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清越流歌
时间:2019-06-02 09:10:58

  宋清徽突然想起叶小妹被误会喜欢沈思默的事,虽然已经过去很久了,连知青点最八卦的同志都不再提这茬了,他们知青点的“新闻主角”变成了他和叶小妹。
  但这个时候,宋清徽却莫名其妙的旧事重提了。可能正因为是他取代了沈思默、成为叶小妹绯闻对象的缘故,才让他如此“敏感”吧。
  很多时候,宋清徽都对自己强大的脑补能力感到羞耻,可是没有办法,既然脑补到这个份上,他面对叶小妹的心情就很难受理智控制,不可避免的进入了大型爬墙被抓现场。
  宋清徽看着叶舒华的眼神也渐渐复杂。
  无独有偶,常娟娟和宋清徽的反应堪称神同步,她也第一时间想起了叶小妹和沈思默的“绯闻”。
  旁人说千遍万遍,都不如自己亲眼所见,宋大哥就站在叶小妹面前,她却无话可说、沉默了一路;远远看到沈思默的身影,反而兴奋的手舞足蹈、一点都不在乎旁人的眼光——叶小妹的态度,怎么看都是对沈同志更有意思吧?
  这么一分析,常娟娟顿时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虽然她不想承认,可叶小妹的条件大家都有目共睹,她这样的美貌就算性格一无是处,都不怕嫁不出去。再说叶小妹也不是除了脸以外,毫无可取之处。她家是根正苗红的贫农出身,父亲还是一言九鼎的大队队长,又有三个踏实能干的哥哥,尤其是在纺织厂当工人的叶军华,就冲着他这个工人身份,都不知道有多少人想把他妹妹娶回家。
  知青也不是真的清高到不食人间烟火,就像宋清徽和沈思默要比其他男知青更受欢迎,也跟他们长得一表人才且穿着体面不无关系。所以如果叶小妹对宋清徽势在必得,常娟娟也只能在“他们都是知青,思想方面更有共同语言”等角度给自己打气,却否认不了叶小妹是个劲敌的事实。
  这样的劲敌,那当然是越少越好了。
  常娟娟这会儿都恨不得让叶小妹和沈思默站在此地不要动,她去给他们把民政局搬过来了。
  虽然这样想是有点对不起好友,不过常娟娟觉得自己是帮理不帮亲,继红缠了沈同志两年,沈同志若对她有感觉,他们早就在一起了。新社会爱情自由、婚姻自由,既然人家不愿意,继红也该放手了。
  然后常娟娟就心安理得了,甚至往叶舒华身边靠了靠,用小姐妹说悄悄话的语气打趣道:“叶同志,看见沈同志这么开心吗?”
  “是挺开心的。”叶舒华看了常娟娟一眼,对她突如其来的亲近有点不适应,不过伸手不打笑脸人,她决定忽略了,诚实回答对方的好奇,“这样你们就可以早点回家,不用在这儿吹冷风了呀。”
  她也可以早点从尴尬的氛围中解脱出来了。
  常娟娟:……
  她都决定要抛弃好友,帮他们牵桥搭线了,结果叶小妹的理由如此别具一格,她还怎么继续下去?
  常娟娟尴尬得连温柔和善的笑容都快维持不下去了。
  宋清徽的反应则跟常娟娟恰好相反——他差点笑出声来,只能连忙低头掩去眼底的笑容。
  其实宋清徽也不想偷听女同志间的谈话,可离得这么近他也不能说聋就聋,还是不可避免的听了一耳朵。也幸好他听见了,不然就该闹笑话了。
  闷笑之余,宋清徽不免也反省了一下自己可怕的脑洞,他刚才竟然还怀疑叶小妹对沈思默“有意思”,实在是太高估这姑娘了,如果让叶小妹在他和沈思默之间做选择,结果肯定毫无悬念。
  毕竟他都把身上的糖全都给她了,包裹里可能还有叶小妹“心心念念的肉罐头”,今天的他在叶小妹眼里应该非常亲切可爱了。
  宋清徽对自己的定位还是很清晰的。
  常娟娟被叶舒华不按剧本的回答弄得非常尴尬,过了好一会儿才找回自己的笑容,努力打着圆场,“叶同志太幽默了,呵呵。”
  说话间,沈思默已经来到跟前了,扫了一眼这神奇的“三人组合”,眼底有些不易察觉的疑惑,作风却一如既往,言简意赅的两个字:“走吗?”
