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欢更漂亮了。
她穿着干干净净的漂亮裙子,皮肤透到几乎会发光,哪怕不着浓妆,也是压不住的柔美昳丽。小时候第一眼见她,余希就知道这姑娘和自己是不同的。
他是上街讨饭吃的小乞丐,为了一个包子,他什么事都能做的出来;从污泥里起来的人,无父无母,能为了半个沾了土的馒头和野狗打架,还有什么好怕的。
干爸做的不是正当生意,他知道,但也觉着无所谓——连饭都吃不饱,他才没有多余的同情心。干爸瞧他机灵,才收留了他,也是叫他陪着干爸那唯一的女儿玩,也就是余乐。
那时候余希还没有名字,干爸叫他黑小子,干爸的女儿,乐乐则是叫他野种。
余欢刚被骗来的时候,只会哭,她年纪小,白白嫩嫩的一团;余希刚见她就惊住了,这样娇气白净的小团子,也不知道干爸是怎么骗过来的。
干爸起先似乎打算是把她卖到山沟沟里面去,那边有个村子,余希去过几次,知道那边的人喜欢买了些女婴从小养着,好做童养媳。可惜这次出了点意外,干爸他们不知怎么着被盯上了,未来得及甩脱。
余希趁机带着生了病的余欢跑路。
那时候,他只知道这一小团子叫桑桑,若是在平时,这是他穷极一生都可能无法触碰到的人物。
偏偏阴差阳错,落入他手中。
逃跑的时候,余希没打算带着乐乐,但她自己跟了上来,时不时威胁余希,如果不带上她,她就去举报余希是同谋。
相仿的年纪,见识过太多昏暗的孩童,连心思也比蜜罐里泡大的要多。
余希没有办法,只好带上她,三个小孩子东躲西藏,一路乞讨回了霞照市。
余欢肠胃弱,经不起折腾,刚到霞照市就发起高烧;余希只好带了她去慈济院求收留,他先前还担心余欢醒来后会告诉院长事情的一切,但谁知她醒来后,直接不记得之前的事情。
余希也是那时候萌发的念头——他会好好地教导余欢,将这个小姑娘养成“自己人”。
——若不是祁北杨。
余希拿污皱的衬衫袖子,擦了下鼻子。
如果不是祁北杨干涉,不会有人知道他当年偷换试管的事情,余欢现在也不会重新回到他触不到的位置。
他破了音:“欢欢,我是你余希哥哥啊。”
余欢稳稳地将茶盏双手奉给孟老太爷:“外公,请喝茶。”
孟老太爷接过去,撩了撩眼皮。
余欢走了过来,抽出张纸巾来,弯腰,递给余希,漂亮的眼睛中满是怜悯:“外公已经将所有的事情都告诉我了。”
包括余希一直以来的偷拍行为,这么多年妄图对她进行精神上的驯化……后者倒不是外公说的,而是余欢自己慢慢觉悟出来的。
从祝华院长临终前叫她提防余希起,她开始慢慢回忆起余希从小到大同他说的那些话。
“我感激你曾经将我背回慈济院,但同样憎恶你给我灌输的那些东西,”余欢将那方洁净的纸巾塞到他的手中,“你知道吗?我有多讨厌那个懦弱和胆怯的自己,而这些都拜你所赐。”
余希眼神一闪,想要趁机去抓余欢的手,但余欢轻巧避开,望向他的眼眸中唯余冷漠:“你可还记得宋凌?”
从余欢口中听到这个名字,余希脸色煞白。
“他是我的男舞伴,”余欢说,“当年被人骗着贷了不少钱,后来又因为还不上钱而被人指使打断了腿……你可知道,对于一个舞者来讲,这意味着什么?哦,你当然知道,不然也不会做。余希,毁掉一个人就那么让你痛快吗?”
余希颤抖地将那方纸巾按在侧脸上。
这怕是能接触到欢欢的最后一件东西了。
余欢说:“我也很奇怪,为什么从小到大我的人缘总不够好。直到昨天,我才偶然得知,原来从小学到高中,你总是不遗余力地散播各种各样的谣言,驱逐着我身边的人。余希,你曾说祁先生是变态是恶魔,那你做了比他更恶的事情,又是什么?”
从上小学起,余欢就曾被同学孤立——不知是谁先说的,说她是ji女的孩子,有娘生没爹养,才被丢到孤儿院中。幼小的孩子对这样的流言不知所措,只会偷偷摸摸地哭,然后余希会心疼地安慰她,乖啊,那些孩子坏,咱们欢欢不和她们玩……欢欢只要有哥哥就好了。
上了初高中,这样的流言变本加厉,又成了她私下里偷偷卖;只不过那时候的余欢变得更加沉默,更加不愿同人交际。
而这些流言的尽头,都是余希。
他与祁北杨又不同,祁北杨想要独占她的美好,虽因为她的交际而吃醋,但绝不会伤害她;而余希,是想要摧毁她,在她受所有人讨厌的时候,以救世主的方式出现,妄图精神控制。
余希只是颤抖地俯在地上,他万万没有想到,那么久远的事情,竟然也能被挖出来。
“你以为自己能逃脱的过法律的制裁,但若是要教训你,不单单只有这么一种办法,”从始至终,余欢都没有流露出一丝恼怒的情绪来,而这样平和的声线,宛若刀子一样,在余希身上一片片往下剜掉血肉,“余希,你不是想要我孤立无援遭万人唾骂吗?现在,也该你尝尝这种滋味了。”
余希问她:“你想做什么?”
