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在去食堂忙活之前,王翠芬认为还有件顶重要的大事——把喜欢睡懒觉的小闺女从床上挖起来。
叶小妹本来可以不用这么早起来折腾的,按照叶家人的计划,早上八点左右食堂那边开始接待客人,亲朋好友都会在饭前和饭后去屋里看看新娘,送送祝福之类的,所以叶小妹最好在客人到来之前,把自己打扮好了、当成吉祥物一样,坐在床上等人们来刷好感度就行了。这会儿连新娘化妆业务都没有,叶小妹只能自己拿着她那少得可怜的一套化妆品随便应付,加上她一年前剪的短头发至今也没有留长过,现在想做个美美的发型都不行,化妆打扮根本花不了几分钟,她就算七点多起床都完全来得及。
然而今天这样的大日子,王翠芬要的不是保险而是万无一失,她还怕小闺女那么个鬼精的丫头,没她在边上站着,老大家的和老二家的轮番上阵都别想把她叫起来,到时候外村的亲戚朋友都来了,一问新娘还在床上起不来,这叫什么话?所以王翠芬索性出门前就把小闺女叫起来,她想老大媳妇和老二媳妇在家看着,她出门后小妹再懒也不能又倒回床上睡着。
于是叶小妹就提前了好几个小时被老母亲从床上挖起来,她还不知道自己本来可以睡懒觉,就已经带着满满的起床气在床上抓头发,“天都没亮,要这么早起吗?”
王翠芬一脸的理直气壮,“当然要了,大喜的日子,亲戚们一到都会先来看看你,你不早点起来收拾一下,难不成要蓬头垢面的见客?”
还没清醒的叶小妹本能摇头,虽然没有新娘服务,她依然坚持自己是十里八村最漂亮的新娘,怎么能蓬头垢面毫无形象呢?
摇完头叶小妹才开始怀疑,哪个亲戚会天没亮就跑来吃喜酒的?但是不等她质疑,王翠芬已经满意的道:“既然明白道理,就快点起来收拾,我也得去食堂那边了……”
说着,王翠芬又塞给叶小妹一个盒子,便毫不担心的转身出了屋子。叶小妹打开盒子,看到宋奶奶送的首饰全都在里面,瞌睡虫瞬间不翼而飞了。
虽然这套首饰本来就成了她的,如今失而复得叶小妹还真有点兴奋,因为她早就惦记着王翠芬同志说的结婚就把首饰还给她,所以这几天她都致力于把首饰从老母亲手上要回来,可惜努力到昨天晚上都没有成功,她娘的理由是怕给早了,她毛手毛脚再给弄丢了,但叶小妹还真有点担心她娘小气的毛病犯了,结婚这天都不肯让她戴这套首饰,要她留着压箱底闷声发大财什么的,对她来说可就太伤心了,好东西不能戴出去接受人们的吹捧,那她要这玩意儿有何用!
好在王翠芬同志总算回心转意,在关键时刻还是物归原主了。给得晚总比不给好,叶小妹带着失而复得的惊喜,一时间得顾不上睡懒觉了,迫不及待就想装扮上,所以王翠芬前脚刚走,她后脚也从床上爬起来了。
叶大嫂和叶二嫂没想到她真这么听话的起来了,妯娌俩还愣了一下,宋秀秀反应快些,忙笑着说:“小妹这么早就起来了?我还没给你做饭呢。”
他们这些人都可以去前面吃酒席,却没有新娘子亲自跑到客人中间去吃饭的——要吃也只能等到被新郎接走后,小夫妻一起敬酒的时候吃吃喝喝,在娘家是不行的,按照规矩她最好都不要出这个房门。新娘不能自己去吃饭,也不好让客人看着她在闺房吃东西,只能在客人来之前吃好,那就等不到前边的酒菜做好了,因此王翠芬一早就交代了两个儿媳妇记得单独给小妹做早饭,让她早点吃,为了安慰吃不到大鱼大肉的小闺女,还特意叫她们蒸个鸡蛋羹给她吃。
不过叶小妹满脑子都是化妆戴首饰,还没考虑到吃饭问题,听完也不太在意:“没事啦,我现在也不饿。”
宋秀秀拔了头筹,林红梅也不甘示弱,这会儿便抢话道:“那行,小妹你先收拾着,我待会把饭弄好了送你屋里去。”