  宋清徽几乎是迫不及待的微笑:“正等你呢。”
  高冷的沈同志轻轻颔首,转身就要走。
  宋清徽也想学习小伙伴的作风,可是人设不允许他这么做,只好风度翩翩的跟两位女同志道别,“小妹,常同志,我们先走一步了。”
  常娟娟虽然还想在叶小妹和沈同志之间发光发热,但是跟宋大哥一起回大队明显更为重要,只要叹息一声暂且放下了,“宋大哥,我跟你们一起走,叶同志,待会大队见。”
  叶舒华笑容灿烂:“回吧,我就不送了。”
  宋清徽已经很了解她的没心没肺了,还挥手告别了一下。
  常娟娟被她搞得持续怀疑人生,走了几步又忍不住回头,不远处只剩一个头发蓬乱的后脑勺——叶小妹连礼貌性的目送他们都懒得做,自己竟然还觉得她可以跟沈同志在一起。
  沈思默这样优秀的男同志跟木头似的叶小妹在意,简直就是鲜花插在牛粪上了。
  常娟娟在心里吐槽了一通,最后也只能劝自己往好的方面想,叶小妹对沈同志没意思,肯定也对宋大哥没意思,毕竟她都不巴不得他们赶紧走,根本不是对心上人该有的态度。
  ——
  叶舒华没意识到今天的她依然是不及格的追求者,她还沉浸在送走了看得到摸不到的肉罐头、世界终于清净了的快感中,然后一门心思的等着她娘满载而归了。
  王翠芬同志战斗力惊人,跟她一起来的那批娘子军还没出来,她已经背着满满的背篓过来找她的傻闺女了,只不过一眼就看到那个蓬头垢面、不知道一个人在乐什么的小傻子,王翠芬脚步顿了顿,已经无法直视了。
  母不嫌子丑,母爱还是让王翠芬克服了“羞耻”,坚定的走到傻闺女跟前,皱眉道:“今天怎么梳的头?都乱成鸡窝了,还不如安安分分的绑起来!”
  “很乱吗?”叶舒华还没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脑袋,这才花容失色,编得美美哒的发型哪去呢?
  她竟然顶着个鸡窝头,跟亲爱的宋知青以及打扮得像女神一样的情敌待了那么久,岂不是给情敌当了大半天的绿叶!
  想到那样的画面,叶舒华都要开始怀疑人生了。
  小妹这副倍受打击的表情,倒把王翠芬逗笑了,一时嗔道:“看你以后还搞不搞这些花样了?”
  叶舒华疯狂摇头了,不搞了,这辈子再也不搞了。
  王翠芬压根没信,这丫头典型的记吃不记打,指不定过两天就忘了。
  不过小姑娘都要脸面,她也舍不得在小闺女难过的当头过多苛责,只好安慰道:“还好你没戴你哥买的发卡和头花,不然从供销社走一趟,什么花都不剩了。”
  叶舒华还真的被这句话给安慰到了,她又摸了摸脑袋,暗自庆幸,乱就乱一点吧,至少型还在,再靠她的颜值撑一撑,还能完美演绎一把凌乱美。
  只要没戴叶小妹那几个村得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头花,就还不算无药可救。
  就这样,叶小妹把她丢失不到两秒的信心捡回来了,再摸到那一口袋的大白兔奶糖,整个人又开始膨胀了,神秘兮兮的把手伸出来,“娘,我给你看个宝贝!”
