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缠绵,叶婉清可以说是肆无忌惮地挥霍着时间和体力,直到精疲力尽她才疲倦地软倒在男人宽阔的怀抱中,唇角扬着浅浅的笑意,沉沉睡去。
第二天,叶婉清不出意外地起晚了。
等她走出房门的时候,时间已经是中午两点,而叶向党和叶明珠早就走了,只有叶明珠给她留下一封长长的信。
叶婉清拿到信之后没有马上看,而是看着大开的院门微微有些出神。
——
转眼,叶明珠已经走了有半月。
她和沈蔷回到广东之后便开始卖彩虹桥饰品,因为彩虹桥的饰品精致又好看,在广东那边卖得起价,她们又进了不少货。
只是,她和沈蔷还没有决定好以后是继续呆在广州,还是去深圳那边闯一闯。
叶婉清也没有催,反正她的销售渠道还没有铺到那边去,也暂时不着急。
戈渊的超市也开张了。
之前因为叶明珠的事情拖了那么久,反倒阴差阳错的让知道“超市”要开张的消费者的期待一层一层拔高,越来越等不及。
好不容易等到超市开张的那一天,因为优惠折扣活动,销售大红,竟然开了一个大大的开门红。
超市开业有促销,当天购物满二十元享受九折优惠,满五十元享受八折优惠……这一开业活动大大刺激了消费,让进店的消费者购物欲高涨。
一上午过去,超市里的货架就空了三分之二,有些品种甚至只剩下一个光秃秃的价格牌。
好在戈渊事先做足了充分的准备,库房里的货源紧急调动,商品并没有出现断层的情况,还算好。
这是一件好事,还有另外一件……
沈蔷终于答应了猴子的追求,猴子要请人吃饭了。
作者有话要说: 突然想感慨一句,其实叶向党这个人吧,对叶婉清来说真的不是一个多好的人,可他对叶明珠来说却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好父亲……
第102章
除了请戈渊和叶婉清以及卫家人之外, 猴子还喊上了其他的兄弟。
因为之前猴子和赵灵仙等人也算是因为叶婉清而认识, 彼此之间关系还不错,所以猴子这一顿饭把周蓉和赵灵仙也喊上了。
许绪因为有点私事没能出席, 不过请赵灵仙给他带了一份礼物, 算是心意到了,很用心。
“就吃一顿饭,这还有礼物收啊?哈哈哈,这多不好意思。”
猴子是个性子粗的,之前也没有想过请一顿饭大家乐呵乐呵竟然还能收礼,有点不好意思接。可叶婉清和其他人都准备了礼物, 他就抓了抓头发接受了。
人情往来就在于一个往来,小混混不拘小节,以后把人情还回去就行。
因为人逢喜事精神爽,猴子脸上的笑就没断过。
他乐呵地把礼物收起来, 准备过两天都给沈蔷寄过去,让沈蔷也好好开心开心。
沈蔷不在湘城, 这顿饭就猴子一个主人, 不过有一群兄弟在,叶婉清也能把赵灵仙等人照顾好,这一顿饭吃得挺热闹的。
吃过饭, 叶婉清临走的时候猴子突然不好意思地喊住她。
“嫂子, 我想请教一下你,你们女人都喜欢什么东西啊?我想把今天收到的礼物给蔷姐,哦, 不,给沈蔷寄过去,我自己也得送一份,就不知道送什么。”
之前猴子为了追沈蔷,也没少送这个送那个,但是沈蔷一直都不肯接受。
现在两人终于在电话里确定了关系,猴子就想好好地送一份礼物,他相信,沈蔷这一次不会拒绝。
叶婉清想笑。
她没想到,猴子和沈蔷两人相处,他竟然叫沈蔷为“蔷姐”。
想想好像也是,沈蔷的年纪要比猴子大上一两岁,喊一声姐也没错。只要他们两个不介意,这些小称呼也算是两人私下的情一趣。
叶婉清想了想之后,给猴子出主意,问道:“你们以后是怎么打算的?”
猴子问:“什么打算?”
叶婉清:“你和沈蔷在一块儿了,以后肯定是要结婚的?结婚之后两人总不可能还是两地分居的状态吧?是你去沈蔷那边呢,还是她来你这边?”
猴子僵住:“这个……这个问题,跟我要送礼物这件事有关系吗?”
事实上,他和沈蔷才确定关系,都没有想到那么后的事情。
戈渊鄙视地插话:“你连这个都没想好,还说什么送礼物?男人啊,真不能心里没点成算。”
说着,得意地挑了挑眉,瞅着叶婉清。
他就可有成算了!
叶婉清:“……”
这男人,以为她会表扬他吗?
