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捂住嘴,眼泪流了满脸,像是抓住了最后一线希望一般,一双眼中,又是希冀,又是绝望。
“真的能找到吗?真的可以找到轩轩吗……”
林时恒的回答铿锵有力:“真的。”
他还握着她一只手,即使没有动作,也还是带有十足的安抚意义。
“你相信我,好不好?”
周初初眼前因为眼泪是模糊的,但她还是点了头。
她几乎是混乱的在说着话,“我相信你,你把他找回来,你把他找回来,一定要找回来……”
“轩轩……找回来……”
周初初很久没有这么哭过了,孩子刚丢的那几年,她几乎总是从噩梦中被惊醒,然后一个人抱着孩子的照片闷闷哭泣。
等到后来,她的泪水就仿佛流干了,她麻木的寻找着,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和一遍遍的打击。
林时恒站起身,扶着她让她靠在自己怀中,周初初靠着他的肩膀,哭的不能自已,所有人都说她坚强,可他们从没有想过,她愿不愿意坚强。
老太太也红了脸,看着靠在孙女婿肩膀上哭泣的孙女,用手背擦了擦眼泪,仿佛又看到了当初在林时恒还没有要工作不要家人的时候,两个小年轻甜蜜又恩爱的在家里腻歪。
那时候,她的初初多幸福啊。
周初初哭了很久,她太累了,这一哭,直接把她强撑着的精力彻底发泄了出来,到了最后已经昏昏欲睡,林时恒扶着她进屋,被盖上被子的时候,安静合眼的周初初突然抓住了丈夫的手,一双哭的红肿的眼睁开。
“你能把他找回来,对吗?”
林时恒点点头,用另一只手拍了拍她的手,肯定到:“我能把轩轩找回来。”
“好好休息,一个月很快就到了。”
得到了保证,周初初这才放心下来,松懈了精神,闭上眼沉沉睡去。
等她醒来,一家人一起吃了个饭,林时恒就又要回去了。
临走前,他看了一眼睡过一觉后整个精神都从暮气沉沉变为了满是希冀的妻子。
她年轻的时候是很漂亮的,皮肤白皙,五官秀丽,笑容间满是被娇宠着长大的天真烂漫,经历了孩子的丢失和无论如何努力都找不回来的痛苦后,她眼角多了一些细纹,神情满是憔悴,眼中疲惫不堪,可即使是这样,她也是很美的,只是这份美,只有在被人精心呵护的时候才能展现出来。
“奶奶,初初就麻烦您照顾了,等轩轩的结果出来,我们一起去找他。”
林时恒说完这句话就又走了,他作为主要负责人,有太多工作要做了,能够回家一天,已经算是上面看在他功劳大的份上了。
自从林时恒走了以后,周初初不再像是之前那样每天一打听到一点人贩子和小孩子的消息就坐车离开,她安静的待在家里,听话的喝汤,吃正常三餐,买了护肤品,每天认真的护肤。
她想要在和儿子相认时,尽量让自己看起来更加年轻一些,虽然不能变回孩子五岁时的模样,可也许她的孩子还记得妈妈的样子呢。
一想到自己的孩子也许会认出她,对她说,我记忆里你就是这个样子,我也一直在想你,周初初就能甜蜜的勾起嘴角。
一个月的时间一点点过去,到了月末的时候,一直很努力在养着自己身体和面貌的周初初开始焦躁起来,她着每天都在做梦,有时候是孩子被好心人家收养的好梦,有时候是孩子遭遇了危险的噩梦。
终于,林时恒这一天回到了家,他们等候没多久,一个穿着军装的人登门拜访。
他给出了那个孩子详细的资料。
十五岁,哑巴,一个人摆烤串摊子生活,明明是上学的年纪,却要为了生活四处奔波。
周初初颤抖着手拿起了那份资料,她抚摸着照片上那个黑黑瘦瘦的孩子,乍一看上去,他和父母长的一点都不像,无论是林时恒还是周初初,皮肤都很白,五官也都是偏向南方人的秀丽。
可周初初知道不是这样的,她的孩子五岁的时候长得很像他们,玉雪可爱,穿着她亲手设计的衣服,被打理的干干净净,像是一个小王子一样。
而现在,即使照片看上去不像,周初初还是一眼认定了这就是自己的孩子。
他左边眉毛上方有颗痣,他的眼睛是略微有些泛圆的,小时候这样抬头用着圆圆眼睛看人的时候很可爱,长大了这双眼就显露出了几分倔强来,看上去有些不好招惹。
周初初一点都不觉得这孩子太凶了,一个十五岁的孩子独自生活,他要是再不凶一点,该怎么保护自己呢?
