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静和张巧巧听完这话,若有所思的垂下眼眸。
良久,杨静重新抬起头来,“我明白了,就这样吧,你就好好在家养伤,我看过段时间忙起来你也没法干活,正好休息一段时间。”杨静站起身,“我们先走了,就过来跟你说这些事的,本来今天顾芳要做饭的,结果她被抓起来,还得我和巧姐忙活。”
张巧巧也站了起来,“也没多少活,咱们还能清净几天,也挺好的。”
王思婉嘴里噙着淡笑,把她们送到了门口。
……
正如王思婉所说,过了半个月,公社里就下了通知到各个大队,知青若想参与招工,要通过前一年的表现来判定,也就是说,你不能是好吃懒作的人,不管你赚到了多少工分,但上工的态度一定要诚恳,迟到早退也成了衡量的标准。
当然,最主要的一点就是,这些是由大队长或者副队长来衡量的,同时还必须拿到大队长或者是副队长的推荐信,不然照样是无法参与招工的。
这个标准一出来,有人欢喜有人愁,平时勤勤恳恳上工的,自然是高兴得不行了,这说明他们能拿到推荐信的几率大啊。
但那种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就有些愁了,这不是跟他们作对呢吗?要早知道这样,他们肯定认真干农活啊。
不过现在说也不晚,今年不行,那就老实干活一年,明年努把力嘛。
总归是有奔头了不是。
一时间,各个生产大队的队员就发现,身边那些小知青,像吃什么似的,开始拼命的干起了活。
在他们看来,哟,这娇滴滴的知青干活都这么努力了,他们这些从小就在地里打滚的,可不能弱了。
于是各个生产大队在春季播种的阶段,爆发出了惊人的干活热情。
至于顾芳几个人,他们也回来了,虽然他们是领头的,可也不能真的把人关个几年,所以关了十来天,也就放出来了。
只是这几个人呢,在公社那留了名了,后面想干点啥,那就有些难了。
也不知道顾芳是不是知道这个道理,回来后就沉默寡言了许多,也没跟杨静恰鸡斗眼的。
杨静还跑到王思婉这说了好几次这个事,说顾芳应该是受到了教训,不然也不会这么老实、
王思婉喝着许安不知道从哪弄来的猪骨汤,听着这样的话在心里打了转。
心说,这顾芳,可不是这么安分的人啊。
不过这人说聪明也聪明,不然当初也不会想出那损招借粮票。说傻也傻,因为过不了多久,这顾芳就得干一件傻事了。
王思婉安安分分的在家里养着伤,因为这是救人落下的伤。她不仅每月能领到队里拨下来的米粮,公社书记那边还特意发了奖下来,是一个钢笔。
这可是好东西啊,把送钢笔来的李大柱给稀罕得不行了。
不仅如此,她还得到了一个活计,就是等她伤好以后,到队里的小学去当小学老师。
至于她成分不好的事,没看人家都要跟队里的贫农结婚了吗?人家姑娘是死心塌地的想改造了。再说了,这姑娘可是被书记点名夸奖了,说她是位好同志,是一位优秀的同志,这可是给咱第六大队争光了。
所以还真没人反对这事。
当然,也有人是心里不甘的,除了李长秀之外,就是断了手的狗剩。
作者有话要说: 我看我下周四能不能苟到一个毒榜,嘎嘎嘎嘎嘎嘎,兴奋笑出鸭叫,这样我就可以晚九点统一发一个大章了。
今天和我的好基友夜斩白同学讨论了我下一本文,打算无缝开新文,奋起
第41章
狗剩这小子是第六大队出了名的混子, 从小就在第六大队偷鸡摸狗的, 大家没少有怨言,可狗剩家里人不管, 他老娘又是混不吝的,你要是敢骂狗剩,她就敢半夜到你门上泼粪。
这可是恶心人的行为,虽说这年月粪是个好东西, 还要人专门看着,怕有人偷粪,但往人门上涂可不会有人喜欢。
久而久之,大家也不愿意招惹狗剩了, 怕了还不行吗?所以狗剩要是偷个蛋或者是摸个女人的屁股,大家都是懒得理的。
这样下来,狗剩也就越发的大胆了,不然也不会干出尾随王思婉的事。
但他想不到的是,自己也就是想偷个香而已,手居然都被掰断了。
原本他是想告诉他老娘的, 结果还被那许安威胁了一通,吓得他都不敢告诉他老娘真相。
可他不甘心啊,这什么便宜都没沾到呢,手就掰断了,受了好几个月罪不说。那漂亮小娘们居然要和许安结婚?
