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清越流歌
时间:2019-06-02 09:10:58

  大家果然被叶小妹的“幽默”逗得哈哈大笑。
  拿着抹布出来的王翠芬刚好听到这话,也凑了个趣:“那你就想错了,小宋才不是蹭饭吃,我就想着他要来吃饭才煮红烧肉。”
  叶舒华垂死病中惊坐起,“难道不是因为我要求的吗!”
  王翠芬同志给了她个眼神让她自己领会。
  叶舒华顿时领会得明明白白、悔不当初……
 
 
第22章 
  叶舒华上辈子做很多事都是三分钟热度,现在对错怪了宋知青的后悔,也就维持三分钟,不能再多了。
  毕竟她刚吃肉有点吃撑了。
  前面介绍过,叶舒华上辈子是有钱任性的富二代,真爱是各种贵死人不偿命的海鲜大餐,名贵牛排、烤全羊当然也可以,猪肉在叶大小姐的菜单里就有点凑数了,也不能说不喜欢,不过隔个十天半个月不吃猪肉她是一点都不会怀念的。
  奈何穿越毁一生,变成七十年代的叶小妹,海鲜牛排和羊肉大餐是不可能了,如果不能穿回去,运气好她可能再“奋斗”个一二十年,能过上随意吃海鲜大餐的幸福生活吧。
  而现在没有大餐怎么办?猪肉也可以叭——叶舒华甚至连她娘养的鸡都不敢肖想,听说鸡是属于大队的财物。
  她可识时务了!
  为此努力奋斗了几个月,今天才如愿以偿吃上肉,还是入口即化、鲜香满口的红烧肉,叶舒华毫无悬念的大开吃戒了。
  吃饱喝足后抱着肚子回味,才渐渐觉得这顿肉吃得有点油腻,可能不太好消化?
  大开吃戒的时候是真满足,吃完也是真的有点腻,借着这股腻味劲,叶舒华掰着手指算了算,至少七八九十天以内,她都不会再想吃肉了叭。
  吃一顿肉管十天半个月,叶舒华都觉得自己简直是绝世小仙女,绿色环保可持续的那种╮(╯3╰)╭
  话又说回来,叶小妹暂时都不想吃肉了,对在她眼里就是个人形肉罐头的宋知青还能剩几分真心?
  基本上一觉睡醒,她那一点点愧疚和后悔就像清晨的露珠,太阳升起便消失不见,清理得比格式化还要彻底。
  第二天起来,叶三哥没有下地了,他在家已经住了两个晚上,今天吃完早饭据说就要上路,啊呸,是出发回厂里。
  叶舒华就有点好奇,“不是说这次要多一天假吗,怎么一大早就得回去?”
  叶军华端着碗笑道:“虽然是晚上的班,不过现在出发,还可以回食堂吃午饭,就不用吃家里的了。”
  林红梅正背着他们给叶大宝喂奶,等这小胖子吃饱喝足,她就要上工了。听到小叔子的话,林红梅转头赞同的看了叶军华一眼,接着又瞪了叶舒华一眼,她想不通,都是亲兄妹,怎么思想觉悟能差那么多?
  叶小妹别说给他们省口粮了,她恨不得把家里所有好吃的统统装进她的肚子里!
  叶舒华没注意叶大嫂隐晦的目光,不过她也在为叶三哥的“思想觉悟”而感叹。
  之前在食堂帮工,叶舒华听了个八卦,据说隔壁大队某某家连生七朵金花,后来终于得了根独苗苗,全家都宝贝得不得了,那七朵金花每次回娘家探亲,都自觉的带上口粮,绝不给宝贝弟弟任何一点负担。
  民以食为天,叶三哥的做法好像还挺符合时代特色的。
  叶舒华肃然起敬,接着又依依不舍的表示:“那三哥下个月早点回来,别又拖到月底了。”
  虽然相处的时间不多,叶舒华的不舍却是真心实意,叶三哥模样清俊帅气,说话幽默,还会让着她,是个很不错的玩伴,更关键的是他会跟她说很多城里的八卦。
  在叶舒华看来,她势必要嫁进城里过好日子的,现在多了解点城里的情况对她只有好处没坏处,而且他们全家也就叶三哥算半个城里人,她以后要找城里的老公,多半还得靠叶三哥牵线。
  于是这个人帅话不多的三哥在叶舒华眼里,浑身上下都是优点,太惹人喜欢了!
