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一夜的交谈让花喜受益匪浅,他意犹未尽,可俗务缠身,并没更多时间花在交流上,只遗憾地将季遥歌送出屋子,一路送到铸剑区。
“那不是玄寰道友?”远远的,花喜就瞧见玄寰站在铸剑区的石道上,身边聚了一群人,也不知在做什么。
说来玄寰和季遥歌也是对妙人,季遥歌深谙经营之道,那玄寰却是醉心炼器之人,二人偏巧互补,谈吐举止皆是不凡,也不知从何处而来,竟不似万华之人。
玄寰垂头坐在石道旁的大石上,身边围的多是孩子和女人,嘻嘻哈哈地闹着,向他讨要他手里之物,每有人讨得,人群里便发出阵笑声,那人便将讨得之物得意举过头顶。季遥歌看清,那不过是用藤草编的虫鸟,不过玄寰手巧,里面应该是加了机关,这极平常的虫鸟也被编出花样来,颜色鲜亮,几乎以假乱真,很得孩子和女人欢心。
这时候的剑村还不是后来灰蒙蒙的模样,日光清浅洒在玄寰身上,柔和了时光,他着月白绣银纹的交领长袍,袖子挽到肘间,露一截充满力量的小臂,手指翻飞,眉舒目笑,生动而鲜活,像一幅平静安好的画卷,听得动静,他转头微微一笑,天地花草刹那间明亮。
季遥歌有些恍神。这景象过于美好,化去他的清冷,在他淡泊的颜色里添了几分烟火,像是墨山灰雾的画卷里唯一的赤色骄阳,是该被她牢牢记在心里,哪怕过了一万年都不会褪色。
“你在编花吗?可以给我吗?”人群里有个小姑娘扬声道。
季遥歌看去,那是个年轻的小姑娘,炼气期都没度过,高挑的个子圆圆的脸庞,眼里写着明幌幌的爱慕,大胆炽热。
玄寰在剑村很受欢迎。事实证明,学识渊博并且脑袋好使的人,不论走到哪里都是受人敬仰的,哪怕没有修为在身,也不妨碍他的魅力,而又因为他没了修为,身上那股因境界而生的压迫感消失,他变得平易近人,又有一张好脸蛋,于是格外受人喜欢。在剑村呆了几天,季遥歌忙着向花喜打听消息,玄寰亦未闲着。剑村堪堪建成,铸炼器具与技术都还落后,玄寰带着这一万之间万华更迭革新的学识而来,他本身又深谙此道,短短几天时间就已折服全村人,男人敬服,女人爱慕,都是水到渠成的事。
季遥歌毫不怀疑,如果让他留在这里,他必能给现在的万华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
“对不起,花不能给你。”玄寰微笑拒绝,朝着季遥歌的方向起身。
季遥歌向花喜道了句“告辞”,两步飞奔到他身边,四周的人群散开一些,她盯着他手里的东西问:“在做什么?”
“等你。”他的答案很简单,又拍拍她的头,“低头。”
季遥歌低下头,看到他将手里编好的花环轻轻戴在她发上,如同替她戴上冠冕。那是用剑村外刚采摘下的花编成的花冠,时值深春,百花绽放,花儿开得最是鲜艳,五颜六色煞是漂亮,他又用了些小心思,花冠才上头,便有彩蝶飞来。季遥歌修媚骨多年,本是风情遍生的人,叫这花蝶一绕,却凭添少女气息,巧笑倩兮间婉如豆蔻少女,又美又灵,直将远近的男男女女看呆。
“陌上花开,春色如你。”他又和她咬耳朵,眼睛眨了眨,如面对心仪女子的少年,“花只赠你。”
“……”季遥歌默了默,半晌只憋出一句,“肉麻。”脸却如胭脂敷面。
很难想像玄寰会说出这样的话,他只说要与她做人间的小情人,她却不知那人间的恋人都是这般相好的?
