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得的米饭,香喷喷下饭菜,所有人都顾不得说话,大快朵颐起来。
诺亚平日伙食一直很不错,并且分量管饱,这几天被赤伮族一闹腾,大家都吃的马马虎虎。
现在这一餐下肚,可谓是大大的满足。
“诺亚真的太棒了!”
吃饱喝足,领头的豹族兽人由衷说道。
他名为阿里森,被阿布多交待要认真学习这里的种植技术。
他当然会很认真,但前两天在帮忙割草喂养的时候,觉得这种方法太慢了。
养大一头猎物,需要花那么多天,而兽人胃口大,总感觉养的速度不够吃。
直到今日坐在餐桌旁,他看着满满当当的菜肴,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因为荤素搭配,这一餐用去的食材远没有他想想的多。
一兽皮袋的土豆,泡开后两大桶蘑菇,三只叽叽兽两只咩咩兽,仅此而已。大米倒是用去不少,但是只五头猎物,居然喂饱了这一百多人。
兽人一直是食肉的,他们不爱吃野菜,偶尔野菜汤只是喝一小碗。
在豹族部落,吃大锅饭的时候,他们四五百人,一餐能吃掉四头哼哼兽,七八只咩咩兽,外加其余兽类若干。
哼哼兽的体型是咩咩兽的两倍,出肉量大,非常适合大胃口的兽人。
“土豆好好吃~”西蒙眯着眼一脸满足。
这话说到大家心坎去了,何止是好吃,还饱腹感十足。如此搭配让人吃得汁水横流,节省肉食不说,比起以往单调的烤肉胃口更好。
这么一算,他们圈养的那些猎物,在冬天不至于半个月就吃完,别说还有很多肉干鱼干。
“请一定要教我们如何种植,有什么活都能干!”阿里森神色诚恳的看着伊尔萨斯。
伊尔萨斯点头道:“沃尔德对诺亚帮助许多,我们自然希望大家一起安然过冬。”
“今年的冬天还是要熬呢,因为土豆的种不够多,才种了一小片,这次给大家吃个饱,下次只能浅尝即止。”陶蔚略为遗憾道。
田地里有多少作物,部落里的人都清楚,他们不以为意:“能有这么多存粮,已经是兽神的恩赐!”
想想去年的这个时候,多少人心里惴惴不安,盼着上天晚点下雪。
眼下哪怕食物不足以度过漫长的雪季,但明年就会有更多种子,部落将会迎来更好的丰收。
“懂得知足就好~”陶蔚掩嘴一笑:“虽然土豆和米饭不多,但我们还有其它的,不会让大家饿肚子的。”
“你一定是兽神派遣来的最厉害的祭司。”阿里森满脸羡慕。
他虽是第一次来诺亚,但在沃尔德对诺亚的事迹并不陌生,早就传开了。
这一行人曾经想要加入沃尔德,被他们的老祭司给拒绝了,最后才辗转来到此处,阿布多频频派人与诺亚交换技术和新事物,部落里那老祭司早就处于尴尬地位,但尽管心里嘀咕,也没人会真去说他什么。
庆幸的就是豹族与诺亚交好,好东西才能分享给彼此,当然,他们必须为此付出点代价。
听到阿里森的赞美,诺亚很多人不由心生自豪,陶蔚确实知无不言,也没有架子,更是力所能及的做自己能做的。
想想以前部落里备受推崇的雌性,每个群体都会有那么一个人,拥有最高人气的。
当初乌沙鲁的阿妮塔,骄纵任性,对守护者诸多挑剔……
“这么好的一个部落,请允许我们晚上帮忙巡逻吧?”阿里森恳求道。
在他们到来得知赤伮族人的攻击之后,立即派人回沃尔德报信了,两处地方距离并不很远,就怕豹族没防备被偷袭。
“那倒不必。”伊尔萨斯淡淡拒绝了。
既然诺亚在防守方便做的还不够好,就必须好好改进,倚靠别人像什么样子。
他们已经不缺人手了,经此一役,谁都不敢再疏忽大意。
眼前的一切来之不易,差点失去祭司的教训足够大家警惕起来。
吃过饭稍作休憩,戴比领着阿里森等人去了田里。
部落里农田不多,要趁着下雪前开荒拢成田地,正好给豹族兽人来个示范,手把手教学。
伊尔萨斯跟罗宁几人商量了下,拟定每日留守的人员,以及守夜队伍、换班事宜等等。
明年开春沃尔德会用糊糊果过来与他们交易,学习耕种,到那时才是建围墙的时候。
回到房间,陶蔚瘫着不动,芭雅的手臂被细细包扎,扭伤一时半会儿好不了。
她自己也并非毫发无损,哪怕金毛没有对她动粗,但是扛着的一路上已经刮伤擦伤不断。
这会儿躺在柔软的床铺里,才感觉浑身酸疼。
“伊尔萨斯,我的体质好像变好了。”她懒洋洋的半掀眼皮。
熬夜呕吐发烧,并且在喝不到热水吃着烤肉的糟糕境地中,她居然挨过去了。
伊尔萨斯正在研磨草药,瞥她一眼:“我一手就能掐死你。”
“我说的是真的!”陶蔚昂起脑袋。
每天高强度运动,赶路什么的也不再百步一喘,体格比起之前好了不少。
伊尔萨斯不跟她说这个,招招手:“过来。”
第110章 110 制鼓
陶蔚乖乖蹭过去, 看他动作轻巧地替自己敷药。
温热的指尖触碰在她的肌肤上, 带来轻微的痒意。
“只是一点小伤。”
陶蔚这么说着,心里却暖融融的,受到重视的感觉, 仿佛被他捧在手心里。
伊尔萨斯挑了挑她的小下巴, 道:“要快点好起来, 我们后天出发。”
“啊,出发去哪里?”他们不是才刚回来吗?