  叶军华听到她的话,却摇头笑了笑,“下个月可能不回了,都快过年了,厂里很多事。”
  “过年?”叶舒华十分意外,“不是还有两个月吗?”
  “两个月还不快吗?”叶军华失笑。
  其实年底事情是多,但还没有多到不让他们休息的地步。叶军华只是觉得自己身份有点敏感,有必要多为厂里服务。
  新中国的工人之所以被称为铁饭碗,不只是因为工人兄弟待遇好,这份工作还可以一代一代传下去,相当于旧社会说的“世袭”了,一个人当工人,子孙后代都有铁饭碗了,这才是最值钱的。
  叶军华虽然是高中毕业的“高材生”,能够进县纺织厂这样的大单位当实习工依然三生有幸了,他自己都心满意足别无所求了。
  至于想不想更进一步,那也不是他说了算的,还要看厂里有没有老同志的退休,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有人退休才有人转正,多的是几十个实习工抢一个转正名额的情况,关系背景或资历能力至少要有一个,这样才抢得过别人。
  叶军华很清楚三两年内他是不可能转正的,目前要做的就是踏实工作,正式工不用担心什么,但像他这种背景不够硬、又不是厂子弟的实习工,再不好好做人,倒是随时有可能被顶替掉。
  所以年底这两个月,他就不准备休假了,反正他没媳妇孩子要照看,家里一切都好,没有后顾之忧,就很愿意跟那些有需要的老同志换换班了,多做好事,给自己攒名声。顺便这两个月的假,也可以攒在年后一起休息,一举多得。
  叶军华的打算已经跟叶队长夫妻说了,他们也都支持,现在就没必要跟小妹再解释了,他说得再多,这傻丫头都未必能听懂。
  其实叶舒华挺懂得,工作忙没办法嘛,这话她从小听到大。叶三哥的对话也让她瞬间想起了小时候。
  大概小学一年级,那时候叶舒华的父母已经离婚两三年了,但她没这个概念,因为从有记忆起,她就是跟爷爷奶奶生活的,父母那个时候事业刚起步,三五个月也未必能回去看她一次,所以父母在一起或者分开,对她来说都没区别。
  叶舒华只知道同学们周末都会跟爸爸妈妈去游乐场动物园,就她没跟爸爸妈妈逛过动物园,穿再漂亮的公主裙、背着让小朋友们都羡慕的进口书包,她依然感到不爽。
  那一年叶舒华生日,爸爸匆匆回来一趟,送了个从国外带的生日礼物就要走,妈妈更是人都还在香港没回来,打了个电话说回来给她补上生日礼物就完了,叶小公举累积的不满当场爆发,抱着叶爸爸的腿哭得天昏地暗,就是不让他出门。
  当然叶爸爸最后还是走了,因为他约了一个很重要的投资商。那一次生意谈得很成功,开着小公司的叶爸爸摇身一变成了大老板,没多久叶舒华也跟着爷爷奶奶从小公房搬进了大别墅,而那个生日也给了叶舒华深刻的印象,让她明白大人的工作是天崩地裂、海枯石烂也不能取消的。
  从那天起,年幼的叶舒华就算还没有磨灭对父母天然的亲近,但只要听到工作两个字,她立马变成听话不粘人的小乖乖。
  好习惯值得延续,现在听到叶三哥也说工作忙不能回来了,叶舒华很快点头不纠结,转而旁敲侧击的道:“那三哥过年回来的时候,不要再浪费钱买纸笔了呀。”
  叶军华虽然不至于像宋清徽一样把叶舒华看得透透的,但也听得出她这话的言外之意,故意回道:“好啊,小妹喜欢画画是不是,那我给你买点颜料?”
