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空中扭动身体,就像一条被鱼钩吊起的大鱼。
在阿尔忒弥斯濒临窒息的时候,罗拉终于降落下来,让她的双脚触及地面,而就在一瞬间,阿尔忒弥斯一改虚弱之态,猛地拽住钩在她脖子上的手杖往身前一拉——
罗拉松开了手。
“……
L\'un parle bien, l\'autre se tait
一个多言,另一个不语
……”
那根手杖从阿尔忒弥斯的手中甩脱了,她用力过猛之下还向前踉跄了两步,罗拉在空中一个倒转就接住了手杖,然后她旋转身体,给了阿尔忒弥斯一个凶悍的侧踢。
阿尔忒弥斯倒飞出去。
她口中喷出的血淅淅沥沥地洒了罗拉一身。
“……
Et c\'est l\'autre que je préfère
而我爱的那个
……”
罗拉斜了阿尔忒弥斯一眼,说:“离我的小女孩远一点。”
“你他妈就为了这个揍我?!”阿尔忒弥斯咆哮道,“你这****!我只是问了她几句和你有关的问题!我他妈还给她买了糖和小饼干!这他妈还是白天的事情!操.你!!”
“噢,”罗拉说,“我知道呀,但我现在才想揍你。”她停了一下,“也不是针对你。我就是想揍人而已。”
她朝着阿尔忒弥斯挥了挥手,随后冲上天空,消失在浓雾的尽头。
“……
Il n\'a rien dit; mais il me plait
他什么都不说,却打动了我
……”
罗拉翻窗回到了厕所,三两下脱掉了雨衣,又把沾血的雨衣同沾上血和灰尘的手杖一起扔到放了小半水的浴缸中涮了涮,冲掉脏东西后,她拔掉浴缸的塞子,用力地甩动雨衣和手杖——她的速度完全可以人工甩干了。
她最后检查了一遍自己的身体,洗了洗脸来平息激动的心情,然后把雨衣和手杖都放回原位。
缓慢而优雅地,她回到了布鲁斯的身边。
她朝循声看来的布鲁斯微笑了一下。
唱段进行到了最**:
“……
L\'amour, l\'amour, l\'amour, l\'amour!
爱情!爱情!爱情!爱情!
L\'Amour est enfant de Bohême,
爱情是吉普赛人的孩子
Il n\'a jamais, jamais connu de loi
无法无天
Si tu ne m\'aime pas, je t\'aime,
如果你不爱我,我偏爱你
Si je t\'aime, prend garde àtoi!
如果我爱上你,你可要当心!
……”
罗拉捂着脸,浑身战栗。
布鲁斯冷眼旁观——他确定罗拉的心理状态确实异常之处了。
“它叫什么名字?”她低声问。
布鲁斯也低声回答了她的问题:“卡门。”
“我超级——超级爱这首歌!”罗拉捧着脸,“我超级——超级爱卡门!谢谢你带我来看歌剧!”
她展开双臂,轻柔地、用力地拥抱了布鲁斯。
“噢,别这样,亲爱的。”布鲁斯说,他的声音坦然自若,他的笑容无懈可击,“我很荣幸向你介绍这个世界的美好之处,女孩。”
他的下巴却紧张地且害羞地绷紧了,好一会儿才缓慢地放松了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不如归去扔了2个地雷!
谢谢喵学冲击扔了4个地雷!
谢谢敐敄、陆行鸟扔了1个手榴弹!
谢谢指染红颜笑扔了2个手榴弹!
第16章 卡门
罗拉是唱着歌回到家里的。
她拒绝了布鲁斯送她回去的建议,一路摇摇晃晃地步行回到了家,手里拎着布鲁斯送给她的礼物,一些零食和果汁,还有布鲁斯硬放进来的名片。
因为心情实在是太好了,罗拉也没有拒绝这些礼物,只是在快到她的暂住地的时候,把那张名片掏出来,撕碎然后扔掉了。
哥谭市是一个监控发达的城市,这是罗拉早就发现的事情了,摄像头随处可见,但同样很有意思的是,这些摄像头十个里至少有五个是坏的,还有三个看起来坏了,实际上内部还有更小型的摄像头在工作。
她行动的时候都很注意避开那被隐藏起来的三个摄像头,完好的那两个则是能躲就躲,不能躲也无所谓。
目前来看,她所采取的策略还是有效的。
虽然她的行踪在这一整座城市里不可能完全隐蔽,但要想摸清楚她的行动痕迹所需要调动的资源也不是小数目,只要她不惹事,基本上也不会有什么势力吃饱了撑的非要来找她的麻烦。
——所以,阿尔忒弥斯到底是为什么要紧紧地跟着她呢?