猴子也感觉很委屈,但被戈渊揍过那么多顿之后不想再领教那滋味了,在戈渊面前不敢放肆,只默默地摊了摊手。
戈渊嫌弃地瞪了猴子一眼。
看到这两人的互动,叶婉清更想笑了。
他一眼就看出了猴子现在的状态。
男人也许性子就是比女人要粗一些,猴子没有怎么想过之后的事情,但叶婉清肯定沈蔷是想过的。
只是,她不知道沈蔷具体是什么想法。
叶婉清建议:“我的意思是,现在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想法也实在,与其玩什么惊喜,不如送点实实在在过日子能用得上的东西。沈蔷的经历和人不同,我想她的心智和想法也和小女生不一样,她最需要的是你的在意和踏实。”
“那我要怎么做呢?”猴子认真求教。
叶婉清:“如果你们以后打算在广州发展,你就去广州买一套房子,把你们以后的家定下来。同样的,如果你们决定留在湘城,那就在湘城这边把房子弄妥当。”
猴子虽然有经商的胆子,但却没有戈渊那么敏锐的目光和魄力,所以他现在最赚钱的产业也就是录像厅。以后再发展事业的话,估计就是再开两家录像厅。
与此同时,他也没有添置产业的想法,现在就将就着住在录像厅店面楼上的小房间里。那个小房间面积小,环境也吵,肯定不适合居家生活的。
要是以后沈蔷过来了,两人肯定要再买一套房子作为居所。
“房子?”猴子越想越觉得可行,兴奋地一砸拳,“行,那我这就去办!”
成家立业,成家立业啊!
他说着就要走。
戈渊正想问问他是在湘城这边买房子还是去广州,去广州那边的话,手里存的老婆本够不够,结果猴子又打转回来了。
直接求到了叶婉清头上:“嫂子,嘿嘿……我想去一趟广州,去那边买房,你能不能让你同学给我买张火车票啊?越快越好!”
赵灵仙和周蓉已经先走了,猴子跟赵灵仙也没熟到那份上,不好意思单独去找她。
叶婉清忍不住笑:“行,我一定跟她说。”
“那太谢谢啦!”猴子兴奋地咧开嘴笑,一边往远处跑一边喊:“渊哥,嫂子,等我从广州回来再请你们吃饭啊!我先去收拾收拾东西,我要去广州了!”
“这是傻了吧?”戈渊气道。
叶婉清却再也忍不住笑出声,伸手挽住戈渊的手臂:“渊哥,猴子是真喜欢沈蔷。”
喜欢到根本没去跟沈蔷商量谁去谁那边的问题,而是直接站在沈蔷的立场做出了决定,愿意为她放下湘城这边的事情去广州。
大部分男人是心思粗,但好男人知道该往哪方面努力之后,就不会让自己的女人失望。
就跟她的渊哥一样。
叶婉清将脸颊轻轻贴在戈渊的手臂上,笑容久久没有落下。
——
因为叶明珠的事情,叶婉清最近没有多少精力关注卫军和卫红的事情。
卫军跟他之前说的一样,报考了湘南大学,也顺利考上了。
还是和叶婉清一个系。
虽然没有叶婉清成绩那么好,但他也是以前几名的成绩靠进学校的,又让卫家在远山村大大出了一次风头。
卫怀农和刘丽秀特别开心,走路都带着风。
考上了大学,卫军也住到了湘城。
虽然叶婉清这边院子有空房间给他住,但他仔细思考之后决定还是留在学校里。不为别的,就是为了和同学多相处相处,积累一点人脉。
被叶婉清影响得眼界越来越开阔,卫军现在不再是之前那个想为家里减轻负担而要辍学的少年,更不是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书呆子。
他知道自己想要在以后帮得上叶婉清,现在就要多积累,只有多积累才有机会厚积薄发。
对于卫军的选择,叶婉清是赞赏的。
她因为拖家带口的不可能住宿,卫军现在没有这方面的顾虑,当然是住在学生宿舍更好,更不容易跟同学生疏。
并且,她因为彩虹桥手工作坊的关系跟很多同学关系不错,至今都还给人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发展人脉上没有任何阻碍。
但卫军不同,他现在是按照普通的路子在走,很多东西都需要他一步步铺垫,慢慢完成。
至于卫红那边,情况又有点麻烦。
之前卫军和卫红两兄妹住在戈渊的院子里,彼此照顾,又有王胖子妈他们照顾着,倒是没有什么安全性上的考虑。
可现在卫军来了省城,卫红一个人住在清水县,叶婉清就不放心了。
再加上前不久才结束叶明珠的事情,虽然那三个犯罪分子已经被枪毙了,杀鸡儆猴,以后应该不会再有人轻易犯类似的错误,可是……万一呢?
