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也不知道这只是青涩少年们和她搭话的手段,乖乖地摇下头,又惹得别人心跳加快。
直到季让从拥挤的人群中追上来,走在她身边,一身冷冰冰的暴躁气息,才终于没人敢过来找死了。
接下来几天,戚映基本每天都能收到一封情书。薛蔓青当校花那会儿,都没她人气高。
薛蔓青虽然长得漂亮,但富家千金,为人高傲,跟普通学生之间隔着一层无形的墙,很难让人亲近,大多数人会欣赏她的美丽,却难生出暗恋之心。
戚映就不一样了。她性格软,跟谁都是笑着,有一种近乎天真的单纯,乖巧又呆萌,可爱得让人想欺负。
给她递情书,她都不好意思直接拒绝,要想半天不伤对方自尊的理由,然后认真地打字给对方看。
就算情书没送出去,能跟小仙女相处这么一会儿,也很开心了。
季让看着又一批跑到二班教室来看校花的男生,面无表情地问屈大壮:“高三的都这么闲吗?”
屈大壮安慰他:“人家还有三个月就要高考了,毕业前疯狂一回,忙里偷闲嘛。”他幸灾乐祸地看了季让一眼,“早就让你告白宣誓主权,你偏说你不早恋,后悔了吧?”
季.打掉牙往肚子里咽·让:“不!后!悔!早恋死路一条!学习才是正道!”
身后一声厉喝:“说得好!”
两个人吓了一跳,转头一看,教导主任一脸欣慰站在后面,赞扬地看着季让:“季让同学,你能有这样的觉悟,老师真是太高兴了!”
季让:…………
屈大壮:妈的他要笑死了。
教导主任郑重地拍了拍季让的肩:“加油啊,好好学习,把你的这种精神传递给你周围的同学,带领大家一起进步!我听你们班主任说,你成绩进步得很快,下周一的升旗仪式,上台跟大家讲讲你的学习心得怎么样?”
季让:“……不用了。”
教导主任:“为什么呢?这是一个很好的正面例子,值得所有人学习啊!”
季让:“……我,天性害羞。”
教导主任一脸了解,也没强求,又夸了他几句才走了。屈大壮在旁边憋笑憋得肚子疼,等他一走就笑蹲下了。
被季让面无表情踹了一脚。
放学的时候,他去接戚映。他老去二班,其实二班的同学多多少少都猜出来他跟戚映关系不一般。不过季让一个眼神扫过去,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大家心里就都有数了。
从教室出来的时候,戚映手里拿着一根棒棒糖在舔,她真的好喜欢吃糖,难怪身上总有淡淡的甜香。
看见他时眼睛弯了弯,跟岳梨挥挥手,蹦蹦跳跳地跑过来。
季让接过她书包,眼底有温柔的笑意,但想起今早那一批批朝圣似的男生,又不禁板住脸,淡声问:“今天收到了几封情书?”
戚映还真的认真地想了一下,跟他比出三根手指。
季让差点气笑了:“你记得还挺清楚。”
戚映这才察觉他好像有点不开心,嘬了嘬棒棒糖,拉住他衣角。
季让停下来,偏头问:“做什么?”
她拉开自己的书包,从里面掏了一封粉色的信封出来,然后笑眯眯递给他。
季让眼角狠狠抽了下,不情不愿地接过来,前后看了眼,信封上还有淡淡的香气,连粉色都显得暧昧,他气得太阳穴突突跳:“干嘛?要我帮你拆情书?显摆啊?”
戚映眨眨眼,拿出手机打字说:这是我写的。
季让一愣。
她又说:写给你的。
刚才还看上去特别碍眼想两把撕了的粉色信封,突然就变得可爱起来。他低头看看手中的信,手指有点紧。
现在眼角也不抽了,太阳穴也不跳了,之前无处发泄的闷气也散了,低低的声音显得紧巴巴的:“你……你没事给我写信做什么?”
