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叶舒华在她的继妹们面前简直自信爆棚,觉得一个能打的都没有,对继承老爸的公司就没那么迫切了,反正她爹只有她这一个勉强符合心意的继承人,那就再辛苦几年呗,等她玩够了,随时都可以继承公司,
所以对于这些耳熟能详的劝导,她就左耳进右耳出了,哪怕唐僧念经的人才从她爸变成亲爱的宋大哥,叶舒华依然没当回事,甚至还不服气的想,等她老了依然可以是最美最优雅的老太太,谁说美貌毫无用处了。
因为不在意,宋清徽说完等她发表意见时,叶小妹就说了个风马牛不相及的话题,“宋大哥,你刚才念的是不是王国维的诗?”
“你也知道这首诗?”宋清徽下意识的问道,问完才反应过来,这个并不是重点,然而叶小妹已经很骄傲的挺胸,“我还知道他写了《人间词话》呢。”
宋清徽这下真的有点惊讶了,“你还看过《人间词话》?”
叶小妹摇头:“没看过,我只知道王国维有这么个代表作而已。”
她在这方面还是很诚实的,吹这种牛逼根本毫无意义,毕竟她又不需要靠学霸人设撩男神。
但是她知道的这些已经让宋清徽有些惊讶了,因为他先留下了叶小妹不学无术的印象,哪怕她写得一手好字,都没能从他心里把形象扭转过来,所以叶舒华义务教育学得扎实,宋清徽竟然有点惊喜之感,然后话题就彻底歪了,等宋清徽回过神来时,他们已经从诗词歌赋聊到了人生哲学……
意识到他又被叶小妹带进了沟里时,宋清徽是有想过抢救一下,然而叶小妹今天晚上正憋着放大招,冷不丁来了句:“宋大哥,你能拉我的手吗?”
叶小妹简直语不惊人死不休,宋大哥差点被她突如其来的要求吓到心肌梗塞,好半响才稳住心神,故作淡定的问,“为什么?”
“我有点怕黑。”
宋清徽表示信了她的邪,用力晃了晃手电筒,加重语气的问:“怕黑?”
叶小妹对他的手电筒视之如无物,厚颜无耻的点头:“是啊。”
宋清徽:“……”
沉默半响后,委婉的提醒道:“我记得之前队里分鱼,你一个人抹黑回家也没有害怕的。”
叶小妹角度清奇的感叹:“哇,宋大哥记性真好,对我的事记得这么清楚!”
宋清徽俊脸一红,连连摇头想要解释他纯属记忆力好,绝对没有关注她的意思时,叶小妹又开口了,“对啊,在我们自己队里当然没什么好怕的,这不人生地不熟吗。”
“是吗?”宋清徽打着哈哈,对叶小妹半个字都不信,他就没见过比叶小妹更厚颜无耻、胆大包天的姑娘。
她会怕黑?鬼都怕她还差不多!
第51章 (评论破一万的加更)
宋清徽的答案一目了然,不拉小手是他最后的倔强。
陪叶小妹去厕所稍微可以解释一下,因为就像她说的,人生地不熟,茅厕又离放映点太远,一个女孩子怎么也会害怕。乌漆嘛黑的夜晚,他看在叶叔叶婶如此关照的份上、用手电筒稍微送叶小妹一程,勉强说得过去。
但是一旦拉小手,他跟叶小妹花前月下谈情说爱就石锤了,跳进黄河都洗不清,所以哪怕叶小妹笑容很甜很无害,宋清徽也绝不能答应她毫无道理的要求,因为他不能把下半辈子都搭进去。
为了自己的清誉,宋清徽拼了命的开始想借口,然而他唯独没有想到,叶小妹胆大包天、敢说就敢做,只要她不想听,任何理由在她面前都毫无用处。
于是他还在深思熟虑的时候,一只灵活柔嫩的小手悄然挤进来、刚好被他的手掌包裹住。
这只手大概就是古人常说的纤纤玉手、柔若无骨,宋清徽下意识捏了捏,手感好极了——嗯,手感?
