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我觉得他明明辣么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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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朦朦礼 的地雷么么哒~
第70章
当天晚上,我做了一个可怕的梦, 直接导致第二天早晨醒来时头昏脑胀, 睡眠严重不足。
太可怕了。为人母亲居然是那么辛苦的一件事,我在梦里又是喂奶又是换尿布,手忙脚乱什么都做不好, 害得孩子直哭。
我也是没经验, 在试了三次还是换不好尿布后也跟着他哭起来, 大的小的一起在房间里嚎着, 直到一只大手推开卧室的门,伸手将孩子抱了过去。
梦境很模糊,我没能看清楚那人的脸,但那双结实有力的手臂却给我留下了很大的印象。
男人抱孩子的动作同样生疏,但意外没出什么岔子,换好尿布后又熟练地拿起奶瓶喂奶,好不容易把孩子哄睡着了,又走到我面前来, 用粗糙的手指抹掉我眼角残留的泪。
[哭什么啊, 累了就去休息,放心, 这儿有我照顾他。]
………
之所以说这个梦可怕,是因为我觉得这很有可能不仅仅是一个梦境,更像是将不久后的未来会真实发生的事情通过这种方式提前告诉我一般。
想到这儿我就心情沉重,对着镜子刷完牙,顶着黑眼圈走出卫生间, 再次倒回了酒店的大床上,用被子埋住自己,躲在被窝里思考人生。
那个人到底是谁?能不能快一点出现啊,哪怕真的长相平凡都罢了,我真的不想再永无止境地相亲下去了。
...
在酒店二楼的餐厅中吃过早饭,糜稽和我也差不多准备动身回去西京。
这几天,我们虽然没有再次遇见斯摩格,但不时还是能从窗外看到酒店外面在街上徘徊的警察以及个别巡视的海军士兵。
看来我的位置已经彻底暴露,斯摩格并不打算就此放过我。
这么一想,回去西京也不安全。那儿离这边太近,如果真在西京被他们抓住,那会牵扯到一大群我不想连累的人。
妈妈、光己姨妈、胜己、瞳、还有……欧尔麦特。
他们都是好人,胜己和欧尔麦特更是时代的英雄,如果可以,真不希望我的身份给他们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我准备离开,但是去哪里又是一个问题,糜稽提议道:“要不去我家吧,反正我一个人住。”
我觉得可行,但一想到他的身份,又有点迟疑:“你大哥不在吧?”
在众多前相亲对象与前男友中,伊尔迷大概是我最不愿意见到的那个了。不为别的,他的实力太强,同时也很变态。
万一他找我报复呢?和他对战,我可没有十成的把握。
糜稽摇头:“当然不在了,好不容易分家了,我可不想和大哥住在一起。”说着,他打了个冷颤,仿佛连光是想想都令他毛骨悚然。
于是我答应了。
糜稽之前来我家是开私人飞行船来的,据说停在了离我家不远的树林里面。我对此很是无语,但转念一想飞行船这种高级的交通工具又不像汽车一样普遍,想找个公共的机场并不容易,也就不吐槽他了。
分家后,糜稽移居去了东海居住,我们乘坐了两天的飞行船抵达那里,哪知中途飞行船居然没油了,还没到达他家就被迫在一片荒无人烟的森林中降落。
相比西京的繁华,东海这边是真的落后许多。手机没有信号,我俩抛弃飞行船在森林中赶了三天路,好不容易才找到一个有人居住的小村庄。
村里人的穿着与现代社会差异很大,看着倒挺像新世界中和之国的穿衣风格。人口不多,大多由小孩与老年人组成,没见到几个年轻人。
我俩的到来受到了村民们的热情款待,特别是糜稽,他虽然瘦下不少,但还是胖乎乎的,和我呆久了后也不像之前那么阴郁了,萌萌的,看起来特别有福气,很招老太太喜欢。
因为飞行船还被我俩扔在森林里,所以来到村庄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买燃料,但村子实在是落后,连普通的加油站都没有,更别提煤油。所以我和糜稽只好乘着三轮车,在热心村民大叔的带领下前往附近一座稍大的村镇碰碰运气。
“话说回来,姑娘你们是哪里人?面生的很,不是附近村落的吧?”
骑着三轮车,头顶斗笠的大叔回过头来,露出白牙冲我一笑。
我微微点头,回答:“嗯,我们从西海来的。”
“哦西海啊,好地方,比东海繁华多了。”他说着,双眼目视前方,轻微叹了口气,“我们这边大多数都是农村,年轻人也耐不住寂寞都走了,就留下老人与孩子,也是冷清啊。”
原来是这样,我看出大叔眼角的寂寞,猜想或许他的孩子也已经离开了这个地方,不由得安慰:“没关系的,现在的年轻人本事大的很,等他们成功后返乡,一定能把岛上的经济带动起来。”
大叔被我安慰道,连连点头:“是啊,我们东海最近的确人才辈出,你知道五皇之一的草帽路飞吗?他就是东海出生的,不过不是在我们村里。”
路飞?已经成为五皇了?
