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只是这个国家基因系统比外国的厉害,听说全球就我们一个国家有,我们的报纸还好,我叔叔说,外国因为这件事都屠版了,都是在讨论这个的。”
“真的很厉害啊,有了这个系统,以后就不怕孩子丢了,那些想买孩子的人家也不会买了,买了之后人家父母一查就能找到,谁还会买啊。”
“是啊,他们不买了,那些拐卖了孩子去卖的人贩子也不会拐卖了,要不然拐卖来了卖给谁去啊!”
“诶,王轩,你说我说的对吧?”
说这话的人是王轩的同桌,一个成绩不好的小胖墩,他对于自己的新同桌很有好感,不光是因为他们同样成绩不好,还因为王轩上课很认真,他可以抄他的笔记。
“没错。”
穿着蓝白相间校服的少年一直在安静听着他们说话,听到同桌问,点了点头,“以后拐卖孩子得不偿失,也就没人会去拐卖了。”
他这段时间脸养白了一点,虽然看着还是有点黑,但在一堆同样不是那么白的学生中也不显眼,周初初带着他去剃了个板寸,又一口气买了一衣柜的新衣服,硬生生让本来看上去土里土气的小少年瞧着多了点锋利帅气。
只是比起那些好看又昂贵的衣服,王轩还是更喜欢穿校服,他有时候总觉得自己还在做梦,那时候摸摸身上校服,再看看周围正在上课的学生,这股不真实的梦幻感才会被压下来。
“诶!!语文老师来了!”
原本正因为是下课时间三三两两凑在一起说话的学生们突然安静下来,看向门口站着的 中年女老师。
就算是下课时间,学生们对于老师的畏惧也没有改变。
“王轩,出来一下。”
戴着眼镜的女老师叫了王轩名字,见他乖乖出来了,将手上的盒子递了过去:“刚才学校给老师发了草莓,我吃了一些,还挺好吃的,你拿去吃。”
“嗯。”
王轩冲着她露出一个笑:“谢谢姨妈。”
瞧见这个笑,女老师也笑了,亲密的摸了摸他的头:“乖,去吧,可以跟玩的好的同学分一分,他们肯定高兴。”
作为周初初的亲姐姐,在当初知道孩子丢失时她也很难过了一阵,之后放下工作帮着妹妹找孩子,后来又因为工作不得不回到学校。
在这件事上,她是很愧疚的,不能在家人最难过的时候陪在身边,还因为奶奶需要照顾自己的两个女儿而让初初只能一个人去找孩子。
因此这次在林时恒特地带着孩子找过来,说明了王轩的情况,希望她可以照顾孩子,让他融入到正常学生的生活中时,她一口就答应了下来。
作为老师,她是很理解这些小孩子们都在想什么的。
平时时间一视同仁,课下时间多当着学生们的面对王轩亲近,给他各种好吃的,就足够让这些天生畏惧老师的学生们不敢对王轩生出什么恶意。
直接变成好朋友是夸张了,但在这个班级上,也绝对没人敢欺负他或者是孤立。
等到他在她的照顾下适应下来后,高中时她会安排女儿和王轩在一个学校,如果能找找关系放到一个班级更好,两个女儿一向懂事,和王轩相处的也很好,之后一定能平平安安的照顾着这孩子长大。
这也是她作为亲人和姨妈,唯一能为自己的侄儿做的事了。
王轩抱着一盒子草莓坐下时,刚刚围着一起讨论的几个学生就都艳羡的凑了过来。
“周老师又给了你什么好吃的呀?”
小胖墩一脸的羡慕嫉妒:“真羡慕你,我姑姑也是老师,我小学就在她班上,开学的时候她跟我爸妈说一定好好照顾我,我高兴的不行,结果……”
短发女生嗤嗤笑:“结果你每次上课都被你姑姑重点照顾,念课文教你,背课文叫你,每次叫人上去做题还是你,完了擦黑板也是你,哈哈哈哈哈还好我家没有亲戚做老师的。”
“你笑个鬼啊,有什么好笑的,那是我姑姑和别人不一样好不好,你看周老师不就对王轩挺好的,总是给他拿吃的。”
“不过周老师本来就很好啊,从来不打人,只罚站,而且你也不看看,人家王轩上课这么认真,周老师就算是想重点关照,也没地方啊。”
他们说着说着就拌起嘴来,王轩从小就开始为如何活下去发愁,不是很能理解这种为了一件小事就吵破天的架势。
他想着,可能是因为他是插班到初一,和同学们的年龄相差几岁的关系,于是赶忙将盒子打开,拿了草莓分给他们。
“好了,你们别吵,吃草莓。”
又红又大,看起来就好吃的草莓到了手上,俩人一瞬间又都不吵了,也没想着洗洗擦擦,直接塞到了嘴里。
“唔……好吃,王轩!我不白吃你的,给你辣条,我跟你换!”