好啊这两个人,他说许安怎么下这么狠的手呢,原来是他看上了这个小娘们, 故意来英雄救美的,而自己,就成了那个恶人。
他这人想的角度也奇怪,明明是他自己想占便宜的,没能成功就变成了许安在利用他。
但偏偏他就是这么想的,而且还越想越恨。
但是许安这人不好惹,他还真不敢做什么。
改变他想法的,就是李长秀了,李长秀对他说,让他去糟蹋了王思婉,反正王思婉就是想嫁个贫农,他的成分也是贫农,凭什么这么好看的姑娘就便宜了许安?
到时候呢,她把村里人引过去,坐实了他和王思婉的事,这样的话,王思婉肯定不能再和许安结婚了,就算许安再气也没辙,而王思婉,只能嫁给他了。
李长秀还说,这王思婉家里是走资派,手里钱可多了,他要是娶了王思婉,这钱不就是他的吗?还能得一个这个好看的媳妇,怎么说这便宜他都占大了。
他越想越觉得李长秀说得对,他又报复了许安,还能得个有钱的漂亮媳妇儿,可不是他占了大便宜吗?
等王思婉和许安从外面回来,他就在寻找机会,可那两个月,队里没什么活,王思婉又经常和那几个女知青在一起,他还真找不着机会。
可天助他也,王思婉为了救人居然把手弄断了,正好到了播种的时候,到时候全村都要忙起来。
这不就是他动手的好机会吗?
他还特意踩点了好几天,确认王思婉就一个人在家里之后,便去找了李长秀。
到大队办事处的时候,李长秀见到他就冷了脸,赶紧带着他去了办事处后面,“你来找我干嘛?”
狗剩搓搓手,眼神淫邪的在李长秀隆起的胸前扫了两眼,“这不是想来告诉你,我准备什么时候动手吗?你到时候记得带人来。”
李长秀被狗剩的眼神看得恶心,心里厌恶得不行,但这会也不能说他,只好伸手挡在胸前,“什么时候?”
“明天下午六点。”那会正好下工。
等狗剩和李长秀都离开,办事处后面的草垛突然走出个人,如果有人在这里,一定能认出来,他是梁启华。
第二天一大早,许安做好早饭就走了,现在农活重,大家都要比往常早一个小时上工,不然来不及。
王思婉在家养了好几个礼拜了,其实在刚回来没多久,她就发现,她的手臂似乎好得很快,才几天功夫而已,她试着转了转手,居然一点都不疼。
她猜测应该是空间里的泉水起的作用,她现在每天喝的水,都是空间里的泉水,而平时水缸里的水,她都会偷着空装一些空间里的水进去。
伤筋动骨一百天,可她这才几天呢,手就没事了。怕别人怀疑,她只能带着夹板吊着手,继续装残疾。
到了中午的时候,她拿着热好的饭送到地里。
农村里忙起来就是这样的,大家都像打仗一样,连休息时间都没有什么。
许安现在干的活是插秧,这个活不算太累,就是要一直弯着腰,尤其一天不止一亩地,是几十亩。虽然不止他一个人,但这工作量也是大得不行。
中午吃饭的时候,许安和队里其他人一块坐在田埂上,现在天气还算凉爽,可他们这群人衣服也都被汗湿了。
“我这腰啊,真的痛死了。”李长根坐在许安边上,伸手扶着自己腰龇牙咧嘴。
“我看你是晚上太拼命了吧?这腰能不痛吗?”有人打趣道。
李长根呸了一口,但脸上却是笑开了花,“就这么点事还需要我拼命,稍微用点力,我们家腊梅就受不了了。”
他两个月前就和张腊梅结婚了,村里人向来喜欢开这种荤玩笑,他也不觉得有啥,当下就反驳回去,反正说他啥都行,这腰可跟晚上那档子事没关系。
“你这可就瞎说了吧,我看你家腊梅每天在地里干活干得虎虎生风的,那劲儿可比你大多了。”有人故意逗他。
李长根面色不改,“我家腊梅就是有本事,咋的了?”