好久没关注过新世界的状况,忽然听到这个名字,我一时还有些恍惚。
大叔见我没反应,以为我对海贼世界不了解,兴致勃勃地和我科普。我见他一副话痨的样子,想是平时也没什么人能聊天,就由他说了,尽量不往心里去,免得回忆起一些拼命想要忘记的东西。
坐了三个小时的三轮车,进入村镇时我已经被颠簸得摇摇欲睡了。糜稽见状用胳膊肘戳了戳我,我勉强打起精神,打了个哈欠百般无聊地打量着四周的风景,忽然看到一道极为眼熟的围墙。
……等等,这个风格,这个样式,不是十年后的我家吗!
我吓了一跳,连瞌睡都没了,急忙坐起了身子,拍上大叔的背伸出手匆忙地问:“大叔,这是谁的宅子?”
哪知大叔面色凝固,犹豫了半晌,确定左右没人后才小声告诉我:“本来是一个挺心善的老爷子独居的,后来被山贼夺了过去,那老爷子硬生生被气死了,现在里面都住着山贼。”
他见我直直盯着那房子的大门,虽然不知道我为何这么问,但还是好心提醒:“姑娘你可别太靠近那宅子,最近霜月村上不太平,要不是你们非要买油,我也不愿带你们过来。我看姑娘你长得好,很容易被他们夺了去。你呆会紧紧跟着我,旁边胖胖的小哥也不要走散,我们买好油就离开。”
“山贼?”我基本无视了他后面所说的话,挑眉问:“你是说,这么漂亮的宅子,被肮脏的山贼夺了去?”
糜稽闻言若有所思地盯了我一眼,仿佛在说[你个前海贼好意思说山贼坏话吗]
我反瞪了回去,[曾经是杀手的你就闭嘴吧。]
[我本来就没开口。]
[那就闭眼,眼睛那么小,学什么眼神交流啊!]
我不再搭理糜稽,趁三轮车还没跑远,纵身跳下落在地上。
“姑娘?”大叔停下车,诧异地盯着往身后宅子靠近的我。
“不要担心,我去去就回。”我头也不回道。
他急坏了,“别去啊,那里现在是山贼的老窝,他们的头领悬赏有1000万贝利,你去了就跳不掉了!”
“对啊姐,别去了,就算你伸张正义为民除害,闹出动静多不好?海军最近一直盯着你呢!”糜稽也在一边小声劝阻。
“海军?”拉三轮的大叔的目光在糜稽和我的身上打转,反应了好一会才弄明白,“姑娘、胖小哥,你们是海贼?”
糜稽见自己说溜了嘴,忙摆手,“不是不是。”然后冲我喊道,“姐,真别去了,快回来吧!我那飞行船还在森林里呢,要是被野兽发现弄坏了咋办?”
我哪儿管得了这么多啊,此时此刻已经快被气炸了。那座房子可是我家,我未来的家!就算现在和我一丁点儿关系都没有,那也不能让一群臭烘烘的山贼住着啊,他们要是留下了味儿,我以后还怎么住?
不能放任他们!
我怒气冲冲,踩着纯白的凉鞋走到宅子大门口,伸手重重地在门上拍了三下。
这群山贼估计挺闲,不一会儿就来了人。贼眉鼠眼的家伙在打开门看到我的一瞬间口水就溜了下来,我眼睁睁地看着那透明的液体滴到地砖上,心中一万头草泥马飞奔而过。
太恶心了,那可是我的地砖!我的地砖!
“小妞,你来这干……啊痛痛痛!”
贼眉鼠眼的山贼被我提起领口高举在空中,一旁追上来的三轮大叔已经看傻了,糜稽自知这趟浑水已经没法避免了,面无表情地在原地嘀咕了两句,自觉地跟在我身上走进宅院里来。
“你们的头领在哪。”我厉声询问。
贼眉鼠眼被我揪着领口连气都没法喘,更别提说话了,支支吾吾了半天也没说出一个字来,还是等我把他摔到地上后才干咳好几声,惊恐地回答:“老大,老大他在酒馆里喝酒!”
喝酒?还真是逍遥啊!
我寻顾了一圈,发现宅子里的摆设跟十年后我所看见的差别很大,垃圾到处摆放着,酒瓶也随地乱扔,更气人的是,地上还有好几条看起来就没洗过的脏内裤!
我的房子,我的地板!
就算是未来的,那也是我的!
