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清越流歌
时间:2019-06-02 09:10:58

  比如这位人傻钱多的小宋同志,他既然对半点不沾亲带故的队员都这么乐善好施、出手大方,那么对待自己人肯定也是一样的阔绰。
  关于怎么成为小宋同志的自己人?这可难不倒叶舒华,她已经有计划了——先谈个恋爱。
  大妈们说的小宋同志就是宋清徽,叶舒华已经见过的,看形象气质当她的男朋友绝对够格,而且看在他手里那些肉罐头的份上,叶舒华不介意倒追,只要能过上有吃肉有票花的日子。
  搞定小宋同志后,他们只谈地下恋,小心一点、有肉罐头都在外面吃独食,她娘他们肯定发现不了她的奸情,这样的话腿也能保住,皆大欢喜。
  至于小宋同志会不会接受她的追求,叶舒华同样胸有成竹,她长得这么好看,又主动要求地下恋,他上哪儿找比她还更努力干活还不粘人的小妖精?宋清徽只要脑子没问题就不会拒绝,毕竟他还年轻,如今比他年长几岁的许多知青都还不急着成家,据说是看到了回城的希望,都等着回城后找门当户对的结婚,宋清徽多半和他们一样,既然不急着结婚,何不来场地下恋调剂调剂无聊的生活呢?
  总结来说,他们这叫各取所需,叶舒华单方面认为他们一定会合作愉快的。
  新计划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怎么不着痕迹的勾搭小宋同志,就成了最让叶舒华头痛的问题,因为她错过了好机会。
  食堂解散了,叶舒华如愿以偿回家吃白食,吃白食的人没人权啊,每天在家洗衣做饭带娃扫地,叶小姐活生生混成了叶保姆,而指使她干活的还不是别人,正是母亲王翠芬同志!
  王翠芬作为整个叶家最宠叶舒华的人,林红梅都在私底下抱怨婆婆快把小姑子宠成三岁小孩了,她这么要求叶舒华当然不是虐待,而是王翠芬之前在食堂就发现,本来做事还含糊的小闺女,自从生了半个月的病又养了半个月身子以后,好像就有点养废了——
  切菜切得乱七八糟;洗碗洗得笨手笨脚;在食堂还轮不到她掌勺,暂时看不出厨艺退步了多少,但是就她那慢慢吞吞、千辛万苦点着柴火的样子,王翠芬已经不抱希望,这个小闺女基本是半个废人了。
  王翠芬是又宠孩子又不失理智的母亲,她是真心希望叶舒华嫁人后过上好日子,而不是欢欢喜喜出嫁、没几天因为不会任何家务被婆家赶回娘家,那就必须开始七十年代版的“新娘教程”了。
  刚好秋收季已经过去,地里还有活干但已经不用像行军打仗一样拼命,王翠芬还有余力给叶舒华布置任务,并每天回家检查她的“功课情况”。
  于是叶舒华名义上在家吃白食,却依然每天把自己累成死狗,她之前去食堂还有工分拿有口粮分,累也算累得有意义,而现在就完全是义务劳动,不只她娘挑刺,两个嫂子还在旁边看似鼓励,实则煽风点火说一些“我娘家十岁的小妹都能炒几个好菜了,小妹还是要努力啊”之类的话。
  当然林红梅和宋秀秀暗戳戳的刀子戳不到叶舒华,上辈子的叶大小姐十指不沾阳春水,如今她能够勉强完成她娘每天布置的任务,实际上是撑起这个家、七八口人的吃喝拉撒,简直就是奇迹好吗,叶舒华都觉得自己牛逼坏了。
  可惜干家务在她眼里实在不算必备技能,因为她迟早是要嫁进城的女人,按现在的社会风气,没人专门为了结婚买新房,基本上是一大家子住一起,婆家有婆婆有奶奶等能干的女人,她可能都没有发挥的空间。再过一二十年,可以分家了,正好去请保姆,这些花点钱就能解决的事情,根本用不着她费心。
  王翠芬同志是她母亲,母亲大人吩咐的任务不能不做,做的不好叶舒华不自卑,做得好也没什么可高兴的,她的态度说白了就是在应付任务,嫂子们的挖苦纯属耳旁风,比起为她们的话不高兴,叶舒华更担心她再这样“一门不出二门不迈”下去,看好的饭票可能都被别人顺走了。
  叶舒华一边在家累成狗,一边危机感满满,突然有一天傍晚,王翠芬同志对她说:“小妹,趁着天还没黑,帮我去知青点请小宋过来吃饭。”
  这突如其来的吩咐,把正好对小宋同志起了贼心、正在寻找机会行动的叶舒华吓的一激灵,一瞬间还以为她娘火眼金睛,已经看破了她的意图,下意识的问了句:“什么?”