撩人的言语,温柔的眉目,如薄酒微醺,蝶翼拂心,挠得人心发痒。
初时向玄寰讨要花环的少女有些不服气,鼓着脸颊恼道:“你们不是朋友吗?”
二人对外只以道友相称。
玄寰指尖从她发上扫过,有只彩蝶停到他指尖,被他沾到身前,眉梢随之跃上悦色:“她便永远待我如友,这花,我也只赠她一人。”
仙途寂寥,漫漫孤路,春光是她,花色是她,星月也是她。
季遥歌的心又痒了痒,好像那只蝴蝶停在自己心尖上。
她有种冲动,想捂紧他的嘴,不许他再这么胡言乱语下去,但又盼着他能再多说几句,矛盾且复杂的心思,这近千年来好像不曾有过,人变得不再清醒,浑浑噩噩,却是喜的。
玄寰趁她发愣的时刻,将她从人群里拉走,往剑村外漫步而行。万年之前,剑村还只是小村落,村外的山林并没被伐去造城,成片的桃杏棠梨正值花期,深的、浅的,红的、粉的、白的,一重又一重,花开得层层叠叠,由天到地,满目花繁。
“去那里呆着。”玄寰指着花林深处一方平石道。
石上摆有果酒,料来是他早做准备,季遥歌不解。
“想给你画幅画,从前总无时间,如今倒能偷得浮生半日闲。去吧。”他拍拍她的肩——其实并非没时间,而且总觉得时间漫长,他们都有大把岁月可抛,便不曾花多少时间在两人之间。
虽然也朝夕相处了很长时间,可到底各自忙碌,那满腔柔情蜜爱,不过眉梢轻雪,眼底温存,淡得几乎品不出其中浓烈滋味。
季遥歌虽然惊讶,还是十分配合地走到花下,在他灼灼目光下执酒半坐,他让她随意,并没拘着要她摆出姿势,可她偏偏就觉得别扭。玄寰才气出众,除了精于炼器,书画亦是一绝,当年与幽篁并称万华二圣,琴棋书画俱是技艺精湛,料来若是幽篁在此,当抚琴一曲,画来才叫漂亮,也有些琴瑟和鸣的意境。琴棋书画季遥歌也会,但并不精通,她也无意献丑,想了想,她索性站起,一手执酒,一手执剑,在这花下予他剑舞春花,醉饮韶光。
季遥歌冗长而沉闷的岁月里,好像也只有在万仞山的头几年,才有这样惬意快活的时刻,她才活了千年,对玄寰来说还是稚嫩年轻的,也应当是稚嫩年轻的,抛开漫长修炼给予的媚骨无双,她本就该是鲜艳美丽的,似这满林春意,恰值人间最盛。
玄寰眼中,笔下,画里,都是最明媚的季遥歌,从来不曾被她万相所迷,他所见的,向来是最真实的她,亦是他所愿见到的那个季遥歌,而那个季遥歌,也恰好愿意为他展现。
世间之情,最好莫过于一个恰逢当时。对的时光,对的人,对的心,如此而已。
景色自然是美的,满树桃杏棠梨花色纷纷,人影剑花如舞,剑尖挑一只斑斓彩蝶送到他眼前,似赠他这一番春/光无限,被墨笔勾抹纸上,绘作一幅《剑舞春岁》。
季遥歌看了那画良久,只道了句:“画很好,可惜只有一个人。”
很久以后,她凭着回忆另绘了一幅《醉墨春华》,与这幅《剑舞春岁》并作一系。一人舞剑,一人执笔,一段故事,成了传说中并不擅画的媚宗始祖留给万华的唯一画作。
“日后再添。”玄寰笑言,手中的笔却忽然一落。
“怎么了?”季遥歌俯身拾笔。
玄寰摇摇头,只道:“为你美色所迷而已。”
季遥歌捶了他肩膀一下:“油嘴滑舌。”
他笑而不语,目光渐渐落向五狱塔所在方向。
九盏魂灯,灭了一盏。
