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英雄罗拉[综英美]——虽矣
时间:2019-06-24 11:05:59

  不过最麻烦的还是那间屋子里水电气什么都没有,半夜想吃点东西都得跑到好几公里外的地方——哥谭市头铁到敢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便利店就那么几家,不然就只有快餐店,而罗拉早就把汉堡给吃腻了。
  披萨还没吃腻,不过再吃下去迟早她也会受不了。
  她的钱剩的也不多了,要从哪里再弄一点呢?拦路打劫的事情也不能做得太多。
  哥谭市的消息有时候还是很灵通的,已经有风传“一个红发绿眼的年轻女士在哥谭市黑吃黑”了,虽然流言只是小范围地流传,但多来几次,迟早会引起蝙蝠侠的注意……
  蝙蝠侠总是会对哥谭市里新崛起的势力更重视几分的。
  罗拉一边思考着之后要做的事情,一边穿过马路,走向了对街的那家豪华餐厅。
  侍应生迎上来的时候,她摘掉了墨镜。
  ……然后她才注意到墨镜的镜片是骚紫色的。
  ……骚紫色就算了,还带镭射效果,会随着角度变化改变颜色。
  ……镭射效果是更骚的七彩色。
  绝了!她为什么一路上都没有注意到她的墨镜这么辣眼睛!
  不对,最重要的问题是她为什么会买这么辣眼睛的墨镜回来!
  一定是赠品,罗拉想,在侍应生惊讶的眼神中若无其事地将墨镜扔进了垃圾桶。
  “你好,”然后她温和地询问对方,“请问有包间吗?”
  “有的,女士,请问有几位?”侍应生立刻挂上了彬彬有礼的微笑。
  “嗯……”罗拉微笑了一下,“一共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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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不如归去扔了2个地雷!
 
 
第10章 战士
  侍应生带着罗拉去了楼上,给了她一个带爱心形桌面的情侣间,然后呈上了菜单。
  罗拉随便翻了翻,要了一份情侣套餐。
  去而复返的侍应生为她端上了一大杯饮料,杯子里插着两根打结的吸管。
  他不是一个人进门的。
  跟着他一起进来的还有一个女人。
  她看起来有足有一米八还要往上那么高,金橘色的长发高高地挽了一个马尾,长及到她的膝弯,一些杂乱的短发从她佩戴着的金属护额上垂落,但丝毫无损于她的英武。
  小麦色的皮肤,浓眉,明亮的深蓝色瞳孔,鼻梁高挺,嘴唇丰厚却很难让人觉出肉.欲感——
  她迈着大跨步进了门,身上穿着墨绿色绕金线装饰的……看起来像是盔甲的裙装,身后还背着一把巨剑。
  侍应生不知什么时候退下了。
  这个陌生的女人目光炯炯地盯着罗拉。
  数秒后,她用上齿碾咬着下唇,露出一个侵略性十足的笑来。
  “你惹上事了,小东西。”她居高临下地俯视着罗拉,“有人出高价抓捕你。”
  罗拉咬着吸管,傻乎乎地看着小麦皮肤。
  “……哎呀,”她又是惊讶又是失落地问,“你不是看上我的美貌,所以才一路尾行想和我约会的吗?”
  回应她的,是朝她劈头斩下的巨剑。
  ——时间是罗拉的朋友。
  这么说是因为,每当罗拉需要的时候,时间总是会在她的身边停留,将她想要看见的东西、想要洞悉的场景放慢无数倍,慢到仿佛全世界都为她的愿望止步。
  这把巨剑极其宽阔,剑身厚重,双面开刃,表面光滑如镜,但在停驻的时间里,罗拉能轻易地发现这把巨剑的表面其实并不光滑,甚至连剑刃也有着无数细小的缺口。
  是呼啸的寒光给了人它光滑的错觉,还是小麦皮肤干净利落到毫无修饰的动作给了它超凡的魅力——
  这说不清楚。
  罗拉只是维持着睁大眼睛的动作,仔细地、目不转睛地打量着这把巨剑。
  时光和战斗令它破损陈旧,但它的锋利是无需证明的,就像正值壮年的雄狮不需要通过狩猎证明地位一样。
  缠绕着皮革剑柄被小麦皮肤牢牢握在手中,即使罗拉也知道这种足有她那么高的剑是双手剑,正确的方式是双手交握进行横扫、劈砍,必要的时候则格挡和突刺。
  但小麦皮肤是单手握剑朝下劈砍的。
  她狂肆的力道使得巨剑所过处连空气也被尽数劈开,风浪朝她巨剑所砍的方向两边拼命逃窜。
  猛烈的激流令空气在小麦皮肤的身周泛白,看起来像是海浪顶端的那层浪花和泡沫。
  她的目光冷酷,嘴唇紧绷,长马尾飞扬如疾驰的马匹,身周围环绕着狂风和海浪,她的唇边已经泄露出一丝笑意,好像她在出剑的那一刻就知道了事情的结局。
  如果是普通的女孩迎接这一剑,恐怕连巨剑划破的空气都能令女孩的皮肤上出现血痕。
  但真正处于飓风所指之处的罗拉周围——却有一小圈是完全真空的。
  这一剑斩开了空气,掀起了风浪,同时也将剑锋前方抽成了真空。
  罗拉就在这部分真空里。
  时间依然为她止步,而她的思维变得极快而且极其敏锐,她打量着已经在她面前定格的这一幕,几乎本能地意识到这一剑的效果。
  这部分真空完全锁定了她的位置,让她因为恐惧、窒息而浑身僵硬,但又不至于让她受伤。
  同时真空也会减小巨剑所受的阻力,这样,无论是直直地一剑砍下来,把罗拉整个一分为二,还是就这么猛地在罗拉的眼前停下,将巨剑停留在距离她的鼻尖还有几毫米的地方,都会变得轻而易举。
  ——这看似粗蛮凶狠的一剑背后,是无数汗水和泪水凝聚出的战斗技巧。
  ——而她能在极短时间里看出这一剑背后的技巧,意味着她毫无疑问地具有卓越的天赋。
  战斗的天赋。
  ——天赋和汗水,究竟什么更重要?