妯娌俩一个比一个更会玩文字游戏抢功劳,可惜叶小妹压根没这根筋,她从热水瓶里倒了热水洗漱完,便愉快的回屋了,一视同仁的客气着:“那就麻烦大嫂二嫂啦。”
意气风发的叶小妹回屋换上新衣服,画了个妆,把首饰都戴上,美滋滋的揽镜自照了会儿,再看一下手表,五点五十,叶小妹简直满脸懵逼,无法想象她娘今天也这样的丧心病狂,四五点就把她从床上诓起来了。
然后叶小妹就从意气风发顺便成无精打采,一个人坐在屋里发呆了一个多小时,才终于等到第一个来屋里看她的“客人”,却不是王翠芬同志说的亲戚们,而是队里同龄的姑娘们,去年她们一块挖野菜摸螺丝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所以前些天王翠芬就跟女孩们家里打了招呼,请她们这天早一点来家里陪小妹。
叶小妹估计她们充当着伴娘团的角色,没有婚纱没有新娘造型也没有婚庆司仪的“婚礼”,反而有伴娘团,她也是有点适应不来。
不过有小伙伴陪着叶小妹果然就不无聊了,她根本不用找话题,浑身上下都是话题。
姑娘们一看到叶小妹“精致”的妆容就惊为天人——叶小妹觉得自己很简陋,可是她结婚有新衣服穿,还画了妆,涂了粉底画了眉毛甚至还抹了红通通的嘴唇,那就是这条街最靓的妞了!打扮是女孩之间永恒不变的话题,墙上那么醒目的“结婚照”大家也没错过,所以从她们进屋起,叶小妹房间里就没冷场过,大家左一句右一句的好奇着,热闹极了!
队里姑娘们的到来仿佛像是信号,她们待了没多久,七姑八婆也陆陆续续来凑热闹了,有些人甚至很拼的抱着小孩过来看新娘子,毫无疑问,“盛装打扮”的叶小妹也让七姑八婆们开了一回眼界。跟小姑娘们关注的妆容啊、结婚照啊不同,她们一进屋,眼神就黏在叶小妹身上金灿灿的首饰上挪不开了。
平心而论,宋奶奶送的这套首饰并不贵“重”,因为黄金是算克数的,这套首饰比较轻便精巧,加起来的价值恐怕也比不上宋奶奶锁进保险柜的那只金手镯的零头多。但是在乡下地方,一件金首饰都可以当作传家宝了啊,叶小妹竟然有一套,简直可以炫耀一辈子了。
震惊的老阿姨们不由拉着叶小妹打听起来,这套首饰是纯金的还是镀金的,婆家送的吗云云。被众星捧月的叶小妹更爽了,自然是有问必答,然后没多久亲奶奶就来了。
叶小妹家和叶大伯家一向亲厚,叶小妹结婚的大日子,大伯家除了叶奶奶和大着肚子的二堂嫂没有去帮忙,其他人同样忙得人仰马翻,所以现在就只有二堂嫂陪着叶奶奶过来。
她们俩一进屋,众人很有眼色的让开位置,叶奶奶踩着小脚一屁股坐到床边,拉着叶小妹的手,眼神是前所未有的慈祥,然后也不能免俗的像七姑八婆们一样夸起了她漂亮出色。
虽然用词千篇一律了点,老太太难得这么夸她,叶小妹还是很自豪的,叶奶奶夸完又拉着感叹了一阵她长大了要嫁人了云云,她也不觉得无聊了,脸上依然挂着喜气洋洋的笑容。自从叶小妹有出息以后,叶奶奶也怎么看她怎么顺眼了,傻白甜的笑容也变成了喜庆应景,老太太欣慰般的拍了拍她的手,心想小孙女果然长得很讨喜。
接着,老怀安慰的老太太便从怀里掏出了深蓝色的手绢,小心翼翼的打开,居然是个细细的银手镯,上面雕着花纹,样式不是很新潮,但做工还算精致,单看老太太小心翼翼拿手绢包着就知道珍贵了,满屋子的人也瞬间哗然,宋知青的奶奶家底厚、对小妹有多大方他们已经瞧见了,没想到叶奶奶也有这个家底,一个银手镯当然比不上金首饰,但叶小妹只是个孙女,老太太舍得把这么好的镯子给孙女当陪嫁也是下了血本——叶家兄弟们的媳妇都没有这待遇呢,原本按照惯例这种东西都是传给媳妇或孙媳妇的,传给孙女那不就变成别人家的了?