第261章 方都叶棠
毫无疑问,在剑村这段时间,是季遥歌这千年来过得最为惬意的日子。她一直都知道,只要玄寰愿意他会是最好的恋人,但她并没料到,玄寰的好里面还包括了,放下架子,放开胸怀,抛却属于修士的种种束缚,做出些叫人脸红心跳的幼稚举动。
那是在当下会让她觉得蠢,可回头品味时却觉得甜的举动。
同时,也让她觉得年轻,仿佛沉重的岁月在一夕间变轻。
他们的最初,由欲入情,幽精本能的反应让他们品尝到男欢女爱的疯狂迷醉与酣畅淋漓,肉体的欢愉带来极致感受,她曾经觉得这样的关系自在,无谓责任、道德,这只是她沉重的岁月里难得的放纵,也是抛开万物的宣泄,可到了后来,他们反而不太追逐这样单一的感觉。他们似乎与世间男女背道而驰,走了条相反的路。
季遥歌也不太明白,只是看着火光里男人明朗的脸庞出神。
距离他们到剑村已有十余日时间,在妙昆山的浩劫过后,许是否极泰来,剑村来了两个贵客,订走一大批仙剑与矿石,足够村里未来好几年的花销,又恰逢村中剑祭,大悲过后总要有点喜庆才叫人心里有点盼头,故而这一年的剑祭花喜格外看中。
白天是祭典,夜里是庆典,篝火熊熊燃烧,剑村的男男女女围在火旁,饮酒吃肉,载歌载舞。玄寰已被人拉到篝火旁,略显笨拙地跟着人群跳舞。没有丝竹奏出的悠扬乐曲,这里只有刀剑交击而发出声响,像鼓般节奏十足,却又抑扬顿挫,高低起伏,玄寰踏着节奏,很快就掌握要领。他穿剑村人日常的束腰短袍,袖子照旧挽到肘上,头发束得很高,随着他的动作而飞,那舞被他跳得粗犷硬朗充满原始气息,苍白无色的脸被火光染成橘红,是生机勃勃的模样,好似体温又回归一般。
“你们感情很好。”花喜敬了季遥歌一杯酒,看着她唇边隐约笑意有些感慨。
季遥歌“唔”了声,饮尽杯酒,没否认也没承认,花喜今晚喝了许多酒,眼里浮出醉意,道:“真羡慕你们,我也想我媳妇了。”
季遥歌有些意外,她与花喜虽然相谈甚深,他却从没提及自己的私事,她以为他独身一人,却不想他已有眷侣。
“怎么?你意外?”花喜忽哈哈一笑,谈及妻子,他目光变得温柔,“我和她已经结礼百年,她修为比我高,身份也比我高,也不晓得她看中我什么。”
季遥歌看着人群中的玄寰,笑道:“看中你这个人呗。”
“大概吧。我无意间救过她一次,结果被她缠上。她那时说我天赋异禀,是修行的好材料,死活要收我为徒,我没同意,还很讨厌她。其实她也就比我长了五十年,却说要收为我徒,可笑至极。我当然没同意,她也不放过我,总是跟着,给我使绊子,却也帮我,就这么帮着帮着,我把她给办了!”花喜说的时候,眼中星光璀璨。
万华对花家这位老祖的妻子着墨不多,记载中她是个特别温柔的女人,陪伴了花喜很久,亦帮他度过无数难关,直到离开。至于这离别是飞升还是陨落,史册并无记载,甚至连她的名讳都不曾提及,季遥歌只知在她走后,这位被后世尊为剑尊的铸剑大宗师身边再也没出现过任何女人,他用余生怀念他的妻子,直到终结。
季遥歌跟着笑起来,他虽未详细描绘旧事,可眼角眉梢俱是甜蜜,想来也是段缠绵悱恻的故事,才会让他在回忆时如此高兴,她不禁去想,她的生命中有哪些值得回味的记忆?
