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上了马车,苏玲珑带叶菱离开。
看到几人离开,村长媳妇点了点丈夫的腰间,“这人得是什么身份?”
村长说道,“看模样确实像是富贵人家的工资,手上还有剑茧,这让哪儿是一般人家学的起的?还有那断玉,确实好材质。这屋子也留给他住。镇上没有消息,就去府州里,估计下人出了什么差池,早晚会找过来的,不过,我们也得替他找。阮娘子心善,不忍让人奔波免得落下了病根,不然她自己领了这一份情不是更好?”
“是啊。”村长媳妇说道,“要不是担心这个人瘸了腿,就带上他了,就这样走之前还不忘开了药方,诸事都想的妥当。”
叶菱撩起了帘子,看着窗外的景致,这是她第一次出远门,心里头畅快的很,对京都充满了敬仰。
白芷和南烛轮流负责赶车,苏玲珑准备到了府州之后,再买上一个赶马车的。
第128章 白月光5
叶菱刚开始觉得坐马车有趣, 等到后面就觉得有些难过了。
狭窄空间,连身体都舒展不开,感觉憋屈得厉害,一开始觉得天蓝水美,后来就觉得都是差不多的风景,看得有些腻味。
大块大块的田地, 偶尔路过一片树林或者是荷塘, 才让人觉得景色好。
最美的时候就是傍晚了, 火烧云把万物都笼上了一层金灿灿红彤彤的光华,母亲摸出一把笛子, 她才知道, 除了行医之外, 母亲的乐器也很好。
她还见到了一只雀儿被娘亲的笛声吸引, 扑棱着翅膀停在了马车青帷顶上, 两只小脚跳来跳去的,啾啾地叫着,叶菱欢快的很。
叶菱偶尔也有一点点会怀念在村里的日子,但是外祖父已经去了,最重要的是母亲, 现在的日子要比过去有趣的多。
一小半是马车, 在襄阳城换成了水路, 从汉江走。
明明娘亲都说了,水路虽然快,但是难受。
叶菱这一路见过了许多繁华的城池, 想要早点去京都,那该是如何的壮丽金色。
结果上了船欢腾了一两个时辰,以后便觉得难受了。
扮作了一个脸上生了麻子的小姑娘,叶菱觉得难受得脸上真的要生麻子了。
“我不想喝药。”
叶菱知道娘亲想说什么,她宁愿熬一熬,那种苦了吧唧的药有什么好喝的,还不至于到那个地步。
抚在母亲的身上,像是吃了搅股糖一样,扭着。
苏玲珑早就知道小姑娘会不适应,手指捏了她的腮,“是蜜和药丸。”
叶菱眼睛一亮,腻歪在母亲怀里,“娘,你真好,怎么不早点给我。”
“贪心的小丫头。”苏玲珑拧了拧叶菱的耳朵,“那是药,也就是见你难受,才给你提前备下的。”
叶菱靠在苏玲珑的身上,和她腻歪着,以前的娘亲好,但是更一心给人看病,现在的娘亲,心里头都是自己。
叶菱从小小的村庄出来,见了不同的风景还有城郭,依着娘亲心里头快活的很,只觉得是她人生中最美好的一段了,比带了回忆滤镜的童年还要好。
叶菱本来在马车上还扮作了儿郎,但是因为扮作了男子不好和娘亲亲昵,就改了装扮。
苏玲珑也挺喜欢这个小丫头,生得美,撒娇的时候声音甜丝丝的像是淬了蜜糖一样。
就连船夫看着小丫头不漂亮,但是声音甜丝丝的,也一边摇桨,一边唱着古朴的格调。
叶菱不晕船了,也喜欢带上一顶帽子,坐在船舱外,用一柄长长的竹筒舀水。
船只顺着运河走,每到大的码头,左右又不赶时间,都会一阵停留。
在淮北陵,在苏玲珑救下了一个被拐了的少女时候,永平侯府的人也找到断了腿的世子爷。
——
郑瑾靠在软枕上,一只腿直挺挺地打着夹板,不复之前的温润,而是眉峰紧皱,神色阴翳。
醒过来的时候别说再见到叶菱了,就连那位医女阮娘子都再见不到,村里人只说了,阮娘子去投奔外祖去了。
郑瑾恨极自己断了腿,让村长做了拐杖,强硬走了一段路,骨折打了夹板的地方就猛地发疼。
忽然想到了阮娘子说过那话,只能够站直了身子,让村长找力气大的村人给他背到屋里。
以前的阮娘子是大夫,加上是个女子爱整洁,房间里都是淡淡的药材香气,有些苦涩,但是不难闻。
现在一个下地的农夫背着他,劳动强度大,不爱洗澡,偶尔洗澡更不会用角皂之物,身上窜出来的味道把他熏得险些闭气,之后更是觉得伤口的地方发痒。
郑瑾没有银子,只是揣测自己的身份应当还可以,但也不敢在村长面前拿乔,还要好声好气劳烦村长替他打探消息。
郑瑾眼见着原本整洁的屋子渐渐凌乱了起来,那一次胡乱下地,村长请的大夫给了警告,要是再下地,只怕骨头错位了。
“阮娘子的医术好,附近都是出了名的,已经愈合了十多天,要是错了位,人受到折磨不说,一个弄不好,以后可是要瘸的。”
阮绣棠带着叶菱的离开,让郑瑾对阮娘子恼怒,听到大夫对阮绣棠的推崇,只是淡淡道,“阮娘子救我,我心中感激,只是……她当真那么好的医术?不过是个女人,又哪儿来的师傅教她?”
