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芝笑眯眯地不说话。
其实她也没做什么,只是那天程妈妈不经过女儿同意就跑去见她们,肯定引起了对方的不快。所以,她事后私聊了程婉意,先谢谢她帮他们借卷子,又夸她妈妈“漂亮有气质”,小女生有了面子,自然不好继续冷淡,于是上次说错话的事就彻底过去了。
“她挺在意她妈妈过来的事,可能怕我们有不好的印象吧。”芝芝耸耸肩,随意道,“其实完全不会啦,同一个世界,同一个爹妈,不难理解。”
庄家明不由微微笑了笑。他觉得芝芝有一点很难得,她总能体谅到别人的难处,绝不会指着别人的伤疤说“这不算什么,有更惨的”,所以只要她愿意,很容易和人交上朋友。
“那我回去洗衣服了,一会儿过来拿。”
“哎,家明哥。”她趴在椅背上,笑嘻嘻地说,“你给叔叔买几件衣服呗,尺码旧的衣服上就有啊。”
庄家明有这个想法,但他从未替父母买过衣物,想到要去店里询问,就有说不清道不明的难为情。他不知道怎么开口,也不太懂如何挑选,父亲的年纪该穿什么款式、什么颜色好呢?
芝芝 又道:“下雨不太好出门,网上买呗,搜一下男士夏装就行了,颜色么,要我说,衣服蓝白灰不会出错,裤子灰黑最保险。”
他迟疑了下,点点头:“好。”
网购不必直面售货员热情的询问和探究的目光,不止可以从容挑选外穿的衣物,也可以自然地购买贴身衣物。
庄家明过去的贴身衣物都是由母亲购置,自己从未去过商店。而母子之间也不会深入地交谈这个问题,只是含糊地问一句“大小差不多吗?”
他都说“差不多”,但其实有的大了,有的小了。原以为母亲不会知晓,可当娘的都对孩子上十二万分心,穿的多的必然合身,很少穿的肯定不喜,久而久之也就不必再问了。
可是,他的妈妈已经死了。
今后吃什么穿什么,都要他自己打理。
庄家明抬起了脖颈,盯了会儿斑驳的天花板,等眼眶里的泪意消退后,才慢慢浏览起五花八门的网页。
他第一次给人挑衣服,非常谨慎,只挑父亲常穿的款式,再每家对比价格,阅读评价,反复斟酌后才下了单。
两日后的深夜。
庄鸣晖拖着沉重的脚步下班回家,小区里静谧一片,只在走过一楼的某户人家时,不经意地惊动了看门狗,传出汪汪的叫声。
他放轻了声音,慢慢挪上楼去,脑海中仍旧盘桓着母亲的电话:“鸣晖啊,我知道你心里放不下舒沅,妈不是不讲道理的人,但是你工作这么忙,总得有个人照顾你吧?家明才读高一,学校里的事情你能管到多少……”
千头万绪涌上脑海,使得原本就因睡眠不足的脑袋更昏沉了。
他晃了晃头,加快了脚步。
家里漆黑一片,已经凌晨两点多,孩子应该睡着了。他蹑手蹑脚地进屋,怕开灯吵到儿子,只用手机的屏幕照明。
提包丢在沙发上,他轻轻推开门,蹲到衣柜边上,托着抽屉的底部拉出来。幽幽的屏幕光下,一张纸条跃入了眼帘。
是他儿子的字迹,端端正正:旧的收起来了,换新的吧。
他拿起纸条,发现下面是叠得整整齐齐的一套睡衣,再抽开隔壁的那一格,又是上买的,不贵。
一股泪意直冲眼眶。
庄鸣晖摘下了眼镜,揪着衬衫的下摆擦了擦,满脑子都是“阿沅,我们的儿子长大了”,而后又觉得心酸,想着“要不是没了娘,哪里需要孩子操心这些事”,骄傲与愧疚两种截然不同的情绪交织在胸膛里,闷得发慌。
他在原地蹲了好一会儿,这才戴上眼镜,小心翼翼地捧起新的衣物,蹒跚着走向了浴室。
隔壁屋里,庄家明听着哗啦啦的水声,翻了个身,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一中的分班考定在八月二十五日,过了七夕节后,时间越来越不够用。
芝芝恨不得有个时间转换器,一天能有36个钟头学习,又或者学个影分身术,十个自己能同时背课文。但想来想去,觉得都没系统好用。
她愿意用重生的机会和十年的青春,交换一个不花钱就会死的系统,每月额度七位数的那种。
可惜,没有人和她交换_(:3」∠)_
她只能继续玩命复习,每天台灯开到十二点多才关。
今夜也不例外。
关母蹑手蹑脚地走到女儿的卧室外,悄悄推开了门,透过手指细的门缝往里瞄了眼,正好看见芝芝坐在书桌前奋笔疾书的样子。
她的坐姿绝对算不上标准,翘着腿,扭着脊椎,斜着写字,旁人看了都替她觉得难受。关母一会儿想叫她坐直了写字,一会儿又觉得她头低得太低,斟酌再三,又觉得干脆叫她睡觉算了,话都想好了,“读书靠积累,也不差这么一会儿”。
但犹豫来犹豫去,这句话也没说出口。
最终,她只是轻轻带上了门,摸黑回到了自己屋里。
关父也没睡,问她:“芝芝还在看书?”