“那她人呢?怎么不在剑村?”酒饮得多,心弦也跟着放松,季遥歌随口问起。
花喜一黯,道:“她回娘家了。外面不太平,仙魔混战,她要回去帮助娘家人,我则留在这里替她督造一批武器。哦对了,还没与你说起她是谁吧?她叫叶棠,是衍州方都城主的女儿。”
季遥歌的酒意因为“方都”这两字刹那间清醒。
现实再一次以出人意料的方式,将她与方都串在一起,她张了张嘴,没有问出什么话来。篝火火苗闪动,跳舞的人群一阵轰闹,爱慕玄寰的姑娘仍旧大胆炽烈,不在乎玄寰的拒绝,挨到他身侧邀舞,玄寰便推开她,踩着节奏踏到季遥歌跟前,季遥歌甚至没来得及开口,就被他拉入人群。
“你再不出来,我就要叫别的女人吞了。”玄寰与她咬耳朵,声音喑哑撩人,眼里有要她救命的神色,却无端流淌出风流,自信并且光芒万丈。
“知道吗?你现在像一只求偶的雄孔雀。”季遥歌暂放心事,对上他的眼,毫不客气地调侃。
玄寰耸耸肩:“雌孔雀倒有自知之明。”
“……”作为被求的那只雌孔雀,季遥歌一时无语。
人群簇拥而舞,旁边有人涌来,似乎想挤到他二人中间,季遥歌哪容这样的事发生,她本也不是扭捏的脾气,既被他拉进人群,便跟着节奏踏歌而舞。这舞并不难学,看久了自然就会,只不过季遥歌跳起来与玄寰的豪放粗犷相反,添了些折腰旋身的动作,跳起来随兴也漂亮,似烟似雾似藤萝,妩媚撩人。
旁边的人皆退开,只看二人跳舞。
火光熠熠,她的手摩挲过他的胸膛,轻声道:“谁敢吞你?我是不让的。”
纵然情爱未明,不过源自本能的占有欲还是占了上风,面对四周觊觎他的目光,她霸道宣誓。
他是她的,只能是她的。
玄寰笑开,攥了她的手腕,拔步拉她跑出人群,跑出那些对她同样觊觎,带着窥探与思慕的目光。
那一晚,他们在五狱塔的塔顶度过,她枕在他手臂上望星空。
万年前的星空,与万年后没有太大差别,却因为身边的人而分外璀璨。
“玄寰,你做这些,是希望我爱上你吗?”她终于问出这个问题。
玄寰没有正面回答她的问题,却反问她:“那么,你喜欢我做的这些事吗?”
她很认真地想了想,点头,他便又道:“我也喜欢。”说着,他亲亲她的额头,这吻很冰凉,却也透心的甜。
“我只是尝试去当一个凡人,学着在有限的时间里做我想做的事,然后我发现,当时间有限、能力有限的情况下,我能够获得的喜悦是成倍的。”玄寰平静分析,口吻像是完成一项实验。
凡人之所以爱恨强烈,是因为生命有限,而在这有限的时间内贪求太多,求而不得的痛苦,亦或是得偿所愿的喜悦,便成倍放大,浓烈而纯粹,其实修士也一样,有各种各样的欲望,这要修仙界被称作心魔,可所谓心魔,也不过是人世间的种种求而不得在漫长岁月里积淀而下的痛苦。
世人觉得修士无欲无求,清心淡泊,其实不过是漫长的寿元冲淡了欲望,也冲淡了爱恨,就如同在一杯水里滴下一滴酒,与在一个湖泊里滴下一滴酒,一个浓烈一个平淡,可前者一饮而尽,跟着时光消逝,后者却在漫长时光中一滴又一滴积淀,最终化作满湖烈酒。
他本以为他有很充足的时间等待她长成,接受他的感情,亦或得到新的感情,不论哪个结果,他都能坦然接受,但如今他发现,因为对时间太过依赖,他和她错过了太多本来唾手可得的欢喜,这是源自修士的自信,却也是致命弱点,直到现在,他没有时间去等待,而过往却那么浅淡,以至于他回忆起来除了一场场生死过境时浓烈的情绪外,他们之间并没多少值得回味的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