宋清徽突然僵住,一低头,耳边仿佛听见“轰——”的一声,从脸到脖子都开始发烫,甚至都吓得语无伦次了,“叶小妹,你——”
叶小妹仰着头,毫不心虚的冲他笑:“宋大哥,你的手好暖和啊,真舒服~”
说话间,另一只手也蹭过来了,盖在他手背上轻轻磨蹭。宋清徽感觉像是被小奶猫蹭了几下,内心陷入天人交战,一边担心自己的清誉,另一边又想叶小妹的手确实一阵冰凉,应该挺冷的,他严词拒绝多少有点不近人情。
所以取暖应该没问题?宋清徽渐渐有了答案,冒到嘴边的话便默默咽下去了。
他不做声,叶舒华自然而然就当他默认,她对此表示毫不意外。
从宋清徽仿佛被她上辈子的老爸附体的那一刻,叶舒华就已经看穿了他的性格,看起来很温和有风度,其实就是个古板先生,还有点好为人师的样子,叶舒华断定他就是典型的嘴上说着不要、身体却很诚实。因为如果他真的不想和她拉小手,早在她提议的那一刻就炸了,毫不犹豫的拒绝完她,说不定又要唐僧念经好一通。
宋清徽的默许不但印证了叶舒华的判断,也让她对自己的魅力重拾了信心。
她就说她努力撩了这么久,宋大哥怎么可能无动于衷,原来是被他清俊斯文的外表骗了,一直没发现他竟然自带唐僧属性。
想到唐僧,叶舒华不由脑补了一下宋大哥一本正经冲她道“女施主请自重”的画面,顿时有点真情实感了,哪怕不为了肉罐头,她也想一举把宋大哥拿下,温柔疏离克制还禁欲真的戳中她了,然而他们都发展到拉小手这一步了,距离攻破堡垒不过就差临门一脚。
可惜有时候就是这么的不巧,叶舒华稍微一犹豫,她这最后一脚就有点踢不出去了。
而她犹豫的原因也很令人无奈,粪坑近在眼前。
这会儿的乡下还没有公厕的概念,尽管茅厕都建在外面,有些还离自己屋子有点远,但是每间厕所依然都是有归属的,大部分都是一家子共建一间厕所,这么做的原因很简单,这会儿还没普及化肥,种地施肥只能靠“自产”,被叶舒华嫌弃到不行的粪坑便成了家家户户的“宝贝”,为了保证肥料的充足,人人都坚持只在自家厕所上,这叫肥水不流外人田。
更令人三观震碎的是有些人家里肥料不够充足,深更半夜去别人的粪坑偷“肥料”,真真是世风日下。
粪虽好,但是味儿太大,哪怕把它当宝贝的农民伯伯也不希望天天就着粪坑吃饭睡觉,基本上都会建在离家较远的地方,那种闻不到味儿的“风水宝地”当然是人人都喜欢,久而久之粪坑也扎堆建了。
所以叶舒华和宋清徽来的也不是一间两间厕所,而是一群厕所,这味道集中在一起,自然是臭飘十里,不是一般的刺激。
好歹是这辈子的初恋,第一次约会,叶舒华也不想以后提起来变成一场有味道的约会,就暂时把一举攻下宋大哥的念头,她想回放映点的途中还有一次机会,等他们走远一点、闻不到味道了,她就立即下手。
反正小手都牵了,把宋大哥泡到手已经是分分钟的事。
想象很美好,然而等她从粪坑爬出来时,大哥二哥的声音也传过来了,“小妹,是你吗?”
叶小妹很想摇头,有机会的话甚至想躲起来不让他们找到,可是她手里还拿着宋大哥的手电筒,叶大哥和叶二哥已经往光源处走来了,她根本无处可躲,只好闷闷不乐的问:“大哥二哥,你们怎么来了?”
