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样子,实在惹人爱怜,让人心疼,让人喜欢。
李翊有些后悔,自己昨天做的太过分,哪里都咬,她看不到自己的脖颈后侧,李翊却清楚的知道,她的背上也有很多吻痕。
全部都是他喜欢她的证明。
看着她一个人时的小动作,李翊满心都是软透了的感觉。他低声道:“在心里骂朕?”
戚悦没想到李翊居然又折了回来,她毫不犹豫的去拿被子,想用被子遮盖住自己。
被子却让李翊眼疾手快的给提前拿了。
李翊把被子扔在一旁,看她可怜巴巴的裹着自己的里衣,整个身子都缩在了他的衣服里面。
这场景实在太暧昧。
李翊把人拉了过来,让人趴在自己怀里:“朕的 衣服你很喜欢?”
都是他的气息。戚悦淡淡的想着,有什么好喜欢的。也就那样吧。
李翊握住她的腰,把她腾空抱起,让她依靠在自己身上:“朕喜欢你这样穿着朕的衣服。”
他更喜欢戚悦被他填满,喜欢用他的气息侵略她,让她整个人都只留在他给予的世界里。
戚悦轻轻蹙眉:“您不是去洗澡了么?”
李翊抱着她往外面走去:“朕要和你一起。”
戚悦:“……臣妾可不想和您一起。”
“你反对有效吗?”李翊啾了她一口,“反对无效。”
所以,最后戚悦被李翊抱进了浴桶里,和人面对面的坐着。李翊还特别不要脸的拿着戚悦的手去摸自己,逼着戚悦夸自己体格强健很好看。
如果戚悦不夸他,他就捏住戚悦的鼻子去强吻她。
等戚悦被李翊抱出来的时候,都快要到傍晚了,她其实也饿了。
寻雪已经晓得发生了什么,她吩咐其他宫女准备好了清淡的粥和小菜。
戚悦捧着一只天青色的碗,小口小口喝燕窝粥。李翊三两口吃光了东西,什么都不做,只是看着她。
戚悦毕竟是大家族里出身的嫡女,又在太后面前养了这么多年,早早的成了皇后,一举一动都是赏心悦目的。优雅自然,让李翊移不开眼睛。
他一直盯着戚悦,倒是让戚悦有些不自在了。燕窝粥只喝了半碗,就放下了,戚悦轻轻擦了擦唇,冷冷清清的去看他:“陛下一直盯着臣妾,臣妾的脸上,是有什么东西吗?”
李翊道:“朕就是喜欢看你。”
毕竟数月未见,再次看到戚悦,李翊怎么看,都觉得她好看。
他端了那只天青色的碗:“来,朕喂你。”
拿了只勺子,李翊喂了她一口:“好不好喝?”
戚悦:“……”她总觉得怪怪的。
这时,寻雪走了进来,对戚悦道:“娘娘,许夫人来了。”
凤延有个徒弟,唤作许生,许生娶了夫人,戚悦在岛上的时候,许夫人经常来找戚悦,有时陪戚悦读书写字,有时陪着戚悦侍弄花草。
许夫人并不知道李翊过来的事情,她也不晓得戚悦的真实身份,只知道戚悦是某个高官的夫人,家里很有权势。
许夫人带着一个小竹篮:“李夫人,我今天多买了两尾鱼,特意给你送来,你身子不好,要多喝点鱼汤补一补身子。”
她进来时,恰好看到一名成熟俊美的男子坐在戚悦的面前,手里端着一只碗,一口一口的喂戚悦吃饭。
戚悦擦了擦唇,喝了一口茶,笑道:“许夫人,谢谢你的好意。寻雪,还不接过来。”
寻雪赶紧从许夫人的手中接过了竹篮。
许夫人颇有些惊讶的看着李翊:“李夫人,这是……”
戚悦浅浅笑道:“这是我夫君。”
李翊突然捏紧了勺子,一双幽深动人的眸子,紧紧盯着戚悦。
许夫人倒是没有想到,戚悦的夫君居然这么年轻。她之前一直在想,能养得起这么多侍从和婢女,一定是个大官,可多数能坐到大官位置的,都是些年过半百的老头子。以往她还很可怜戚悦,对戚悦颇为关照。
如今许夫人看到戚悦的夫君,想着虽然比戚悦大了十岁左右的样子,可仍旧年轻俊美,气度不凡。
试问这世上尊贵的男人,又有哪个不三心两意,拈花惹草的?看戚悦的夫君亲自喂戚悦吃饭,神色宠溺,与其他轻浮男子不同,许夫人在羡慕的同时,也为戚悦感到高兴。
许夫人道:“李夫人,你家郎君抽出时间过来,你们好好相聚,我就不在这里叨扰了,凤师父还等着我给她捣药呢。”
戚悦让寻雪把许夫人送了出去。
等许夫人一离开,李翊才道:“戚悦,你方才说什么?说朕是你的——”
戚悦拿了一块茯苓糕,轻轻咬了一口:“您听错了,臣妾什么都没说。”
李翊刮了刮她的脸:“还狡辩?”