戚映歪着小脑袋,嘴里还含着棒棒糖,笑得好甜。
她低着头乖乖地打字给他看:因为岳梨说每个人都会给喜欢的人写情书,我没有给你写过呀。
给喜欢的人。
写情书。
他是她喜欢的人。
她给他写了情书。
她,跟他告白了。
这么自然,好像喜欢他这件事,已经在她心里生根发芽,住了很多年。
季让手指发抖,撕开他人生中第一封收下的情书,看见纸上娟秀的字迹:
——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我的梦。
第54章
季让以前不是没有收到过情书, 但他都没接。不仅不接情书,女生当面跟他告白他也像没听见似的,目不斜视从人家旁边经过,所以最后才会有他是gay的传言。
现在却被小姑娘一封只有一行字的情书搞得手足无措, 心慌意乱,大脑宕机。
始作俑者却还若无其事的,嘬着草莓味的棒棒糖,嘴唇又润又红,笑盈盈望着他。那目光清澈又干净,让喜欢这件事都少了俗世的情欲色彩,只剩下感情最初的纯粹。
他的心怦怦直跳, 然后柔成了水。
季让把情书折好,放回信封, 一起装进自己的书包里, 眼睛里的喜意都要溢出来了,神情却还绷着,故作镇定:“情书我收下了,我会好好考虑的。”
戚映不明白他是要考虑个什么玩意儿。
她不就是给他写了封信, 用书面的形式表达了一下喜欢吗?不懂什么叫告白仪式感的少女疑惑地眨了眨眼。
季让已经拎过她书包继续往下走了。
跟刚才生闷气的样子不一样,步伐都迈得轻快。之后几天, 再有男生跑来给戚映递情书, 他就淡定很多了。
天气逐渐回暖, 随着春天的到来,学生们脱下了臃肿的羽绒服, 换上了靓丽的春装,整个校园又焕发出勃勃生机。
找了个阳光普照的晴天,学校社团开展了春日招新活动。
海一在拓展学生课外兴趣这块儿做得挺好的,不像有的学校只知道死读书读死书。学校社团也五花八门,比起有些大学社团都不遑多让。
前天晚上各大社团就在操场和绿道布置好了场地,第二天一早,学生一进校,就看见举办活动的地方彩旗飘扬,气球飞舞,小喇叭放着流行歌,社团的成员已经开始吆喝,比运动会还要热闹。
今天高一高二都只有上午的课,下午的课都取消了,让学生去参加社团活动。
大家都兴奋得不行,岳梨一吃完饭就拉着戚映往活动场地跑。过去的时候人已经很多了,基本每个社团展架前都有学生围观。
二班也有个社团,是黄博通搞的读书会,从高一到现在成员没超过五个人。
黄博通站在堆满课外读物的桌子后跟岳梨招手:“支持一下同班同学的工作,看一看吗?”
岳梨拉着戚映飞快路过:“不看!我们要去街舞社!”
那边正在跳街舞,人气最旺。
她俩其实也不会加入社团,就是看个稀奇,毕竟都高二下了,社团招新多还是针对高一学生的。
只不过流水无情落花有意,每到一个社团点,都有成员争着给戚映发申请表,邀请她加入。岳梨切实感受了一把戚映的人气。
但戚映都是笑着摇头拒绝,她不擅长这些,更不喜欢跟陌生人接触,看了一会儿觉得没什么意思,扯扯岳梨的袖子,示意回教室自习了。
岳梨却还没看够,前边儿那cos社好可爱啊!
戚映见她兴致不减,打字说:那我先回教室了呀。
岳梨点点头,跟她挥手后自己跑去围观coser了。
戚映转身往回走,经过绿道的时候,一把细细的花剑突然从旁边刺了过来。她吓了一跳,站在了原地,转头一看,一个穿着击剑服的男生站在旁边,身后是击剑社的展牌,好多女生都围在那里。
男生用手中的花剑在她面前挽了个剑花,然后收回来,笑着说:“学妹,吓到你了吗?”
戚映摇摇头。
男生取下头上的面罩,露出一张英俊帅气的面孔,笑着跟她说:“跟你开了个玩笑,希望没有失礼。我是击剑社的社长,我叫方旭。”
戚映点了下头,正要走,方旭又问:“戚映学妹,有没有兴趣加入我们击剑社?”
她摇头。
方旭没有太意外,他绅士地笑了笑,把身后桌子上一把花剑的模型拿过来递给她:“没关系,这是我们社团的纪念品,送给你。”怕她拒绝,又笑着解释一句:“纪念品,每个路过的学生都送的。”
戚映这才收下,朝方旭礼貌地点了下头,抱着盒子走了。
方旭看着少女清丽的背影,笑容渐深。身后的几个男生围上来,兴奋地问:“怎么样方总?成功了吗?”
方旭摇了下头。
几个男生哗然,“连你都搞不定啊?”
“我跟你们说了啊,她到现在一封情书都没收过。看上去挺乖挺温柔的,结果比薛蔓青还难追。”
“这校花是不是不认识方总啊?诶方总,你跟她说了你是高三年级第一,刚保送了B大,家里有钱又有矿吗?”
方旭笑着踢了说话那男生一脚:“我又不是王婆。”
那男生叹气:“我就说了不行,你们非要让方总试试,现在连方总也翻船了吧!”