罗拉把自己砸到床上,打着呵欠,把玩着手中的小东西。
这是她从阿尔忒弥斯身上摸到的,看起来应该是个通讯器,但她琢磨了好久都没办法找到它的开关。
她试着透视它的内部构造,结果这东西的复杂性远远超过了她的理解范畴。
这应该是一个单向开启的通讯器。
罗拉把玩着它,没一会儿就昏昏欲睡起来。她打着呵欠,把它扔到头边,蜷缩着睡着了。
深夜,这个被罗拉从阿尔忒弥斯身上摸到的小玩意亮起了银白色的光。
一个全息投影出现在她的床头。
罗拉还在呼呼大睡。
于是浮现在她床头的人影停顿了一下,没有开口说话。
他看着罗拉的睡颜,不知道想了些什么。
许久之后,这个人影消失在房间里,而那个小玩意周围则忽然爆发出一阵电流,滋遛滋遛的声音惊醒了罗拉,她睁开眼睛,正好赶上那个小玩意震动了一下,发出“砰”的一声闷响。
罗拉赶紧透视,发现这玩意的内部已经被毁得一塌糊涂了。
……这么快就发现东西被她偷走了吗?
……她对这种高科技设备一点也不擅长,真可惜没能研究出什么来。
不过罗拉也没怎么上心,她从床上爬起来,先是去翻了一下日历,看了看时间:距离和阿尔忒弥斯的老板见面只有两天了。
她去给自己煮了一杯咖啡,撕了一袋面包吃掉。
差不多等到天快蒙蒙亮的时候,罗拉又早早地坐在了晒太阳的头等座上。
这栋楼的楼顶已经被罗拉收拾过了,她洗掉了灰尘,又在边缘的地方摆上了一小圈花盆,花盆里不用怎么照顾也能好好生长的杂草。
她盘着腿坐在一堆乱七八糟的绿色植物中间,手里还在摆弄那个奇怪的盒子。
“那是我的。”阿尔忒弥斯说,朝着罗拉走了过来。
她今天没穿战斗裙装,而是一身家常,简单的白色背心,做旧的牛仔裤,脚上踩着希腊风的夹脚凉鞋。
这似乎也表明了她的态度。
阿尔忒弥斯在远处站了一会儿,见罗拉不理她,就走了过来,在罗拉身边坐下了。
罗拉嫌弃地拨她的身体:
“你让开点,挡着我的光了。”
阿尔忒弥斯翻了个白眼,无奈地站起身,换到了罗拉的另一边坐下。
“你到底是在给谁工作呀,”罗拉又说,“肯定不是你要带我去见的那个老板。”
阿尔忒弥斯没承认,但也没有否认:“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厉害人物都在最后才登场,幕后反派总是藏得最深,这是游戏的基本逻辑。”罗拉认真地说,“不然就没得玩了。”
“……”阿尔忒弥斯打量着罗拉,“我有种不详的预感,我要成为你们这场游戏里的炮灰了。”
“你不会的。”罗拉在越来越强盛的阳光里懒洋洋地呓语道,“我喜欢你。”
“你喜欢我的方式就是狠狠地揍我一顿?”
罗拉笑得身体直往后倒:“对呀!”
阿尔忒弥斯双手环胸,她看了罗拉几分钟,也露出了笑容。
“你好像老是穿着裙子。”
“我喜欢裙子嘛。”罗拉拍了拍长度刚到膝盖上方的淡蓝色帆布裙。
阿尔忒弥斯看了看她,忽而说:“白色蕾丝。”
罗拉不开心了:“今天已经换了!”
“我昨天也已经看到了。”
“看到就看到。”罗拉说。
“你不能这样想,万一我喜欢女孩子,你就被我占便宜了。”
“被长得好看的人看一眼不算被占便宜。”罗拉说,“再说你只是看了我一眼,我还摸了你的胸呢。”
“你摸的是胸甲。”
“对啊,”罗拉说,“胸甲摸起来感觉怪怪的。”
“……”
“你在哥谭这么搞事情,蝙蝠侠没有找你的麻烦吗?”
