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之白莲花不白——晓渔天歌
时间:2019-06-05 09:08:21

 书名:七零之白莲花不白
作者:晓渔天歌
 
 
本文文案:
 
一场意外,魏筱带着空间穿到了1976年……自己写的书里,还成了那个被她虐得不要不要的炮灰女配。
 
魏筱的内心是拒绝的!
 
就算空间在手,口粮大大的有,人生巅峰向她招手,魏筱也只想回家。
 
可那个不求回报,爱她爱得要死要活,跟着她上山下乡当知青的男配,怎么越看越帅,好心动!
 
想摸、想抱、想……
 
男人太好不想跑,谢承廷她要定了!
 
魏筱:敢惹我,就放狗咬人,姐就是这么拽!
 
忠犬:魏筱口是心非的样子真可爱,想叼回家,酱酱酿酿~~
 
食用指南:
1.与文中男女主不撕逼,没有感情线交集;
2.谢承廷心中的人从始至终都是魏筱,1V1;
3.书名简介纯属瞎写,请看标签。敲黑板,看重点!
4.固定更新时间晚9点,本文防盗比例在50%-60%浮动,防盗时间48小时,如果还是看不到请清一下缓存哟,感谢小可爱们的支持呀!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穿越时空 甜文 年代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魏筱,谢承廷 ┃ 配角: ┃ 其它:
 
 
第1章 
  一阵手机铃声把魏筱从梦中吵醒,眼尾微微上翘的狐狸眼眨巴两下,大脑有一瞬间的茫然。看了一眼手机上的来电提示,魏筱因为美梦而高高扬起的嘴角垂了下去,心情瞬间变得不太美好。
  
  “嗯……刚起……”
  
  拿起手机放在耳边接听,左手用力从床上撑坐起来,魏筱看了一眼处在休眠状态的电脑,漫不经心地回答着电话那头絮絮叨叨的人。
  
  “……昨天刚出过门……我有阳台不需要去户外进行光合作用……工作?我有钱……够吃就行了……”
  
  懒得洗脸刷牙梳头发,魏筱扯了扯身上粉色系颜值满分的可爱睡衣,坐到电脑前敲了一下回车键,显示器瞬间亮起。
  
  “妈……我有事儿,先挂了。”
  
  说完也不等对方反应,魏筱直接挂断电话丢在了电脑旁。
  
  扒了扒即使三天没洗也依然柔顺乌黑的齐肩秀发,抬手在键盘上输入密码。进入系统后显示的是开着的word文档,其上还停留着昨晚写的最后两行字。
  
  美丽的狐狸眼微微眯了眯,菱唇上翘,双手放在键盘上噼里啪啦地敲击起来,一行行文字渐渐浮现。
  
  魏筱是一个网络小说写手,虽然这只是她写的第一篇文,但人气非常高。笔下的每个人物都能引起读者的讨论,甚至某个人物还有一堆女友老婆粉,堪比娱乐圈明星,成为一个网民们热议的现象。
  
  一口气写了五千字,更新后魏筱做了自己最喜欢的事情——上网浏览评论。
  
  [我廷老公全世界最帅:这个白莲花怎么这么坏,老公好可怜,喜欢上这个恶毒女人!幸好老公最后离开了她,撒花撒花!]
  [挺哥护卫队一号:挺哥快来喜欢我,我宠夫属性!]
  [一颗柠檬:廷宝宝嫁我,我要给你生崽!]
  [挺哥护卫队二号:挺哥为了这个白莲花放弃这么多,她还喜欢别人,乐意当小三,绿茶婊不要脸!]
  [承廷家小可爱:长得漂亮有什么用?衬托她恶毒的内心么?强烈要求大大使劲虐她!]
  [挺哥护卫队三号:大大求更新,刚看完最新章,白莲花终于把自己作死了,普天同庆,鼓掌!]
  [宝宝真男人:帮这女人料理身后事就算了,廷宝宝你怎么能为这自私自利的女人流泪呢?大大出来解释一下!]
  [廷老公颜正活好:我们老公那么好,允许你为错付的感情流泪。]
  
  ……
  
  魏筱看着骂女配的留言满意的笑了,每天起床最开心的事就是虐虐女配,心情一整天都十分美好。
  
  而被人喊着要嫁的只不过是她书中的男配,颜好身材正,背景强大自身能力也是牛逼哄哄的,人生唯一的败笔就是喜欢上了文中的女配——白莲花,并且如忠犬一样守护在她身边。而白莲花偏偏执着于凭主角光环稳坐男一宝座的男主角,为了拆散主角CP,白莲花坏事干尽,最后落得十分凄惨。大结局还没写,但显然是男女主快乐地生活在一起,Happy end!
  