戚悦道:“您方才都听到了,还要刻意问臣妾做什么?特意让臣妾难堪?”
李翊摇了摇头:“是想再听你叫一次夫君。”
戚悦反正不会满足李翊的恶趣味的,她知道,若是真叫了,这顿饭就真的吃不成了。
李翊道:“现在不叫?没关系啊,等到晚上,朕逼着你叫,你知道自己在床上有多乖么?朕昨天晚上逼你喊朕宝贝,你都乖乖喊了。”
戚悦:“……”
她是没有见过脸皮这么厚的宝贝。
第100章
李翊重新端了碗,一口一口喂了戚悦吃饭,又拿了糕点去喂她。
他洋洋得意的道:“你看夫君对你多好,亲手伺候你,服侍你洗澡,服侍你穿衣,还一口一口的喂你吃饭。”
戚悦就着李翊的手,低头咬了一口芙蓉糕,咽下去后,她道:“臣妾长着手,自己来也可以。”
李翊才不让她自己来。
对他而言,伺候她不是劳累的事情,反而是种享受。
看着自己的小美人儿乖乖在自己眼前,一小口一小口的吃东西,比做任何事情都让李翊感到开心。
李翊另只手握住她的,她的手握起来柔若无骨,肤色如玉,比婴儿的肌肤还要细致,手指纤长,就像是最出色的工匠雕做出来的艺术品一般。
他暧昧的摩挲了两下:“朕哪里舍得你受苦受累,你在朕身边一天,朕就会爱护你一点,不让你吃一点点的苦。伺候人的活儿,都给朕做。”
其实,哪里有什么伺候人的重活,真正的活儿都派给宫女太监去做了。
戚悦想把自己的给缩回来,他却紧紧按着,让她回不来。
戚悦道:“放开臣妾,臣妾已经吃饱了。”
李翊的另一只手中还有半块被她咬过的糕点,他送到了戚悦的唇边:“吃掉它。”
戚悦摇了摇头:“吃饱了,不吃。”
李翊眸色一暗:“真的不吃?”
戚悦想了想,往前凑了凑,乖乖分开了唇瓣。她今天没有化妆,肤色如冰似雪,干净得近乎透明,因为方才吃东西的缘故,唇瓣本来是粉色,此时泛着嫣红,又饱满,又诱人。
分开唇瓣时,李翊可以看到她莹白贝齿。
她此时天真又警惕的模样,像极了勾人的妖精。
李翊却把糕点放回了盘中,感觉到了戚悦的诧异,李翊道:“朕想亲你。”
他是个说做就做的人。
戚悦赶紧捂住了嘴巴:“才不要!”
亲着亲着,肯定被他亲到床上去。
李翊去抓她的胳膊:“给朕——好不好?…”
一声低咳,戚悦的脸色蓦然红了,略有些狼狈的看向来人。
凤延进来了。
李翊收起了自己不正经的模样,正襟危坐,朗声道:“凤先生。”
凤延道:“在下一直等着陛下去拜访,好歹过去说句感谢,结果从昨晚到现在,你都在皇后这里不出来,在下只好亲自过来看看咯。”
李翊被打搅了好事,其实有些不愉快的,可凤延是救了戚悦的恩人,他会给凤延一些面子。
李翊笑道:“凤先生平日这么忙,朕也怕打扰了你行医救人,本想着稍晚一会儿去问候一下,结果,你这就来了。”
凤延道:“还真会编谎话。”
不过,凤延也觉得,医治戚悦是一件很值的事情,戚悦长得好看,她看着养眼不说,戚悦的男人还很厉害,前前后后赏了她不少珍贵的药物和金钱。神医也缺钱,况且是凤延这般没事喜欢出了岛,往海边城镇村庄给穷人治病的神医。
她提醒了一句:“陛下,你可要节制一点,皇后如今是好多了,可短时间内,还是不要怀孕的好。”
凤延说话向来不客气,有什么说什么,听了这句话,李翊看了戚悦一眼,戚悦绷着脸,眼睛看着某一处,仿佛什么都没有听到一般。
李翊心里觉得好笑,就道:“多谢凤先生的提醒,朕会注意。”
凤延从袖中掏出一物:“喏,事后吃一颗,对身体无害,短时间内不会受孕。”
李翊接了过来:“好,朕知道了。”
n bs 凤延道:“今天海边有灯会,平日皇后总不喜欢出去,陛下可以带皇后去凑个热闹。”
李翊看了戚悦一眼:“好。”
等凤延离开,李翊拿了一颗药,塞进戚悦的口中,这才道:“平日里不喜欢出去?那皇后躲在这里做什么?嗯?成天思念朕,思念成疾,在给朕写信?”