在众人的震惊加恭维下,老太太不由分说把镯子往叶小妹手上撸。叶小妹本来还有点犹豫,老母亲不在场,搞得她都有点不知道该不该收这么“贵重”的礼物,毕竟外人都知道老太太守着这镯子谁也没给,她再傻白甜也能想到啊。
这玩意儿搞不好就是老叶家的“传家宝”了,压力山大,比宋奶奶的金首饰都烫手。
不过叶小妹也不是纠结扭捏的人,叶奶奶已经把手镯给她戴上了,她欣赏了下自己的手腕,左手金手链,右手银手镯,都是精细的款式,所以非但没有显得她像暴发户,反而衬得她肤白貌美、天生丽质,所以她瞬间改变心意,愉快的接受了这份礼物,笑容甜蜜的仰头冲叶奶奶道:“谢谢奶奶,我肯定好好保管的。”
她笑得讨喜,叶奶奶也颇为欣慰,笑道:“奶奶把它传给你,就是给你戴的,不用太小心。”说到这里还挺操心的加了一句,“平日里都要干活什么的,戴着金的反而不方便,以后就戴戴这只吧,反正也不是多金贵,磕了碰了也不心疼。”
叶小妹听到这里,才真正高兴了起来,她已经摸清了王翠芬同志的性格。结婚的日子,让她娘给她首饰,都磨磨蹭蹭到了今天早上才给,可以预见这几天展示过后,肯定会要求她把这些东西藏进箱子里不见天日。
谁让她结婚后还住在叶家大院、在王翠芬同志手底下讨生活呢,逃不出他们的魔爪,就只能逆来顺受了,因此叶小妹已经做好了继续夹起尾巴过日子的准备。听到叶奶奶说这只手镯让她日常戴着,她才兴奋起来,满脸笑容的点头:“好啊,我听奶奶的!”
她这么配合又给面子,老太太也很满意,又笑着叮嘱了几句才踩着小脚离开。
这个时候,各路亲戚也陆续过来了,她的房间一直有人进进出出,热闹的氛围持续到迎亲队的唢呐锣鼓声从远处传过来,众人才面色一肃:“新郎要来了,快快把门关上。”
是的,今天的婚礼还请了迎亲队。叶队长和王翠芬嘴上说着简单办一办,私底下准备可充分了,喊了队里好多小伙子组“迎亲乐队”,不过他们算是男方那边的人,昨天晚上的排练地点就在知青点男宿舍,听说这群年轻人晚上闹了半宿。
有了乐队,“婚车”当然也不能少,没有宝马奔驰,队里的拖拉机便被请出来了,今天一早,二牛叔把拖拉机洗得干干净净,车头还绑上了大红花严阵以待。
这会儿,二牛叔便开着干净如新的拖拉机,载着格外挺拔帅气的新郎官出发了。
宋清徽今天不是一般的英挺,人逢喜事精神爽的因素当然是有的,但更重要的是因为他穿了一身崭新的军装,叶小妹也同样是军装。
时下年轻人结婚最流行的就是穿军装,不过叶小妹却不是因为赶时髦才选择这个,她还是有点追求的,不能穿婚纱,至少也要美美的裙子吧,可是她娘说新衣服没问题,要裙子也能给她做,但是只能用红色,而且必须是大红,粉红都不行,粉红是二婚才穿的,不吉利。
叶小妹虽然很喜欢宋小姑送的红围巾,但是让她一身大红色她还是有点hold不住,纠结之余,她机智的想起她从北京带回来两套军装。
这两套军装,一套是拍照时宋奶奶问宋小姑要的,不是全新的,宋爸爸知道后便给她弄了一身新军装,并且是按照她的尺寸弄来的。比起旧衣服,她当然更喜欢宋爸爸送的这套新的,只是她在北京时没想起来要穿,回家后王翠芬同志就拦着不让她穿了,理由是她现在不缺衣服穿,既然是崭新的,那就留着以后用。
