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觉得哥哥是嫂子韩真真害死的,便想着以后出人头地之后去找嫂子为哥哥报仇。
可是在一个小村庄里面,十四岁的孩子带着一个吃奶的娃娃能怎么好好的活下去?哥哥生前的地种不了,被租了出去,村里的人也会多多少少照顾一下,久而久之,为了这个家里,为了活下来,沈鹤嵘成为了一个小混混,整天在外面跟着那些混混们混着,也算是能够分点儿钱混个饱。
至于家里的那个嫂子出轨的证据,沈鹤嵘也养着,不过没多好就是了。
今年的沈鹤嵘已经是二十岁了,在农村这种地方,其实二十岁好多人都结婚了,可是他家里穷,还有一个拖油瓶,根本就没有女人愿意嫁给他,如今的沈家,除了一间破房子,几乎是一无所有。
想到如此,沈鹤嵘忍不住将刚刚打牌赢的钱拿出来数了数,自己身上所有的钱,也就一百零五块三毛钱了,这钱听起来很少,在这个90年的时代,已经能够买不少好东西了,要知道,这会儿的猪肉,也才一块多一斤,这钱还是很算钱的。
“就算是我上辈子蹭了锦鲤的福气,舒舒服服的躺赢了,438你也不用把我送到这种时候啊?”
90代表着什么,很多人可能会认为是机遇,可是作为一个享受惯了的人,沈鹤嵘认真的告诉你,90年代代表着,没有舒服的衣服,没有让人舒适的床,没有大别墅……当然,这不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是,90年代的时候谁特么用卫生纸啊?像是他们这种农村人,都是那种普通的黄沙纸,一想到上厕所的感觉,沈鹤嵘忽然感觉屁股有点疼。
吃不好,睡不好,就算是有再多的钱,在这个年代想要享受,不好意思,你想多了。
438不理会沈鹤嵘的抱怨,机械化的回复道。
【宿主是否连接剧情?】
沈鹤嵘就知道438会逃避这个问题,反正早晚都是要知道,晚知道不如早知道,点点头道。
“来吧来吧。”
他靠在了大树上,总觉得自己身上有一股子味道,恩,好像是那种臭臭的,头发忽然变得有些痒,这感觉非常不奇妙。
正在沈鹤嵘思考头上为什么发痒的时候,一阵熟悉的疼痛,让沈鹤嵘瞬间顾不得头发了,浑身似乎一下子被一种奇怪的东西充满了,虽然疼痛,却是十分的有力气,沈鹤嵘发现了,他每个世界的身体素质好像都很好,说是力大无穷都正常,那根本不是属于一般人的力气。
在沈鹤嵘的好一会儿时间之后,他身上的衣服已经黏在了身上,让沈鹤嵘觉得更加的臭了,剧情接收完毕之后,沈鹤嵘都没心情去处理这些剧情,气喘吁吁好一会儿之后,才觉得头皮有些疼,然后手伸进去使劲儿的挠了挠。
忽然想到了一种只存在于师父记忆中的东西——虱子。
没错!沈鹤嵘这回儿才想起来,这年头大家的衣服不怎么换洗,洗发露什么的别想了,所以无论是大人还是孩子,头上多多少少都有些虱子跳蚤之类的。
“窝草啊!438我恨你!!!”
沈鹤嵘虽然不是什么洁癖,可是他也是很爱干净的人啊!
骂完顾不上身体的情况,直接朝着自己河边冲了过去,呵呵,洗澡回家里?你怕不是想太多,在农村这种地方,男人洗澡大部分都是在河边瞎洗洗就行了。
这会儿幸亏已经是六月多了,天气热得很,沈鹤嵘很快就跑到了河边,找了一个偏僻的地方,就开始洗澡。
在河边还找到了一种他们农村人用来洗澡的树叶,反正大男人嘛,都是随便洗洗的,哪有女人那么精贵?
