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火光中走来——耳东兔子
时间:2019-07-24 08:31:53

    “装。”
    南初骂。
    ……
    南初后来回想,她之后做过一档综艺采访,主持人问她,跟男朋友做过最浪漫的事儿是什么时,永远想起的都是那天林陆骁的表情,那骨子里的热血跟坚定,就跟刻进她心里似的,她想她这辈子是忘不了这个男人了。
    林陆骁真就带她去看升国旗。
    清晨的广场挤满了人,每天来看升国旗的人其实不少,仪仗队迈着整齐的步伐将国旗送到升旗手的手中。
    南初虽然生长在这儿,但从来没来过,也没想过要来。
    林陆骁倒显得比较从容,仿佛来过多次,轻而易举的找到一个桥头高台的位置,把她抱上去。
    那地方视野最好。
    升旗手打开国旗,那鲜红的旗布迎风飞扬,国歌骤然响起,一下就仿佛被人击中了内心,胸腔微热。
    南初下意识看了眼身旁的男人。
    而他满眼虔诚,严肃认真,收起了往日吊耳郎当时的松垮,身板打得笔直,就跟棵迎风挺立的青松,让人不忍打扰。
    国旗升至顶端,旗手收了线,仪仗队迈正步离开。
    林陆骁忽说:“我以前经常来这儿。”
    南初拉下帽檐,侧耳听。
    林陆骁低头看她一眼,“人在迷茫的时候,总要找点信仰。”
    “你也会迷茫?”
    “当然,我又不是神仙,小时候怀疑父亲更偏爱弟弟的时候,那时候大冬天,天将将亮,我就骑着自行车从城西骑到这儿,看一眼国旗,心定了些,长大了发觉很多事不是我们小时候想的那么简单,就来这儿找找信仰,看一眼国旗,不倒,信念就更深了,高考前,也来过一趟,上军校对我来说也是个信仰,人这一生,其实就靠信仰活着。”
    南初抱住他:“你还挺多愁善感。”
    林陆骁轻笑,把姑娘从怀里拖出来,把她口罩往上挪了挪,遮住鼻子,就露出一双黑亮的眼睛,“蒋格为你做的那些事儿,我真挺不屑。”
    南初心里乐滋滋,“这是吃醋了?”
    林陆骁低头看她,极其轻蔑地用鼻腔哼出一声,“他至于?”
    “我不喜欢他。”
    林陆骁轻嗯一声,“我知道,你喜欢我。”
    南初在他胸膛上拧了一记,别的都好,就恨这男人一副什么都了然于心的样子。
    林陆骁吃疼,抽一口气,不闹了,双手捏着她的肩膀,把人拎正,收起了平日的痞气,难得正经。
    “蒋格那些,我不会,也不屑,都是花腔,我能给你的是我的承诺,一个军人的承诺,在国旗下,无论任何情况,绝不背叛,不抛弃,不放弃你。”
    刚入伍那年,他也曾举着手在这儿宣誓,誓词还历历在目——
    服从命令,严守纪律,英勇战斗;不怕牺牲,忠于职守,努力工作。
    在任何情况下,绝不背叛祖国,绝不背叛军队。
    国旗是他的信仰。
    一个军人的承诺。
    无关乎其他任何,只是他想给南初的。
    没有别人,就这个丫头。
    