  叶舒华吓得把头摇成拨浪鼓了。
  快闭嘴吧您,刚买了一套文具就让她过上每天练字才有饭吃的悲惨日子,再买一堆颜料回来,她是不是每天练完字还得画两张才有饭吃?
  伙食没变好,日常任务却越来越难刷了,叶舒华还想跟他算账呢。
  当然只能在心里记一笔,在叶三哥面前,她还要保持乖巧甜美好妹妹的人设,叶舒华堆满笑容、善解人意的表示,“三哥真的不要浪费钱了啦,家里这些笔墨已经够我用了。”
  说来说去,还是没能吐出“把工资留着娶媳妇”标准答案,叶军华就知道她所谓的不要浪费钱,不过是希望让他买点有用的东西罢了,什么东西对小妹有用呢?
  叶军华突然福至心灵,笑道:“等过完年,你跟大宝也差不多该把两罐麦乳精吃完吧,我再买点回来?”
  叶舒华也眼睛一亮,一脸矜持的点了点头,如果叶三哥执意要买,她肯定会笑纳的啦。
  把她的表演尽收眼底的叶军华顿时哭笑不得,暗想为了攒钱给他们买麦乳精,他也要回单位努力加班了。
  叶三哥压力山大的踏上回城之旅。
 
 
第23章 (补更2.3)
  自从叶三哥说快过年后,叶舒华就发现“年味”越来越浓了,有两个很明显的变化。
  首先是天气越来越冷,床上薄薄的稻草马上就要不够用了,于是叶舒华发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几乎家家户户都在门口晒稻草。王翠芬也趁太阳正好的日子,花两天在院子里挑出松软干净的稻草,并进行充分暴晒后,然后把稻草扎成一床床厚厚的“床垫”,据说在这种草垫上铺床铺,下雪天睡觉都不觉得冷。
  刚穿来的时候,叶舒华还会对这种说法表示不屑,但是在这边生活了几个月,她已经深深佩服劳动人民的智慧了,叶大宝在铺满稻草的院子里探险时,叶舒华就缠着王翠芬同志让把她的“床垫”扎得厚一点,这样睡觉更软更舒服。顺便还让她娘给灌两个稻草枕头。
  说起枕头也让人心酸,叶舒华上辈子喜欢各种又大又软的枕头抱枕,走到哪躺到哪,来到这个年代才知道大队很多人都不喜欢用枕头,叶家也一样,让她想搞个枕头睡觉都那么难,只能在她娘趁手的时候提要求了。
  王翠芬到底是亲妈,还真按照叶舒华的要求,“奢侈”的给她灌了两个又大又软的稻草枕——用惯了记忆枕乳胶枕的叶大小姐,如今现在连棉花枕都不敢肖想了,抱着两个稻草枕差点笑成一朵花。
  除了天气越来越冷让叶舒华察觉年关将近,王翠芬、林红梅和宋秀秀有越来越多的时间在家里搞建设,也是很明显的标志,因为地里的活没剩多少了,女人们有时间在家里准备除旧迎新工作。
  这个时候,有经验的小朋友已经在掰着手指算再过多少天,大人要去镇上买年货了。
  叶舒华就没这远见,直到前一天晚上,才听王翠芬同志闲聊说明天得要去镇上赶集,她喜出望外,并且软磨硬泡了一晚上,成功让她娘答应带她去赶集。
  不过王翠芬也把丑话说在前面了,“咱们这离镇上不算远,但也有五六里路,我们不用两刻钟就能到,你要是跟不上,可没人停下来等你。”
  叶舒华闻言迅速的换算了一下,三千米不能超过半个小时,她娘这是去逛街还是去打仗啊?
