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岁的孩子,不懂什么生死,会做出往蚂蚁窝倒水,看着黑黢黢的蚂蚁飘在水面上;还会扯断蜻蜓的翅膀,看着它们无法飞起。
苏玲珑的手揉了揉章信鸿的脑袋,轻声说道:“就是你想骑着爹爹做大马,他没办法搭理你,你想要揪爹爹耳朵,没人可揪,你闯祸了,想要让你爹爹救你,只有娘在,没有爹了。”
章信鸿打了一个寒噤,苏玲珑侧过头看到了里面老夫人已经在抹泪,估计是已经交代完了,这会儿章梁拉着弟弟的手,眼泪掉了出来。
把章信鸿抱在了怀里。
这会儿的章信鸿不像是刚刚那样撒娇还想着娘的话,“等到你爹闭眼了,你就少了一个爹,你永远也见不到他了。”
章信鸿上前,抓着章平的手,“爹。”
老太太的嘴唇颤了颤,他是不想让章信鸿过来,除了是怕章平的伤,也是不想看到孙儿见这样的生离死别。
章梁用衣角擦了擦眼泪,看到了三弟已经是气若游丝,对着章信鸿说道,“鸿儿,给你爹磕个头,你爹的生恩你是报不了了,你记得要连同你爹的份,一起孝顺你娘知道吗?”
章平摇了摇头,他现在已经说不出话了,苏玲珑把章信鸿放在地上,“给你爹磕头吧。”
章信鸿结结实实磕了三个头,苏玲珑把生和死说得很清楚,看到了父亲苍白着脸,身下是鲜红的血,章信鸿也有些怕了。
等到爬起来,不用苏玲珑吩咐就抓着章平的手,“爹,你不要死好不好。”
眼前是大块大块的色彩斑块,章平甚至无法看清楚自己儿子的脸,只想到要离开,只剩下最后流泪的力气,就松开了儿子的手。
“娘。”章信鸿无助地看着苏玲珑。
老太太发出了巨大的响鼻声音,“我的儿啊。”
外面听到了声响,知道这是章平咽了气,景莲跟在大嫂的身后,眼泪往下流。
——
老太爷还有大爷一起去走商还没有回来,在缺了主心骨的情况下,就开始办了葬礼。
在棺材铺备着上好的桐木,那是先前老太太给自己买的棺木,现在用在了心爱的小儿子身上,老太太见到了棺材的时候又是哭得晕了过去。
原本的命运线里,因为章信鸿年龄小,又生病,只让他在棺材面前磕了头,而现在的章信鸿被苏玲珑抱着,强迫他认识到了疼他的父亲去世了。
原本是和方建约定好了,去方建那里学习怎么快速理解书的意思,结果在家中这样的环境里,惶惶不安,身体好的更慢了。
意识到自己没有了父亲,也生怕没有了母亲,睡觉的时候,都要攥着母亲的手。
苏玲珑打发了如意到外面看,按照如意的说法,宅子门口是有个六岁左右的孩子蹲在不远处,她点了点头。
章信鸿的性子摆在那里,目前是在家里被宠得厉害,但苏玲珑从委托人的记忆里知道,这孩子有些像是小时候的章平,坐在凳子上屁股扭着,对念书不感兴趣,也绝对想不出一路让人代替的主意。
那么就是童秀秀了。
现在家门口出现的方建就是个证明。
童秀秀还当真是一心只想着自己,方建也不过是六岁的年龄,就不怕被拍花子给带走了?
苏玲珑这倒是误会了童秀秀,不是童秀秀只想着自己,而是方建太有主意了。
这个镇上,童秀秀的屋子是租住的最差的地方,而章家的宅子是最好的,正好是一个镇的东边,一个是镇的西边。
方建自己折腾出来了一个竹哨子,和童秀秀保证,“要是遇到了问题,我就吹哨子,不会被拐走的。”
这个年代又没有什么乙醚的存在,不会用手帕一捂人就昏迷,方建有这个自信。
没错,方建是从现代穿越到古代的,一睁眼就是软趴趴的身体,在古代没有抗生素的情况下,他的家境还不好,一场风寒可能就要了人的命。
方建想着,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原本的方建才死了,他穿越到这个时代。
方建读过不少,在古代也想要做出一番贡献,可是,他才发现,他的家境实在是太差了。
童秀秀靠着给人缝补衣服,做绣活勉强维持家用,因为是孤儿寡母,有时候得了不错的赏钱,都得把钱给藏起来,不敢露白,免得被人“借”走了。
发家是需要本金的,方建发现回到了孩子身体,他的记忆力不错,就想要读书。
可是让他绝望的是,整个街坊邻居就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读得起书。
他偷偷去过书肆,直接被掌柜给轰走了,求着掌柜问书的价格,他的心简直是冰凉一片,现在这个年代书可以说是童秀秀一年才能够勉强攒下来的,这前提还是,他们两人没有生病,不能有任何的风险,之前的方建生病,已经掏空了童秀秀所有的钱。
再等一年?