    第36章
    
    这承诺珍重,听的人只想妥帖收好,妥善珍藏。
    广场浓雾渐散,天色已是大白,升旗仪式结束,人群一窝蜂散开。
    南初忽然想起前几天看的剧本上的一句话。
    柳莹莹的一生并没有等到关于那个戎马将军的回应,后面的故事是她独守终生,而那位英俊将军保家卫国,早已战死沙场,到死也没给她留下点念想,只剩一抔黄土。而她至死都不清楚,某个下过雨的午后,将军来过,曾撑着一把油纸伞,站在小巷外远远地瞧过她一眼,见她穿着初见时的那套旗袍身姿妖娆地穿梭在小巷里,跟隔壁大婶笑弯了眉眼,哼着小曲儿裁衣服,眉眼清淡,举手投足却是风情。
    柳莹莹临终时在纸上写下一句话,托小厮送去了将军府。
    ——戎马一生,谁同我等,河山与共,情深义重。
    悲情大义的故事,她平静演完一遍,倒是惹哭了一旁的西顾,抹着眼泪直啜泣,“我觉得你把柳莹莹演活了。”
    大概是林陆骁的缘故,她忽然有了点当军嫂的自觉,柳莹莹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她最是能体会。
    ……
    林陆骁开车带南初去了附近胡同巷口的一家张记吃早餐。
    他以前升完国旗就爱来这儿喝碗热乎乎的豆汁儿和生煎,老板也是个爱侃儿的主,在这儿开了几十年的门店,在这胡同口牢牢驻了这么些年,见着熟人了,热情地跟人打招呼,随后瞥一眼南初,意味深长道:“行啊,你小子。”
    他看见林陆骁跟看见老朋友似的,放下手里的活交给身旁的伙计,沾满面粉的手在围裙上揉了揉,从兜里掏出两根烟递过去,“好些日子没看见你来了,最近在忙什么呢?”
    林陆骁接过,放一边,没点开抽,“上班。”
    老板一乐,“前些日子看见一辆消防车从前头开过去,我还跟我家那口子说,咱儿子要是能有陆骁一半能干,我这心呐也不用整天悬着了。”
    说完,老板回头让人上了两盒生煎和豆汁儿。
    林陆骁笑笑,蛮谦虚:“干不了啥大事儿,干的都是添砖加瓦的活儿。”说完,瞥了眼南初,给人介绍:“这我女朋友。”
    南初还带着口罩,乖巧地冲人笑笑,眼睛弯弯,“您好。”
    就这么瞧着,两人模样俊俏,气场也和,珠联璧合,登对得很,老板心里也是一阵羡慕嫉妒恨,要是自己儿子能这么省心就好了,这么想着,瞧着姑娘小模样水灵,心里越发感叹,“小姑娘真漂亮,看着可真瘦,等会多吃点,养胖点儿好,胖点儿好生小孩。”
    话落,林陆骁就往她碗里夹了颗生煎,不动声色道:“吃吧,生个大胖小子。”
    南初瞪他。
    林陆骁没理她,尝了一口,跟老板聊得热乎,“好长一段儿没来,您这手艺是越发长进了。”
    老板心里一乐,“就你小子会说话。”
    ……
    一顿饭下来,南初吃的少,为了维持身形,明天还有一个平面要拍,她是属于多吃一口都能立马遭到体型报复的体质。
    吃完,托着下巴看对面的男人吃。
    林陆骁吃东西很快,大概是部队养成的习惯,吞下两三个生煎,喂了口豆汁儿,嚼两口,抬眸扫她一眼,又往嘴里夹了一块生煎,道:“饱了?”
    没饱,但她不能吃了,身体在敲警钟。
    南初瘪嘴,摇摇头。
    林陆骁笑了,夹了一颗伸到她面前,“张嘴。”
    南初托着下巴,乖乖张嘴。
    他嘴角噙着笑:“这不是还能吃?”
    南初:“你喂的,还能再吃一个,不过也只能一个,吃多了,我明天拍照肯定会肿——”
    话间,林陆骁已经喂进去三个,小姑娘被塞得满满一嘴,说着不要不要,等他再夹一颗过来,还是乖乖把嘴张开,林陆骁笑着放下筷子,挑眉望她,得逞的坏笑:“正好,肿得明天不能拍了,反正也不喜欢你拍的那些,什么玩意儿。”
    南初楞了,蹭一下站起来,就跑出去了。
    老板瞧见,以为是俩人闹别扭了,从厨房里探出头来,劝慰道:“你小子,悠着点,这么漂亮一媳妇儿气跑了你上哪儿找去。”
    林陆骁结了账,追出去,小姑娘刚把嘴里的咽下去,他插兜慢悠悠晃过去,伸手揉了揉她脑袋,“不逗你了。”
    俩人都不是傻子,南初知道林陆骁有多不喜欢自己拍的那些平面,有些尺度大的,她还没给他看过,要看了,估计依着他的性子都能气成九鼎香炉,直冒烟的那种。
    她砸砸嘴,“林陆骁。”
    男人拉她往广场中央走,自然地走到外侧,将她护在里侧,低声轻嗯一声。
    两人认识早,按照现在发展,她要是再主动点,说不定明年连娃都抱上了,但眼下不是考虑这些的问题。
    “老实说。”