  王翠芬大概把她这话当不乐意,放软了声音哄道:“这可是你爹吩咐的,要请小宋来家里吃饭感谢他,你板着脸小心你爹不高兴。”
  叶舒华现在已经很讨队长父亲的欢心,证据就是上周叶队长去公社开会,居然给她揣回了两颗糖,队长父亲轻描淡写,说是供销社的朋友太热情一定要给他,可叶舒华有叶小妹的记忆,从小队长父亲也没给她带过糖啊,当然从叶大哥到叶三哥的待遇通通都一样。
  所以叶舒华有信心,她现在绝对是队长父亲最贴心的小棉袄了,吃不到肉,能吃颗糖也不错,从那天起,她又对讨好队长父亲这件事重燃了热情,争取让队长父亲下次去公社开会给她多带两颗糖,这样她就可以吃四天了\\(≧▽≦)/
  而现在王翠芬同志说小宋是叶队长的贵客,叶舒华就算没有小心思,也必须响应队长父亲的号召热情备至,何况她对小宋同志还有着不可描述的打算,这就叫刚打瞌睡就有人送枕头,心想事成啊!
  叶舒华心里其实正美呢,恨不得立刻把小宋同志绑到家里来。
  可那样的话,她娘绝对分分钟把她看穿啊。
  为了自己的腿着想,叶舒华决定在王翠芬同志面前用上三十六计之欲擒故纵,这也是她娘刚才的误解给她的灵感——与其让她娘看出她的小心思后,联合队长父亲对她进行男女混合双打,还不如就让王同志认为她抗拒小宋同志到底,至少王同志并没有为她的态度生气,心情还挺不错的在哄着她。
  说干就干,叶舒华继续撅着嘴抱怨道:“爹可是大队长,有什么需要感谢一个小知青的。”
  王翠芬果然眉开眼笑,她知道小宋那几个知青都挺招队里的姑娘喜欢,不少姑娘为了他们争风吃醋,名声都快要不好了,她们父母都急着把不省心的闺女嫁出去呢。
  还是她家姑娘听话又懂事,知青长得再斯文又怎样?不是良人,她家小妹都不多看一眼。王翠芬一边自豪,一边耐心解释道,“小宋可不是别的小知青,他能干着呢,前两天队里拖拉机出了点毛病,你爹急着正要去公社找师傅来看,刚好碰到小宋,小宋说他可以先试试,跟着你爹过去一看,不到半个小时,拖拉机果然修好了,不但没耽误队里的活,还节省了请师傅要备的好酒好菜,你说咱们要不要请他?”
  叶舒华一边担心这家伙听起来有点理工男的特点,会不会撩不动;一边迟疑道:“那是该感谢,可请宋知青来家里吃饭,不得吃咱们家的口粮吗?”