反正个自己身上和头上都搞了一遍之后,沈鹤嵘只能重新穿上了脏衣服,依旧觉得身上痒的很,可是暂时也没办法了。
一遍骂骂咧咧的走着,一边想着剧情,沈鹤嵘很快就走到了自家门口,然后……他看到了院子里面穿着白色蕾丝连衣裙的女人。
女人有着黑色的长卷发,披在肩头漂亮的要命,白净的皮肤是村里的女人根本不可能拥有的细嫩,她看到沈鹤嵘回来之后,本来脸上的笑容消失不见,手里的衣服搭在了杆子上。
说句真心话,这个女人长得也就勉强清秀而已,实在是算不上大美女,她跟这个村子最格格不入的,就是她那白净的皮肤和温柔高贵的气质,恩……也不能说是高贵,就是那种仿佛跟村子格格不入的感觉,让村子里的女人羡慕万分,男人们更是在偷看到这个女人之后,觉得这个女人十分的迷人。
跟在她身边的男孩儿看到了沈鹤嵘之后,顿时紧张了起来,手不自觉地拉住了女人的裙摆,他有一张漂亮精致的面孔,身上此时穿着不符合这个年代的可爱小衬衣,还打了领结,若是让外面的人看到,还以为是谁家的小少爷。
沈鹤嵘一眼就认出了这两人,剧情的真正两个主角,《逆流时光来爱你》中的女主和男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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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被毒死的小混混
说起来这本, 那就是不符合沈鹤嵘认为的时下时光机发展技术,因为女主是穿越来到了90年代的, 就像是沈鹤嵘认为的,这个世界是一本书一样,女主是从未来回到了现在, 逆流了时光, 而这一切,则是源自于女主看到的一本大佬自传集。
《逆流时光来爱你》这本名字浪漫, 听起来像是一本纯情爱情,但是实际上, 却是有伦理,杀人,混黑等等各种奇特的剧情。
这一切的开始,则是来源于女主谭思雨某一天打开的一本大佬自传,这本自传是一个叫做墨子义的大佬死后他的子女为他写下的自传,记录了这位大佬的生平。
谭思雨是偶然看到了这个自传,然后被这个自传中的男人深深迷恋上了,她喜欢上了这个叫做墨子义的大佬, 明明知道对方已经死亡, 却总是想象,若是自己能够出现在对方的身边,那会是怎么样。
抱着这样的想法,忽然有一天,谭思雨就发现自己穿越了, 她忽然来到了一个看起来十分荒凉的村庄,接着遇到了一个小男孩儿。
当得知这个小男孩儿就是沈子义的时候,她惊讶极了,因为她竟然真的穿越了时间见到了这个已经死去的大佬,虽然这位大佬如今还是一个孩子。
从书中所看到的剧情中,谭思雨知道沈子义的父亲去世的早,他的母亲被逼着改嫁,沈子义就跟着年龄不大的叔叔过活儿,可惜叔叔是一个混混,整日对沈子义就是非打即骂,而且是一个无所事事的混子。
从两岁开始跟着叔叔长大的沈子义度过了童年最苦痛的时间,然后在叔叔死亡的情况下离开了村子,至此之后拉开了他叱咤风云的人生。
谭思雨以前看这一段的时候,就十分的心疼沈子义,所以能够穿越到这里,她当然是想要保护年龄幼小的大佬,特别是——她发现自己能够来回的穿越之后。
从自己的世界拿过来东西给沈子义用,想要让沈子义过上好生活,未来的路也不那么难走。
可是谁让沈子义还有一个叔叔呢?在里面,沈鹤嵘看到了谭思雨之后就惊为天人,所以就把谭思雨养在家里,保护了这个忽然出现的漂亮女人,要知道,90年代的时候,可是不太平,杀个人想要找的话都很困难的,更何况是一个忽然出现的单身美貌女人?