周围一片笑,方旭勾着唇角:“翻船倒不至于,这才第一面呢。”
“卧槽?”几个人大惊失色:“方总你这话什么意思?不会真看上人家小姑娘了吧?”
方旭看了看手中的花剑,回想刚才一剑刺过去时,少女惊慌失措的表情,笑了下:“是挺乖的。”
社团招新进行了一天,学生们也开开心心地玩了一天,季让趁着下午没课去辅导老师那里补习化学了,戚映在教室做了一下午卷子,放学后自己一个人回家。
正在公交站等车,方旭跟着他那几个同学也过来了,笑吟吟跟她打招呼:“学妹,好巧。”
戚映心想,学校附近的站台就这一个,巧什么巧。
她礼貌地笑了下。
方旭站在旁边,低头打量她。
之前听班上男生讨论高二那个不会说话的校花,说什么又乖又甜,清纯温柔,笑起来像个小天使,他还觉得不可信。
从小见惯了各个阶层的女生,大多乖巧都是端着,哪有真正的纯。
直到看到戚映,才知道是自己局限了。小姑娘是真的纯,骨子里透出来的乖巧,让人想抱在怀里呵护。
听说身世还挺惨,爸爸为人民牺牲了,借住在舅舅家,因为意外至今无法说话,学习却很好,是年级前十。
唉,真是很难让人不生出保护欲。
方旭拍了下戚映的肩,等她回头的时候,手掌伸过去,笑着说:“小学妹,我给你变个魔术。”不等戚映反应,来回晃了一下,一根棒棒糖就出现在他手中。
他笑得帅气又温柔:“送给你。”
戚映觉得这个人好幼稚。
她拿出手机打字:谢谢,我不喜欢吃糖。
方旭并不见失望,他教养很好,对女孩子也耐心十足,“那你喜欢吃什么?下次变给你。”
戚映不理他,刚好车来了,她背着书包跑上了车。
后面那几个男生起哄:“方总,你行不行啊?”
方旭看着渐渐驶离的公交车,不在乎地勾了下唇角:“急什么啊,这不还有三个月才毕业吗?”
之后几天,戚映就发现这个叫方旭的男生总是“很巧“地出现在她身边。他其实也没做什么,就是跟她说说话,逗逗她,拿各种零食给她变魔术。
每次都得到戚映“谢谢我不喜欢吃“的回答,也不气馁,笑着问:“小学妹你这也不吃那也不吃,你是不是喝露水长大的啊?”
戚映不想理他,转头就走。
方旭丝毫不介意她的冷漠,笑吟吟喊:“小学妹,我周五有篮球比赛,来给我加油啊。”
戚映捂着耳朵哒哒哒跑走了。
没几天学生们就开始传,高三那个家里有矿长得又帅的年级第一在追戚映。
因为快要临近本学期第一次月考,季让最近几乎都把时间精力投在了补习上,连去接戚映放学的次数都少了,等骆冰急匆匆传来消息的时候,还懵逼了一下:“谁?”
“高三那个年级第一!”
季让:“……”
怎么又是一个年级第一?他是跟年级第一有仇吗?
一放学就拎着书包去二班。
戚映正在跟岳梨吃辣条,小嘴辣得红红的,看见他来了,眼睛都亮了,抱着书包蹦蹦跳跳跑到他身边。
嘴里还辣得在吸气。
季让之前心里那股烦躁的不安顷刻就散了,用矿泉水把纸巾打湿了,给她擦嘴角:“怎么这么馋啊你。”
她微微仰着头,眼睛里都是笑。
他也忍不住笑起来:“最近太忙了,没有来接你,有乖乖听话吗?”
她重重地点头。
季让心里软得一塌糊涂,摸摸她小脑袋:“周五下午要不要去看我打篮球?”
她开心地点点头。
篮球赛是沈约搞的,他教学以来就一直在致力组建属于海一的篮球队,各个年级都选的有种子选手。这次的比赛其实是校内友谊赛,为了检验他组建校队的成效,分高二和高三两个队。
季让没有参加篮球队,只是因为本来队里有个球员崴了脚,沈约才来找他替补一场。
他跟季让打过,知道他技术。高三学生本来就在身高体能上占优势,拉个球技好的季让进来,刚好平衡一下实力。
周五一放学,以前急着离校的学生们都往球馆跑,女生甚至比男生还多。
基本都是去看季让的。
大佬虽然凶,但是长得帅啊,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篮球赛这种男性荷尔蒙爆棚的比赛,不看多亏啊!
去了之后才发现,高三的年级第一也在。
年级第一以前也是海一的风云人物,毕竟颜值高的人在哪里都是焦点。但方旭为人比较低调,一直专心学业,渐渐也就淡出大家的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