仔细看去,他的五官其实和小时候相差不大,只是因为瘦了黑了,再加上身上的衣服和整体气质发生了改变,看上去也就不太一样。
没关系,这是她的孩子,就算是他变成什么样子,都是她的孩子。
周初初一边掉着泪,一边又去看其他照片。
照片有好几张,有一些明显是偷拍的,其中一张,十五岁的孩子,高高瘦瘦,一个人推着烤串摊子,头上戴着一个帽子,帽子下五官看不太清楚,那是一个上坡,他到底年纪小,推得有些吃力,后脚微微发着力,头倔强的低着,像是一头不服输的小牛犊。
还有一张,明显是监控里调出来的,天色有些暗了,他站在学校门口,等待着学生放学来买自己摊位上的东西,仿佛有些热,正拿着个医院散发的免费小扇子,像是正在扇着风。
周初初的泪水掉的越发厉害了,轩轩从小就怕热,贪凉,夏天的时候他热的睡不着,她就一下一下给他扇扇子……
她越看眼泪掉的越厉害,林时恒沉默的站在一边看着周初初珍惜又小心的将所有照片看完了,一双红肿的眼满是希冀的望向了他:“他现在在哪里?我们去找他吧!”
“他吃了那么多苦,都是我们的错,我们把他接回家,以后他……他就再也不用吃苦了。”
那名送资料上门的军人神情有些尴尬:“还有一些问题,这孩子不愿意认回来。”
周初初脸上的表情僵住了:“不、不愿意吗?”
她疑心是自己看错了,慌乱的又找了资料来看,见上面的确是说王轩一个人生活,又有些迷茫。
“他为什么不愿意……”
“我们找到孩子后,第一时间就派人过去接触,因为怕不方便,还特地找的公安,结果孩子可能是一个人生活惯了,也可能是以前和他一起的伙伴认回父母后日子不太好过,总之他对认回来这件事比较排斥。”
“这孩子抵触心理强,我们也不太敢采取强制措施,就怕刺激了他他再离开这里,就打算先问一下你们这些家人的意见,看是你们去接他回来还是先缓和一下情绪再说。”
他说着,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人家林教授为国家做出了这么大的贡献,只有一个要求就是找回自己的孩子,结果原本顺风顺水的,临门一脚给搞砸了。
周初初有些不敢相信,反应过来后更是心疼。
林时恒有些意外,但也很快猜测到了为什么,上一次王轩愿意回来是在二十岁,已经是一个成年人有着成年思维时,再加上他得知了母亲为了找自己而死,这才对家人有了期待。
而这一次,正常十五岁的孩子正是叛逆期的时候,王轩情况又特殊,他从小和一群孩子长大,之后组织解散,那些孩子中多多少少肯定会有认回父母的。
有时候世道就是这么残酷,如周初初这样十年里从未放弃过寻找孩子的家长终归是少数,更多的家长是在伤心几年后,为了弥补伤痛再生一个,而等到更小的孩子出生,他们的精力自然就会放在了这个小的身上。
人类大部分都是自私的,为了不让自己伤心,他们会强迫自己将原本注入在丢失孩子身上的情感收回来,不疼爱,自然也就不会心痛了。
而等到小一点的孩子长成,大的孩子又带着残缺身体被找了回来,不尴不尬的年纪,又没有从小养起来的亲密,更甚者,只能承担一个孩子的家庭,这些东西加在一起,都会让一部分原本以为回到家的被拐卖孩子失望透顶。
王轩可能是看到了他们的遭遇,才会选择不认父母,某种意义上,这也是一种害怕的表现。
眼看着周初初神情恍惚的抱着照片,他叹息一声,将妻子揽入怀中。
“我们去找他,温水煮青蛙,慢慢来,就算是他不认我们,我们也能就近照顾他。”
“初初,这次,我会做一个好爸爸的。”
周初初啜泣着点头。
“好,我们去找他,去找……”
当晚,一家人商量了一晚上要怎么样软化这个离家太久的孩子,次日,他们收拾好东西,开车出发。
这一次,林时恒放下了庆功宴,放下了后续那些可以奠定他地位的各种事,请了长假离开。
他这也算是情有可原,上面批假批的很痛快,只嘱咐了孩子找回来就赶紧来上班。
清晨六点,一夜没睡的一家人开始往车上搬东西,老太太年纪大了,又要照顾双胞胎重孙女,只能留在家里等待。
周初初最后一个踏出家门。
离开前,她打开摄像机,开始摄像。
这是孩子走丢后的第二年有的传统,无论要去哪里找孩子,她都会摄像。
为的就是如果有一天,自己还没找到孩子就先走了,他回来了能够看到,妈妈一直没有放弃他,妈妈一直在找他。
这样哪怕他在外面吃了苦,也可以多一些安慰。
周初初有些紧张,她对着镜头,轻声又温柔:
“轩轩,你爸爸说,他找到你了,我们现在就要去找你,听说你不愿意回家,妈妈理解,妈妈可以理解的,你一定吃了很多苦,所以才不相信我们……”
说到这里,想到那份资料,她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捂着嘴哭了出来,想到自己还在录像,又赶忙擦擦眼泪,挤出了个笑来。
“其实昨天之前,我还挺怨恨你爸爸的,怪他不去找你,我以为他不爱你,不在乎你,我有时候找你的时候都在想,要是把你找回来了,你看到那样只知道工作的爸爸难过怎么办。”
“其实是妈妈错了,他很爱你的,他为了你,这十年一直在研究怎么把你找回来,你也是他找回来的,所以、所以我们都很爱你的,就算是十年没有见面,我们也是你爸爸妈妈,从你生下来,你就是我们的宝贝……轩轩,希望这是最后一次我一个人录像,下次我们一家人一起录像好不好?”