“阮娘子的医术远近闻名。”大夫一边看着苏玲珑留下的药方,一边说道,“是跟着她父亲学得,阮老大夫让我想到一个人,京都里能够辨腹中胎儿的那位神医。”
阮荣的事已经是十几年前的事,郑瑾把大夫提到的阮荣记在心里,看着那位大夫把阮娘子的药方誊抄了一遍。
阮绣棠的医术好,那定然是名师出高徒,如果要去投靠外祖的亲族,是不是便是京都的杏林世家。
——
郑瑾的房间已经凌乱到他几乎难以忍受的时候,终于有人寻到了这里。
郑瑾是跟着二皇子一起到的这里,因为遇刺,他落入到了江里,把浮木大的大头让给了二皇子,他抱住的是小的那头,谁知道撑不住裂开了。
抱着浮木脱离了诸人的视线,从湍急的瀑布下落了下去。
二皇子身边的侍从也折了两个,郑瑾的人就充做了皇子的侍从使唤。
世子杳然不可寻,回府了之后,侯爷和侯夫人定然是勃然大怒,他们可没好果子吃,把皇子服侍好了,有他的一句话,便是他们的生路。
剩下的人护送皇子到了府州,给了皇子足够的保护,二皇子在众人簇拥下,再次有了安全感,这才让官府的人分出了一部分精力,顺着江水去寻找生死杳然的世子爷。
二皇子用美人伺候,心里头平静了之后便要回京,带走了一位郑瑾的侍从,另一位留下来找世子。
二皇子对那个叫做染墨的侍从长吁短叹,一只手压在对方的肩膀上,“我文玉兄吉人自有天相,我觉得会找到的,你留在这里,若是有百姓报了消息,好确认是不是世子。”
“是。”
官府的人慢慢寻着,张贴了告示,最后就有人寻到了衙门里,说是玉前村捡了一位贵人。
不敢耽搁,染墨也跟着过来,就见到了断了腿失了记忆的世子爷。
脸面没伤,腿好以后不会瘸,看着熟悉的审视的目光,染墨放下了心来,虽然失去了记忆,但是脑子还是好用的,回到府里受一顿责罚,日子还是过得去的,而且主子身边没别人,现在失去了记忆,指不定比以前更倚重他,是他的好际遇。
染墨恭恭敬敬,“世子爷。您头上有伤,别忧思过度,奴才染墨,是您的侍从,从头跟您一点点说起,说得仔仔细细的。”
村长知道了郑瑾的身份,眼睛眯成了一条缝,不住哈腰,跟着其他人出来,忍不住对领头的衙门人说道,“阮娘子心善,之后他们有事,就离开了,房子都已经卖了,特地让我给贵人留一间房,贵人身上没什么银钱,请的大夫都是小人儿子要成亲准备下的。”
那人顺手就给了一锭银子,“救人的阮娘子为什么急急离开,既然是贵人,怎么不自己领赏。”
“大人,您有所不知……”村长便说起了各种缘由。
在屋里,郑瑾之前对自己的身份隐隐有猜测。
但染墨跪在他面前,他知道自己是侯府的世子仍然是出乎意料。
郑瑾知道了自己身份的一瞬间,便想要利用自己的身份,把自己受伤的罪名压在阮绣棠的身上,用官府的名义去抓阮绣棠和叶菱。
想到了叶菱的容貌,最终还是放弃了。
叶菱生的太好,阮绣棠也是姝色,就算是盛世里外出,他都担心两人是不是平安,给两人按了伤了他的名头,要是直接抓死的,或者出了别的变故他就没办法了。
第一个主意否决,脑中自然而然出现了第二个主意。
叶菱的父亲在世,不如让叶菱的父亲出一张婚书,让他纳了叶菱。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就算是从村长的口中知道,叶菱从头到尾都是阮家养大的,叶家人也就是逢年过节的时候,会送点东西过来。
但是毕竟是她的父亲,又是行商之人,若是捏着了婚书,就算是阮绣棠给叶菱许了人家,对方敌不过他的身份,他想要叶菱,便可以光明正大地拿下叶菱。
郑瑾让人收拾好了屋子,不急着离开,默默地等着叶家人的过来。
“世子,我们要等到什么时候?”染墨等了三日,有些坐不住了,世子受了这么重的伤,早些回到京都里,才好让太医看诊,看看有没有恢复的可能性,而不是在村里空耗着时间。
“再等两日。”郑瑾说道。
两日时间,郑瑾等到了叶菱的父亲,如果人再不来,他便要去叶家了。
一番交涉之后,也拿到了一张婚书,上面有叶菱父亲的手印。
叶菱可以说是他的妾室了。