  这个问题问得太宽泛了,太宽泛的问题都没有唯一确定的答案。
  ——这个问题的答案,要看天赋具体有多高,汗水又到底流过多少。
  我的天赋有多高,她又为了这种战斗技巧花费了多少时间去练习呢?罗拉想着,眼睁睁地看着那柄巨剑以千钧之势轰然落下,正正好地砸在她的身边,将被她放在一旁的礼盒切得粉碎。
  切得粉碎。
  ……那里面装的是她刚刚买回来的证件。
  因为一眼就看出来对方的目的根本就不是杀她,大概率只是想要吓唬一下她让她乖乖跟着她走人,罗拉想得出神了一点。
  没想到小麦皮肤虽然确实没打算把这一剑落在她身上,但也没打算把这一剑收回去。
  罗拉可以说是愣了两三秒钟才反应过来——她的证件都没有了!
  全都没有了!碎成灰了!
  倒是也不能说这件事激起了她的多少怒火,哥谭这个城市嘛,既然选择留下来,就肯定要想好留下来的后果,自己抢了别人的钱买东西,人家一时间没马上过来找麻烦,肯定只是因为没有空或者没有找到人,不是说她以前抢东西的事情就这么直接一笔勾销了。
  不如说,这些人等到现在才找上门来,才是真的让罗拉觉得惊讶的事情。
  那柄巨剑切碎了礼盒后就停下了攻势,悬停在粉红色沙发的上方,罗拉还特意观察了一下粉红色的沙发,发现沙发上别说划痕了,连个白印子都没留下。
  ——这么举重若轻的吗!
  ——这个小麦皮肤可以说是站在战斗技巧的巅峰上了!
  反正罗拉对自己的战斗技巧心里有数:她只是凭着自己的速度和蛮力硬刚而已,根本没有战斗技巧可言。
  但现在,她可以回答之前她回答不了的那个问题了。
  她的天赋和小麦皮肤的汗水,究竟哪个更重要?
  巨剑还停留在罗拉的身侧,它所激起的狂风和浪潮.吹拂着她只是松松扣起的白色衬衫,也掀起了她的裙摆。
  罗拉抬起手,按住了自己的裙子。
  然后她转头看向小麦皮肤——她的动作定格在巨剑悬停的那一个瞬间,唇角的笑容将露未露,深蓝色的眼睛灼亮如火。
  那双蓝眼睛周围的睫毛十分稀疏,但看起来刚直粗硬,仿佛聚拢成火焰的柴薪。
  罗拉抬起另一只手,轻轻将巨剑从她的身边推开。
  ——巨剑所划开的风浪和海潮随着罗拉的动作猛涨,而后暴落。
  在这样的激流中,罗拉轻巧地从被锁定的那一小块真空中站起来,而她的动作打破了无声无形的屏障。
  时间仍旧凝滞着,然而小麦皮肤似乎感觉到了什么,她唇角的笑容依然将露未露,燃烧着的瞳孔却开始缓慢地收缩,她的身体在静止的时间里,仍旧呈现出一种收力并后倾的趋势。
  “你也是很有天赋的。”罗拉说,抬手为小麦皮肤顺了顺垂落在她眼前的碎发,那头金橘色的发丝也金属一样光滑和坚硬。
  罗拉放下手,有点遗憾和怅然地说:“但是你的天赋还远不能和我的天赋相比。”
  随着她的话音落下,罗拉猛地握住了巨剑的剑身,锋利的剑刃和她的手掌相触时溅出了火花,罗拉用力地一抽,巨剑被她就这么蛮横地拔了出来!
