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火光中走来——耳东兔子
时间:2019-07-24 08:31:53

    车子下了高速,南初才拍着大腿说:“忘了告诉你了,我已经搬家了!”
    林陆骁侧眼看她:“搬哪儿去了?”
    南初:“江边的房子呀,我之前买的,刚付了尾款,我已经把我们俩的东西都搬过去了。”
    “我的也搬过去了?”
    南初点头,“对啊,我想着等你回来就让你自己来那边,直接让人把你的东西也打包了。”
    难怪那天回去家里显得特别空荡。
    “你是不是还忘了什么东西?”
    “我一关门,就发现,钥匙还在玄关台上,想去拿,门已经锁上了。”
    能说什么。
    害他那天看着玄关那钥匙,和空荡荡的房间,以为这小丫头又跑了,急疯了,连她可能出去拍戏这种念头都直接被他摒弃了。
    他叹口气:“新家在哪,你指路吧。”
    南初高兴嘚瑟地给他指路。
    到了新家,南初领他进去,得意地跟他介绍这里所有的装修风格。
    “我查了好多资料也请了好多人设计,听说窗帘用这种颜色最能遮光。”
    “这床我也特意去睡了好几家家具城,选了一张最合适的,你好像睡不惯软床,我又睡不惯硬床,好不容易找到这张床,你试试看。”
    她拉着林陆骁过去,推到床上,“这床能调整硬度,我要不在的时候你可以自己调整床垫的硬度。”
    事无巨细。
    其实看似不豪华的装修,却能看出很多她很用心的小细节。
    把她能想到他的习惯都考虑进去了。
    “衣柜我专门跟你留了一格放军装,这样不会跟别的衣服放在一起粘毛。”
    “那格给你放军靴,军帽。”
    林陆骁坐在床上,看她像个田螺姑娘似的来来回回转,给他讲着他的东西放在哪里,哪些是专门为他做的设计。
    他手撑在腿上,低头笑了。
    忽然觉得,什么都值了。
    
    第76章
    
    南初还在叨叨不休地念着,话语间能听出她是真高兴,林陆骁换了个姿势,坐在床尾,双手撑在后头,仰着头欣赏他老婆。
    “这格给你放内裤,我的在边上。”
    并排两个抽屉,拉开,男女内裤摆放整齐。
    “这些都是我新买的,你试试合不合身,不合身下次跟你一起去买。”
    林陆骁哭笑不得。
    南初说得起劲儿,没理他,喋喋不休道:“你怕冷吗?”
    他摇头。
    “你怕热吗?”
    摇头。
    南初念叨着一点点记下来,不怕冷不怕热,果然是部队出来的,又问:“你喜欢吃番茄吗?”
    他愣了下,觉得这个问题有点难回答。除了鱼不吃外,其他的菜一律都没有什么喜欢不喜欢的,有时候队里烧得就这些,不吃就饿着。
    “还行。”
    南初迫不及待又问:“平时看什么电视呢?”
    “不看。”
    “那平时在队里都做些什么?”
    他抱着臂,似笑非笑:“想你。”
    南初扑过去,勾住他的脖子给他压到床上,“这个答案给满分,赏一个吻。”说完,在他唇上亲一下,被林陆骁一把扣住后脑勺,狠狠反咬。
    南初挣扎着去推他:“来,我带你去看阳台。”
    林陆骁没理,反身将她压在床上,一路顺着她细白的颈子亲下去。
    南初咬住他的下唇,“走啦!”
    林陆骁无奈,被她从床上硬拉起来,拖到阳台。
    “当当当——”
    小姑娘得意洋洋地摊着手,“看,全是我亲手种的。”
    满满当当一阳台,全是红红绿绿、姹紫嫣红的花,这些花都是她当初在美国学花艺时种的,费了半天儿劲从那边空运回来。
    又费了半天儿劲着人搬上这阳台。
    男人对花倒真不敏感,但小姑娘喜欢,养一屋子也都随她去,他抱臂靠着阳台的推拉门上,夕阳的余晖挂在他身上,勾勾唇角,“你还真喜欢花?”