只可惜谭思雨看不上沈鹤嵘,更是因为书里沈鹤嵘对大佬的非打即骂,非常的讨厌沈鹤嵘,如果不是为了沈子义,她甚至都不愿意跟这样的人说话。
沈子义对于这个疼爱他的女人也是十分的喜欢,所以在发现自己的叔叔竟然想要娶谭思雨之后,心里当然是不愿意,竟然是采了山上的药草,将沈鹤嵘给毒死了。
事情发生的时候沈子义也不过只有不到十岁,谭思雨看这情况,赶忙带着沈子义搬了家,没有人知道沈鹤嵘就这么死了,从未来拿了一些东西换来钱的谭思雨买了大房子,把沈子义打扮成了最厉害的小王子,还亲自为沈子义改了以后属于他的名字——墨子义。
之后……恩,就是沈子义如何生活,如何长大,甚至贪恋的爱上了这个比他大不少的女人。
有天有虐,谭思雨在沈子义十八岁的时候第一次跟她告白的时候消失了,她慌乱的不行,因为本来只是将大佬当成了让她心疼的人,从没想到对方会爱上她,这样独特的年龄,让谭思雨有些无法接受,她打算短期内不回到属于沈子义的世界,在现实里充实自己。
一直到一段时间的忙碌之后,谭思雨终于正视了自己的感情,发现自己喜欢上了那个自己一手养大的少年,便重新利用自传回到了属于墨子义的年代。
只可惜,也不知道是时间的错乱还是空间的错乱,谭思雨重新出现的时候,见到的是二十八岁的墨子义,她的一个月,对于墨子义来说,已经过去了十年,可是墨子义依旧寻找着谭思雨,虽然他已经有了未婚妻。
怎么说吧?之后当然是甜中有虐,虐中又甜,最后谭思雨为了墨子义选择留在了这个属于墨子义的世界,一切完美结局。
是不是觉得这挺好的?挺好看的?
沈鹤嵘觉得如果自己不是墨子义的小叔叔,恐怕自己会很开心,可惜啊……他觉得自己不该死。
沈子义两岁的时候没有了父母,沈鹤嵘那会儿也才十四岁,一个十四岁的孩子养育着一个两岁的孩子,已经很不容易了好么?你还指望怎么娇宠着?何况这个孩子还是嫂子背叛哥哥的证据?
沈鹤嵘觉得那自传带有很丰富的个人色彩,比如说……里面写了墨子义认祖归宗,之所以姓墨的原因,就是因为墨子义的母亲嫁给了一个姓墨的有钱人,可是沈鹤嵘记得,那个当初跟嫂子私通的男人,就姓墨。
谭思雨光看沈子义可怜,怎么不看看他们沈家可怜不可怜?
沈家只剩下了沈鹤嵘一个独苗苗,沈子义毒死了他之后,谭思雨不但么有觉得沈子义阴狠毒辣,反而觉得沈子义就该这么做,这才是她心目中的大佬,这不是三观不正是什么?
还有谭思雨现在能够安安全全的待在这个村子里面,就是因为他沈鹤嵘这个混混的身份,不然这么一个柔弱的白净女人出现在一个农村,会有什么下场,难道不会想象么?
沈鹤嵘看着谭思雨,却是直接走了过去,然后走着就直接把身上的上衣给脱了下来。
谭思雨一直以来,都是被沈鹤嵘当成了女神对待的,都是带着讨好,这会儿忽然看到沈鹤嵘开始脱衣服,吓了一跳,毕竟是一个女孩子,赶紧往后退了两步,有些警惕的看着沈鹤嵘。
只见沈鹤嵘直接把衣服扔到了刚刚谭思雨搭衣服的盆里面。
“等会儿给我衣服洗洗。”
他像是交代佣人一样说道,让谭思雨顿时不高兴了起来,要知道,在这个家里,她虽然来了两个月,可是却一直被沈鹤嵘讨好的,这个大佬的小叔叔长的虽然有些黑,但是也还行,被这样的人用爱慕的眼神看着,谭思雨是有些骄傲的,她在现实里只是一个路人而已。
来这里两个月,谭思雨除了会给墨子义洗衣服洗澡之外,可从来没想过沈鹤嵘的衣服要不要洗,就连吃饭,都是沈鹤嵘做好给他们吃,就这样谭思雨还会嫌弃的很。
“你的衣服太脏了,你自己怎么不洗啊?凭什么让我洗?”
