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以凝绝望了。
也不知道是盛夏到了还是怎么,即使车内开着冷风,她还是觉得有些闷热,空气似乎停滞住,让人有些喘不过气来。
陆以凝把车窗降下来一半,然后对着流动空气深呼吸了口气。
司机师傅“哎呦”了句,“小伙子,你是不是没交过女朋友啊?”
这话说完,陆以凝是真忍不住了,嘴角一扯,轻轻“呵”了一声。
这声“呵”短暂,而且声音极轻。
陆以凝以为这俩人肯定听不到,结果刚“呵”完,空气突然就安静下来,那俩人视线不约而同落在她身上,还是司机师傅先开口:“小伙子,你是不是干了对不起这小姑娘事?”
唐慕白皱眉:“没有。”
“那你有前女友吗?”
“有。”
“方便问一下几个吗?”
唐慕白面无表情,“忘了。”
是真忘了,这么久远事情了,他连前女友们叫什么长什么样都记不清了。
司机这下明白了,看来不仅谈过女朋友,而且还谈过很多!
怪不得现女友会生气,司机试探道:“她今天是不是见到你哪个前女友了啊?”
不是说情敌见面分外眼红么,比情敌见面还眼红事前任和现任见面。
司机光是想象了一下那个场景,都打了个冷战,他很入戏,表情拧巴着,比两个当事人还激动,结果过了几秒后,他听到那道男声无比平静地说了句:“没有。”
司机师傅脑补出来一出大戏,就这么成了泡影。
他决定不问这个单细胞生物了,刚要去跟陆以凝搭话,紧接着又听到斜后方男声“哦”了下,“我好像知道了。”
车内另外两个人都没说话,司机是被他说得一头雾水,而陆以凝,胸口似乎很大声地“扑通”了下,搭在腿上手下意识攥了起来。
从鹿港到陆以凝家里路程不算太远,出租车开了半个小时后,在目地停下。
她还没来得及扫码,旁边人就先递了张红钞过去,这个大少爷出手一如既往地阔绰,留了句“不用找了”之后,已经开门下了车。
陆以凝突然就不想下车了。
但是司机还要继续接下一个乘客,何况路边还有个人站在那里一直给她开着车门,陆以凝按了按眉心,没敢多耽搁,从车上挪了下来。
后座车门很快被唐慕白关上,司机探出脑袋来:“好好哄哄你女朋友啊!”
半个多小时过去,陆以凝心情早就平复下来。
她不再去想文静脚上踩那双拖鞋,抬脚就往小区里面走。
唐慕白就跟在她身侧,两个人一路上一句话都不说,连眼神都没有任何交流 ,连小区门口保安都觉着像是闹别扭情侣。
陆以凝也管不了别人怎么想,她加快步子旁边人加快步子,她减缓旁边人也跟着减缓,快到家门口时候,陆以凝站定了脚步,“你跟着我干什么?”
“哄女朋友啊。”
“……”
有他这么哄人吗?
全程一句话不说,这算怎么个哄法!
陆以凝快被他气笑了,慢了半拍才反应过来,她皱眉瞪了她一眼,“谁是你女朋友啊?”
“谁问我谁就是。”
不要脸。
陆以凝不理他了,转身继续往前走。
唐慕白也没觉得不好意思,寸步不离地跟在她身侧,不过跟刚才相比,他还是有了点进步,至少知道开口跟她说话了:“晚上吃得好吗?”
陆以凝不说话,闷声不吭地往前走。
吃晚饭时候,唐慕白几乎看了她整顿饭过程。
她似乎很喜欢吃糖醋排骨,不喜欢吃生菜,前者夹了好几次,后者只动了一次筷子。
不过陆以凝没有注意到,因为她没看他。
唐慕白被女生追惯了,第一次追起女孩子来,还觉得真不是一般难追。
尤其这个女孩子还是把他甩了前女友。
因为陆以凝走得快,所以这次不到半分钟就到了家门口。
她没停下,按了指纹打开大门就要进去,结果门锁刚解开,她就听到唐慕白开口叫她:“以凝。”
他实在没怎么这么叫过她,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所以刚听到这两个字从他口中说出来时候,陆以凝还以为自己耳朵坏了少听了一个字,一个愣神功夫,唐慕白已经又开了口:“我跟文静没谈过。”
“……哦。”
那又不代表以后不会谈。
看她那副可以随意进出唐家样子,好像不久之后就能成为那栋别墅女主人了。
“不用跟我解释,”陆以凝站定,然后回头看了他一眼:“毕竟跟我也没什么关系。”
唐慕白猜到她会这么回答了,要是放在以前,他肯定头也不回就走人,但是毕竟已经足够成熟了,知道自己更想要是什么,他根本没接陆以凝话茬,自顾自道:“她拖鞋是我妈以前买多了,我扔了好不好?”