  王翠芬原本没把她的“宝贝”当真,随意瞥了一眼,结果惊讶到不行:“你哪来的糖?”
  是的,叶舒华把她刚骗来的大白兔跟王翠芬同志分享了,虽然小气巴啦的只掏出一颗,但也足够让王翠芬震惊了。
  叶舒华也觉得自己可大方了,毕竟这是大白兔啊,上海产!名牌!包装“华丽”!比队长父亲给她的散糖有牌面多了。
  要不是宋清徽的土豪作风给了她底气,叶舒华还真舍不得拿出来分享。
 
 
第26章 (文收破两万的加更)
  叶舒华正在为自己前所未有的大方而自我感动时,王翠芬正紧张地刨根究底:“这糖哪里来的?”
  王翠芬不是那种喜欢怀疑孩子的母亲,相反她还很护短,傻闺女只有她能教育,别人多说几句不好都不乐意。
  但是再护短也要符合基本法,这种只有干部或者一家子都是工人的家庭才吃得起的高档奶糖,可不是随随便便能从地上捡到的,而自家傻闺女又是那种除了吃脑子里什么都不装的人,王翠芬都想过她哪天会不会被别人一顿吃的给骗走了,现在这丫头真不声不响掏出一颗高档奶糖,也就不可避免的紧张起来了。
  叶舒华顶着她娘锐利的目光,淡定回道:“我看到宋大哥从邮局出来,打了个招呼,他给的。”
  她不算说谎,只是特意省略了某些细枝末节,比如追了人家几百米才成功打上招呼,人宋知青也不只给她一颗两颗糖,而是出手阔绰的给了她数十颗、把他自己的口袋都掏空了。
  但是只要没说谎,叶舒华就可以理直气壮、脸不红心不跳了。
  王翠芬从她脸上看不出什么端倪,倒也信了,甚至意会的笑道:“小宋从邮局出来,应该是家里又寄东西来了吧。”
  她听队里人提过,小宋好像是他们家最小的孩子,受宠,来大队这两年,他娘寄东西都会特意捎点糖,大概是觉得小儿子还没长大。但小宋自己不爱吃,每次回到队里就把这些糖散给孩子们,倒是因此得了孩子们的喜爱,听说队里最淘气的那几个小子都喜欢跟着小宋。
  今天碰到他们家小妹,顺便给几颗奶糖,倒是很符合小宋的作风。
  叶舒华不知道她娘在想什么,她自己是兴致勃勃的比划着,“宋大哥家里给他寄了这么多东西,这还不是年货呢,真不知道过年的时候,他们家又该寄多少东西来。”
  王翠芬还不清楚她闺女的邪恶计划,听出她语气中的艳羡也只是笑道:“那也跟你没关系,小姑娘操那么心做什么。”
  说着,看到她白嫩的掌心里还躺着那颗糖,王翠芬又皱眉道,“娘不爱吃糖,你自己留着慢慢吃吧。”
  要是王翠芬同志跟她一样生活在二十一世纪,叶舒华真会信了她的邪,因为她上辈子也觉得一点都不馋、对糖啊肉啊都没太大兴趣呢,可现在让她半年不吃甜食试试?她分分钟表演自闭给大家看!
  所以她娘的话听听就算了,叶舒华一点都没当真,迅速剥了糖纸就往王翠芬同志嘴里塞,“我刚刚吃过了,很甜的,你尝尝看。”
  王翠芬没拗过孩子,到底还是张嘴含进去了,带着奶香的甜味从舌头蔓延到心里,甜得王翠芬眉开眼笑,但还是嗔了叶舒华一眼:“小宋这是给你了多少糖?”
  “已经没了。”叶舒华插着兜睁眼说瞎话,她再大方也是有限度的,贡献一颗自己就少吃一颗,绝对不能再少了!
  王翠芬也想不到宋清徽会给叶舒华好几把珍贵的奶糖,能送两三颗就已经很大方了,所以她听完,感受着嘴里的甜味、一脸宠溺的笑了,重新背起装满东西的背篓道:“回去吧。”
  叶舒华不解地问:“不用等大伯母她们吗?”