要是那三个犯罪分子的家人想闹事,找人报仇呢?
叶婉清觉得赌不起,也不想赌。
再发生那种事情,她觉得自己可能会气死!
她思前想后一番,又亲自跑了一趟清水县三中,去找她读书时的班主任曾老师。
戈渊也不放心她一个人去,非要陪着。
陪着就陪着吧,叶婉清虽然觉得没有什么必要,但自家大男人对自己的照顾,她打从心里觉得温暖,也舍不得拒绝。
曾老师是一个很严肃的人,曾经因为对叶婉清的误解而不太喜欢她,可后来叶婉清用时间证明了自己,又成了曾老师的得意爱徒。
叶婉清在过年的时候拜访过曾老师一回,如今再一次拜访,是为了卫红的事情。
曾老师家里有老公孩子,还有一个婆婆跟他们住,但叶婉清希望曾老师可以考虑一下,让卫红住到她家里。
以后卫红跟着曾老师上下班,晚上曾老师还能辅导辅导卫红的功课,叶婉清也会给一笔不菲的补课费给曾老师。
一举多得。
这时候的老师都很清贫,曾老师家里也不例外。
虽然她和老公是双职工,但家里吃穿住行都要花钱,还有一个生病吃药的老人要赡养,曾老师的家庭经济状况并不是很好。
卫红住到曾老师家里,可以跟曾老师家的小姑娘一个房间,不是很打扰他们家的正常生活,还能为他们解决经济压力。
而对叶婉清来说,她也大大的放心了。
叶婉清专门跟曾老师谈这件事,重点没有放在解决曾家经济问题上,而是请曾老师多多照顾卫红这个亲人都不在身边的小姑娘,务必保证一下她的安全。
曾老师和家人商量了一番,答应了下来。
送叶婉清下楼的时候,曾老师感慨地拉住叶婉清的手:“婉清,你变了。”
“嗯?”叶婉清有些诧异地挑眉,心里有些紧张。
一般人说“你变了”,还会再加一句“你以前不是这样的”,这代表了一种控诉,像是在追悔一个人从纯真变得世故和不那么善良。
叶婉清紧张兮兮地站在曾老师面前,用力反省着自己刚才的言行,还有自己这许久以来的一切,思考着自己是不是有哪里做得不妥当……
然而,曾老师却欣慰地笑了,拉起了她的手。
“以前啊,你刚来三中的时候,我觉得这个小姑娘漂亮是漂亮,但看着却有些心思深沉,眼神有些发冷,所以第一印象就不太喜欢你。”
“后来看你那么招男孩子喜欢,隔壁班的班主任还因为这个找我闹,我就对你更有意见了。我以为你不是去读书的,只是想认识一个能考上大学的男孩子然后嫁人,又或者是虚荣心作祟。”
“可后来你用实际行动告诉我,我的偏见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我反倒很感谢你。”
“你在三中读书的时候,我就觉得你在慢慢的变化,现在一看,这种变化更明显了……孩子,我不知道是什么让你发生改变,当我觉得现在的你看上去比过去要快乐多了。”
“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你眼神里憋着一股子倔强,冰冷和尖锐都藏在笑容下面,可现在你却是单纯的快乐。”
“现在的你,很幸福吧?”
幸福?
叶婉清更深地愣住,然后,突地转眸看向站在身后的戈渊。
四目相对,戈渊下意识抬手揉了揉她的头顶,明明是看上去有点粗犷,有点凶的男人,可这一刻他的黑眸中满是温柔宠溺。
“是啊。”叶婉清看向曾老师,脸上扬开灿烂的笑容,“我现在很幸福。”
因为戈渊,因为很多。
她自己都不知道重生之后的自己都多愤懑,有多冷漠,可现在……她心里的坚冰融化,胸腔里跳动的这颗心脏比前世要更加柔软。
因为她幸福。
——
叶婉清把卫红的事情解决了,卫家的人也都放心下来。
等她再回到省城的时候,得知猴子已经出发去广东那边找沈蔷了。
之前叶明珠走得着急,叶婉清没有时间给她准备太多东西,这次猴子要去广东,叶婉清提前拜托他捎带一些她自己做的剁辣椒和坛子菜给叶明珠。
让叶明珠和叶向党两人在异乡也能吃上家乡风味,也算是一种幸福吧?
一群人等着猴子的好消息,结果,突发意外。
在猴子出发五天后,叶婉清家里迎来一个不速之客。
沈蔷。
她竟然从广东那边回来了!
“你怎么回来了?”叶婉清一惊,下意识问出这句话之后,才发现自己说的话有些不妥当,“我……我不是不欢迎你啊,但是……你跟猴子碰面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