“不想结成伴侣了?”伊尔萨斯要带着她一同去, 准备举行仪式所需的那些东西。
陶蔚明白了, 这人说要去哪都栓着她, 没想到是真的。
他才外出一天, 自己就遭逢意外,立即被召唤回来,所以东西都没准备好。
“仪式……可以一切从简吗?”她已经下定决心要跟伊尔萨斯好好过日子, 这过程也就不那么重要了。
伊尔萨斯不答,在一旁的水桶里, 清洗了自己粘着药汁的手, 才把她抱起来,道:“我要把最好的给你。”
最好的?
除了毕凤鸟绚丽多彩的羽毛、上等兽皮以及坚硬骨骼, 还有什么呢?
陶蔚想不出来,但是她感受到了兽人的认真与赤诚。
两人决意外出一趟, 部落这边必须给安顿好了, 才能走得放心。
经过此事, 陶蔚更加认识到, 传递消息不及时的苦恼之处。
她琢磨着,紧急情况如何第一时间召集所有人,像是深夜,个别睡得沉的,通过兽吼未必会醒。
人的嗓门再大也没有小人鱼那样充满穿透力,被部落里的房屋树木棚子等遮挡。
她首先想到的是铜锣,一锤子下去DuangDuang的,声音清脆威震四方,老远都能听见。
但是在这个没有铜铁等任何金属的年代,这玩意儿变不出来。
退而求其次,只能是鼓了。
鼓的声音深沉而浑厚,通过用力击打可以穿出很远的距离,并且历来有用它激奋人心,这可是好东西。
陶蔚当然没有做过鼓,只能依靠印象中的模样依葫芦画瓢。
圆柱形的中空鼓身,两头蒙上兽皮,给绷紧了做成鼓面。
想想似乎并不难,阿伦伯带领的几个木匠,对于做圆形桶越来越得心应手,此时弄个不封底的圆筒给陶蔚,充当临时鼓声。
陶蔚让奇肯帮忙蒙上鼓面,一时间找不到好的固定工具,只能随便卡住,先试试声音如何。
这么一个粗糙简陋处处透着随意做工的半成品,自然不如人意,声音是有,但不响。
陶蔚皱眉看着这圆柱体,她记得鼓身是带有弧度的,没有肚子的鼓存不住声音。
要做那种弯曲型的圆柱,对阿伦伯几人来说就难了。
总不能把木板活活掰弯了,先不说他们有没有力气,普通木材没有那种韧性。
用板子拼是不行的,不过他们还有其它方法。
把一截树木中间挖空了,沿着边缘慢慢刨出弧度,木头本身就是圆形,他们只要费点心思去掉实心便可。
这是比较笨的法子,但却非常有用,哪怕没有得心应手的工具,刨木头也难不住兽人。
陶蔚让奇肯找了更薄一点的兽皮,一点点把毛全撸秃了,呈两面光滑的模样,用水泡软,再蒙到鼓面上。
为了让兽皮稳稳的绷住,必须牢牢固定在边缘处。
先用小石钉给间隔着捅穿兽皮,把它初步定在鼓圈上,再外面加上一圈‘木箍’紧密贴合防止脱落。
兽皮架在木箍和鼓身之间,本身防滑,很容易就被咬紧了。
耗费多人的努力,第一面鼓好歹是完成了,陶蔚看着它,觉得跟自己见过的鼓也没多大差别了。
拿上一根软硬适中的光滑木棍,试着敲了敲,良好的共鸣性让它发出美妙的声音。
“哇!”
围观的族人们不由发出一阵小小的惊呼声。
他们在一旁干活,有需要的就帮把手,眼见陶蔚又在折腾新玩意,谁都不愿走远。
这是一个很原始的鼓,没有多加修饰,没有上漆没有磨边,但好歹发挥了它应有的作用。
“咚!咚!咚!”