声音近乎绝望。
他仍不敢置信。
当初那个怯懦的少女,只会默默躲在被褥里哭的小姑娘,心善到似乎可以原谅一切的桑桑……消失了。
眼前的余欢,近乎冷酷的残忍。
一直到余欢开口前,余希都还侥幸地觉着,余欢心肠那么软,他说上几句,就能叫她同情心泛滥。
“我没有别的意思,”余欢微笑,“只是想替我自己讨回一个公道。你依旧可以去工作,去投简历,但有一点,我会将当年你送给我的东西,一点点还回去。你也要尝尝,被人指点、孤立的滋味呀。”
余希喘着粗气:“你这是在逼我去死。”
“我相信你,”余欢淡淡说,“能为了馒头和野狗争夺的人,绝不会这样轻易自杀。”
余希眼中最后一丝光芒也消失了。
余欢果真善解人意,从小长大的人,她虽然被他的伪善所蒙蔽,但也清楚地知道,余希最怕什么。
他最怕的,就是身败名裂,幼年的那个小乞丐,仿佛一辈子都烂在泥里面。
他妄想抓住的那团洁白……十几年了,始终不曾触碰到过。
—
在孟家寄住这么多天的楚琼琚也会随着孟老太爷回国,他这几天知道孟家气氛不同寻常,也灰溜溜的,什么也没说。
他也知道余欢与祁先生之间出了点问题,可他不敢问啊。
一想到祁北杨的那张脸,楚琼琚就忍不住打个寒噤——当年姐姐是脑子进水了还是被驴踢过了,怎么喜欢上这么一个披着人皮的狼?
所幸祁北杨再未联系他。
可余欢单独找了他,只叫他转交给祁北杨一个信封。
楚琼琚登时就惊了,一时间不敢去接:“……你都知道了啊。”
他与祁北杨私下里一直联系的事情。
初遇祁北杨的那晚,楚琼琚就被祁北杨提溜了出去,哆嗦着答应,会帮他看好余欢,不对余欢出手,也不让别人对余欢出手的同时,也要稳住孟老太爷,不叫孟老太爷再找其他的人。
余欢表情淡淡:“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我能理解你。”
楚琼琚摸了那个信封,只摸出来一张疑似银行卡的东西。祁北杨当着他的面拆开看的,里面的确是一张卡,还有张薄纸。
他不知道那信上写了什么东西,只瞧见祁北杨在看完信后面色巨变,想要站起来,动作太大,险些摔倒。
楚琼琚被他这样的模样吓住了,嗫嚅着叫了声“祁先生”。
那封信被祁北杨揉搓成团,他脸色十分难看,问楚琼琚的声音颤抖:“桑桑现在还在家吗?”
楚琼琚被他这一问问的发抖:“您不知道吗?南桑她……她是今天上午的飞机啊。”
……祁先生竟然连这个都不知道吗?
祁北杨沉默。
他怎会知道。
桑桑讨厌他,他已经叫那些人都离开了,不许他们再看着桑桑。这么多天来,他无数次忍不住想要打听她的近况,又生生忍住。
他……已经在努力看心理医生了啊,已经在接受治疗了。
祁北杨站起来,想要往外走,可惜没几步,身体晃了晃,险些倒下。
一个中年人上前几步,扶住了祁北杨。
楚琼琚惊叫:“孟叔叔!”
孟植皱着眉瞧了楚琼琚一眼,扶着祁北杨,不疾不徐问:“你现在又是打算做什么?去俄罗斯追她回来?你觉着桑桑会喜欢你这么做吗?”
答案毫无疑问——不喜欢。
余欢走的决绝,又特意叫楚琼琚下午送信过来,明摆着不想叫他去挽留。
她压根不需要。
孟植瞧了楚琼琚一眼:“先出去,你的事等回去再清算。”
楚琼琚夹着尾巴溜了。
嘤,早知道就不来霞照市了。
祁北杨哑声说:“舅舅想说什么?”
“我父亲知道你先前对桑桑做的那些事情,怒不可遏,想要对你出手的时候……桑桑拦住了。”
祁北杨暗淡的眼睛中闪出一丝亮光。
“桑桑说,对你而言,无视比针对能更叫你难受,”孟植沉声说,“这到底是不是借口,你该比我明白。
桑桑性子软是软,可也没有到了能大肚容一切的地步。她临走前,父亲说要替她清算以前的那些委屈。就连从小长到大的余希,她狠下心的时候,也是说处理就处理……唯独放过你,一丝一毫都没碰,你觉着是什么原因?”