顿了顿,他又道:“回家就扔。”
第52章
陆以凝本来脑补出来一万种可能, 结果就被他这么一句话给轻描淡写地给否了。
她站在原地, 还是微仰着脸看他姿势, 就这么站了几秒钟, 她又把视线给收了回来:“没必要。”
顿了顿,她又像唐慕白一样, 像是强调一样补了句:“跟我没关系。”
确实没关系。
她和唐慕白充其量也就是前男女友关系, 现在这种节奏飞快时代,前任这个物种并不少见。
换一句话说,谁还没个前任呢?
唐慕白也就是她四个前任当中一个, 根本没必要因为她这样。
陆以凝说完之后, 刚打算进家门,前面不远处就有脚步声传来,还伴随着一道稚嫩童声:“汤圆, 我们今天去四方街那边散步好不好呀?”
四方街, 是陆家附近一条小吃街。
能说出这种话人,除了陆一舟,压根就不会有别人了。
果不其然,这个想法刚在脑海里形成,那道童声就高高扬了起来:“姐姐回来啦!”
下一秒,他注意到陆以凝旁边站着人, 音调更高, 似乎恨不得喊得整个小区人都听到:“小白哥哥!”
也不知道唐慕白给他灌了什么迷魂汤, 陆一舟看到他比看到自己亲姐姐还激动, 恨不得把汤圆给扔下, 撒腿跑进他怀里。
陆以凝头有点疼,“陆一舟。”
她这声不重,不过起到威慑作用还是不小,陆以凝吐了吐舌头,乖乖站好不说话了。
陆以凝语气放软了些,“你要去带汤圆散步吗?”
汤圆是陆一舟前段时间过生日时,陆卫国一个朋友送给他狗,是只小萨摩,狗如其名,像汤圆一样通体雪白。
陆一舟点了点头,小心翼翼地看了眼唐慕白:“姐姐,你为什么会跟小白哥哥一起回来呀?”
陆以凝面不改色地胡扯:“路上碰到。”
陆一舟年纪毕竟小,要是实话实说告诉了他,那她在唐家吃了晚饭消息,绝对活不过今晚,陆家上上下下肯定都得知道。
陆一舟眨巴了下大眼睛:“小白哥哥,你送我姐姐回来嘛?”
唐慕白笑了下,“是啊。”
因为职业缘故,唐慕白虽然不是儿科医生,不过先天性心脏病这种病症手术话是有年龄需求,年纪不能太大,所以他平时也没少跟孩子打交道。
他这个人可能跟正常男人不大一样,对女孩子虽然不咸不淡,但是对孩子倒是有耐心。
一般小孩患者他都能足够温柔耐心,更别说跟前这个孩子还是陆以凝亲弟弟。
陆一舟就算想要星星,唐慕白也会尽量满足他。
他个子高,蹲下身才能和陆一舟处于同一高度上,他抬手摸了摸陆一舟脑袋,用只有他们两个人能听到声音跟他说:“叫你姐姐一起去好不好?”
陆一舟其实有点纠结。
现在小孩子虽然早熟,但是到底对大人这些情啊爱啊了解地没有那么透彻,他一方面觉得姐姐不会去,另一方面又很想满足小白哥哥要求,他皱着小眉头,像模像样地思索了几秒之后,还是选择了后者,抬起头看向陆以凝:“姐姐你吃 过晚饭了嘛?”
