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配真的不想死[穿书]——星辰粒粒
时间:2019-05-14 08:19:11

  靠近他的耳边,轻声说道:“这些衣服都好贵。”
  虽然她没上过学,但看得懂数字。
  “没关系,叔叔有钱。”
  陆时屿大手一挥,把这些衣服全部买下了。
  叶妙手中提着两个袋子,她要帮叔叔分担重量,但却愁着个小脸。
  怎么办呢,再多的钱这样花也是会用完的。
  这句话,原来院长妈妈经常说,钱花的太快了啊。
  在孤儿院长大的孩子通常比较早熟,虽然她才五岁,但已经知道钱的重要性了。
  之后陆时屿又去给她买了几条胖次,专挑可爱的。
  他丝毫没有羞涩,在此刻完完全全把小叶妙当成了自己的女儿。
  这一天收获颇丰,到家时,叶妙从口袋里一件一件拿出自己的新衣服。
  她叹了口气,小小的人做出这样的表情时特别有喜剧感。
  “怎么了?”陆时屿不解问道。
  叶妙抬起头看他:“叔叔,我们明天吃稀饭。”
  “你想吃稀饭了?”
  她犹豫片刻,坚定地点了点头。
  陆时屿觉得有点奇怪,长大后的叶妙并不是很喜欢喝粥。
  她觉得粥只是生活的调味品,干饭才是最重要的。
  不过陆时屿也并未多想,第二天便煮了皮蛋瘦肉粥。
  叶妙喝完粥后还舔了舔自己的嘴唇,真是太好吃了。
  可是,她看着锅里的粥,这个粥也卖得很贵。
  她在电视里看见过,电视里出现的东西都很贵。
  她有些肉疼,看着陆时屿,更觉得忧心了,叔叔太浪费钱了。
  “叔叔,我们明天吃白稀饭。”
  陆时屿更是不解:“好。”
  他以为是叶妙喜欢吃,却不料自己转身去厨房里拿出下饭菜,再出来时,就看见叶妙正在皱着脸喝粥。
  看起来,她也并不喜欢和白粥啊。
  为什么昨天还非让他煮白粥呢?
  陆时屿站在她面前:“不喜欢就别吃了,叔叔给你做其他的。”
  “不,我喜欢。”她端起碗大口吃着。
  却不料手中力气一过,碗里的粥便倒在在衣服上。
  叶妙沮丧极了,不安地看着陆时屿:“叔叔,对不起,我把衣服弄脏了。”
  唉~
  陆时屿帮她换下脏衣服,问她:“既然不喜欢白粥为什么要让我做的。”
  “我喜欢的。”她还在嘴硬。
  陆时屿佯装生气的样子:“叔叔不喜欢撒谎的孩子。”
  她有点慌了,低下头,声音小小的:“白粥不会花很多钱。”
  在孤儿院里,没钱的时候,院长妈妈就给他们煮白粥。
  叶妙知道,院长妈妈也是很难过的,所以她总是装作喜欢吃白粥的样子,这样院长妈妈就不会难过的。
  所以,她不想陆叔叔也因为他们吃白粥而难过,才装作喜欢的样子。
 
 
第140章 叶妙小时候(4)
  陆时屿完全没想到叶妙会这样回答, 他开始怀疑是不是自己有哪里做得不对, 才会让叶妙产生这种想法。
  误以为,他们很穷,以至于穷到买几件衣服, 就需要喝白粥来节省。
  好像叶妙不止一次对他说过这样的话,一开始他还觉得她这是可爱。
  怜惜她以前在孤儿院受过的苦。
  但现在,陆时屿却有点着急了, 得快点把叶妙这样的想法给扭转过来,他们家不穷,养她还是绰绰有余的, 她不需要为他节约用钱。
  陆时屿坐在她身旁,牵着她的小手,话语说的缓慢:“妙妙,我们家不穷,即使叔叔给你买了衣服, 我们也还有很多钱。”
  叶妙手不安地攥成小拳头, 歪过头看他:“真的吗?”