方建不能想象,而且就算是真的等了一年,这一本书也不够啊,最多是个开蒙阶段,他是现代人,不会写毛笔字,哪儿来的笔墨纸砚。
他连毛笔字都写不成,书也不看,再怎么念那些惊才艳艳的诗句,只怕也不会被人当做是他做得。
就在这个时候,章信鸿出现了。
第276章 我家孩子是对照组4
童秀秀是靠在屋里的窗边在绣花的, 忽然窗户被人挡住了,她抬头一看, 看到了章信鸿的容貌, 就心中一颤,手上的绣花针直接戳到了手指,她低低呼了一声, 看到了外面那孩子看过来。
急急转过身子, 下意识地不让那个孩子看到自己的狼狈,撩开了帘子, 走到了里间。
方建躺在一张长凳上,单腿高高翘起, 口里衔着一根不知道从哪儿弄来的草根,双眼放空,看着斑驳还有霉痕的墙面。
“建儿,你去外间帮我把窗户给关上。”
方建翻身起来, 看着童秀秀。
作为成年人,首先就发现了在娘亲童秀秀的神色不对。“怎么了?”
不光神色不对, 这个要求也古怪得, 难道自己不会关窗户?
童秀秀看着自己穿着补丁的衣裙,她的手也因为给人浆洗衣服, 冬天的时候都会生冻疮,就算是现在没有冻疮,手上也留下了斑斑红痕。
咬了咬嘴唇,在儿子面前, 童秀秀从不遮掩自己的情绪,流露出一股不堪来。
她是不想见到章信鸿的,匆忙一瞥就看到了那孩子衣衫好,也是啊,邬盼巧能嫁给那么好的人。
一想到出嫁前的那些事,心中就有一种悲怆,刚开始的时候,她和邬盼巧是真心交好的,只是日子久了,就难免心中失衡。
邬盼巧是蜜罐子里长大的,而自己则是为了哥哥积累福报留下的,父母重男轻女,非打即骂。
童秀秀自从听说了读书人的出息,就盯上了那个方秀才,对邬大海也是应着,如果要是计划不通,最后好歹还有一个邬大海作为退路。
但没想到自己成功了,却也被邬盼巧看到了一切,幸好她说什么,邬大海都相信,勉强让邬盼巧没有对外说出去。
童秀秀在和方秀才家里订了亲,终于放下心来,同时心里头又有一种隐蔽的快感。
邬盼巧不是命好吗?但是村里最有出息的人就是方秀才了,她倒要看看邬盼巧能够嫁给谁。
谁知道,转眼间居然被镇上鼎鼎有名的富户章家给看上了,章家大儿子是在镇上做生意的,二儿子是读书人,学问比方秀才还要好,看上了邬盼巧的章平,听说是家里最得宠的小儿子,被宠得厉害,唇红齿白生得比方秀才要好得多。
她知道了这个消息,像是万蚁噬心一样难受,想到了邬盼巧的绣活不好,特地拿出了十二分的精神做了绣帕,尽自己全力打扮,到了章平面前。
婚事还没有定下来,她也不比邬盼巧差不是吗?
谁知道当时章平就和自己保持距离,收下了绣帕没多久,转眼就用石头绑着扔到了她家里。
一种深深的被羞辱的感觉萦绕在童秀秀的心间,邬盼巧每次回桃花村里,从来章平都是陪着的,任谁都看得出来,是把邬盼巧放在心尖尖。
章信鸿和章平太像了,现在见到了章信鸿,她仿佛受到了当时邬盼巧的奚落。
童秀秀看着方建不动,本来就心情不好,眉头皱着,“还不快去!”
方建心中奇怪,不过按照童秀秀出了内奸。关上了窗,看到了外面那个避雨的人一身好衣衫,甚至腰间还有一块儿成色说不上很好的玉佩,他心中一动。
这明显是个富贵人家的孩子,难道有什么纠葛?
方建一直在发愁怎么弄钱,看到了小少爷打扮的章信鸿,立即就打开了门,“外面很大的雨,你先进来避避雨吧。”
章信鸿的脸上浮现出惊喜,“多谢。”
看他的举止,应当是读过书的。方建心中更满意了,嘴角一勾,“你身上全湿透了,我看年龄你和我差不多,我把我的衣服拿过来,你不嫌弃的话,先穿我的衣服。”
把人请入内了之后,小跑一样回到了自己的房里,然后拿出了包括中衣在内的衣裳。
方建把衣服留给了章信鸿,利爽说道,“别嫌弃,虽然有补丁,但是我娘浆洗的很干净,家里就我和娘,你就在这里换,我和娘都不过来。”
说完不给章信鸿拒绝的机会,就去了内间。
童秀秀自从听到了动静,简直要被方建的操作气得半死,尤其是方建不光把人给领回来了,还把自己的衣服都要给章信鸿穿。
“你!”
