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他来给自己打赏!
PC端口能够看到超过一百元的打赏金额在上面浮动,果然上面浮动着蓝歌对江风垂唱送了一架直升机。
直升机在逍遥网是一百元的打赏金额。
江风垂唱:可能是冒牌马甲吧,读者想起什么名字都可以的。
冰寒。:不对,是蓝歌的作者号给你打赏,是作者号本尊,我勒个去,你是怎么认识蓝歌的,求抱大腿啊。
尼妮是蓝歌的头号粉,激动坏了,在群里面甩出来一连串的感叹号。
程之灵盯着电脑上面的打赏屏幕,再点进去自己的文章,觉得很奇怪。
按照原主的记忆,她跟这个蓝歌可是没有一点交集的。
那么这位大神账号被盗了吗,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的打赏,并不合常理啊。
最后打赏金额在两千这个数据上停了下来。
两千,对于蓝歌来说真的不多,他去年的刚卖了版权,号称是千万级别的版权,对于这种日收益都接近十万的大神级作者来说,真是大象腿上一根毛。
但是在女频来讲,这种级别的打赏,简直可以让读者和其他作者想入非非了。
论坛上面迅速曝光了各种八卦,关于蓝歌,女频作者七之乐,还有江风垂唱的各种消息。
大概就是蓝歌跟七之乐本来是CP,谁知道从哪里钻出来一个从没有在网站上出现过的马甲号江风垂唱,一上架就跟蓝歌勾搭上了。
这可是网站现下人气最高的大神蓝歌,并非等闲之辈。
这个绯闻一炒,立马就有粉丝来江风垂唱跟七之乐的文下面看究竟。
不看则罢,一看就知道江风垂唱的风格,跟七之乐很像,但是江风比七之乐的文笔更好,脑洞更大,节奏把握的也很好。
七之乐本来就是网站的新生力量,最近一直霸着新人王的自然榜,这下让江风给秒的渣都不剩,她的粉丝也迅速反扑江风。
总之就是特别热闹。
这一热闹起来,最大的受益者竟然是网站,粉丝的打赏以及议论,好几波都上了微博的最新热搜,一想到又要跟薛露露扯上关系,程之灵就觉得自己的人生还真是有趣。
新上架的小说受到了不少好评的同时,收入也是蹭蹭蹭的暴涨。
这主要是依赖于蓝歌突如其来的打赏,带过来不少男频的流量。
很多书粉都跑过来看蓝歌打赏的这位女频作者写的到底是什么小说,能引起蓝歌的注意。
结果一看,哟呵,这位江风小姐姐写的虽然是女频文,但是悬疑类的很多男读者也感兴趣的,本来是看热闹的读者,看着看着变成了看江风的书粉。
每天在文下面催更的除了女频的常客,还有好多男频的粉丝。
“小姐姐,景逸最后到底有没有死阿,提前透个底嘛。”
“景逸小姐姐的战斗力好刚阿,好喜欢江风塑造的这个人物的形象啊,景逸小姐姐好苏。”
“能不能多更新一点啊。”
女频的粉丝跟着起哄:
“拜托我们要质量不要数量,别催我们江风好吗?”
“就是就是,你以为是写无脑文啊,写这种很烧脑的好不好。”
蓝歌的流量加上程之灵自己确实有两把刷子,也成功的稳住了流量。
程之灵很清楚自己的实力,这个世界跟原本的世界差不多,读者的喜好跟偏好也差不到哪里去,她的实力自然能轻易获得肯定。
看这些评论的时候,她的QQ好友框那里的消息弹出来添加好友的消息“蓝歌申请加入好友。”
蓝歌……
她可真是没有印象原主到底什么时候跟蓝歌有交集的了,蓝歌先是给她做了一波免费的推广,又给了这个多的打赏,现在又要申请加好友,这让她未免产生疑惑。
算了,加好友的消息就放在一旁,她总不能在婚姻期间就对江晨不忠吧,毕竟人家现在还在努力挣钱养家呢,即便对方是千万级别的版权大佬,她也不会动心。
不会动心不会动心不会动心。
好在蓝歌没有继续纠缠,他加好友的那个消息沉到了谷底也就没有下一波攻势了。
当时程之灵还挺担心的,如果蓝歌继续纠缠,继续打赏,她是不是该加了蓝歌的好友,找他谈谈心。
最近赚了很多钱的程之灵心情大好,准备做个大餐犒劳一下自己的飞升。
小胖子能跟父母一起吃饭,早就摩拳擦掌,刚才程之灵在厨房做饭,他就一直在厨房转来转去,跟个肉陀螺一样,一直关心到底有什么好吃的。
程之灵打算做个大餐,所以选了杭椒炒牛踺心跟油焖大虾,还有一道清蒸鱼,再炒一个土豆丝。