可惜的是,这上面缺了叶菱的生辰八字。
第129章 白月光6
苏玲珑通过Y121看到了叶合仲脸上带着讨好的笑容, 就毫不犹豫写下:爱女叶菱, 其母阮氏, 秉性温柔云云, 与永乐侯之长子郑瑾为妾, 卜他年瓜瓞绵绵, 尔昌尔炽。
不仅让叶菱遵守本分,还让她早日开枝散叶。
看得Y121鼓鼓囊囊念着无耻, 玉质小脸都涨成了红色,也不知道是说叶合仲, 还是说郑瑾。
也难怪前世阮绣棠不解, 为什么叶家成了皇商。
那时候阮绣棠已经去了, 那叶合仲就是叶菱的生父, 由他在叶菱的为妾书上按一个手印,再稳妥不过, 无论叶菱逃到天涯海角,都挂着他郑瑾的名头。
这一世,苏玲珑带着叶菱离开,让他没有安全感, 所以直接让叶合仲写下了婚书,而不是上辈子那样, 先哄着叶菱, 拿到了叶菱的生辰八字让叶菱自己在婚书上按了手印。
苏玲珑也曾想过,要不要先去解决了叶家隐忧,考虑到叶菱性情天真, 只有郑瑾还好,就连亲生父亲性情也如此低劣,两桩事连在一起,心中难受,承受不住。
现在虽说有了婚书,但……
“没有生辰八字的婚书,算什么婚书?”苏玲珑安抚Y121,这话也不是无的放矢,先不说这婚书的效力要打折扣,只要位置站的比郑瑾更高,这份不合格的婚书算什么。
苏玲珑就越发明白,为什么阮绣棠自己不选择重生,而是委托人替她护住女儿。
无耻如郑瑾者,当真是世间罕有。
把叶菱当做了自己的私有物,方方面面都霸占着她,佳人都不知道去了哪儿,手里仍要握一张婚书。
还口口声声,叶菱是他的救命恩人,能够这样对待叶菱,心性凉薄到了极点。
“再说了,你看这位小姑娘。”苏玲珑的手指勾了勾,想着外面的叫做蓁蓁的小姑娘。那是几日前救下的。
——
小姑娘叫做陆蓁,是晋安王府的郡主,被人捧在心尖尖上。
陆蓁被娇惯到有些任性,所以赏花灯的时候也不老实。
不让人抱着,看到了一顶顶漂亮的莲花花灯,就挣开了丫鬟的手。
就那么一瞬间,就被人捂住了口鼻,直接抱走。
因为生得好,粉嫩肌肤,水汪汪的杏眼,可见将来的绝色,想着要卖去苏杭之地,养做瘦马。
拐走了之后,陆蓁的身份高,到处都是张贴了告示,那伙人是干得熟练的,干脆把小姑娘剃成了光头扮作了男童,又把她的下巴给卸了,好不让她说话,要不是因为可以卖高价,只怕就剪去舌头了。
锦衣玉食的陆蓁哪儿招架得住这样的架势?
这样的经历让陆蓁发了高热,眼见着脸上开始生水痘,那伙人吓了一跳,再漂亮的小姑娘也没了要继续带着的心思。
这是天花,是要命的病。
把烫手山芋扔到了驿站外的一个小亭子里,还特地用一个破麻袋往人给装了起来。
“还是把脸漏出来。”胖一些的拐子说道,“毕竟是生了天花,这样装着丢到那儿,指不定别人还以为是个好东西,上前把麻袋弄回去,也染上了病。”
“我们别染上这病了,你对别人还这么心善。”瘦高个子的那个嗤之一笑,在把大麻袋扔到小亭子里时候,最终还是按照同伴的意思,解开了一个缝,往下一扒拉,露出了陆蓁起了水痘的脸。
苏玲珑和叶菱到了这附近的驿站,正好前一晚的时候,陆蓁被扔在了不远处。
早晨洗漱,就听到了外面议论有个小乞丐生了天花,让人都避开那个亭子。
原本的委托人生过天花,又是行医者的身份,苏玲珑便去看看人还活着没有。
等到见到了陆蓁,虽然还活着,状况不大好,要是再被风多吹一天,又不吃药,只怕就要去了。
因为是光头,加上被卸了下巴,苏玲珑心中就有了猜测,再把陆蓁的手一捏,软若无骨,手无半点茧子,果真是个被拐的孩子。
等到用水擦干净了之后,就是个脸烧得通红粉雕玉琢的小姑娘。
打着寒颤,牙关紧闭,眼角还挂着泪水,看上去好不可怜。
叶菱也生过天花,看到了苏玲珑抱住了小丫头,把脸上擦得干干净净,开口说道,“呀,这可不像是个小乞丐。”
“你摸摸手。”苏玲珑等到叶菱摸了孩子的小手,见着女儿疑惑不解,说道,“这是个富贵人家的。指不定家里头急成什么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