王翠芬果然比叶小妹更有远见,这套新军装很快就派上用场了——既然不想穿红色,那就跟个风穿军装吧。
叶小妹前所未有的英明决定,便得到了叶队长和王翠芬的支持,宋清徽当然也十分配合了。
宋清徽坐在拖拉机上,前面是乐队开路,大家吹吹打打,在村里转了一圈,才慢慢悠悠的往叶家大院走。
叶家大院已经准备好了,两个门都关得严严实实,大门的主力军是叶家兄弟,大舅子们当然是摩拳擦掌要给妹婿一点颜色瞧瞧、不能这么轻易让他把小妹接走。
可惜乐队都是队里身强力壮的小伙子们,迎亲队还有跟宋清徽关系好的男知青们,这个的队伍堪称文武双全,叶家几兄弟哪怕叶军华在内努力挡门,也没有扛住这群花样百出的男知青,很快大门被破,“闺房”也没防住,最好看的男青年都在这了,姑娘们当然扛不住。
迎亲队势如破竹,最后却被叶大宝和叶大姐的儿子张牛牛这两个小罗罗兵难住了。
第116章
张牛牛比叶大宝还大半岁,跟叶大宝一样也是老张家的宝贝命根子,当然也一早起好了大名,但是叶小妹从来记不住,所以就天天叫小名了。
她叫小名还挺别具一格,就喜欢在前面加上姓,显得很正式的样子,叶大宝就从小被她搞晕了,一度以为这才是自己的大名;前段时间叶家大兴土木,张姐夫很是热心的过来帮了好些天忙,把大儿子张牛牛也带上了,小朋友在外婆家住了几天,听说回去后也乐颠颠的以为“张牛牛”才是大名,还正儿八经要求爷爷奶奶喊他大名。
是的,从这里就能看出来,张牛牛和叶大宝一样,在叶家最喜欢的人绝对是叶小妹。不过叶大宝几个月大的时候就喜欢黏着小姑姑,大概是因为颜控,张牛牛已经快满三岁了,他喜欢小姨的理由就很充分——小姨有好吃的。
叶小妹以前是有过吃独食的经历,但那不是她的本意,如果可以光明正大把宋大哥送的东西摆出来的话,她是不介意跟叶家人一起分享的,可是一旦不吃独食,就很有可能被王翠芬同志打断腿,分了吃的出去还要挨打,太不划算了,她当然选择了吃独食了。
而她从北京回来以后,就可以光明正大的拿宋大哥的东西了,她娘也只是偶尔提醒她收敛点,别还没结婚就把小宋给吃穷吃怕了,但王翠芬同志也只是提醒,叶小妹真拿回来了,她也不会叫她还回去。
王翠芬非但没有把东西还回去,说不定还在心里暗爽,自家这条件毫无疑问是高攀了,小宋没有半点轻慢,反而对小妹这么上紧着,她当丈母娘的也只有自豪的份啊。
不过叶家人不拦着叶小妹收礼物,却也不肯多占便宜,偶尔尝尝鲜就是了,大部分好吃的都让叶小妹自己收起来了。
叶小妹如今不太愁吃的,上辈子大方的习惯就有点回来了,具体表现在家里让她帮忙带小娃娃的时候,她不耐烦哄,就时不时给点吃的让他们自己玩。这一招简直是大杀器,叶家和张家都称得上家底殷实,但也仅限于不让孩子饿肚子,叶大宝他们还小,还会偶尔蒸点鸡蛋羹补身体,再多就没有了,叶小妹的小零食在他们眼里简直是神仙级美食,为了吃的别提多配合了,除了还在妈妈怀里吃奶的两个小朋友,连刚会说两句话的叶大妹到了小姑姑面前都格外的乖巧。
不知道这是良性循环还是恶性循环,小朋友们听话,叶小妹就会爽快给吃的,而她越爽快,小家伙们自然就越喜欢在她面前卖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