说着,短发女生回身从自己抽屉里拿了一包辣条递给王轩,一边递过去,一边还十分得意的扬起下巴横了小胖墩一样,很有一种“我比你大方”的架势。
“不就一包辣条。”
小胖墩也不甘示弱,掏了掏桌洞,找出一包吃了一半的干脆面来。
“给你王轩,这个口味的好吃,我上节课一直在偷吃,硬是吃了一节课都没吃完。”
“拿半包送人,你也好意思!”
“你怎么不看看你的辣条才几根。”
“那也比你半包强!”
孩子们的争吵永远是幼稚的,王轩因为练习说话的时间不长,平时都是尽量少说话,害怕说急了带出奇奇怪怪的口音来,此刻见着他们刚消停没一会又吵了起来,只能继续用着简短句子阻止。
“别吵,我都喜欢。”
“吵架不好。”
刚刚还吵得脸红脖子粗的小胖墩突然冒出来一句:“王轩,你说你最喜欢谁!”
短发女生也立刻跟上:“对!你说你最喜欢谁!”
王轩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脸红了红:“我最喜欢爸爸妈妈。”
“啊……你好狡猾啊!”
“不行不行,重选,不可以再这么狡猾回避啊!”
王轩不解又迷茫。
他没有回避。
他就是最喜欢爸爸妈妈啊。
对于王轩来说,爸爸是很忙碌的,并且他的忙碌只要一开始了就很难停下来。
早上早早出去,晚上又很晚回来,基本上没有陪着家人的时间。
一开始是有些失落的,好在他最拿手的就是抚平心中的失落。
没关系,只要爸爸心里爱着他就好。
只是有时候,王轩也会有些迷茫。
他知道爸爸很爱他,可爸爸不太经常会像是妈妈那样表达,再加上繁杂忙碌的工作,有时候也会让他有一种爸爸爱工作胜过爱家人的感觉。
直到有一天,他看到了记者到家中采访。
“林教授,方便透露一下,您是怎么设想出全国基因的吗?”
“当然,麻烦播出的时候打一下码,按照规定,我不能露脸。”
“好的好的。”
沙发上穿着正装一脸严肃的男人认真看着镜头:“起因是我的孩子被人贩子拐走,那是因为我的疏忽,我的妻子因为这件事伤心欲绝,放下一切去寻找孩子,只有我,因为工作,身处在我这个职位,很多事都必须先考虑国家,我不能离开我的岗位,所以只能看着她一个人去找。”
“但我爱我的孩子,我恨不得拿我的一切去换回他来,所以,我研发了全国基因系统,也许很累,但对我来说,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就是这样。”
原来,是为了他。
那一刻,外面刮着大风,王轩心中却在春暖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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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章 弄丢了孩子的科研狂(完)
王轩没改姓, 他也不想改, 倒不是不能融入林家生活, 而是觉得如果自己改了姓, 那个曾经对他很好, 教导他为人处世, 叫他认字写字的人留在世界上最后的一丝影响也没了。
好在,他的父母都很开明, 听王轩说起为什么不想改姓后, 都表示尊重他的选择。
倒是老太太很高兴,她和林时恒一样姓林, 但她的母亲姓王, 在老太太看来,姓林姓王都是她的乖乖重孙子。
学校里也没人对王轩跟谁姓有什么意见, 毕竟填写父母姓氏很少见,又都是老师们来看, 平日里和王轩朝夕相处的学生们哪里会关注这些。
对于现在这个年纪的学生们来说, 他们苦恼的是越来越繁重的学业和严厉的老师家长。
王轩的同桌小胖墩最近很不高兴,因为他本以为和自己一样是差生的王轩学习成绩竟然一天天的进步了上来。
原本和他一起坐在最后一排的王轩随着每次调座位都会往前调一下,等到最后,甚至还坐上了中间位置那个超级大宝座。
原本他还闷闷不乐了一阵, 一方面是有一种被抛弃的感觉,一方面是觉得好兄弟变成了好学生, 和自己的友谊说不定会破裂。
等到发现王轩的态度还是和以前一样友善后, 这丝别扭就被抛之脑后了。
唯一让小胖墩警惕的是, 随着王轩成绩变好,崭露锋芒后,班级里不少人都对王轩亲近起来,这让他十分紧张,每天下了课就赶忙去邀请王轩一起下去玩,生怕王轩跟别人关系好了就不和自己玩。