  王翠芬嗔道:“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咱们慢点走,大嫂就能追上了。”
  莫名其妙又躺枪的叶舒华不再说话,嘤嘤嘤跟上她娘的脚步。
  王翠芬同志所谓的走慢点,根本还是在竞走,叶舒华依然要吭哧吭哧跟着才不至于掉队,所以走了好一段,她才想起来问:“娘,不用我拎东西了吗?”
  王翠芬回头看了这小傻子一眼,已经懒得说教了,直接吩咐道:“把最上面的布拿出来就行了,我怕背篓里东西太满,走到一半它自己掉出来了。”
  叶舒华也没觉得她娘的吩咐有什么不对,听话地把布拿出来、像揣宝贝一样的抱在怀里,就这样一身轻松的回到家了。
  经过这一次“购物”,叶舒华对去镇上不再剩下半点兴趣,毕竟所谓的逛街就是逛供销社,抢购过程比打仗还激烈,根本没有任何快感而言,叶舒华宁愿在家里发呆长毛都不想去受那份罪了。
  可惜叶舒华在家并没有时间长蘑菇。
  地里的活是越来越少了,她娘和两个嫂子在家待的时间越来越长,叶舒华反而越来越不得闲了,因为王翠芬同志是个很有想法的母亲。
  她们从供销社买了布回家后,林红梅和宋秀秀就跟打了鸡血似的,也不再吵架闹别扭了,每天干完活就洗干净手,捧着那块新布量量画画,看架势要给宝贝儿子做“战袍”去走秀了。
  叶舒华从叶小妹的记忆里知道了原因——这个年代的布十分珍贵,有些人到结婚也未必有机会做一身新衣服,像叶小妹就是从小捡大姐的衣服穿,叶大宝这位“叶家长孙”地位看似尊崇,事实上他穿的还是叶三哥他们“祖传”下来的衣服,因为王翠芬保存得好,也没打多少补丁,大家眼里好像还很体面的样子。
  不管叶舒华能不能理解这种体面,今年过年,王翠芬能给叶大宝和还没出生的“二宝”做新衣服,真的是非常大方了,大方到林红梅和宋秀秀这一年因为她偏心小妹而累积的不满,在拿到新布的那一瞬间全都烟消云散,王翠芬在她们心里俨然变成绝世好婆婆了,连带着看叶舒华都爱屋及乌起来。
  林红梅和宋秀秀这份感动能持续多久,没人知道,至少这些天,“叶家大院”婆媳和谐、姑嫂友爱,气氛前所未有的和谐。
  王翠芬也就不想放过现场教学的机会,让两个媳妇每天裁剪的时候把叶舒华带在身边教导。
  不教不知道,一教吓一跳,林红梅和宋秀秀才发现小姑子不但家务做得马马虎虎,针线活更是惨不忍睹,就她这水平还学什么裁剪啊,能把缝纫技能练明白就阿米豆腐了!
  就这样,叶舒华被小班教学退货了,王翠芬不知道从哪里弄了块小破布头让她练习“飞针走线”,而且王翠芬还舍不得缝纫线,要叶舒华自己缝了拆、拆了再缝,不可以浪费一针一线。
  叶舒华:……
  槽多无口。
  实际上林红梅和宋秀秀比她更加槽多无口。
  早知道婆婆宠小姑,没想到她真能把小姑子宠成这样,手不能提肩不能挑也就算了,按照公婆的想法,给她挑个好人家,嫁了人照样不用下地干活、在家享清福就成,可是这丫头废得连针都拿不稳,享清福也不是这么享的好吧,谁乐意娶个连衣服都缝不好的媳妇?
  林红梅和宋秀秀不约而同的想,小姑子这下是真的连她们娘家的小妹都不如,从队里随便拉一个满十岁的小姑娘出来,缝扣子绝对都缝得又快又牢,还不会刺到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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