“当然是来找你们啊。”哥俩说着便松了口气,看电影看到一半,回头发现小妹不见踪影,两个八尺汉子吓得面无人色,因为有个危机感很强的母亲,王翠芬虽然同意小妹跟他们来看电影,心里还是不放心的,这两天便不断给他们打预防针——或者是说恐吓也不为过。
在王翠芬同志的嘴里,小妹就是块香饽饽,是个正常的男人都想把她娶回家,可是他们家小妹人见人爱,不是一般二般的人家哪有资格上他们家提亲,有些人知道自己是癞蛤蟆,就会铤而走险,趁他们不注意把小妹弄走,生米煮成熟饭,小妹就不得不嫁他了。
王翠芬说得这么可怕,叶国华和叶振华哥俩当然就炸了,他们在队里天天听人恭维,都说小妹这模样人品嫁城里都使得。
傻哥哥当然不觉得这是客套话,哪怕一开始知道,听得多了渐渐也就信以为真,自然不会允许小妹在他们眼皮底下被地痞无赖糟蹋,以至于看电影都要牢牢把小妹夹在中间,因为这样就万无一失,没想到一转头人就不见了,兄弟俩没吓哭已经算坚强了。
但好在他们妹子知名度高,哪怕悄无声息的,依然被人注意到,身后的乡亲告诉他们,比卖花姑娘和她妹妹还漂亮的那个小姑娘跟着她哥去茅房啦,还细心的给他们指了茅厕的方位。
哥俩听到这里,才想起来宋知青也不见了,小妹多半是跟宋知青结伴了,毕竟他有手电筒。
是的,叶大哥和叶二哥对宋清徽的人品完全是深信不疑,也没有怀疑的理由——小妹就不用说了,她还是个孩子呢,满脑子只有吃喝玩乐,根本不知道处对象的意思,她跟宋知青去茅厕除了拉屎还能干啥?至于宋知青,那就更不用说了,人家才二十出头,就算再熬个三五年回城他也熬得起,一旦回到首都,有那么多漂亮又有文化的姑娘等着他挑,这是有多想不开才会找村姑啊?
哪怕是眼高于顶、心心念念把小闺女嫁进城里吃皇粮的王翠芬,也都没怀疑过宋清徽的心里,这么个前途光明的知青,疯了才会看上他们家小妹。
所以,若没有王翠芬那通预防针,兄弟俩当时就安心的继续看起电影了,但偏偏王翠芬教育得很成功,兄弟俩答应过不让小妹离开他们的视线,那就必须做到,电影再有吸引力,他们也头也不回的出来了,循着光一路找过来,直到听见声音,哥俩才彻底放心,上前问道:“怎么你一个人,宋知青呢?”
叶舒华指了指关着门的那间厕所,“我在外面等他呢。”
叶大哥奇怪的问:“那手电筒怎么给你拿着?”
这么一说叶舒华也有点奇怪了,歪头道:“因为宋大哥天赋异禀,摸黑也不怕掉粪坑?”