炒的牛腱心跟卤制的不一样,必须选牛腱子的小腱子肉那一块,趁着冷冻好了以后片成片,用黑椒、料酒、红薯粉、生抽、油腌制半小时,杭椒切丝以后放锅里炒成虎皮,盛出来备用,再烧热油,放入拍散的蒜瓣爆香,牛腱心摊进去,先不要翻动,等到贴着锅面的那一边都熟了,再翻过来,两面炒熟了以后加入少量的老抽着色,盐,再把炒好的杭椒放进去拌一下。
这样炒好的牛腱心沾上了杭椒的清香,杭椒吸收了牛腱心的肉味,两者相得益彰。
油门大虾比较简单,虾去掉头和虾线以后,把背部剪开以便入味,用油煎制两面熟了以后,放姜蒜葱白炒香,放入料酒和少量的生抽、盐,再放少许水焖上一两分钟,起锅前再撒上一把葱花进去。
小胖子在旁边已经忍不住惊呼太香了,拍拍肚皮示意妈妈他饿了。
这个小馋鬼,以前也从不这样不矜持啊。
“钦仔,咱们能不能够等等爸爸回来一起吃饭呀。”程之灵已经被这小娃吵到头很大了,她没有太多带孩子的实际经验,但是也知道最好不要在这个时候给孩子吃,会养成不要的习惯。
钦仔索性不矜持的撩起来自己的衣服跟妈妈诉苦:“妈妈,你看钦仔的肚皮,真的扁扁的了。”
大概是以前吃多了胃撑大了吧,钦仔对自己的要求就是肚子一定要吃到鼓鼓的。
其实这个习惯不好,小孩子吃这么多很容易积食,这段时间程之灵有意识的控制他的食物摄取的量,把孩子给可怜的,动不动就给她秀肚皮。
程之灵叹了一口气,把钦仔的衣服给他拉下去,刮了刮他的小鼻梁,说道:“小孩子不能随便给大人看肚子的,会羞羞脸。”
钦仔知道求妈妈也没有用了,干脆把头摆到一边:“哼,妈妈小气鬼。”
就在这个时候屋外传来了钥匙开门的声音。
说时迟那是快,刚才还号称自己饿的都动不了的小胖子,这会儿跟小炮|弹一样,冲到江晨面前撒娇:“爸爸,妈妈不让我吃饭,钦仔的肚子都饿扁了。”
又掀起衣服给爸爸看肚皮。
江晨也无语了,最近钦仔啃脚的臭毛病好了,但是喜欢掀衣服给人看他的肚皮,小孩子的毛病真是改掉了这个又来那个。
“好了,宝贝,肚皮不能随便给别人看的哦。”比起妈妈来,爸爸温柔多了,轻轻帮小胖子身上的衣服拉下来,他蹲下身来的时候,钦仔在他脸上亲了一口。
好吧,爸爸也不帮他,钦仔觉得特别委屈,嘴巴都委屈到撅起来了。
“开饭了开饭了。”快过来帮忙。
听见厨房一省号令,父子两个齐齐往厨房走过去。
习惯成自然,谁也想不到在公司不苟言笑的江总,会在家里成为做家务的主力军,他走到厨房一看,香喷喷的腱子肉,油焖大虾,土豆丝,都是他喜欢的,当然也是小胖子喜欢的。
小胖子更加是摩拳擦掌,自己搬了个小板凳在接水洗手了。
程之灵哭笑不得:“钦仔,跟你说过要去洗手间洗手的。”
钦仔在水龙头下面费劲的撮泡泡:“厨房也有水。”
江晨搭腔:“妈妈在厨房做饭,你在厨房跑来跑去会撞倒妈妈,万一烫到钦仔了怎么办。”
“下次我不会了。”夫妻两个都知道小孩子认错快,但是钦仔这个样子也太可爱了吧。
江晨站在小胖子身后帮他搓手,程之灵开始摆饭。
父子两个都吃的相当开心,特别是江晨,他以前晚上不会吃太多碳水化合物的,现在都忍不住多添了一碗饭,最后父子两个竟然为了最后一块牛肉争了起来。
江晨以爸爸的名义,让小胖子少吃一点,而胖乎乎的儿子则说自己还没有吃饱。
程之灵看着耍宝的两父母,眉眼弯弯。
“谁吃到最后谁收拾。”
江晨把筷子一扔:“胖子,最后一块留给你好了。”
小胖子:……爸爸你坑我!
第15章
一般到了周末江晨才会带钦仔回父母家蹭饭,前段时间程之灵生病,江晨送他回去住了一段时间,周末就没有回去,这不过了好几周了,江父江母表示很想念小孙子了。
周五晚上江母打电话过来,还是例行询问本周会不会过来。
这次江晨迟疑了一会儿,问了一嘴程之灵会不会过去。
其实这是他第一次问她要不要去父母家,以前两个人几乎是零沟通状态。
也不怪江父江母会用这种质疑的口气问江晨,因为在他们结婚的三年内,程之灵是从没有摆放过对方的。
作为儿媳妇来说,也忒不像话了一些。
结果程之灵想了想说:“爸爸妈妈会不会?”她有点担心江晨的父母会对她有成见,毕竟原主用这么个不光彩的手段放到人家儿子。
爹妈会爽?