谭思雨皱着眉头,白净的脸上满是嫌弃,她反正是不会给沈鹤嵘洗衣服的,这个虐待了大佬的人,她讨厌死了。
拉着谭思雨裙子的沈子义则是看到叔叔黑了脸,顿时就害怕了起来,可是心里想要保护谭思雨的**,让他没有退后,反而是站在了谭思雨的面前,然后用一种保护的姿态保护着谭思雨。
“叔叔,我、我来洗。”
他说着,漂亮的小脸上满是倔强,说真的,这张脸跟沈家人完全没有任何的相似,应该是跟他那个卖货郎的爹长得像,不然的话,韩真真也不会被勾搭走了。
谭思雨一看这情况,就知道是沈鹤嵘要欺负沈子义了,想到自己的大佬被这么欺负,更是气的的不行,直接提高了声音。
“沈鹤嵘,你已经是一个成年人了,自己的衣服都不会洗么?难道没有长手么?”
大概享受别人的喜欢时,总是那么肆无忌惮,谭思雨从未想过,她这样跟一个二十岁的男人待在一个屋檐下,如果对方有什么歪心思,她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她讨厌沈鹤嵘,讨厌书里这个欺负了沈子义的男人,可是也肆无忌惮的享受沈鹤嵘的讨好和喜欢,甚至用一种报复的心理看着这一切。
她觉得自己把这个男人的真心踩在地上,也是为了大佬复仇了。
沈鹤嵘就这么挑眉看着谭思雨,不知道对方哪里来的理直气壮,她现在住的房子是他们的,每天吃饭都是他做的,什么活儿都不干,等着被讨好,这个世界上有这么简单的事情么?
“我就是要让你洗,要是不想洗,你可以滚了,这是我家。”
沈鹤嵘是想利用谭思雨,可是他喜欢识相的人,这种不识相的,沈鹤嵘可没空去招待。
谭思雨被这句滚直接弄的烧红了脸,原本一直被沈鹤嵘讨好,这会儿忽然听到对方说这样的话,竟然是不知道该怎么反驳,只能委屈道。
“沈鹤嵘!你竟然让我滚!明明当初你说了让我留在你家住的,想住多久就住多久,现在又出尔反尔让我给你洗衣服,你怎么那么过分?”
说着她竟然是觉得自己有些委屈,拉着沈子义的手,想到书中这个沈鹤嵘对沈子义非打即骂,谭思雨就恨不得带和沈子义马上远走高飞。
“哦?我说过这样的话么?你一个女孩子家,住在我一个大男人家里不嫌害臊就算了,两个月都是我在伺候你,你又不是我老婆,凭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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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被毒死的小混混
沈鹤嵘那鄙夷的眼神, 仿佛要将谭思雨的小心思看穿一般,让涨红着脸的谭思雨顿时愣住了, 脸色一阵红一阵白的。
什么叫做不是他老婆?难道沈鹤嵘这样的人,还想娶自己?他想得美!!
一瞬间,谭思雨心里把沈鹤嵘贬低了多少遍, 可是人在屋檐下, 不得不低头,为了大佬, 她必须要忍着!大佬现在才八岁呢!
“我、我给你洗就是了。”
委屈的妥协,谭思雨很想念自己的洗衣机, 看着在盆里面的衣服,只觉得这衣服上面不知道有多少跳蚤,没错……谭思雨也是穿越之后才发现这种时候根本就没有洗澡用的东西,所以很多人身上都有跳蚤,光是给沈子义洗头,谭思雨就洗了好多遍,才把沈子义搞得干干净净了。
沈鹤嵘听到这话倒是笑了,随后看向沈子义, 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