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元薯片君:[在,怎么了金哥,是不是要下副本?]
金光闪闪:[不是,我就想问问你大哥是不是叫伊尔迷啊...]
二次元薯片君:[哇撒,金哥你怎么会知道?不会是查我Ip人肉我了吧…不可能啊!]
金光闪闪:[说来话长了,你大哥现在正坐在我对面。]
二次元薯片君:[……啊?]
金光闪闪:[我可能要当你大嫂了。(微笑)]
发完这句话,我关掉手机,无视了二次元薯片君炮轰般的讯息,悠哉地拿起桌上的橙汁喝了一口。
我自然没准备真的做他大嫂,当然了,随着时间推移不排除这个可能性,但那么说的原因主要就是想要逗逗他。和二次元薯片君下了两三年的副本,他们所有人都以为我是男人,所以尊称一声哥,我从不语音也懒得纠正,不知道现在的薯片君有何感想。
回归正题,伊尔迷.揍敌客先生从刚才开始就一直耐心等待着玩手机的我,虽然表情呆滞但接受了这个设定后莫名还觉得挺呆萌。
回想起之前扇他耳光的事儿,我突然觉得他脾气或许真的还不错,至少比琴酒那家伙要温和,或许是因为他已经金盆洗手的缘故吧。
除了貌似是银发控外,伊尔迷这个人真没啥缺点。虽然我有些生气他捉弄了我,但简单的‘女朋友’三个字便攻略了我心底所有防线,整个人飘飘然的,要不是清楚知道之前都是误会,我自己都差点儿要信了。
既然如此,要不干脆将错就错不纠正他了,做他女朋友?反正这个月我的相亲网站会员就过期了,一时半伙儿也找不到别的对象。
就是有一点要问清楚……
“伊尔迷,你和你的前女友们还联系吗?”问出来后心里居然还有些小吃醋,我摸了摸耳朵,不自然地咬着唇,“我可是很小气的,所以你最好实话实说哦。”
他看上去有些意外,“怎么这么问?”
然后坦然道:“没交往过女朋友,伊纱,你是第一个。”
好,好苏!
我捂住快要窒息的胸口,整个人仿佛被卷入了爱情的漩涡,脑子一片空白,看着他英俊脸庞分明的轮廓,嘴角止不住地上扬,傻笑了好久。
然后笑容止住,不对呀,那他之前的眼神是怎么回事?
明明就是透过我仿佛在看别的人,那种奇怪又别扭的感觉不会错的,可他现在的模样又不像是在说谎……
我摸不着头脑干脆不想了,管他呢,好好享受当下就是!
旧的不去新的不来,风水轮流转,谁能想到单身二十五年好不容易交到了男朋友却在三天后就惨遭分手的我马上又有了新的桃花。
嘿嘿笑了两声,有情饮水饱,光是看着伊尔迷.揍敌客秀色可餐的脸,连还没吃饱的肚子都不饿了,我估计继续这样下去以后饭都不用再吃,直接省钱了。
“伊尔迷。”
“嗯?”
“没事,就叫叫你的名字。”我害羞地捂住脸,娇羞得像个早恋的国中生,还好有颜值撑着,要不然就我这表现,估计早凉凉了。
“……”
“要不要去酒吧喝一杯?”
我都计划好了,等到了酒吧我就会用在海上锻炼了十年的惊人酒量把他撂倒,等他到醉得不省人事的时候拖回酒店然后————
咳咳不能再想下去了,否则真要流鼻血了。
我期待地看着他,风情万种地凤眼里微光闪烁,只要是个男人就不可能拒绝我此刻的邀约。
可伊尔迷.揍敌客到底不是普通人,他居然说:“不了。”
???说好的做彼此的男女朋友呢?
“遇上你在我计划之外,再耽搁下去阿奇就会跑掉了。”像是看懂我心中的失落,伊尔迷微微勾起嘴角,给平淡的脸上增添了一抹柔和。他抬起手温柔地拍了拍我头,轻声在我耳边吐息道:“抱歉呐伊纱,等我抓到阿奇就陪你。”
……这还叫人怎么生气嘛,都要融化在他的温柔中了!
于是什么计划都被我抛在了脑后,没有原则地说到:“好~~~~”
作者有话要说: 我也不知道我在写什么————
这大概是我写过的最不正常但又貌似没啥不对的大哥了...
第18章
愉快地接受了自己是伊尔迷.揍敌客女朋友的设定,我腰也不酸了,腿也不疼了,整个人精神ber棒,不时抬头瞅瞅自家外貌100分的男友,哪怕晚上不能继续约会也阻止不了我的好心情。
甚至还体贴地问,“要不要我帮你找找你三弟?”