她可不相信公公婆婆有那么好的涵养能够对她包容了。
原著中并没有过多交代这一对夫妻,不过他们在江晨跟薛露露的结合过程中设置了不少的障碍,就冲这个,这一对夫妻应该都不简单。
江晨简单的跟对方说:“她过来。”
尼玛!
程之灵在那边拧了一把江晨的大腿,狠狠的拗了他一把,江晨在电话这头发出一种类似于很暧昧的闷哼。
两人听着不觉得什么,电话那头的老两口都是过来人,心照不宣的对视一眼以后,尴尬的问了问程之灵的喜好,也就是爱吃什么爱喝什么之类。
江晨想了想:“等下我发妈妈手机里面,另外你们也别折腾太多了,她在减肥,你就按照钦仔的爱好弄就好了。”
减肥,谁说要减肥的了。
挂了电话的江晨当然首先得到一顿狠批。
“我没有做任何准备啊,就这样去你爸妈家里,我要不要买什么东西,要不要准备什么东西,我的衣服也是旧的,不行不行,要不这次我就不去了吧。”
江晨玩味的看着她,从表情上看,看不出来到底是生气了还是没生气,不过最后他咧嘴笑了笑:“不用准备什么,你跟着我去,他们不会为难你的。”
虽然也是不想去,但是比起以前一副硬邦邦的嘴脸,说“不去”两个字要好上许多了。
“东西我都准备好了,也就是吃顿饭而已,到晚上就回来了,带回去的东西我也准备好了,你不用准备什么,再说每周都回去吃饭,每次都要准备礼物不是要累死了。”
“可是——”
程之灵磨了磨后槽牙:“成交,不过如果你爸妈要是为难我,你一定要帮我,否则就没有下次了。”
江晨郑重其事的点了点头。
程之灵有点小小的郁闷,她感觉自己的智商在江晨面前受到了严重的挑战。
不过小胖子知道妈妈也要去爷爷奶奶家,高兴的简直要跳起来了。
汽车开了一个多小时终于到达了江父江母住的大house。
江晨的爸妈以前开了一家小公司,做的也挺不错,在房价还没有高到现在这么夸张的时候就在A市的边缘地带买了一套房子,现在跟儿子分开住着。
联排别墅也不大,其实算总价还没有江晨在市区买的那套学位房贵。
第一次看见儿子媳妇一起来家里,江母高兴的嘴巴都要合不拢来,江父个子很高,年轻的时候当过兵,现在身板都挺的笔直,江父的五官偏硬气,鼻梁很高,江晨的鼻子很像他,个头也像爸爸。
江母以前是文工团出身,气质特别好,五官长得非常漂亮,即使现在五十多岁了,也是个大美女,江晨的五官比较像妈妈。
程之灵甜甜的叫了一声“妈妈”,又叫了一声“爸爸”。
她挺担心的,之前原主跟江晨关系不好,自然也没有来过江家孝顺公公婆婆,不知道这个锅要不要自己背啊。
江母高兴极了,完全就没有提之前的事情,脸上挂着优雅的笑,一看这表情就是生活的无忧无虑的人,这种人一般也宽和。
之前因为跟媳妇接触的比较少,江母还有些忐忑不安,生怕哪里做的不好,要给儿子丢脸了,谁知道儿媳妇看上去比他们更加不安。
因为江晨以前总催着不谈恋爱的关系,江父江母一度非常焦急,特别是江母那年查出来有乳腺纤维瘤,江母当时特别焦虑,就是在那年,江晨突然回来跟两位说要结婚,连日子都选好了。
虽说仓促了一点,跟儿媳妇匆匆见了一面就领了证了,婚礼也没办,不过好歹钦仔出生了,而且出生以后江母的乳腺纤维瘤就那样好了,也没有继续恶化,江母听说这种病有时候就是看心情,说不定就是被儿子给气病的,结果让孙子的到来,给高兴好了。
所以从那会儿开始,江母就特别稀罕宝贝孙子,因为稀罕宝贝孙子,连生下来宝贝孙子的大功臣也一起稀罕上了。
程之灵不清楚有这一层原因,不过看上去公公婆婆特别好相处,跟书里面描述的对待薛露露的态度截然相反。
小别墅不比老小区的房子,活动空间要大了很多,因为这边人车分流,孩子可以比较放心的在小区跑老跑去,钦仔很明显就喜欢这里胜过于自己家,每周都期待回爷爷奶奶家的时刻。
江父江母家里还养了一只拉布拉多犬,成年犬也比较温顺,一看到钦仔就高兴的不行,一人一狗迅速搂到了一起。
刚开始程之灵还挺担心狗狗会不会伤到小孩,江母道:“没有关系的没有关系的,以前钦仔小的时候睡在家里,要是旁边没有大人在,冰冰还会守着钦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