  “小丫头片子,比我这个当家的还操更多心吗?”王翠芬哭笑不得的戳了戳她的额头,“快点去请小宋,要不然人家都要在家准备晚饭了。”
  正在院子里给宝宝洗衣服的林红梅早见叶舒华磨磨蹭蹭了,趁机提议道:“小妹不愿意去的话,不然来帮我洗衣服?我去帮你请小宋,正好带大宝出去转转。”
  叶舒华只是欲擒故纵,又不是真不愿意,见林红梅想横插一脚当然不乐意了,果断抬腿跨出门槛,笑眯眯的感谢道,“就不麻烦大嫂了,还是我自己去吧。”
  林红梅这会儿已经站起身了,正在擦手准备抱起摇篮里的小胖子,刚好摇篮是放在屋檐下的,叶舒华比她快一步抱起小家伙:“大宝想出去逛,我也可以抱他去啊。”
  小胖子一到香香软软的小姑怀里,立刻乐得手舞足蹈,比他亲妈抱他高兴多了,叶舒华承认她是故意膈应林红梅的,抱着欢喜不已的小胖子故意道:“大嫂你看,大宝也很高兴跟我出去玩呢。”
  林红梅现在可笑不出来,她都快气炸了,小姑子之前还不情不愿,一听她说想去就立马就要走,这不是故意跟她抬杠吗?
  这时候婆婆还在偏心,交代小姑子“抱着小宝你走路就慢一点,别摔着孩子”,接着又转头吩咐她“先把衣服洗了,进来帮我打下手”。
  抢收工作彻底结束后,王翠芬不但有时间调教女儿,也有精力收拾心大的儿媳妇。宋秀秀还好些,出头的不是她,加上她怀着五六个月的孕,为了孩子王翠芬也不会太过折腾她,炮火便主要集中在林红梅身上。
  当然那个是宋秀秀一厢情愿的分析,王翠芬其实有一套理论,只要老大家的不起幺蛾子,底下那些个小的就掀不起风浪,所以她要想办法把老大媳妇那蠢蠢欲动想冒出来的头摁下去,摁到她以后都不敢有冒头的心思。
  被强行摁头的林红梅于是结婚近两年后,第一次体会到“婆婆的关爱”是如何的沉重,比她娘说得那些折腾多了,防不胜防,她根本毫无抵抗之力啊!
  要是叶舒华知道她大嫂内心的悲愤,就会告诉她,她娘那种普通级别的婆婆,当然不能跟他们王同志比,王同志可是队长媳妇,在“婆婆”中怎么也是BOSS级别的吧,杀伤力杠杠的!
  正是因为林红梅没有自知之明,所以被婆婆收拾得服服帖帖,听到吩咐就条件反射的露出了笑容:“好的,娘。”
  叶舒华这会儿已经走出院子了,刚好碰到收工回来的叶大哥和叶二哥,他们的工分比别人高,所以做的事也人家多,经常大部分队员都收工回家了,他们还要去仓库搬东西。
  当然叶队长收工比叶大哥和叶二哥还更晚些,毕竟能者多劳嘛。
  “大哥,二哥,回来了啊。”叶舒华抱着小胖子打着招呼。
  叶大哥和叶二哥见她出门也停下来了脚步,前些天家里的女人上演宫心计,不只叶舒华后知后觉,这哥俩同样一无所知,用王翠芬的话来说,他们哥俩既没学到她的精明,又没继承到孩他爹的智商,心眼实到不行,见谁都是好人。
  所以在哥俩心里,妻子依然是勤劳贤惠的妻子,小妹依然是活泼可爱的小妹,如果非要说有什么变化,那就是小妹长大了,越来越好看也越来越贴心,小脸整天笑眯眯的,连他们看了都觉得欢喜。
  面对这么讨人喜欢小妹,他们哥俩也慢慢学会了表达关怀,当然只限于对讨喜的小妹,看她难得出家门,他们关怀备至的问明原因,叶二哥还主动表示要陪她一起。
  叶舒华当然摇头了,笑眯眯的道:“大哥二哥忙了一天,多辛苦啊,现在就该回家泡泡脚放放松松,地里的活明天还要靠你们呢。这点小事我一个人就可以了。”
  其实不是叶舒华多么情商高会说话,而是这个时代的人们习惯含蓄,哪怕是亲妈亲媳妇都说不出“你辛苦”“你不容易”、还让他们去泡脚放松这种略有些肉麻的话。
  叶舒华不但说了,还说得这么自然、恰到好处的关心,听的人当然也倍感受用,兄妹仨你来我往的客气着,叶大哥还真心实意的提议:“小妹,大宝给我吧,我让你嫂子带,他现在越来越沉,你带着他怕会手累。”
  正带着满腹怨气用力搓衣服的林红梅听到这话,忍不住在心里大骂这个大傻子,去知青点才几步路啊,还怕累着他的宝贝妹妹?殊不知这小丫头片子心眼鬼得很,指不定就是故意抱着他们家大宝,出去显摆她贤惠能带孩子的好名声!