这一次没有任何别的居心,单纯地认为两个人找起来肯定比一个人快,早点找到这个老在关键时刻的打乱计划的小屁孩早点儿了事。
“可以吗?阿奇他可是很狡猾的。”
话虽这么说,听起来他似乎还挺自豪?
“没事,你把他照片给我看看,反正他不认识我,发现了的话应该很容易接近。”我狡黠地弯起眼角,毫不客气地吹捧自己,“只要遇上了,就不可能让他逃脱。”
伊尔迷黑洞一样的眼目不转睛,两秒后嘴角微微上扬,双手合十,“太好了,那就麻烦你了,伊纱。”
“怎么会麻烦呢,你三弟就是我三弟嘛~”我继续不要脸。
他倒是很给面子地肯定道:“嗯。”然后掏出手机按下home键,递给我看。
我早知道伊尔迷手机里肯定有他弟弟的照片,只是没想到他居然会把照片设定成桌面。一股奇妙的违和感涌上心头,但我也没想太多,只当他是一个很有责任心好哥哥,拿过手机仔细观察。
照片中的男孩有着一头蓬松的银色短发,皮肤与伊尔迷一样白皙。两人不愧为兄弟,鼻子和嘴巴像一个模子里印出来似的,只是那双大海般碧蓝的猫眼与伊尔迷很不相同。
是一张漂亮到极点的脸,我又盯着看了几秒钟,总觉得这个名叫奇犽的少年很是眼熟。
好像有什么明显的东西被我遗漏了。
“伊纱?”
“啊。”我从思绪中回过神来,记下奇犽的容貌,将手机递还给伊尔迷,隐隐有些好奇,“不是已经继承家主了吗,为什么看起来挺小的?”
伊尔迷收回手机前还特意按了一下home键将已经黑屏的手机屏幕再次打开,又看了眼桌面才回答,“嗯,这是奇犽十二岁时的照片了。”
“……啊?”给我看他十二岁的照片有个屁用?
我有点儿无语,“那他现在成年了吗……”
“刚满18。”
“有现在的照片没?你总不能指望我按着他十二岁的模样替你找人吧?”
听到这话,伊尔迷似乎有些迟疑,顿了几秒后才说:“没有。”
“额……”
“奇犽长大后就不让我照相了。”他的表情一如既往的平淡,看不出什么端倪来,我下意识信了,心想进入男孩子进入青春期害羞不肯照相倒也是常事,没啥好奇怪的。
吃完饭,伊尔迷从裤兜里拿出一张黑卡付了账单。我站在他身边看着他正在给收据签字的漂亮指尖,待他放下笔后大胆地把他的手抓了起来。
“你手好冷。”我一边说一边强行把手指塞进他的指缝中,五指相扣。
伊尔迷对我的主动没啥太多表示,黑漆漆的眼瞳看不出喜乐,但也没有拒绝,“是吗?”
“嗯,让我多摸…不是,多牵一会儿。”
就这么牵着漫步了快半小时,大约九点的时候,我们在友客鑫夜晚繁华的灯光下分开。
伊尔迷说这几天可能会很忙,要是来不及与我联系不要生气,等找到奇犽把他送回家后就能一直陪我了。
我告诉他不用着急,反正友客鑫这么好玩,除了帮忙找他三弟外我也会去参加几场拍卖会打发时间。
“那,再见。”我松开他的手,掌心温度散去的那一刻竟然还有点儿小失落。
“嗯。”伊尔迷自然地抬手,摸了摸我的头后不知为何说,“要不你去染个发吧。”
我不解地抬起刚垂下的眼眸。
“之前不是很在意我喜欢你银发的事?”
没想到他还记着这茬儿。是因为之前误解了他所以才让我去染发以示清白吗?