说话间,地里各个男人的媳妇、闺女都来送饭了。
王思婉也拎着一个布袋子,走了过来。
一路上,田埂边上的男人都忍不住看她,然后又嫉妒的看向许安。
还是许哥/安子有本事,居然能跟这么好看的知青成一对。
有人在王思婉的小细腰上扫了一圈,然后低声说道:“安子马上就要和王知青结婚了,你们看看王知青的小身板,也不知道受不受住安子。”
有人一拍他脑壳,“那说明咱安子有本事,我跟你小子说,这女人越受不住男人才会越喜欢这个男人,不然的话,人家还得说你不中用呢。”
这边的荤话先不提,那头的许安在看到王思婉过来后就赶紧站了起来,伸手把王思婉手里布袋子接了过去。
“累不累,早说这饭菜我早上一块做好就行了,你就热一下,也方便。”许安把布袋子打开,露出里面做的野菜馍馍和一碗小菜。
虽然只能用一只手,可王思婉觉得自己还有一只手呢,再加上切菜揉面这些其实用右手也能做,所以王思婉坚持不肯让许安一个人来干这些活。
其实连早餐,她都不是太想让他来做的,毕竟她从小接受的教育里面,就有君子远庖厨这一句,而在第六大队,除了知青点里的知青外,也基本都是女人做饭,只有许安,因为只有他一个人,才需要自己做饭。
虽然许安因为心疼自己不让自己做饭的行为,她很感动。可不代表她伤了手就要像个废人似的,什么事都不能干。
所以这中晚餐的活,她还是要了下来。
只是许安每次都要念叨几句,王思婉一开始还反驳一下,现在基本就装聋作哑,当没听到。
伸手接过王思婉递过来的筷子,许安塞了一个野菜馍馍到她手里,“你又当没听到。”
王思婉不理他,低头咬了一口,然后眼睛愉悦的眯了起来,这野菜馍馍里的野菜,其实是她从外面移到空间里去的,后来还长起了一小片,味道可比外面的野菜香太多了,又没有那么多野菜的干涩。许安也很喜欢吃,所以这几天她做了好几顿。空间里的野菜都薅完了。
吃完了一个野菜馍馍,王思婉伸手点了点许安结实的胳膊,“你累不累啊?”
许安吃饭依然豪放,两口一个下去,摇了摇头,“不累。”
他现在精力充沛的不行了,每天的力气都像使不完似的。就连晚上,梦到她的次数都变多了。
他将视线落在她偷偷窃喜的小脸上,眸中滑过一道暗光。
等许安吃完了,王思婉收拾好东西就离开了。
李长根凑到他身边,小声商量,“许哥,许哥,下次你媳妇儿给你送吃的,能不能分我一点啊?”
实在是太香了,他还特意看了眼,不就野菜馍馍和一碗炒青菜吗?怎么能香成这样呢?
香得他连自己媳妇送来蒸腊肉和大白馒头都吃不下去,一个劲的咽口水,就想尝尝他许哥这边的。
不过他家腊梅在旁边看着,他不敢。
这要是他许哥主动招呼他来尝尝,那就可以了。
许安瞥了这小子馋得都要流口水的脸,淡淡吐出两个字,“不行。”
李长根犹如晴天霹雳一般,“许哥,就一口。”他许哥之前还送给他一双鞋呢,怎么这会他许哥到底还喜不喜欢他了?
许安懒得理他,站起身走到旁边提起一撂秧苗,下了地。
留李长根一个人还坐在田埂边上想他许哥有了媳妇忘了兄弟。
回去的路上王思婉是和张腊梅一块走的,对于张腊梅,其实王思婉印象还挺好的,性子泼辣,人也不坏,像个小辣椒似的。再加上李长根和许安关系不错,所以王思婉跟张腊梅关系也没有太差。
张腊梅性子直,动作利索,走着走着就走到了王思婉前面,说话的时候边上没人应,她回头一看,才发现王思婉落下了一点。
“思婉妹子,快点啊。”她笑嘻嘻的喊道。
等王思婉走到身边的时候,她又道:“思婉妹子,你走路的样子可真好看,我没文化,不知道怎么形容,就是好看。你说你长得好看也就算了,连走路的样子都比我们好看那么多。难怪安子喜欢你,就是我们家小姑子啊……”她闭了嘴,显然是意识到在王思婉面前说李长秀不合适。
王思婉嘴角带着淡淡的笑,“其实都一样的,我就是走得比你们慢点。”
作为贵女,她从小就有一个宫里出来的教养嬷嬷训练她走路的样子、吃饭的样子、还有站着的姿势。不仅如此,脸上的笑容、拿东西的动作,甚至是晚上睡觉的姿势,都是从小锻炼出来的。
可以跑,但也有跑的样子。教养嬷嬷说,最尊贵的贵女,应该时时刻刻都要保持自己高贵端方的仪态。后来,这些东西就融入了她的骨血,无论何时,处于何地,她不自觉的都会表现出自己最优雅端方的样子。
张腊梅确实觉得王思婉走路走得慢,所以听王思婉说因为走得慢所以样子好看的时候,她也没怀疑,只觉得真的如此。
俩人分开后,张腊梅就进了屋,瞥见李长秀关着的门,她心里冷哼一声。
作者有话要说: 啥也不说了,给大家拜个早年
第42章
其实她之前想和王思婉说, 难怪许安没看上李长秀的, 要是他他也看不上。不就是个有个队长爹嘛,真当自己是大小姐了?
在家里不做饭不洗碗不洗衣服, 每天还得她回来做饭伺候这个大小姐。你要是要是她送个饭啥的,也就不说什么了,这李长秀连饭都不送。吃完了饭筷子一摔,就进房睡觉去了。
偏偏这个家里没有一个人觉得不对的, 不是,她公公和李长根是男人,这男人确实不太注意这些。也就是她婆婆,心知肚明却还是纵着她闺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