  对于这个要求,叶舒华是有点想打退堂鼓的,因为腿儿着去、再腿儿着回就是六千米了,这还没算在镇上走的路,简直是走断腿的节奏,逛完回来基本就是个废人了。
  但是想想她还一次都没去过镇上,再这样关下去,就真成没不懂世面的小村姑了。叶舒华还是咬牙点头:“我肯定不会拖后腿的。”
  王翠芬没错过她一瞬间的犹豫,见状还故意逗她:“那你跟我去镇上,你大嫂就得留在家洗衣做饭带大宝,到时候你得帮我拎东西。”
  叶舒华只觉得眼前一黑,但还是倔强的应下了,“我肯定提得动。”
  其实要买的东西没有特别多,猪鸡鱼这些荤食大队都会分,不用去镇上买,菜什么的就更不用去外面买了。王翠芬这次去镇上,也就想买点油盐酱醋糖什么的,熏腊肉腊肠、过年炒花生瓜子,还有做点心都要用到这些;顺便攒了两张布票,去镇上扯点布,给他们大宝做身新衣裳好过年,既然给大宝做了,那干脆也给二宝做一身,他明年三月左右就该出生了。
  就这么点东西,王翠芬一个人就够了,这么说不过是逗一逗自家的傻姑娘罢了,没想到还真把这丫头骗得团团转。
  王翠芬看着她倔强的表情,只觉得一阵好笑,“那就好,早点回屋睡吧,要去镇上可不能睡懒觉。”
  叶舒华:“……”
  没想到去赶集还要早起,她突然有点后悔了怎么办?
  心里是这么吐槽,但是第二日天还蒙蒙亮,叶舒华身体已经很诚实的爬起来了。
  这么早,王翠芬连饭都还没做,刚切了一把叶子在院子里喂鸡,就看到小闺女“吱呀”一声开了门就蹦出来,难得有点愣神:“起这么早做什么?”
  叶舒华也懵逼的眨眼:“我是不是起太早了?”
  王翠芬知道小妹爱玩,但也没想到她能积极到这个地步,哭笑不得吩咐,“早了,正好去河里把衣服洗了吧。”
  叶舒华扭头丑拒:“第一次去镇上,我待会要编个美美的辫子。”
  虽然她天生丽质、在家可以放飞自我,不过出门还是要好好打扮的,叶舒华摸了摸散开的长发,已经想好要搞什么发型了。
  叶小妹常常把“第一次XXX”挂在嘴边,叶家人都已经听习惯了,王翠芬也懒得去纠正她的错误,只是还有点不放心的问:“你要梳什么辫子?可别太出格了,像那些女知青一样梳两条麻花辫多好,又干净又精神。”
  叶舒华还是知道轻重的,连连点头,“我就是想编两条比她们都精致好看的麻花辫,三哥买的头绳和发卡还没怎么用过呢。”
  只要不出格,王翠芬也喜欢看小闺女打扮得漂漂亮亮,便点头道:“那你快点弄,迟了我们可不等你。”
  叶舒华开心的比了个“OK”手势,然后就去洗漱准备打扮了。
  太阳冉冉升起,叶小妹已经连梳妆完毕,成就感满满的她连早饭都不想吃,坐在院子里欣赏自己的美貌。
  时下最流行的麻花辫,一般都是从耳后开始编,做事的时候,又粗又长的麻花辫在左右两边晃动,是这个时代青春靓丽的标志。
  叶舒华之前去食堂上班,为了省事也是这么梳的,不过今天她立志要做个精致的居居女孩,就精致到从头顶开始编了,还特意用梳子把头顶包括鬓角的头发打蓬松了。
  她编发的手法也与众不同,上松下紧,后脑勺的发型蓬松圆润,显得慵懒可爱,同时还把她的脸衬得更加精致小巧;发尾则是跟大家一样的粗辫子,既有心机又不会太过分。叶舒华揽镜自照,觉得自己简直美到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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