    南初点头:“喜欢啊!特别喜欢。”
    林陆骁想到上回那富二代送她的一车玫瑰,舔舔唇角,倒有点不爽了。
    南初没觉异样,拨弄花草的同时回头见他盯着自己,笑了下,“怎么了?”
    他摇头,低头笑自己幼稚。
    多久的醋了还在吃。
    南初没理他,指了指自己面前的一束蓝色的五片花瓣,“你猜这花叫什么?”
    他哪儿认得出来,除了玫瑰花和菊花,其余一律被他统称为花。
    见他没多大兴趣,南初低声道:“算了,说了你也不知道。”
    林陆骁把她拉过来,抱在怀里,“这些花很难养?”
    南初窝在他怀里:“嗯,很难养,这些土壤都是我找人专门去弄的。”
    他低头亲她,边亲边说:“那你好好养。”
    “……”南初在他胸膛上狠掐了一记,“那你呢!”
    他盯着她笑:“我得养你啊。”
    末了,还补充一句:“你比那些花草难养多了。”
    南初扑过去咬他,被林陆骁反手扣住,直接打横抱起,抱回房间里,用脚勾上门,把她抛上床,欺身过去。
    小姑娘配合着哇哇大叫,“禽兽!”
    林陆骁解开皮带,直接握住她纤莹的脚踝给人拖过来,拉倒自己身下,手伸进她裙摆底下:“嗯?叫什么?”
    小姑娘恶趣味上头,演技飙升,惊慌失措表现地淋漓尽致。
    林陆骁撑着身子,就哭笑不得地看她一个人演了全套,最后,实在忍不住,低头封住她的唇,“别闹。”
    南初还在禽兽禽兽叫着。
    渐渐,屋内气氛暧昧起来,声音婉转动听,低低浅吟,中间隔了三四天没做,那气氛跟被火苗点过似的,瞬间燃了一片。
    (没完没了,嗯嗯啊啊,哦哦嗯嗯,省略八万字。)
    ……
    晚上七点半。
    林陆骁洗完澡从浴室出来,套好裤子,又随手从衣柜里抽了件t恤套上,拎过沙发上外套,看了眼床上的南初。
    他走过去,坐在床沿坐下,手里拎着外套,床上的小姑娘睡得正香,头发乌黑散在床被上,嘴角微微上扬,连他看着都忍不住低头笑了。
    梦见他了?
    林陆骁俯低身凑过去,在她唇上啄了下,怕她醒来后要找自己,想想,又低下去,直接把人吻醒。
    南初起床气劲儿上来,作势要打他,待看清人之后,生生把火气压下去了,想发火又因为是他忍着不敢发,小脸委屈地憋得通红。
    林陆骁看在眼底,手在她脸上揉了揉,“我出去一下,很快回来,给你叫了外卖,饿了先吃点再睡,嗯?”
    南初迷蒙地问:“你去哪儿?”
    林陆骁轻描淡写揭过:“后天要归队了,去见下沈牧他们。”
    南初:“哦,下次什么时候回来?”
