,不是说等会还要飙车吗。”
  顾甜甜奇怪地看她一眼,“只是啤酒,以前可都是你喝得最多。”说完她停了停,凑近凌笙小声说道:“凌姐,你今天好怪。”
  凌笙吓一跳,难道顾甜甜也看出来了?不能够吧,是书里的人比较聪明吗?!要真是再次被认出来,那自己绝对是史上最失败的穿越者!
  凌笙板着脸问:“哪里怪?”
  顾甜甜缩了缩脖子,“你现在这样就很怪,你今天都不怎么说话,偶尔还很严肃,大家都在猜你心情是不是不好,都不敢来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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