王轩的受欢迎程度连他自己都十分诧异,毕竟在他看来,自己太闷,因为之前当了十年哑巴的缘故,他是习惯性沉默的,就算是说话也都是能简短就简短。
而又因为之前没系统学习过,跟不上学习成绩,他每天只能抓紧一切时间学习,不光是在学校,在家里也是一样,在别家孩子做完作业出去玩的时候,王轩还要埋头学习,补上之前没学过的基础。
也好在他的亲姨妈是老师,知道要怎么给学生补课,在她不遗余力的努力,再加上王轩自身的刻苦下,他的成绩才算是一点点的提了上来。
从最后一排,坐到中间黄金位置,王轩用了几个月的时间。
而这几个月光顾着埋头学习的他压根没发现自己改变了多少。
曾经因为在大太阳下也要干活而晒黑的皮肤,随着被父母找回家,每天安安静静在屋中学习而渐渐养白了回来。
周初初自己就是设计衣服的,对着装方面自然十分拿手,除了王轩刚回来那一阵是出去买的衣服,之后自己儿子穿的衣服都是她精神设计,自己亲手一件件做出来的。
那些衣服全部都是按照王轩本身的形象设计,穿在身上又是舒服又是耀眼,再加上父子两个每个星期都要去理发店理发,王轩的发型一直都保持的很好,没了曾经那为了省钱自己瞎剪出来的乱糟糟头发,穿着合身衣服,皮肤又养白后,少年原本那被肤色和着装掩盖住的优秀五官渐渐显现了出来。
林时恒与周初初相貌都是千里挑一,作为他们的孩子,王轩自然也差不到哪里去,一双总是含着友善的眼,高挺的鼻梁,笑起来时微微翘起的嘴角,总是能让第一次见到他的人下意识的也跟着露出一个笑来。
无论是男生还是女生,都是干干净净的才讨人喜欢,王轩又很爱干净,而人类都是视觉动物,即使长得丑不会让人厌恶,看见长得好看的人,心底还是忍不住泛起欣赏来。
当然了,周围同学喜欢的不光是相貌。
也许对于王轩来说,他自己闷,不爱说话,平时除了学习也没什么特长,是一个基本上来说没什么优点的普通学生。
但对于认识他的人来说,王轩就像是一个小太阳一样,总是对人十分友善,那种友善并不是说打招呼时露出一个笑来,而是不吝啬于对人的帮助。
别看他平常闷头学习,但如果有同学有不会做的题去问,就算是前一秒王轩还在认认真真看书,下一秒也会放下手中书本去详细帮忙解答。
他做的笔记也从来不会藏着掖着不给人看,有同学想要借去看,只要及时归还都行,对于尖子生们来说,这种成绩好还从来不吝啬于和其他同学分享笔记与解题思路的同学简直太招人稀罕了。
而对于一部分成绩不好的同学来说,首先王轩是从他们差生团队里面出去的,其次大家平时打球的时候玩在一起,王轩反应快,弹跳力好,谁跟他一队基本上就赢了一半,再加上他从来不会看不起差生,这点就让人非常有好感了。
而对于班级上的一些女同学,王轩就像是童话书上的王子一样,可能因为年纪比较大一些,在班级上其他男同学还幼稚时,他已经学会了绅士的对待每一个女生。
毕竟这个年纪的男孩,对待女孩大部分都是捉弄的心思。
做操时一个女孩子摔在地上,双腿摔在地上的姿势太丑又因为疼痛暂时站不起来,周围男同学哈哈大笑的时候,只有王轩把人扶了起来,还拜托了唯一的女性朋友崔禾扶着她去医务室上药。
自己不扶着,自然是知道如果他这样做了,第二天他和这个女生早恋的谣言就要传遍整个班级。
崔禾正是几个月前坐在王轩前桌的短发女生,几个月过去,她还是短发,依旧那么的不把自己当成女生看待,时常与王轩兄弟相称,在王轩不遗余力的给她和小胖墩补课后,她就十分没有兄弟义气的抛弃了小胖墩来到了好学生的阵列中。
王轩是很注重与女孩子接触的,因此每次当班级上哪个女孩需要帮助了,总是他和崔禾一起出场。
崔禾笑说他这是生母病,又笑自己每次巴巴的跟着他一块圣母,王轩笑笑不解释。
他并不是盲目的帮人,只是看见如之前女孩子摔倒被周围人嘲笑却没一个人愿意扶他起来的情况时,才会出手。
这个年纪的孩子总是偏激又受不了刺激的,一个小小的刺激和嘲笑,都很有可能影响他们一生的性格,就如同之前的王轩一样。
因为自己也经历过那样的难堪,知道其中痛苦,所以才会忍不住的想要出手。
他帮上一把,对他来说只是举手之劳,可对于当事人来说,却是让对方从困境中解脱。
倒是崔禾,自从发现随着这种随手帮人的行为,她在班级上的人缘渐渐好起来,甚至隐隐约约成了女孩子们的领头人,还竞选到了班长职位后,就彻底上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