一声一声的,传达到很远的距离,敲击在听者的心上。
“这是干什么用的?”有兽人好奇问道。
陶蔚带上节奏敲打着,“上通天意、传递消息,行吗?”
她有点怕换个兽人大力锤两下,这个兽皮会不会脱落下来?
想着便让泰勒姆过来试试,大叔那眼睛瞪得,早跃跃欲试了。
拿到充当鼓槌的木棍,起初泰勒姆不敢太用力,看得西蒙都急了,很想把人拉下来自己玩一下。
“大叔使劲敲敲看,别怕它坏。”陶蔚很想听听,这面鼓能有多大声。
“那我可用力敲了。”泰勒姆一手锤下去,听见回响不由心里振奋,于是手速越来越快,咚咚声不绝于耳。
“好厉害!”围观的人忍不住惊叹。
看着普普通通的木桩和兽皮,竟能发出这样的声响!
陶蔚却皱皱眉,这在部落里敲一敲还行,若是兽人下山去狩猎,被层层叠叠树木遮挡,恐怕听不见这小小鼓声。
再看那鼓的体型,面对高大的泰勒姆,显得分外娇小,本来就是试验品,所以没做大。
“我来试试。”伊尔萨斯伸手接过那棒槌。
泰勒姆过了瘾退下来,他觉得这个太好玩了!不过陶蔚让大家辛辛苦苦刨木,应该不只是为了玩吧?
伊尔萨斯敲打的节奏略有不同,并且声音更加响亮。
看着好似只要有蛮力就能打鼓,但其实也有其技巧存在。
“看不出来你还是打鼓小能手?”陶蔚掩嘴偷笑,“你觉得这个声音可以传多远?”
伊尔萨斯还没来得及回答,边上西蒙已经等不下去了,“轮到我了轮到我了!”
他索性把鼓槌丢给她,身后还有一群人跟在排队,体验这新鲜的会发声的‘玩具’。
“上通天意、传递消息?”伊尔萨斯把陶蔚抱起来,远离闹哄哄的人群。“是越大越响亮吗?”
陶蔚点点头,道:“我想做一面大鼓,把它立起来,跟人一样高。”
“那你就需要一棵大树。”伊尔萨斯接着道。
是这样没错,他们目前没法用木板拼出有弧度的圆柱体,只能取一截树木挖空了。
“有那么大的树吗?”陶蔚张开双臂比划了下,“起码要两人合抱那么大。”
尽管这片大陆的树木异常高大,但是那么粗的树干也不是随处可见,重点是砍伐切割都挺麻烦。
第111章 111 可怕
“林子里能找到。”对伊尔萨斯来说, 砍树不成问题。
他抱着陶蔚回到家里, 三室一厅的屋子,厅虽然很小也没什么摆设,但放了几个石墩, 好歹能称之为客厅。
只有他们这个房子是没有对半间隔成两户的, 所以空间大了许多。
一旁的木架子上面放了一堆衣物, 伊尔萨斯把它拿下来,递给陶蔚。
“这是……”陶蔚一入手就知道是什么了。
几个月前伊尔萨斯送的哞哞兽皮, 奇肯大爷处理好之后早就给她了, 在手里收着直到齐拉姆问她拿出来。
“阿麽做好的衣服, 让我拿给你。”他把上衣抖开, 依照陶蔚那件衬衫做的样式,看上去很不错。
“干嘛让你转手……”陶蔚嘟囔了句,明明几人住在同一屋檐下, 齐拉姆有东西给她都要使唤伊尔萨斯。
她都已经答应结成伴侣了,哪还需要人献殷勤?齐拉姆的心思太好猜了。
“它可以防止你被刮伤, 穿上不许脱下来。”
他这样一说, 陶蔚才发现居然有两套,一模一样的款式, 上衣和下裤。
之前天气热,野牛皮再好也穿不住, 现在这气候却不怕它闷了, 两套正好洗换。
哞哞兽体型巨大, 一张皮革足够做陶蔚两身衣服, 部落围猎的时候抓到它的次数较少,这防御性极强的兽皮不多,显得有点珍贵。
伊尔萨斯又拿出一根黑色的小骨刺,只三十厘米长,小巧轻便犹如一把匕首。
“看着有点眼熟哦,你之前磨的那一个?”陶蔚抿嘴偷笑。
伊尔萨斯没有否认,把小骨刺递给她,道:“知道怎么携带吗,别伤到自己。”
“……我有那么蠢吗?”陶蔚有点不服气。
她拿过骨刺在手里握了握,尖利的一头就那么暴露在空气中,没有任何防护,好像是存在安全隐患?
自从小刀的刀刃卷了边,就被她收起来了。它的功能已经不足以满足陶蔚的需求,所以作为穿越而来的纪念品,被收藏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