  这一系列动作几乎是同时发生的,随着迸溅的火花一同向外溅出的,还有小麦皮肤手中的血滴——她将巨剑握得太紧,罗拉的动作又太粗暴,她的手心被剑柄处包裹着增加摩擦力的皮革磨破了。
  而在罗拉做完这全部反击之后,小麦皮肤依然保持着将剑悬停在礼盒上方的动作。
  她并非是对罗拉的行为一无所觉,但罗拉实在是太快了,她在无数场战斗中培养出来的技巧和直觉也比不过罗拉的速度和力量,于是,当她醒悟过来到底发生了什么的时候,战争已经完全进入了尾声——
  小麦皮肤的长马尾像是绳子一样被罗拉在手上绕了好几圈,而就用这样的一只手,罗拉牢牢地将小麦皮肤的侧脸摁在了桌面上。
  爱心形状的桌子并不很凉。
  但失败所带来的羞辱和暴怒令小麦皮肤身体内部的每一滴血都在燃烧,就像烫伤的人第一感受总是“凉意”一样,这羞辱和暴怒让小麦皮肤剧烈地发起抖来。
  “你是个伟大的战士,我能感觉到。”罗拉问,“你是谁?”
  小麦皮肤狠狠地咬着嘴唇不出声。
  罗拉看着她,小麦皮肤恶狠狠地和罗拉对视着,眼神凶暴,与此同时,她还在拼尽全力地挣扎。
  她的手撑着桌面,已经在爱心形的桌面上按出了裂纹,她的脚抵在身后的小沙发上,将固定在地面上的小沙发蹬得扭曲变形,但无论她怎么挣扎,都无法让罗拉的手移动半分。
  那五根修长的指头深深地陷在金橘色的长发里。
  小麦皮肤的长发团成一团的以后其实也很柔软,莫名地让罗拉想起了希腊神话中的金羊毛。
  它象征着财富、冒险、不屈不挠的意志,以及理想和对幸福的追求。
  财富、理想和幸福没从小麦皮肤身上看出来,但冒险、不屈不挠的意志倒是很明显了……而且这种简单直白的粗暴,还有显而易见的,女战士的风格,都让罗拉觉得隐约有些熟悉。
  ——为什么她好像从哪里得知过这种知识?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欣欣芙蓉、敐敄扔了1个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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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工具
  这个念头一闪而过,罗拉又问了小麦皮肤一遍:
  “你是谁?”
  “阿尔忒弥斯!”小麦皮肤咬着牙回答,“这是我的名字!我发誓我会……”
  罗拉猛地拽了一下她的头发,将她扯到沙发上坐好。
  侍应生端着套餐走到门前,轻轻地敲了一下门。
  “进来。”那个让他印象深刻的女客人说。
  他推开门走了进去,有点惊讶地看到包间内的景象。
  桌面裂开了,被固定在地面上的沙发明显是被暴力挪开后又硬掰回来,摆成没发生过任何事的样子,两位女客人交叠坐在另一个小沙发上:高一点的坐在下面,矮一点那个的坐在她的腿上。
  矮个子的手臂环绕在高个子的脖子上,似乎正抓着高个子的后脑。
  她们头靠着头,正亲密地含着吸管喝同一杯饮料。
  这对爱情鸟还真是迫不及待,侍应生有点惊讶地想。
  要不要告诉她们,工具就在沙发垫下面的抽屉里呢……?
  在经过谨慎的思考之后,侍应生还是决定不要多管闲事。
  自家人知道自家事,为了应对像这对爱情鸟一样拥有特殊喜好的情人,情侣包厢内的东西全都是特制的,轻易不会被损坏。
  不过这里毕竟是哥谭,所以这些轻易不会被损坏的东西……其实损坏率还是居高不下,运气不好的时候平均每月一换。
  好在愿意来这里约会吃饭的人通常也很大方,会慷慨地留下足额的小费。
  他微笑着走上前来,面不改色地将餐盘放在开裂的桌面上,桌子抖了一下,早有准备的侍应生立刻抬起餐盘,动作简洁干练地把桌子一推、一转、一按,只听“咔嚓”一声轻响,爱心形的桌面就恢复了原状。
  不过是小了一号的原状。
  侍应生这才从从容容地将餐盘放下,恭恭敬敬地退出了房间。
  罗拉:“……哥谭啊。我真是爱这座城市。”
  不管发生什么事情,这个城市的人似乎都有一套完整和强韧的逻辑来面对。
  而且只要事情没有落到他们的头上,他们就能镇定自若地假装不知道。
  罗拉还记得她刚刚住进那个被她借住的空房的时候,第一天清扫房间的时候就碰到了她的邻居。
  邻居是一对带着一双儿女的夫妻,女儿可能有五六岁,儿子才刚出生没多久。
  开门倒垃圾的时候,罗拉撞见他们牵着女儿,抱着儿子出门散步,那对夫妻在看到她开门的一瞬间就僵硬了,心跳声响得像是在打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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