这话可不得了,一下子点燃了关母的怒火,她选择性遗忘了自己说过的话,责怪关父逼女儿太甚:“都怪你,没事提分班考干什么?又不是高考,芝芝中考前都没这么拼命!”
关父一脸蒙,下意识地反驳:“你也说了啊,怎么现在就怪我一个?”
开玩笑,虽然他不记得自己的袜子放在哪里,但女儿读书的事记得清清楚楚,绝对没错!
“就是你先提起来的。”关母言辞凿凿,并且不容反驳地批判了起来,“现在是说这个的时候吗?你看看把孩子逼成什么样了。”
第7章 核桃补啥
做了十几年夫妻,谁不知道谁,关父明智地停止了争辩,只是说:“她知道用功是好事,实验班和普通班区别大了去了,说是说高二还有机会,但和高一就进能一样吗?那是赢在起跑线上!她现在多学一点,高考就多一分。”
“我怕她熬坏身体。”关母忧心忡忡,“老关啊,我们是不是给闺女的压力太大了?”
关父不知是因为天热还是心烦,翻了好几个身:“就你心疼女儿我不心疼?她马上就是高中生了,现在不搏一把,以后就晚了。我们家的条件就这样,没什么能给她的,你难道想她和我们一样早起贪黑开馆子?”
他只有初中文凭,不懂什么学问,却知道三百六十行,坐办公室吹空调的工作,总比卖口吃食有出息,自己穷点累点没什么,但不想让女儿未来的日子过成自己这样。
这个道理,关母也懂,他们这辈子就这样了,一眼看得到头,可孩子不一样,现在轻松,以后就要吃苦,反之这三年吃点苦头,往后才能过上好日子。
她叹了口气,软下了语气:“那你明天去菜场的时候买只鸡,炖点汤补一补。”
“补脑不是吃核桃更管用?”关父琢磨了起来,“我去称两斤核桃吧。”
关母反对:“核桃吃着麻烦,她也弄不来——你女儿手多笨你不晓得哦?”
“那买剥好的。”关父说,“也贵不了多少钱。”
关母很计较:“贵老多了,你买回来我给她弄。”
“你哪有这个功夫,店里够忙的了。”关父不耐烦地说,“就买核桃,睡吧。”
关母嘀咕了句,约莫又是心疼钱,他假装没听到,翻个身睡了。
没多久,房间里响起了扯鼾声。
第二天,东方还没亮,关父就起床去菜场了。
店里的面种类都是固定的:咸菜肉丝面、红烧大排面、红烧鳝丝面、黑鱼面、牛肉面、榨菜肉丝面、番茄鸡蛋面,配菜也就那么几种,凉拌黄瓜、酸辣土豆丝、拌海蜇,再加个紫菜蛋花汤。
夏天食材经不起放,做餐饮也讲究新鲜,所以他每天买的菜都是定量的,宁少不多,小本生意,经不起亏本。
去的摊子都是熟悉的老人,看人过来,不必多说,三下五除二就把分量称好,收钱的时候习惯性抹去零头。
关父以最快的速度买完食材,踏进了一家刚开门的杂粮店。
这家店里卖谷物杂粮,也卖瓜子坚果,老板娘是个身材偏胖的中年女人,动作麻利:“要点啥?我这儿都有。”
“这个多少钱?”关父指着柜子上最显眼的小核桃仁。
老板娘爽快地说:“一罐四十五。”
太贵了。关父下意识地皱了皱眉,犹豫了下,又问下面称斤两的薄皮核桃:“那这个呢?”
“三十五一斤,多买可以便宜点。”老板娘看出他手紧,主动问,“买给谁啊?”
关父马上说:“我女儿,她马上要读高中了。”
老板娘了然,热情地说:“学生是要多吃核桃,补脑,你买这一罐罐的吧,都剥好了的,吃着方便。”
关父下意识地搓了搓裤袋里的几张钞票,眉心皱出深深的折痕。
“我这里还有核桃粉,冲一下就能喝,也很方便。”老板娘给他拿了一罐,介绍说,“里面有芝麻也有核桃,对学生特别好,四十块钱。”
一大罐的粉末看着比一小罐的核桃仁多很多,关父衡量了下,觉得这个更划算,遂点头:“那就要这个。”
两分钟后,他提着两篮子重重的新鲜食材,怀揣着一大罐的芝麻核桃粉离开了菜市场。
到面馆的时候,关母已经开了门,正在打扫卫生:“买了吗?”