    “什么?”
    早晨七点不到,雾还没散尽,广场行人渐多,城市面临苏醒边缘。
    两人就牵着手,慢悠悠地走。
    “你是不是在我十六岁的时候就已经对我嗯……”她很含蓄地问。
    男人停下脚步,头顶一声哼笑,不屑的,十分嫌弃,“屁!十六岁你毛都没长齐呢——”
    南初:“那你什么时候喜欢我的?难不成在部队里,你一下就喜欢我了?!”
    女人好像对这些问题格外执着,当初沈牧就在他耳边科普过类似这种——
    你什么时候喜欢我?
    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穿什么衣服?
    我跟xxx谁好看?
    你跟那xxx以前在一起的时候做过什么,到哪步了?
    幸好对于林陆骁来说他没前任,所以前女友的对比问题省略了。
    究竟是什么时候喜欢她的。
    这个问题,他真没答案,自己也曾在一个晚上关灯想了好久,发现自己对这姑娘十分在意,那晚上网搜了不少关于这姑娘的新闻。乱七八糟的八卦杂志东拼一块西凑一块,也算是把这姑娘的这二十几年有了个大概的了解,就连一些不着边际说她父亲是黑社会的新闻都看了。
    然而,看多了那些,心却越发疼,小小年纪,到底是承受了多少。
    但转念一想,幸好,遇到他了。
    他把人一提,拎上车,塞进去,倚着车门说:“小时候,喜欢枪,坦克飞机,我父亲就带我去军事馆摸了一把,回家就哭着闹着要去当兵,我父亲说当兵苦,要吃很多常人吃不到的苦,我那时候不信,上了军校,体会到了,确实苦,泥地里打滚都不算事儿,野外生存的时候扛枪被人俘虏,泡在冷水里两天也都扛下来,但到现在都没后悔过当兵这件事,我这人专一,甭管什么时候喜欢的,但喜欢一件事儿,就能很久很久——”
    他关上车门,绕过车前盖,钻上驾驶座,“倒是你——”他一顿,去启动车子,冷哼:“前车之鉴还不少。”
    南初仔细琢磨,他说的前车之鉴,无非就是媒体在报道上瞎写的,冉冬阳、蒋格之流的一些八竿子打不着关系的绯闻男友。
    “那都是瞎写。”
    林陆骁不在乎,拍拍方向盘,瞥她一眼,痞痞一勾唇,意思——反正我这车已经把后头都堵死了。
    话虽那么说吧,但南初这身份确实有点尴尬,回程的路上,她试探性地问了句:“咳咳——咱就做个学术讨论。”
    林陆骁瞥她一眼,不详的预感。
    “比如说,你能接受我最大的尺度是什么,我接下去有部戏,得跟导演讨论尺度问题,半裸,全裸,还有跟男演员的吻戏,是真亲,借位,还是深吻,还有床戏,全脱还是半脱——”
    车子一个急刹,靠边停了,南初人往前倾,随后弹回座椅上,侧头望去,身边的男人表情不太好看。
    两人这么久以来其实都很避讳这个问题,从来也没谈过,南初之前拍的不多,都是配角,自然也没这么问题,但现在渐渐后面戏约多起来,就比如柳莹莹这部戏,有个赤裸的镜头,她一十八线小演员,要跟导演说用替身,大概会被导演打死,而且导演原本也就是看中了她的身材。
    而显然,林陆骁骨子里有点大男子主义的男人是有点抗拒这个问题的。
    林陆骁还有个毛病,就算是吃醋了,也打死都不会承认自己吃醋了,所以,刚南初这个问题,虽然他心里不爽,脸色也垮了,嘴上却还说着:“随你便。”
    说完,他熄了火,也不知哪来一股劲儿,解了中控锁,拿上置物盒的烟和打火机,推开车门,“我下去抽根烟。”
    南初哦了声,就没再说话了,也没下去,乖乖坐在车里等他。
    一根烟毕,调整好情绪,等他再上车里,气氛稍微缓和了些。
    南初下午还有一个平面拍摄,几个小时,林陆骁直接给她送到片场,南初解开安全带问他,“等会结束了我给你电话。”
    他靠在座椅上漫不经心翻着电话,轻嗯一声。
    南初知道,这估计是还气着呢。
    ……
    
    第37章
    
    大刘后悔极了,此刻他只想把自己的手剁了。
    让你这么贱,让你这么贱,想喝酒找孙明杨啊,你找他干嘛!
    林陆骁坐在吧台前的高椅上,面前放着一瓶生啤,喝了一半,一只脚闲散挂着,一只脚抵着地面,黑色的裤型勾着他匀称结实的腿型,这么一个放松且、勾人的姿势下,却顶着一张生人勿近的脸,俩人十几年兄弟,大刘十分清楚,这人心情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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