“有啊,”阿尔忒弥斯扯了扯唇角,她舒展了一下腰身,这么高大又矫健的身体,居然也能显得很纤细,“前阵子哥谭市不少小帮派莫名其妙被灭了帮,蝙蝠侠找了我好几次麻烦了。”
罗拉若无其事地别开了眼睛:“他没有把你抓进阿克汉姆精神病院关起来?”
“那是哥谭本市的疯子们才会有的特权,我如果被他抓住,是要被关进黑门监狱的。”阿尔忒弥斯说,“不过除非必要,蝙蝠侠也不会这么做。”
“嗯?”罗拉认真地听着。
“蝙蝠侠的作风,”阿尔忒弥斯耸肩,“第一,不在哥谭搞事,他对你的容忍度和宽容度就会变高;第二,如果你要搞事,不要对平民下手,像我一样做个雇佣兵,卖家和目标都不是好东西,就算被他抓住了也有说话的机会;第三,蝙蝠侠对女人比对男人绅士,比如他对小丑女和毒藤的态度就非常不错——对猫女就更不用说了。”
阿尔忒弥斯打量了罗拉一眼:
“——而你甚至根本不算是‘女人’,而是个小女孩。就算被他逮住了,只要你装得乖一点,他不会拿你怎么样的。”
“什么叫‘逮住了’?”罗拉不满地说,“你就像在说小猫似的。”
“你喜欢猫吗?”谁知阿尔忒弥斯却问。
罗拉思考了一下:“还可以吧……我不喜欢冷血动物,温血动物的话,不喜欢体积太小的。是猫是狗没所谓。”
“也许你应该去大都会看看。”阿尔忒弥斯漫不经心地说,“那座城市有很多猫。”
“我要去大都会的。”罗拉转头,看向那座几乎近在咫尺的城市,“但要在我解决了所有事情之后再去。”
“为什么?”
“我喜欢把最爱的东西留到最后享受。”
她说着,坐在高楼的边缘,看着太阳消失在云层之中,才又是失落又是满足地叹了口气,站起身,抖了抖裙子上的灰尘。
阿尔忒弥斯冷不丁问罗拉:“你接下来打算做些什么?”
“我不知道。”罗拉整理着腰带,“也许做个雇佣兵吧。你不是说你的一个老板想要我为他工作吗?”
“雇佣兵也不是想做就做的。”阿尔忒弥斯说,“你要去合适的地方登记,还需要一个靠谱的介绍人——好的中间人不会随便为雇佣兵作担保接生意。”
“那你来做我的介绍人。”罗拉又笑了,她把手背到身后,歪着头从上往下看阿尔忒弥斯,“你愿意吗,阿尔?”
“……叫我阿尔忒弥斯。别叫我阿尔。”阿尔忒弥斯说,“我们先要给你换一身衣服。”
“人家喜欢小裙子嘛!”
“你做任务的时候穿什么都好,不穿也行,没人在乎你完成任务的方式,”阿尔忒弥斯冷笑着说,“但面试的时候不许随便穿,你丢的是我的脸。”
“噫。”罗拉噘嘴,不过还是勉勉强强地答应了下来。
阿尔忒弥斯带罗拉去了一家底下酒吧——这间酒吧真的开在地下,而且和罗拉在哥谭见过的多数地上酒吧不同,这间地下酒吧惊人的明亮和宽敞。
“这间酒吧没有老板,是我们共同出钱维护的,地址也只向少数人公开,算是我们在哥谭的落脚地,”阿尔忒弥斯走在前面给罗拉带路,“不要东张西望!少给我惹麻烦!”
罗拉穿着一身蓝白格的连体衣,她浓密的红发也像阿尔忒弥斯一样在脑后梳成马尾,不过还是有几缕梳不上去的短发在她的额头上飘荡,罗拉也不去管——就当是刘海了。
听了阿尔忒弥斯的呵斥,她才依依不舍地将视线从戴着红黑色面罩,穿着钢铁战衣,背后还背着双刀的男人身上移开。
“坐在这里。”阿尔忒弥斯说,“等着,别惹事!”她又强调了一遍。
罗拉就坐在她指定的地方等着。
吧台后穿着燕尾服的男人冲她微笑,他问罗拉:“要喝点什么吗,年轻的女士?”
“哎,”罗拉说,“给我一杯卡门。”
“有一座酒庄以卡门命名,年轻的女士,但我没听说过有什么酒叫做‘卡门’。”
他说着,手指却已经开始飞速地移动,他在身后的酒柜里挑挑选选,又耍了些花哨的手法,最后他将一杯酒推给罗拉:
“请,你要的‘卡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