“买了。”关父顾不得放下沉甸甸的篮子,把怀里的核桃粉拿给她,“你别忙,先把这个给芝芝送过去,一会儿她起来就能喝。”
关母犹豫:“事情那么多,我晚点拿过去也行,她没那么早起。”
“叫你去你就去。”关父捋起袖子,大步走进逼仄的厨房里,“卖这个的说了,孩子喝了对脑子好。”
关母只好同意了。
于是,这一天芝芝起床的时候,就看到了餐桌上放的核桃粉,下面压着她妈的一张字条:[你爸早上去买的,补脑,你记得冲一杯喝]
她纠结地皱起了眉毛,该怎么告诉爹妈,以形补形都是屁话,压根没用呢?更重要的是,核桃粉很、难、喝!
十分钟后。
她撬开了盖子,安慰自己:“算了算了,坚果是好东西,反正也不会比减肥餐更难吃了。”
下次再和他们科普辟谣吧。
考试将近,芝芝和庄家明在图书馆里为自己准备了一次模拟考。
早晨出发的时候,天色暗沉沉的,好像随时会来一场暴风雨,谁知道盛夏的天气说变就变,才开始写语文就出太阳了。
艳丽的金光透出厚重的云层,穿透图书馆的大玻璃,正正好照在庄家明身上。他穿着件宽松的白色t恤,衣袂被晕染出一圈圈的毛边,几乎透明。
芝芝坐在他对面,好险没看呆。
说来,从小到大她沉迷言情小说最重要的一个缘故,就是因为庄家明同学的存在,现实的男主角模板在此,怎么会怀疑小说的剧情呢?她真·少女时代一直都相信《恶作剧之吻》里的情节真的会出现。
尤其是庄家和他们家的关系的确亲密,她毫不怀疑如果自己沦落街头,庄家肯定愿意收留她住下。
到时候岂不是可以……嘿嘿嘿?!
想想都美滋滋。
然而,美好的愿望在高中生涯真正到来时破灭了。庄家明还是江直树的现实版本,成绩好,帅气,超受女生欢迎,巴特,告白??
别说大庭广众之下告白了,就算是偷偷把情书塞到他抽屉里,万一被别人发现交给了老师,那就真的全校通报批评吧。
想想看,周一升旗仪式,校长操着一口带有口音的普通发,抑扬顿挫地说:“某某班的某某同学,小小年纪不知道学好,居然给蓝同学写情苏……”
oh,no!
至于言情小说里的“公主”“少爷”什么的,校园里没有,夜总会很多。
往事不堪回首。
芝芝长叹一声,托着头看着对面的少年,心里特别理解十年后喜欢十七、八岁男孩组合的粉丝。
她现在就是这样的心态,他要不是高中生,恨不得马上和他早恋。
目光太炽热,庄家明蓦地抬起头来,下意识地摸了摸脸:“我沾上墨水了?”
“没有,看你好看,随便看看。”她低下头去。
庄家明不信,觉得自己被青梅捉弄了。
默写完了古诗词填空,芝芝在做阅读理解前又往对面的少年身上瞄了眼。他有个继承自母亲的习惯,喜欢用钢笔写字,字迹带着笔锋,极有风骨,和她用水笔写出来的软绵绵的字体完全不同。
但是……作为一个不爱好书法的人来说,看什么字,肯定先看手啊。言情小说里形容男主角,必然是像钢琴家的手,白皙修长,在黑白琴键上跳跃时赏心悦目极了。
“你到底看着我干什么?”庄家明拧起眉头,“有话直说好了。”
芝芝想了想,诚恳地说:“我就是觉得,我俩不在一个班也挺好的。”
“为什么?”
“你影响我学习。”
庄家明拿起笔袋里的橡皮砸向了她的脑门:“不要找借口,快写。”
“你这个臭毛病得改一改。”芝芝把滚落到身上的橡皮丢回去,“会投篮了不起啊。”
庄家明又一个男神的地方是篮球打得普通,但投篮奇准,三分球一投一个进,站几米外丢垃圾十次十中,鲜少失手。小时候去公园套圈,他次次能套中玩具,叫她恨不得套了麻袋抢回家去当童养婿。
“我也行。”她掂了掂手里的橡皮,扬手一丢。
他背后路过的女生只觉得手背一痛,书没拿稳,哗啦一声全洒在了地上。
芝芝一惊:“哎呀!”
庄家明赶紧站起来帮她捡书,连声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没注意,你没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