戚悦把药咬碎,觉得有些苦,赶紧喝了一口水,擦了擦唇后,戚悦道:“不是。”
李翊道:“朕还没有去过什么灯会,带你去看看?”
戚悦点了点头。
从岛上到岸边约有几十里路,李翊让手下的人备好了船,带着戚悦离开了海岛,到了最近的城镇。
果真,天色一擦黑,城中一派热闹。
李翊并未让其他人跟着,他单独牵着戚悦的手。
这里距离京城千里,风土人情也和京城中不一样,到处都有年轻的少男和少女。
戚悦随便到了一个小摊前,她看中了一个兔子形状的花灯,想要提在手中。
店主是个年轻书生,一身青衫,看起来斯文儒雅。
戚悦指着兔子形状的花灯道:“我想要这个,多少钱?”
年轻书生听了悦耳的声音,赶紧抬头,这一抬头,让他屏住了呼吸。
他从未见过这般好看的姑娘,书中看到的什么“倾国倾城”“沉鱼落雁”等词语,套到这姑娘头上都适合。
年轻书生眼睛发直,生怕出大点声就把姑娘给吓跑了:“不,不要钱,姑娘你要哪个?是兔子的么?”
话音刚落,一名煞神般的男人往姑娘身边一站:“你看中了什么?”
戚悦指着兔子花灯:“喏,这个。”
李翊冷冷的看着年轻书生:“不要钱?”
年轻书生被这个气质冷冽的男人给吓了一跳,哪怕是穿了寻常衣袍,李翊也和寻常男人不一般,他面容俊美,神色冰冷,犹如一把出鞘的利剑,锋锐逼人,让人不由自主的想要臣服。
年轻书生偷瞄了一眼戚悦,再看看这个凶神恶煞的男人:“要的要的。”
李翊冷哼一声,拍了银子到桌上:“给我拿来!”
年轻书生胆战心惊的给李翊拿了过来,送到李翊的手上:“大爷,给您的灯。”
李翊颇为挑剔的看了看,怎么看,他都觉得这粗制滥造的纸灯配不上戚悦,所以,他选择自己提在手中,不让戚悦拿着玩了。
戚悦的美貌过于惊人,柔和灯光下,她冰雪般的肌肤仿佛微微发光一般,好看到让人忽略不了。
年轻书生再也不敢大胆去看,他只是小声问了一下李翊,心里怀着那么一点点希望:“这位小姐,是大爷您的妹妹?”
李翊拉住了戚悦的手,颇为得意的道:“我夫人。”
哗啦一声,年轻书生的心碎了一地。
李翊宣誓了自己的主权,心情好了那么一点点,可没有过去两刻钟,他的心情,又变差了。
这里的刁民,仿佛没见过美人儿似的,看见戚悦和他走过去,一个个都去看戚悦,有的甚至扭着头走路,差些踢到石头砸了脑袋。
李翊酸溜溜的道:“朕以前还觉得《陌上桑》是夸大其词,如今总算明白了。”
“行者见罗敷,下担捋髭须。少年见罗敷,脱帽著帩头。耕者忘其犁,锄者忘其锄。来归相怨怒,但坐观罗敷。”
这样的场景,眼睁睁的发生在李翊的面前,李翊恨不得告诉所有人,这是他的女人,谁再多看一眼,就挖了谁的眼睛。
戚悦在这方面,并不像李翊这般敏感,她想把小兔花灯拿过来自己提着,李翊说什么都不肯给她。
戚悦抿了抿唇:“陛下,您难道不觉得,您一个男人,提着一个花灯在路上走,太过于招摇了吗?”
李翊倒是宁愿自己招摇一点,这样,别人就不会看戚悦,而是去看他了。
各个小摊子前都有卖花灯的,还有卖孔明灯的。戚悦过会儿在个姑娘那里买了一个莲花灯,李翊买了孔明灯。
卖灯的姑娘笑道:“大爷,您是带了夫人一起出来的吧?孔明灯又是许愿灯,我这里提供笔墨,您可以许下心愿,等下到海边去放。过会儿会有烟花,等烟花放完了,您就可以放孔明灯了。”
李翊道:“笔拿来,我要写下心愿。”
等拿了笔,李翊又不知道该写什么了,写“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吧,似乎不太吉利,绝什么绝,就算真的山平水竭了,他也不想和戚悦分开。
写“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不是又太俗气了?不过李翊真的好想牵着她的手和她一起变老啊。
写“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什么的是不是太肉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