  魏筱美滋滋地起身去厨房泡了杯奶茶。
  
  这个两居室是父母离婚后留给她唯一的东西。两个房间被打通,最大的一面墙是一个整体书柜,密密麻麻摆满了各类专业书籍。那是她学生时期倒背入流的东西,现在却没有丝毫兴趣,成天懒散地过着自己的蜗居生活。
  
  随手拿起书桌上的手机,窝到阳台上的竹藤吊椅里看小说,春日的阳光暖洋洋的,洒在身上十分舒服。
  
  **********
  
  魏筱的学生生涯一帆风顺,随随便便就考上别人梦寐以求的名牌大学,无聊做的研究轻易就得了奖,大学毕业的同时硕士、博士学位也拿到手,全球各大名企的offer雪花一般冲她飘来!
  
  偏偏她毫不在意,一个人生活得轻松又自在,日子懒散而悠闲。喜欢宅家里看小说,写小说!每天都暗戳戳地用文字虐死书中女配。
  
  她从来没想过有一天只存在于小说中的事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多年不曾管过她的妈妈这一阵子总是给她打电话,关怀备至,还约她出去吃饭,结果是给她安排相亲。魏筱礼貌地维持着微笑撑过了非常不自在的晚餐时间,次日一早,背着电脑与手机就出门旅行去了。
  
  随性来到一个陌生小镇,走进古朴杂乱的小店,眼光深深地被一枚木质镂空花纹的戒指所吸引。戒指通体漆黑,魏筱对木材没有研究,并不清楚戒指本身是什么木做成的,就觉得花纹十分好看。即使老板狮子大开口地要了五百块,魏筱还是买了下来。
  
  回到旅店后,她好奇地戴上了戒指,本来偌大的戒指突然收紧,突如其来的疼痛使得魏筱晕了过去。当她再次醒来时,却发现戒指不见了,在她左手食指上出现了一圈繁复的白色花纹,更令人惊讶的是那花纹与戒指的纹路一模一样。
  
  发生了这样的事情,魏筱即使再心大,也不由有些害怕,使劲儿地搓了搓那白色的花纹。却突然眼前一黑,随后就发现一个灰蒙蒙的空间呈现在她面前,魏筱吓了一跳,结果又回到了自己旅店的房间里。
  
  她以为是产生了幻觉,可当再一次搓揉白色花纹时,灰蒙蒙的空间又出现了。反复尝试了几次,魏筱见并没有其他的事情发生,一向乐天的她不再害怕,对新鲜事物的兴趣占据了上风。
  
  随性的她没有去追根究底,只觉得这五百块真是赚翻了,竟然得到了小说中经常会写到的随身空间?原来自己的运气这么好吗?乐翻天的魏筱开始兴致勃勃的买东西,找各种方式掩人耳目全给塞到了空间里,东一堆西一堆,灰蒙空间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杂乱起来。
  
  随着旅行的地方越来越多,空间里的东西也越堆越多,乱七八糟什么都有。她也不知道空间有多大,到处都是灰蒙蒙的,没法看到远方。
  
  魏筱兴高采烈的玩着自己的新玩具,购物的兴奋感根本停不下来。莫名奇妙的事情就在这时发生了——
  
  某一天,她睁眼醒来,发现自己竟然躺在一张病床上。脑海中最后的记忆停留在她到了一处山村,向当地人购买了很多干货准备带回自己家。
  
  然后……就什么都没了。
  
  魏筱打量着自己所在的地方,毫无疑问这是一间病房,虽然看上去有些陈旧。感受到头一阵一阵地疼,难道她发生了什么事故被人送到了医院吗?
  
  那个小山村并不发达,这医院可能是镇医院之类的,难怪这么老旧而古早。四周都是刷了白灰的墙,墙的下半部分刷成绿色,因为用的时间长,上面有很多脏污与脚印。
  
  房间里一共有三张旧木床,但另外两张都没人。她床旁的木椅上坐着一个眉头紧皱的妇人,大约三十多岁的年纪,一头烫卷的短发,显得有些老气。
  
  魏筱在心里吐槽小镇的理发店水平太差,怎么会弄出这种七八十年代的老土发型。不过吐槽归吐槽,这个发型老气的女人应该是帮助她的人,不管怎样她都应该表达一下自己的谢意。
  
  这时,那妇人发现了她醒来,先是狠狠地吐了口气,表情瞬间变得很开心。
  
  “筱筱,你可终于醒了,吓死妈妈了!有没有哪里不舒服赶紧告诉我,你这丫头可别再倔了!”
  
  妈?!
  