  陆时屿努力想着比较形象的话, 都说女孩子要富养。
  他的小姑娘,他要让她过得好一点,以后才不会被其他男人的一点好就骗走。
  不过说起来, 他好像才是那个坏男人。
  这样一想想,陆时屿觉得辈分有点乱。
  索性不想了,直接告诉她:“叔叔的钱可以给你买满满一栋房子的衣服和满满一栋房子的芭比娃娃。”
  叶妙只知道衣服很贵,钱很容易花掉, 但对钱却没有一个具体的概念。
  听陆时屿这么说,她把自己的衣柜打开,看着里面的衣服,又跑到外面,看看房子有多宽。
  最后兴奋地跑到陆时屿面前:“叔叔,原来我们真的很有钱啊。”
  陆时屿满意极了,笑道:“是啊。”
  叶妙神色总算放松了,既然叔叔有钱了,就不会把她送回孤儿院了。
  她心里还是有点怕怕的,这回总算可以把心放回肚皮里了。
  吃完早饭后,陆时屿准备去上班了。
  他其实不想上班了,当时找这个工作也纯粹是为了收养叶妙。
  毕竟对收养人的要求是要有稳定工作和收入。
  现在,想到即将和叶妙分开,他便产生了厌班情绪。
  这样的情绪在原来也有过,那是和叶妙新婚后。
  年轻的夫妻总是贪恋情欲,只想每天赖在床上,和最爱的人做最爱的事。
  那阵子他也是这样,对叶妙说过好多次,不想去上班。
  不过那时候他是老板,比较自由,想不去就不去,反正公司没了他也不是就不转了。
  还是叶妙催促他去,说他要是不去,他们怎么生活。
  其实那时候叶妙自己的甜品店生意就不错,也能维持二人的生计。
  当他这样说时,叶妙一脸嫌弃,你怎么这么懒?
  他不怀好意凑近她笑了笑,究竟是嫌我懒,还是怕待在床上了?
  叶妙脸通红,猛地推开他,滚滚滚!
  他那时候心情畅快,当天就去公司了。
  现在,他再次想起叶妙。
  其实每天晚上都发了疯地想她,这两年啊,既是为了满足他的一个梦,但又让他和新婚妻子生生分离。
  陆时屿想起那天晚上梦中的声音,真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不过叶妙小时候过得这么苦,他也想尽力让她过得好一点。
  两年而已,等他回去了,那个世界的时间也未曾改变。
  这样也好,那个世界的叶妙不用忍受这样的分别之苦。
  最后陆时屿还是去上班了,他本来想带叶妙一起去的,但是想了想又作罢。
  还是今天就去辞职,以后专心的带娃。
  他去上班了,却不知道该把叶妙送去哪。
  想了许久,最后决定带叶妙去公司算了。
  叶妙还有局促,却仍然乖巧安静地跟在他后面。
  到公司时,叶妙站在楼下往上看去,这就是叔叔平时工作的地方啊。
  她牵着叔叔的手走了进去,陆时屿是新入职的员工,虽然入职没两天,但由于突出的工作能力,已经初受老板器重。
  公司里也有对他示好的女同事,陆时屿一向视而不见。
  此时,女同事们看见陆时屿带着个女娃娃来公司,纷纷七嘴八舌地谈论着什么。
  难道陆时屿有孩子了吗?
  直到听见叶妙叫陆时屿叔叔,女同事们才纷纷放下心来。更加觉得陆时屿这样爱小孩的男人是难得的好男人。
  于是在陆时屿工作的时候,叶妙受到了女同事们的热情款待。
  只是这个一向乖巧的小姑娘这次却看起来兴致不高,下午下班回家的时候。
  陆时屿发现了她的情绪,问道:“今天怎么看起来不太高兴?”
  她摇摇头,低着头声音小小的:“没有。”
  “妙妙要对叔叔撒谎吗?”
  她飞快地摇了摇头,下定决心般,说道:“我不喜欢那些阿姨。”
  陆时屿自然知道她说的阿姨是谁,继续问:“怎么呢?”
  “那些阿姨想嫁给叔叔。”她虽然还小,但也从电视上知道了什么叫结婚,什么叫嫁和娶。
  倒是陆时屿愣了一下。
  又听见她重复道:“我不喜欢那些阿姨。”
  “妙妙不想叔叔娶别的阿姨吗?”
  她低下头,觉得自己的要求好像有点不合适,但她是真的不想陆叔叔和别人生活在一起。
  原来有被收养后又被送回孤儿院的孩子,那个孩子说,是因为家里面有了另一个小孩,所以他这个不是亲生的就被送回来了。
  叶妙不想被送走,但如果陆叔叔娶了阿姨,也会生小孩。
  她可能也会被送走。
  陆时屿没有丝毫生气的样子,反而十分纵容她:“叔叔不会娶别的阿姨的。”
  在另一个世界,他的妻子还在等他。
  他看着小时候的叶妙,既希望她快点长大,又希望她不要那么快长大。
  这件事便这样过去了,只是第二天叶妙便不想跟着陆时屿去公司了。
  她不喜欢那些陌生的阿姨总围在她旁边,问她许多有关叔叔的话题。
  她其实一点都不想回答,但那些是叔叔的同事,她不能这么不懂事。
  陆时屿已经向老板提交了辞职申请,面对老板的挽留依然坚决。
  只是这个职位还没找到合适的人选,他也不可能说离开就离开,所以这两天都得去公司忙着交接事宜。
  面对叶妙的小脾气,他愿意宠着也觉得可爱,他不愿勉强叶妙跟着他去办公室。
  毕竟,他也不喜欢公司里的女同事总是围着叶妙,她胆子比较小。
  还好在公司楼下找到了一个托管所,陆时屿便每天早晨去上班时,也把叶妙载去公司。
  午饭时,他又带叶妙出去吃饭。
  几天后,陆时屿好不容易终于辞职了。
  可以回家专心致志带孩子了,但是这个孩子好像不太想回家了。
  陆时屿:???