我踮了踮脚,有些别扭地摸了摸鼻尖,“不染了,你喜欢就喜欢呗。”反正又没有银发的前女友。
“…好吧。”他没有继续坚持。
“这么晚了奇犽还会在外面吗?要不明天再找吧。”一阵冷风刮过,我抱着手臂小声地提议,刚才牵了半小时的手心太温暖,突然又要分开,心里还是有些舍不得这位新鲜出炉的男朋友。
“晚上行动比较方便。”
“哪儿方便了,大家都睡了,黑黢黢的什么都看不到。”
“就是因为睡了,所以才好找。”他伸出一根手指,耐心解释,“只要找遍友客鑫所有的酒店客房就好了。”
“……原来如此,那你加油。”所以是要在每个酒店挨遍翻窗吗……我已经懒得吐槽了,五个字,少侠好武功。
“嗯,晚安。”
“安。”
伊尔迷走后,我回到白天付过钱的快捷酒店。之前不知道钉子怪人就是伊尔迷,开房的时候没想太多随便给他找了一个便宜的,现在换成自己要住在这里,心里不是一般的嫌弃。
养尊处优了好几年,头一次住进这么简陋的小旅馆,但浪费可耻,放着给过钱的地儿不住重新找旅馆也不是我的作风。
毕竟手头紧嘛。
还没来得及去地下拍卖会处理带来的宝物,我卡里现在只有寒碜的三十几万,连出门买件衣服都要考虑再三。我叹了口气,脱掉鞋来到浴室认命地洗了个澡,打开衣橱拿出另一件没被动过的浴袍穿上,躺进被窝里发呆。
莫名其妙得了一个优秀的男友,这样的感觉太过奇妙,我忍不住将今天所发生的事回想了一遍又一遍。
钉子怪人摘掉钉子变回伊尔迷的那搞笑又惊悚的一幕仿佛还在眼前,之后一起吃饭一起牵手散步的感觉也很美好。
我想我应该是喜欢伊尔迷的,否则两人第一次相亲那天也不会合拍到想到立即去领证。虽然戏剧性地误解了他导致两人分手,好在缘分还在,阴差阳错又遇上了。
今后就好好在一起吧~
想着想着有些累了,我爬起来关掉床头的灯,打个了哈欠揉了揉眼睛,睡了。
...
又是崭新的一天!
我起了个大早,坐在粗陋打造的梳妆台上化了一个自认为美美的妆,然后拿起昨天穿过还没来得及清洗的休闲服。
前几天出门时想着反正要在友客鑫逛街,就没有带换洗衣服,现在只要穿脏衣服的我真想给当时嫌麻烦的自己一巴掌。
三十万的存款够买什么呢?在这个一瓶果汁都要125贝利的年代,三十万连条好点儿的连衣裙都买不到。
还是先去正经的内衣店买一套干净内衣,再去跳蚤市场碰碰运气看能不能买到便宜又好看的衣服吧。
友客鑫不愧为世界顶端的繁华城市,物价是真的高,一套内衣花掉了我整整二十万,我付钱的时候整只手都在颤抖,好不容易才签了字,提着购物袋去银行将剩余的存款换成贝利取了出来。
极富的地方自然会有连基本生活都成问题的穷苦人民,我没费多少功夫便找到了跳蚤市场,漫步经过一个又一个琳琅满目的地摊,遇上一件喜欢的纯手工编织的上衣,想付钱时才被告知人家不卖,只竞标。而竞标也不收贝利,只收戒尼。
……一直在刷卡所以丝毫没察觉货币不同的我懵逼了。
我只好又回去银行排队换钱,好在两种货币之间的汇率基本上是1:1,并没有任何损失。
回到市场时,那件被我看上的上衣已经被人竞标拿走了,成交价是500戒尼。
才500戒尼吗?!!!
错失爱衣无比失落的我撺紧了钱加快逛街的速度。吸取了刚才的教训,这次下手快准狠,没过多久便收获了不少好东西,总共也才花去不到三万戒尼而已。
平生头一次觉得七万戒尼是巨款,我止不住微笑又看上了一个做工很精致的胸针,刚想伸手,另一只手抢先我一步将它拿起来,熟练地在标签上写下竞标价,8000戒尼。
我已经懂了这儿的规矩,也没说话,耐心等他放下胸针后拿起来就抬价,写下10000戒尼。
那人一愣,又粗又长的眉毛蹙起,等我放下后也跟着抬价。
我俩杠了起来,场面一度紧张,最终,在他写下45000戒尼这个天价时,我瞪了他一眼,松开了握住胸针的手。
坐拥金山的大海贼红镰居然输给了区区45000戒尼,说出来真是个笑话!可惜现实就是如此残酷,没有现金,哪怕我想用耳垂上吊着的钻石耳环交换摊主都不肯,笑呵呵地收走了那人皱巴巴的几张纸钞与硬币。
我:“…………”怨念的眼神。
或许是觉得自己横刀夺爱有些不好意思,那人收好胸针后看了我一眼,目光放在我刚取下来的耳环上好心提醒道:“你耳环上的钻石是真的,拿去拍卖应该能值不少钱,拿来交换不划算。”
“我知道。”我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那又怎样,人家摊主还不换呢!
“那你为什么还……”
“因为我就是很喜欢这枚胸针啊!”我愤怒地指向他放着胸针的外套口袋,见他一脸茫然,抓起耳环掰开他的手硬塞到他手心里,“既然你识货,要不你和我换呗?”
“……不,别看我这样子,其实我不是个爱占便宜的人。”他严肃拒绝,将耳环放回了我手上。
这么多年来说一不二的脾气不允许我就这么放弃,苦口婆心道:“哎,正直有何用?我曾经也认识许多好人,他们大多数都是海军,每天为民除害,护持海上的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