我徒手解决了在屋子里打牌喝酒的所有山贼,再次提起贼眉鼠眼的衣领,一路带风来到镇上的酒馆中。
为这群山贼称之为老大的山贼是个身高两米五,体型巨大,身上体毛多到离谱的中年男子。此时此刻,正坐在酒馆的吧台上,像不要钱一样,一杯一杯将上好的啤酒往那镶了好几颗金牙的大嘴里灌。
酒馆老板站在一旁瑟瑟发抖,馆子里也没有其余客人,放眼望去全部都是清一色的山贼。
而我的到来,让这狭小又阴暗还弥漫着一股山贼臭味的酒馆蓬荜生辉。那群山贼们在看见我的第一眼就吹起口哨,不少人还激动地搓了搓手,直到看见我手中提起的贼眉鼠眼后才愣了神,一个个露出不敢相信的模样。
“洛嗞,你怎么被一个女人抓住了?”一个高高瘦瘦面色焦黄,看起来像是纵欲过度了的年轻山贼惊呼道。
他那双比贼眉鼠眼还要贼眉鼠眼一百倍的眼睛色迷迷地盯着我,像是想隔着衣服把我看透一般。
我被恶心到不行。在海上的那几年,有谁敢用这样的目光瞧我?就是回到西海开始相亲后,遇见的男性至少也是彬彬有礼,可从没见过这样露骨又肮脏的混蛋!
“糜稽。”
“知道了姐。”糜稽会意,不用我多说,甚至没用拿手的炸.弹就解决掉了那个看我的山贼。
用时不过一秒。
“哟,这招挖心脏……哪儿学的?”我被他那双顿时变尖的小肥手惊得抬了抬眉毛。
“……我们家祖传的,不过我不爱用,还是操控炸.弹方便,不会弄脏自己。”他将沾在手上的血液一甩,嫌弃地在尸体的衣服上擦了擦。
“是挺脏的。”我颔首同意,心中对他杀人的事毫无波澜,将目光转向仍然背对着我们的山贼老大身上。
1000万……贝利吗?
我勾起了唇角,“喂,那边那个悬赏额只有1000万的家伙,本小姐有事要问你,快把头转过来。”
五大三粗的山贼老大放下手中的啤酒杯,压低了声音的满是怒意:“只有1000万?小姑娘,你说话真有意思。”
他猛地转过身来,狞恶的脸上只剩下一只没有瞳孔的右眼,充着血死死瞪着我,像是想用目光将我杀死一般,“你居然杀了我的弟弟,我要把你抓起来,好好折磨你,让你生不如死!”
我被他那狰狞的面孔吓了一跳,暗暗咂舌。
这是个啥啊,不过悬赏1000万贝利,瞧瞧他把自己弄成了啥样子?不说别的,就那眼睛……啧啧,这个世界果然还是看脸啊,同样是瞎了一只眼,人家索隆就好看多了,哪是这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
嗯?我干嘛要想起索隆?
心情突然变得有些毛躁,我嫌弃地移开眼神,不耐烦道:“我收回刚才说的话,你还是不要转过头来好了,丑得太渗人了。”
山贼老大沉默了一秒,随后抄起吧台上一把三米长的巨刀,狠狠朝我劈来。
酒馆老板腿都软了,一直跟在我们身后的三轮大叔也吓得动弹不得,而糜稽则露出与杀手身份极为不符的怜悯表情,同情地看着面前朝我冲来的山贼。
咔呲一声,巨刀断裂。我踩着变得尖利的脚尖,利爪狠狠在他身上一抓,一击毙命。
巨大的身体倒地,我走到瑟瑟发抖的一群山贼面前,拿起一杯还没被碰过的啤酒,倒在爪子上清洗。
“1000万贝利,我收下了。”
变回人类形态,我冲余下的山贼残党们露出一个温柔至极的笑,“你们……”
他们还算识时务,见自家老大死得那么惨,都抱在一起,流着眼泪哭喊着,连裤子都尿湿了:“大姐,大姐,求你不要杀了我们!”
“杀了你们?我还嫌脏了我和我小弟的手呢。”
我不屑冷哼。
他们听后仍然没有放下心来,其中一名顶着暗黄色鸡窝头的男人望了眼倒在酒馆中央的两具尸体,咽下口水狠下心说:“我们的所有的钱都给您!”
都大祸临头了,说出这句话时,还能从他眼里看出对财宝的不舍。
“你们的钱估计都是从镇里的百姓身上抢来的吧?真是丢人,有本事去抢别的山贼啊,对平民下手算什么?!”
就连我都没对平民下过手好吧!所有财宝都是从同行身上抢来的。欺负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老百姓有什么意思?
“我们,我们错了……”他们跪下来,嚎啕大哭。
“别哭了,看起来怪恶心的。”我嫌弃地皱眉,“行,可以放你们一条生路。不过除了那些被掠夺到手的财宝上交外,你们还得先去把我的房子给收拾干净了才能滚蛋。”
“大姐的房子?在哪儿?”
我昂起下巴,牛逼轰天地宣布:“就是你们现在住的那座宅子。从今天开始,就由我接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