周初初说完后,关了录像。
她抚摸着摄像机,泪水滴在了上面。
太好了。
她想。
轩轩能回家,能看到疼爱他的爸爸妈妈了。
第117章 弄丢了孩子的科研狂(3)
王轩今天的心情有点好, 星期一学生第一天上学, 手里都有钱,再加上天气冷想吃点热乎的, 他的东西卖的很不错, 现在还不到十二点, 原本准备好的材料就已经卖的七七八八。
他脸上难得露出了笑来,推着小车回去。
现在是三月份了, 白天还有些暖洋洋的太阳,到了晚上却冷得很极端, 寒风一阵阵的吹, 就算是王轩戴了手套, 也因为要推着冰冷的车身而手指一阵阵发冷。
但这也不影响他的好心情, 夜晚的大街上没多少人, 他一个大小伙子也不觉得害怕,就这么熟门熟路的一道推了回去。
王轩租房的地方是个挺破的小楼, 听说这里原本是个工厂的宿舍, 后来工厂倒闭老板跑路, 原本看厂房的门卫就将这里据为己有。
这地方破旧, 房子倒是盖得结实,那门卫摇身一变就成了房东,只是他到底是没有房产证,收租的时候为了双方都安心, 就一个月一次, 也有一天一次一个星期一次的, 对于一开始没什么钱的王轩来说,这算是一个很不错的地方。
随着经济渐渐转移到了城内,他租住房子的这边也就越来越荒芜,对于很多人来说,他们租住房子生活本身就是为了方便打工,工作地方离那么远,十分的不方便,因此从今年年初开始,陆陆续续就有人开始搬走,只有王轩依旧占着他那一楼不动。
他一直都自有自己的一番规划,虽然这地方偏僻,摆摊的时候想要去城内,算上来回那就是三个小时,但重点还是在便宜。
便宜,并且地方大,足够给他腾出空间来折腾他的那辆赚钱用的小车。
最重要的是,到了城里住就代表着要重新开始新的人脉,王轩攒的第一笔钱就拿去学了手语,可他会手语,不代表别人会,没人耐烦一个哑巴比划的是什么意思,要是再碰上不好相处的邻居,会浪费很多不必要的时间。
在这里就不一样了,邻居们都是一些为了生活疲于奔命的人,王轩在这里住的时间长,对他们都很熟悉,虽然偶尔也会来几个让他觉得烦躁的邻居,比如说和他一样住在一楼的隔壁。
那是个流浪卖唱的,每天不分早晚的抱着他的破吉他又是自弹自唱,也许这份才华足够让他在外面赚到能够吃饱饭的钱,可对于压根不会欣赏音乐的王轩来说,这就是扰民。
可他不管投诉多少次,这人都厚着脸皮,当面答应的好好的不在晚上休息时间唱歌,下一次还是照旧唱,而他们那个看见钱就双眼放光的房东也只会糊稀泥,生怕自己没调节好,这为数不多的租客又要离开一个。
王轩是不会离开的,根据他的计算,在这里才是最省钱的方案,就算是他每天都要多花费三个小时在路上也没关系,沿路上照样可以做生意。
他是有钱的,这笔钱和上班党的积蓄来比也许有点少了,但对于他来说还是挺多的,摆小摊没有别人想的那么不赚钱,只要肯吃苦愿意各个学校门口跑跑,总能赚出生活的钱来。
这笔钱只要再攒攒,就足够王轩至少两年的生活费,这也是他为什么能一口拒绝掉公安说要带他去找亲生父母的原因。
他是有底气的,他自己可以赚钱,就算是苦了点,他也能靠着自己的本事生活,对于公安说的父母,王轩其实不怎么指望。
就如林时恒猜测的那样,他们这些八成都是残疾的孩子在组织解散之后虽然四散开各自生活,但因为小时候的经历,只要是在一座城市都有联系。
王轩亲眼见证了一个比他小两岁的,被砍断一条胳膊的孩子被父母找了来,那对夫妻到来之后先是抱着孩子一顿痛哭,在哭完之后,神情就尴尬了下来。
在这个孩子失踪的这段时间,他们很是伤心的寻找了一阵,亲戚都劝他们,孩子要找,但也要再生一个,万一这孩子找不到,以后他们年纪也大了,养老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