  陆时屿照常一样去接叶妙回家,刚上了车,叶妙就递给他一块糖。
  陆时屿有些惊讶地接过:“你怎么会有糖?”
  “是小明给我的。”她笑弯了眼,“叔叔,这个糖很好吃的。”
  陆时屿觉得有点不对劲,往常他接她回家的时候,她都是十分快乐的样子。
  但今天,她同样快乐,只是这个快乐好像不是纯粹因为他们要回家了。
  “小明是谁?”他问。
  “是我托管班的好朋友,他说我很可爱,所以把糖都给我了。”小明给她的是甜甜的奶糖,叶妙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糖。
  她觉得小明真是好人。
  特别是小明还特别喜欢她,小孩能感受到别人对她的善意,对于喜欢自己的人,她也愿意喜欢他一点。
  陆时屿居然有了点危机感,他莫名其妙来到叶妙的世界。
  长大后的叶妙也从没和他提过,她小时候曾经被人收养过。
  那他的到来是不是在一定程度上打乱了她的生活,要是叶妙喜欢上那个叫小明的男生……
  他脑海里蹦出四个大字“青梅竹马”。
  要真是这样,他估计的后悔死。
  亲手把自己未来的妻子推给了其他的小男生。
  陆时屿看了一眼正拿着糖喜滋滋的叶妙,不动声色道:“妙妙,叔叔以后不用去工作了。叔叔都在家陪你好不好?”
  叶妙十分苦恼的模样:“那我以后都不能去见小明了吗?”
  果然,他辞职这个决定做得真对。
  “是的。”
  她犹豫了两秒:“好。”
  陆时屿松了口气。
  叶妙更忧愁了,叔叔不去工作了,那他们就没有钱了。
  但就是没有钱,她也不会离开叔叔的,叔叔不知道节约,她要帮助叔叔。
  他们一向是分房睡的,只不过每天晚上,叶妙躺在床上。
  陆时屿都会拿着一本书给她讲故事,她每晚都是在这样轻柔如月色缓缓流淌的声音中慢慢睡着。
  但今天,叶妙却强打起精神,虽然直打瞌睡,却依然坚强地稳住不睡。
  最后只能自己用自己的手支撑起眼皮,这才好过一点。
  “今晚不想睡觉吗?”陆时屿都读完一篇小故事了,才发现叶妙仍然迷蒙地睁开眼。
  听到陆时屿的话,叶妙终于忍不住了。
  “叔叔,你别伤心,等我长大了……”
  Zzz~
  话还没说话,就已经睡着了。
  叔叔,你不要因为没有工作了伤心,我长大了会养你的。
  叶妙那个刚刚萌芽,或许还没萌芽,目前只是颗种子的初恋便这样被陆时屿扼杀在摇篮之中。
  当事人却没有一点察觉。
  叶妙觉得自己真的管不住叔叔了,叔叔喜欢给她买各种东西。
  特别是,叔叔喜欢带她去书店。
  叔叔是真的没有工作了,每天都在家陪她玩。
  叶妙既觉得十分幸福,又有点淡淡的惆怅,没钱可怎么办啊。
  钱这样的事情,还要她这样的小女孩来操心,叶妙觉得日子太难过了。
  就像院长妈妈经常说的那样,这日子太难过了。
  以前她一直不懂这句话的意思,可现在,她居然理解了一点。
  但是她确实是很喜欢看书的,叔叔的声音很好听,给她念书时,她觉得自己好像生活在春天的花园,里面有花的香气,有鸟的叫声。
  当然,她去过花园的,叔叔带她去过。
  可是那时不是春天,叔叔告诉她,等春天了,会再带她来一次。
  她便一直渴望着。
  日子过得飞快,叶妙的心也渐渐放了下来。
  和叔叔在一起时间过得好快好快啊。
  春天来临之际,这座城市下了一场大雨。
  傍晚,天边乌云笼罩,黑压压的一片,看起来有些瘆人。
  叶妙最怕这样的天气,会打雷。
  原来院长妈妈说,不乖的小孩会被雷劈,虽然她很乖,但她也怕被雷误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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