陆以心思不在这俩人身上,刚才回了姜奈一条消息,所以根本没注意到这俩人小动作,闻言点了点头:“吃过了。”
“那我们一起去散散步好不好呀?”似乎是为了说服她过去,陆一舟又道:“每天都是张叔叔跟我去,我都不能吃冰淇淋。”
小孩子长得精致,一双大眼睛水汪汪,最适合卖惨。
陆以凝当然抵挡不住,笑着摸了摸他头发,“走吧。”
之所以会答应地这么干脆,完全是因为陆以凝没想到唐慕白会跟着去。
走到一半时候,旁边人好像还没有转弯意思。
偏偏陆以凝还不能自作多情地问他为什么跟着自己,又走了几十米之后。直到到了四方街路口,她停下,唐慕白也跟着停下。
陆以凝在街边买了一杯鲜榨西瓜汁,还没扫码,身侧就有只手伸了出去。
那只手干净修长,先一步替她付了钱。
给她榨果汁小姑娘脸莫名其妙就红了,大概是知道他们两个怎么回事,找钱时候直接把零钱递给了陆以凝。
陆以凝不太想接,但是陆一舟已经被唐慕白拐到另一个摊位上了。
她扯了下嘴角冲着店员干巴巴笑了下,只好接过钱,小步跑到了陆一舟旁边。
陆一舟在买一个三色冰淇淋,明显也已经付过了钱,他这会儿正站在摊位前踮着脚,一脸期待。
陆以凝把零钱给唐慕白递了过去,结果那人只是偏头看她一眼,又把脸转了回去。
可能因为今天不是沉闷老张跟他一起过来,陆一舟整个人尤其兴奋,不过他也懂事,把汤圆抱在怀里,看得出来虽然很想放飞自我地乱跑,不过还是小心翼翼地往前挪。
陆以凝跟了一会儿后,渐渐发现了有哪里不对劲儿。
视线一低,她才注意到陆一舟是一只拽着唐慕白手。
陆以凝呼了口气,突然有种不大好预感。
但是小吃街里人毕竟多,嘈杂吵闹,陆以凝就算提醒他们也未必会被听到,所以她干脆也不说了,就像是一条小尾巴一样,默默地跟在他们身后。
前面四分之三小吃街走下来,三人一狗一直相安无事。
问题出现在后面四分之一。
本来陆以凝快要从汹涌人潮中挤出来,终于要松一口气了,结果要从这边出去人实在太多,越到街口人越多。
身边全是各种小吃味道,还混合着各种或劣质或高端香水味,陆以凝被熏得有些头晕,一个没站稳就往前踉跄了一下。
毕竟人挤着人,想摔倒都没地方摔。
陆以凝再踉跄都不至于和大地来一个亲密接触,她头重脚轻地往前撞了一下,鼻尖在前面人背上轻磕了下,还没来得及站稳,左手突然被人给握住。
夏季晚风都是闷热,但那人掌心却很干燥,似乎连一丝汗都没有。
陆以凝下意识想把手给抽出来,结果刚一动,就被他握得更紧。
下一秒,不等她开口说话,唐慕白把她往身边拉近了些,偏头在她耳边低声说了句:“别丢了。”
两个人距离就这么被拉近,无论谁再靠近一点,就能轻而易举地来个 亲密接触。
陆以凝屏住呼吸,也不知道是不是中了他蛊,当真没有再动了。
几百米路,三个人挤了将近十分钟才走到街口。
刚一出来,陆以凝就把手给抽了出来,唐慕白似乎也没打算继续牵她手,手指一松就任由她后退了半步。
陆以凝被他牵过那只手出了一层汗,黏在指缝间有些不舒服,她张开五指动了动,然后把陆一舟毫不温柔地给扯了过来,“我们该回去了,跟叔叔说再见。”
她有意用“叔叔”这个称呼。
但是陆一舟没听,他明显很喜欢唐慕白,笑得眼睛快要看不见:“小白哥哥,那我们下次见!”
陆一舟没给他俩继续交流时间,拽着他就往家方向走,一边走一边在心里说:没有下次了。
她不会再让唐慕白见到陆一舟了,绝对不。
——
一天下来,陆以凝折腾地都有些累了,洗完澡之后就躺到床上,抱着笔记本,打开s打算把上午照片里某个人给掉,结果刚把狗给完,手机屏幕就亮了下。
有两条消息进来。
点开一看,先是一张女士拖鞋照片,然后就是某个即将被她掉人发过来一句:【扔了。】
第53章
唐慕白拍的那张照片, 完完全全证明了什么叫直男摄影。
要构图没有构图, 要色调没有色调,整张照片完全就是胡乱一拍, 光线都没找,清晰度也不高, 看在陆以凝眼里其实是一万个嫌弃的, 但是她点开图片之后, 却意外地没有立刻退出去。
过了半分多种, 她才把这张图片给缩小, 发了条消息过去:【你拍的这是什么?】
她的意思是嫌他拍照技术差,但是唐慕白明显理解错了,解释了句:【拖鞋。】
陆以凝:“……”
都过了这么多年, 她和唐慕白好像还是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陆以凝没再回复,把手机搁在一边, 继续修起自己刚才没修完的图来。
照片上那只白皮肤黑耳朵的牧羊犬已经消失地干干净净,陆以凝盯着画面里另一个身影, 鼠标都已经拖到了他的身上, 这会儿却又有些下不去手了。
还是不, 这又是一个问题。
陆以凝纠结了好半天,最后退出来的时候干脆连修改的图片都没有保存,直接眼不见为净地关掉了电脑。
那几张带有唐慕白和他的狗的照片, 第二天就被陆以凝交到了组内其他同事的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