  一直一个人生活的魏筱,不太习惯别人的手在自己身上摸来摸去,即使那人是关心她。正要躲开时,妇人的自称让她不由一顿。
  
  她微微躲闪的动作落在妇人眼里,理解成了她依然在生气,因此并没有注意到魏筱不自在的陌生神情,只是叹了口气。
  
  “唉……今天那种情况,领导都上门了,还不停的夸奖你爸教女有方,勇于为革命事业做贡献。你爸总不能说你不是自愿报名下乡当知青的吧?”
  
  妇人的语气微微带了些责怪之意,似是对女儿不理解父亲的作为有些不满。莫名奇妙的话语令魏筱表情瞬间凝固,咽下到嘴边的话。
  
  “结果你那么一闹,你爸也是气极了,他不是有意的,看到你晕倒了,他可着急了,要不是听医生说你没事而且他下午没请假必须得去上班,这会儿肯定还守着你呢!”
  
  妇人絮絮叨叨地说着,伸手心疼地摸了摸魏筱的头发,魏筱反射性的抬起手去挡,却摸到了额头上缠着的纱布。
  
  “嘶!”
  
  什么鬼!她受伤了吗?难怪她一直觉得头疼。即使缠着厚厚的纱布,并不重的动作也让她感到脑神经直抽搐。
  
  “那个……可以帮我把包里的镜子拿给我一下吗?”
  
  魏筱想看看自己现在是什么形象,可不敢再莽撞地伸手去碰,也太疼了。而且这妇人为什么要自称是她妈?说的话她完全弄不懂啊!
  
  “包?你的包在家啊,镜子也在家,出门太急哪里记得带那些!”妇人表情有些疑惑,随后看了看魏筱受伤的地方,想到女儿那么爱美,顿时理解连忙安慰道,“别担心,医生说了不会留疤,你别老去碰它,好得快一些。这段时间妈会记得做饭不放姜不放酱油的。”
  
  魏筱闭紧了嘴不再说话,事情有些不对劲啊!似乎这一切并不是她想的那样,内心对未知事物有些忐忑。
  
  魏筱的沉默妇人并没有发现什么不对,女儿性格一向如此,不高兴时就不乐意跟人讲话。
  
  不一会儿医生过来检查,见没啥问题就让妇人带着魏筱回家了。一路上妇人又不停的劝着她,从她吐露的信息,魏筱莫名觉得非常熟悉,但是她又确实不认识这妇人。
  
  而且她居然在京市?不应该呀,意外昏迷醒来怎么都不可能出现在这么远的地方啊!看着街上老旧的景色,魏筱觉得大脑快死机了。
  
  直到听到“死丫头魏蓉”、“报名当知青”这样的话语,魏筱灵光一闪,心里隐隐有了猜测。这令她感到十分抓狂,因为如果分析没错的话,她应该是——
  
  穿越了!
  
  不,准确的来说,她是穿书了,并且还是她自己写的那本年代文。更糟糕的是她变成了那个被自己虐得不要不要的炮灰女配——魏筱!
  
  自己写的书,里面的情节她当然知道,描写女配时就有一段是她被同父异母的姐姐魏蓉设计,又被父亲为了前程狠心抛弃,只得下乡当了知青,然后才有了之后碰到文中的男主从此爱得死心踏地等等一系列事情的发生。
  
  魏筱此刻有些想挠墙。
  
  当初她是不是脑抽?虽然因为“魏筱”这个名字是她那不负责任的爸爸给取的,她确实不怎么喜欢,但是也不该那么随便的把自己的名字给女配用啊!这下可好了,把自己整穿越了。
  
  现如今……她该怎么办呢?
 
 
第2章 
  “哥,你咋在这呢?我都找你一圈了。”
  
  周成继爬上三楼楼顶,总算在东南角找到了倚在那儿抽烟的谢承廷,有些喘地把手搭在他肩上。
  
  “嗯。”
  
  谢承廷没回头,望着对面的某处,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吐了个烟圈把烟头在石墩子上杵了杵。
  
  “嗯啥嗯呀!”
  
  周成继扯了扯嘴角,两人是一个大院里长大的兄弟,从小关系就好,谢承廷在想什么他总能猜到一二。
  
  对面能有啥,还不就是魏家的那丫头嘛!长得是他妈的好看,他就没见过比魏筱还好看的。但成天端着,他看着就累,仗着廷哥喜欢她,总是颐指气使的,资本家小姐还没她那样儿呢!要他说就该拉去批*斗一下,改造改造。
  
  就她魏家算个屁,别说谢家不把他们放在眼里,就他周成继也看不上。魏筱能跟他们这群人玩在一起,还不都是因为廷哥喜欢吗?那臭丫头还他妈装作不知道这回事把廷哥利用了个彻底,只要一碰着事儿就来找廷哥。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