厕所没有隔音效果的,里面的宋清徽把兄妹三个的对话听得一清二楚,嘴角抽了抽,生怕叶小妹再说什么惊人之语,连忙收拾好出来,“叶大哥叶二哥,我们出来的时候忘记打招呼了,不好意思,害得你们跑……”
客套话还没说完,叶二哥很爽快的摆手,“宋知青客气了,我们知道其实是小妹跟在你背后出来的,跟你没关系。”
叶大哥接着道:“我们出来也正好能上个茅厕。”说话间,他径直去了宋清徽刚出来的那间厕所,叶二哥也毫不客气的跟上,“我也去。”
一眨眼,找妹妹的傻哥哥就毫无芥蒂的扔下他们去上厕所,宋清徽简直无所适从。叶家兄弟问不都不问一声他们除了上厕所还做了什么,这让多少有点心塞,仿佛一路上的“担惊受怕”都成了他一个人的杞人忧天。
宋清徽在心里叹了口气,一转头,叶小妹又冲他没心没肺的笑着,心塞瞬间变成了头疼,脸又红了一片,牵手的余威让他有点不敢和叶小妹对视,微微垂眉朝她伸出手:“电筒给我吧。”
第52章
叶大哥和叶二哥的出现,彻底打乱了叶舒华原本的计划。
稍微一犹豫,竟然错失了拿下男神的大好机会,看完电影回家后,叶小妹便越想越郁闷,尤其是上次杀年猪的肉已经消化得一干二净、而她只能在自家院子里望肉兴叹的时候,她对自己那个晚上的犹豫便感到全所未有的后悔。
眼看着离过年越来越近,叶小妹也不得不向肉罐头势力低头,她终于表现得像个合格的追求者,真正主动出击了,有一时间就去知青点附近和她偶遇过宋大哥的那些地点晃悠,努力给自己制造机会。
可是她努力转悠了好多天,别说成功拿下宋大哥,竟然连他的人影都没有看到,这就有点尴尬了。无功而返的叶小妹回到家,才从大哥二哥那里得知宋大哥加入了他们猎队、每天早出晚归的进山去了!
叶小妹这才恍然大悟的感叹,“原来宋大哥被你们骗走了啊。”
谈恋爱果然还是需要防火防盗防哥哥的。
叶大哥拍了下傻妹妹的头,“怎么说话,我们没事骗宋知青干啥?”
但宋知青来插队两三年,头一次加入猎队,还真是受到了叶国华兄弟俩的邀请,哥俩当时不过是随口一提,以为宋知青这样斯斯文文的文化人不会感兴趣。结果他接受了邀请,这几天跟他们“朝夕相处”、还聊了许多话题,关系也拉近了,这让哥俩很有些自得,有了知识分子的朋友,感觉自己都懂了知识一样。
所以傻妹妹的话有点不好听,他们依然露出了自豪的笑容。
不过叶舒华却在强调:“我的意思是宋大哥跟你们进山,他扛得起猎枪吗?”
这话一出,叶家其他人都忍不住喷笑了,王翠芬更是嗔了傻闺女一眼,教育道:“小宋对你多大方啊,又是麦乳精又是牛奶糖,还有牛肉干,吃了这么多东西,你也不记人家一点好,这都说得什么话?”
叶舒华无辜的眨眼睛:“可是我说的不对吗?”
宋大哥自带唐僧属性,武力值多半也跟遇到女妖精只会叫“悟空”唐僧一样,战五渣不能更多了,叶小妹对自己的判断充满信心。
没想到她二哥竟然摇头了,“宋知青看着瘦弱,人家枪法可好了,小妹你别把人看扁了。”
叶舒华夸张的张大嘴巴:“不可能的吧?”
这不科学好吗。
叶大哥竟然也信誓旦旦的说:“不信你问爹。”
他们这么说,叶舒华不信也得信了,一脸正直的队长父亲总不会帮着他们说谎,还是这种毫无意义的谎言。
叶小妹便道:“好吧,不过宋大哥怎么会打枪?”
这个问题,叶大哥和叶二哥还真当着宋清徽的面好奇过。
宋知青给人的印象就是细皮嫩肉的城里人,又斯文清俊的模样,从小肯定是没吃过苦,他刚来插队的时候,甚至连怎么插秧、怎么锄地都不知道,所以不仅是叶舒华现在难以相信,当他扛着猎枪小露一手的时候,几乎在现场的所有人都在怀疑他们是不是眼睛花了,有些人甚至对宋知青这个人的印象都彻底颠覆了。
如果没有约电影以及进山打猎后培养出来的“革命友谊”,叶国华哥俩大概跟其他人一样,在心里嘀咕嘀咕就完了,宋知青从来没说过他的私事,他们再好奇也不好意思贸然打听这个。但是兄弟俩觉得跟宋知青交情很不错了,不用避讳太多,所以就大大咧咧的问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