 
 
第7章 
  林红梅还真没看错她这位小姑子。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叶舒华突然有兴趣带上小胖砸出去玩耍,当然有她的用意,但也没有林红梅以为的那么聪明。
  以叶舒华的智商或者说生活阅历,是根本想不到还可以利用小胖砸来刷她整个大队好感度这种骚操作的,她能想到的用处只有一个——可以用小胖砸来撩宋同志。
  叶舒华有自知之明,她目前跟宋知青的关系连泛泛之交都谈不上,他们之间的对话永远只有“多谢”和“应该的”这两句。这种情况下,她就是再想泡他,也不能上去就尬聊,宋清徽要单独好这口还好说,如果他是个品味正常、同时个人条件还很优秀的男人,一点功课都不做就瞎几把乱撩是会出大事的,搞不好直接就上他黑名单了。
  但话又说回来,现在是她想泡宋清徽,看平时接触时对方的表现,对她恐怕也没多少心思,所以让她不主动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毕竟她希望立即和活雷锋同志建立稳定的“饲养关系”。
  要撩第一次正式接触的异性,自备道具显然是明智的选择,带上小胖子,无形之中就多了许多话题,妈妈再也不用担心她跟恋爱对象无话可说啦\\\\(≧▽≦)/
  而且她带着小朋友,顺便在异性面前展示她温柔贤惠的一面,留下完美印象,据说男人对充满母性光辉的软妹子毫无抵抗力的。
  ——谈恋爱的那些套路,叶舒华可再清楚不过了。
  所以叶大哥要把她的最佳道具抱走,她当然不答应了,找了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拒绝道:“你们在外面干一天活,大宝也在家里憋了一天啊,刚好我现在有空,带他出去逛逛,开心开心,对不对大宝?”
  小家伙很给小姑面子的手舞足蹈起来,仿佛在响应她的话。
  小妹这是把侄子当她亲儿子了,比他对孩子还要好些,叶大哥当场感动了,目送着叶舒华的身影走远,才转身回了院子,对还没洗完衣服的媳妇感慨道:“你还说我们小妹不如你娘家妹妹能干,吹牛吧!我们小妹多会带孩子,大宝跟着小姑比跟着你还要开心呢。”
  只叶大哥前面一番话,林红梅还能在心里反驳,她儿子天生省心好带,小姑子根本没做过什么,但是听到最后那句,林红梅只觉得会心一击,彻底说不出话来了——男人都不跟她一条心,亲儿子还胳膊肘外拐,她的命怎么这么苦!
  林红梅哀怨命运不公,叶舒华出门却受到了三姑六婆的热情欢迎。
  这个点正好大家都收工了,有些人习惯晚吃饭,还没这么快准备,便三三两两在门前聊天休息,叶舒华抱着小胖子已经打了一路的招呼,却还是被聊得正热闹的一群大嫂大妈们围住了,大家向她表达亲切的问候。
  “小妹好久没来找我家梅子玩了,大姑娘整天待在家里,不好意思出门怎么回事?”
  叶舒华最大的优点就是脸皮厚,不管别人是单纯开玩笑,还是明夸暗讽,她都能当成是赞美她的话,并且理所当然的谦虚道:“家里事情有点多啦,洗衣做饭还要照顾大宝,这不一眨眼天又黑了吗?又要帮我爹去请宋知青了,他前两天给队里修好了拖拉机,我爹说要请他吃饭的。”
  一句话不着痕迹地既表明了她的功劳,又把话题转移到了正事上,不要太高明了。叶舒华都为自己说话的水平而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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