祁北杨面色怔忡。
孟植缓缓说:“北杨,你别把她对你最后的那点爱和不舍也给磨没了。”
这句话似曾相识,祁北杨缓缓坐回椅子上,手指死死地攥着那张卡,仍残存着她身上的最后一丝气息。因为太多用力,指节泛白,卡陷入皮肉中,他却丝毫感觉不到痛苦。
头更痛。
大脑宛若被生生扯出了一条裂缝,大量的记忆在瞬间疯狂地涌入,祁北杨眼前如走马灯一样闪过,那些点点滴滴的过往,那些他无数次梦中梦到的情景,那些他想要记起却什么都抓不住的东西……
孟植瞧出他的不对劲来,面色微变,叫他:“北杨?”
祁北杨已经听不到外界的声音了,满脑子都是余欢柔和叫他的声音:“今天外面太阳很好,我可以出去晒晒太阳吗?我再不出去就要发霉了哎。”
初次见桑桑时,那样温暖,不是外界赐予,而是她身上的、明亮到想要叫人靠近的光芒;第一次接吻时,她柔软干净的唇瓣,微红的脸颊,小心翼翼的,叫他不敢用力,亲到一半被迫停止,等她呼吸顺畅后才继续下去;初次的时候,她疼的眼泪汪汪,因着他的笨拙委屈到不行,偏偏又忍了下去,那样惹人怜爱……
在曲镇的时候,她心满意足地吃着桂花糕,故意逗他,不给他吃,被他挠痒痒,笑着不停求饶;或者是朝他撒娇,磨着他,叫他同意去买路边摊上的冰沙。
那些好的,坏的,甜蜜,冷战。
他全部都想起来了。
第50章 第一点欢沁
五月份的圣彼得堡,阴冷多雨。
不少同来上课的妹子只穿了薄薄的裙子来上课, 但对于畏寒的余欢来讲, 毛衫与纯羊毛厚外套才是她最好的选择。
宋悠悠比她晚了将近一个月才到, 不过已经很快融入这一预科班的小团体之中了——余欢在正式就读之前,还需要上将近一年的语言预科, 通过最近的一次冬考, 才能够顺利续签。
这一预科班上同学不多,学习芭蕾的加上她有五人, 亚裔有三人,除了她和宋悠悠, 还有个新加坡华裔,自我介绍叫李明维。
不少留学生选择在学校附近租的公寓——学校提供的公寓虽然条件也不算差, 但是那通宵的派对彻夜狂欢有些令人不适应。
余欢的公寓距离学校约莫半小时车程,打开书房的窗子, 可以瞧见美丽的涅瓦河。大概是担心她一人在异乡孤单,除了司机之外,其余佣人都是聘请的华裔。厨娘擅长鲁菜和淮扬菜系, 也经常做格鲁吉亚当地特色肉汤来给余欢换个口味。
余欢刚来到这里的时候, 颇有些不适应这边的气候, 也或许是水土不服,前几天一直病恹恹的;但在孟老太爷通话的时候,她又强打起精神来, 笑着同他说又发现了一种好吃的东西……然而, 大多数时间, 她都是在书房中默默学习俄语,或者在练舞房中安安静静地练习。
宋悠悠倒是常常来找她,异国他乡的,两个来自同一学校的姑娘亲近了不少;在此之前,余欢对宋悠悠的印象是漂亮的学姐,别的倒是没了,等两人熟悉起来,余欢才发现——宋悠悠其实是个小话痨,温暖的小太阳。
宋悠悠最擅长的是吹彩虹屁,刚踏入余欢公寓的第一天就把余欢的住所吹的天上地下绝无仅有堪比冬宫。
宋悠悠老家在好汉城,把擅长鲁菜的厨娘更是捧得要上了天,并努力吃了两大碗饭来表示对厨娘的恭维。
当然,事后,余欢给她揉了半天的肚子。
也托了宋悠悠的福,余欢也拓宽了交际面——宋悠悠活泼开朗,颇受欢迎,在预科班是小太阳一样的人物;也有不少人注意到了余欢,这个同样来自拥有古老历史国家的姑娘,拥有着干净透彻的皮肤,更富有神秘东方气息,瓷娃娃一样漂亮易碎。
而她跳起舞来,更加摄人心魄。
老师用并不流利的中文夸赞她是“瑰宝一样的少女”,并花费了不少时间来同来自世界各地的学生解释这个词语的意思。
初到圣彼得堡的两个多月,余欢过的十分自在。
她刻意忘记了祁北杨,忘记他炽、热的目光,带着薄茧的温暖手指,以及唇齿间的淡淡薄荷香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