方建在童秀秀刚说了一个字的时候,就对她摆了摆手之,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
“你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吗?”童秀秀觉得眼前的方建格外给她挫败感。
一个月以前方建的那场大病是巨大的分割点,以前的儿子乖巧听话,现在的儿子很有自己的主意,经常往外跑。
童秀秀根本不想见到章信鸿,结果方建是把窗户给关了,都不问问她,居然直接把人给领了进来。
“娘,我很清楚我在干什么。”方建意味深长地说道,“我知道,这是个小少爷,他的身世很好,娘,我们没有钱,或许可以从他身上突破。”
童秀秀看着方建,有一种很荒谬的感觉,他的表情太像是成人了,像是一个中年人占据了孩童的躯体。
但很快,童秀秀就被方建的话吸引了注意力,“娘,我爹是秀才,如果我爹还在,我肯定可以读书,我觉得天分很不错,听人背诗,我都可以背下来,但是我不认识字,我想读书。”
童秀秀听到方建提到了方秀才,心中悲伤,她难道不想让孩子读书,“要是你爹还在,一切都好说,现在哪儿读得起?”
“外面的那个小少爷可以。”方建的眼睛闪闪发亮,“娘告诉我,和外面的小少爷有什么渊源纠葛,我是个孩子,他也是个孩子,让他承我们的情不难的。娘可以把他的衣服浆洗干净,让他穿着原本的衣服回家,我可以送他回去,只要让我能够拿到他的课本,笔墨纸砚,只要可以,我一定可以出人头地。”
童秀秀的眉头皱着。
方建出了杀手锏,“娘,这样的日子,你想过一辈子?用不起灯油,给人绣花眼睛都花了,你现在年轻,熬得起,等到了老一点了怎么办?我要是不读书,运气好,给厚道的东家做长工,这辈子就这样了,永远也比不上外间的那个锦衣玉食的小少爷。”
童秀秀的表情有些松动。
方建心中一喜,知道自己找到了切入点,一边注意观察童秀秀的微表情,一边说道,“娘,我也是想给自己争取个机会,要是能够识字,去茶楼酒馆里做个算账的,就算是今后为外面的小少爷,做个工也是好的,算是接下了一份善缘。”
听到了这里,童秀秀的呼吸越发急促,想到了当时邬盼巧和章平回娘家,邬盼巧那似笑非笑的眼神;邬盼巧怀孕之后,章平对她的小心翼翼;方秀才去世之后,她想要让邬大海娶她,结果连夜赶回来的邬盼巧和邬家其他人坚决不同意,邬大海上山之后被老虎叼走。
死了一个秀才丈夫,婆家几乎是支零破碎,想要娶她的村里条件相当好的邬大海被老虎给叼走了。
童秀秀因为一连串的变故带着霉字,娘家人原本是想让童秀秀改嫁赚一笔钱也不敢了,直接把人给赶了出去。然后童秀秀就带着孩子在镇子里安顿下来。
想到了这些年的经历,童秀秀的眼珠子发红,“建儿,你记忆力好?”
“对。”方建说道,“我也会一些简单的汉字,就是买不起笔墨纸砚,估计写出来不好看。”
“娘供你。”童秀秀说道,“会比外面的那个小少爷更好。”
“娘,我们家哪儿有银子呢?”
童秀秀低着头。
方建看着童秀秀,这在现代也就是个从大学象牙塔出来,步入社会没多久的姑娘。
方建哄着童秀秀,说道:“娘,你和外面的小少爷有什么纠葛,告诉我,我来想办法。”
哗啦啦的雨敲打在瓦片上是当当当的作响,从屋檐下淌落,滴落到水沟里。
童秀秀尽力遮掩,方建还是听出了她想要藏住的东西,她是把邬大海当做了备胎啊。
童秀秀不识字,带着他艰难生活,方建在现代出了车祸死亡,睁开眼就看到的是照顾他通红了眼的童秀秀,他知道对方是她的娘亲了之后,就想过要让她过得好,现在就下意识地替童秀秀找理由。
例如童秀秀家重男轻女,她当年把邬大海当备胎也是正常,后来她是个寡妇,如果邬大海有意,也没什么不对。
反而是邬盼巧确实可恶,自己蜜罐子里长大的,都容不下隔壁一个苦命的小娘子?
方建略一沉吟便说道:“娘,在章信鸿的面前,咱们先不提和邬娘子的那些恩怨,你就说见着他就像是一个故人,咱们帮着他,我探探他的口风,如果他在私塾里读书,我让他把书借给我。”
“章家二爷就是镇上的先生。”童秀秀连忙说道。
方建微微一笑,“娘,咱们就一心对章信鸿好,他既然读过书,难道不知道知恩图报的道理?按照您的说法的,章三爷不学无术,邬娘子自己也是大字不识,章信鸿指不定也是这样,我只要有书了,学得比章信鸿好,就等于把他拿捏住了。我到时候告诉他怎么做好功课,他尝到了甜头,肯定就把更多的书借我看了。”
童秀秀一想是啊,不管怎么样,章信鸿都是章平的种,她家的建儿父亲就是秀才,要不是去的早,说不定考上举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