    林陆骁安抚地摸摸她的头:“不知道,我争取吧,你先睡,我出门了。”
    他其实真不会哄人,以前年轻的时候,要去哪儿去哪儿,爱去哪儿去哪儿,跟林清远都从来不交代的人,更别提会跟女人交代。
    可现如今,能愿意让他哄着的女人就这么一个。
    南初一直都很敏感,一点儿风吹草动就能影响她的心情,特别是对她在乎的事儿,她能装出不在乎,她能装出不难过,可他不能装作看不见她的难过。
    当初在鹿山,南初来找他时,他好几次差点忍不住,想跟她说,和好吧。
    好几次都被他生生咬着牙忍下来了。
    最后那一晚,他真是被她气疯了,可转而想到自己妄图用性栓住她,又觉得自己可悲,那下心里的愤怒跟爪牙似的在肆意破坏,鼓捣着他的心跳,似乎要冲破胸腔。
    现在回想,其实自己也是一混蛋。
    真他妈混蛋。
    他忍不住低头,拿额头蹭了蹭南初的,哑声唤她,获了件宝贝儿似的:“南初……”
    南初勾住他的脖子把他拉向自己,似乎什么都懂似的拍拍他的背,安抚他。
    林陆骁吸了吸鼻子,在南初听来误以为这么一八尺男儿窝在自己怀里哭了,吓得忙去拨他脑袋,“你哭了。”
    林陆骁捏捏她的脸,“三十一老爷们儿有什么东西好哭的。”
    南初哼一声,“听说,一个男人至少为女人哭两次,才说明是真爱。”
    林陆骁嗤笑:“神他妈言论。”
    “真的,一著名导演说的。”
    “哪个著名导演。”
    南初眨眨眼:“耳导。”
    什么鬼导演。
    ……
    吃饭地方是林清远帮忙订的。
    听说是南月如每回从国外回来都必须要去的一家法国餐馆,是一家私人订制。
    八点十分分,南月如还没出现。
    林陆骁坐在靠窗的位置,倒也耐心,慢悠悠地欣赏着窗外的霓虹街景。
    八点三十分,南月如仍旧没出现。
    窗外的店铺关了几盏,夜灯高悬在空中,散着黄色光晕,光晕下是飞舞的几只飞蝇,不知疲倦。
    八点四十五分,服务生过来,冲林陆骁一躬身,“南女士说,今晚临时有事儿,下次再约您。”
    林陆骁瞥他一眼,礼貌:“好,谢了。”
    但林陆骁没走,他依旧目光幽深地盯着窗外看,似乎是真在欣赏窗外的街景。
    直到时针指向九点。
    林陆骁才站起来,走到门口,窗外已经落起了小雨,绵绵长长像天地间挂了一副透明的珠帘,忍不住伸手去拨。
    林陆骁扣上冲锋衣的帽子,准备冲进如注的雨幕里。
    脚刚踩下一级台阶。
    面前停下一辆黑色的高档车,他把脚收回来,微眯目光,隔着夜色慢慢放长了视线,后座车窗缓缓降下,南月如面容精致,一点儿也瞧不出近五十的模样。
    她笑得平静地问他:“要不要再坐会儿?”
    原本已经打烊的餐馆重新为她开了灶,连老板都出来相迎了,笑着跟南月如打招呼,“来了?这小子在这儿等您一个多小时了。”
    “是么?”南月如跟老板说:“这么好的餐厅自然要多等一会儿。”
    老板尴尬笑笑,发现气氛有些不对劲儿,找了个借口开溜儿。
    南月如看了眼林陆骁,毫无歉意地笑:“刚临时有点儿急事,等急了?”
    他倒平静地勾勾嘴角,“急倒是不急,就是南初一个人在家,我不太放心。”
    用林清远的话说,南月如就是只老狐狸,来时,他就警告过林陆骁,无论她怎么激你,都不能动气,南月如最喜欢看别人生气,你越气,她越稳。
    今晚她就是让你多不下来台,你丫都得憋着,毕竟她是你老婆的妈。
    林陆骁的性格,林清远知道,虽然在大事儿上一点儿不含糊,可有时候真被激怒了,脾气上来就是十头牛都拉不回来,这是从小被这帮叔父级别的人给宠出来的。
    真怕以南月如那性格,两人撞上了,那就是一个火光劈闪电了。
    老板把菜上齐。
    餐厅里只剩下两个人,南月如冲他笑,拾起面前的刀叉,“先吃吧,顶级法国鹅肝,你应该没吃过。”
    林陆骁笑笑,没动。
    南月如:“怎么了?”说完,恍然大悟,“不会用刀叉?不怎么吃法国菜?要不要让老板给你上一双筷子?你这就跟南初不一样了,南初从小就喜欢吃西餐,你没发现她不会拿筷子吗?因为从小都是用刀叉。”
    林陆骁低头一笑,去拾刀叉,倒也流畅,行云流水。
    这是他不喜欢吃西餐,小时候母亲在的时候,会做些牛排,也像模像样地买了些西餐工具,林启喜欢吃,母亲也从来不顾及他喜不喜欢,只要林启说想吃,每天回家都是一顿牛排。
    后来考上了军校之后,就再也没吃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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