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简喊了一声,又忽然泄气,“我又不着急……结婚。”声音越来越小。
“他要是在都柏林认识什么小姐, 跟你退婚,怎么办?”妈妈伤感的说:“距离那么远, 真要有什么事情,你要怎么办?凯茜就够让我心碎的了,要是你再出什么事,我的心就要碎完了。”
“不会的,妈妈,汤姆不是那种人,我相信他的品格。”
“你可真是个傻孩子!别太相信男人,不是每个人都是绅士的。”
简不明所以的瞪大眼睛看着妈妈。
在旁边假装自己不存在的爱丽丝心想,简果然是纯真无比,她住在民风淳朴的乡村,外出探亲,亲戚们也都是和善的好人,她几乎没有遇到过传统中的“坏人”,就是她笔下的人物,顶多也就是过于世俗贪财,真正的坏人是极少的;于是她就不明白男人要是渣起来真是什么都能干得出来!
当然这不是说汤姆就会是个渣男,但妈妈为了女儿多考虑一点,这很正常。家里已经有一个遭遇不幸的女儿,妈妈就会把危险放大无数倍,总会往坏处想,所以就很焦虑。
乔治牧师也很为女儿们担忧,可他不愿意表现出来,只是默默的表示支持。去年他为简的小说谋求出版,不幸失败了。现在他转而支持亨利的新事业,只希望亨利以后有钱了,能够多为妹妹们提供一点经济资助——不用太多,每年一个人给200镑就足够她们过的不错了。
亨利对爱丽丝转述乔治牧师的话,爱丽丝心想,爸爸要是知道打字机是个暴利的产品,就不会太担心了。
“不用多说,一年只要有2万镑的利润,分红之后,我可以给凯茜和简一年500镑。”
这样就是一人250镑,像凯茜这样的单身女性,一年有250镑足够用了。简要是以后会有很多孩子的话,可能不太够用,但还有汤姆呢,他不可能一个子儿都不赚的。
爱丽丝想了想,“可以。我也可以给她们一人100镑。”
他俩将奥斯汀打字机公司的股份分成100份,卫斯理1万1000镑,占股25%,伊丽莎5300镑,占股12%;亨利负责管理,占股8%;爱丽丝技术入股,占股10%;黑斯汀斯先生5500镑,占股10%;托马斯表哥负责工厂,占股2%;3%的突发事件备用金;剩余30%留作扩大再生产资金。
按照年利润2万镑来计算的话,亨利可得1600镑分红,给凯茜和简500镑,年收入还能有1100镑,不用伊丽莎的钱,他俩就能过的很舒坦了。
这是简单的家庭股份制公司,也不需要像后世的很多公司那样,用股份来吸引高级管理人员和科技开发人员,股份的分配就很简单,谁出钱谁拿分红,谁出力谁拿分红。爱丽丝和亨利都不想再把股份分出去了,现有的资金还有黑斯汀斯先生的投资没有谈妥,已经用伊丽莎的投资支付了铸造工厂的头期款,工厂正在开工。
虽然钱还没有赚到手,但奥斯汀兄妹已经美滋滋的计划好了要怎么用。
亨利想把伊丽莎现在住着的小别墅买下来,或者要是伦敦现在有地段不错的房子,就在伦敦买一处上下两层的小楼。伊丽莎当初从法国逃回来就想在伦敦买房子,但当时没有找到合适的,只是租了一栋小楼,后来,她和妈妈费丽达菲亚又去了斯蒂文顿附近,就没有想过在伦敦购置房产。
爱丽丝也想在伦敦买房子,不过这得到几年以后再说。
等到打字机公司的业务发展起来,占据了这块空白市场,就要考虑开办出版社的事情了。兄妹俩一致同意,与其让亨利花费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时间打入出版界这个小圈子,不如直接收购一家小出版商,伦敦有不少业务不大的小出版商,一定能找到愿意合作的,就等于奥斯汀拿钱购买股份,将出版业务正规化规模化,业务范围么先从印刷宗教读物开始,市面上流行的圣经版本不知道有多少,圣经一直是畅销书,各家出版商都印过圣经。
亨利也知道了伦敦的出版商拒绝了简的书稿的事情,十分气恼。他认为简写的棒极了!可那个人居然看都没看就拒绝了!
爱丽丝愤愤的说,将来简的小说出版了,受到读者热捧,一定特地送一本去给那个出版商,羞羞他,让他知道他错过了什么样的宝贝。
虽然是非常孩子气的做法,但亨利居然也觉得,这样才够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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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未来几年的公司发展路线都安排好,亨利这才想到,“我可爱的小爱丽丝,你说说,你怎么懂的这么多?”
“看书,以及,黑斯汀斯先生跟我说过的东印度公司和其他公司的经营手法。以及,我是天才!”她仰着小脸。
亨利早就默认了她很聪明,于是也就很愉快的接受了她的说法。又说:“那给凯茜和简的年金是不是太少了,或者,以后赚的多了,每年增加。”
“简的小说只要出版了,保准能赚很多,到时候我们可以把除去成本的所有净利润都给她。”但她很快就改口了,“不,还是把我和你的分红分出来吧。我有预感,她的小说会非常受欢迎,等她一年能赚到1000镑的时候,准保让汤姆天天回家先向太太问好,太太要是心情不好,他就得费尽心思哄她开心。”
亨利笑得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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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可不知道哥哥妹妹已经把她婚后谁说了算的问题给安排的明明白白了,饱受相思折磨的她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写作上,同时还花了很多时间来写信,写给凯茜、汤姆、勒弗罗伊太太等。她给凯茜写的信最多,事无巨细都会告诉凯茜,就连出去散步遇到了谁都会告诉凯茜。
爱丽丝也有了好闺蜜,露辛达差不多每周都给她写一到两封信,一整张信纸都写的密密麻麻,内容也跟简写给凯茜的信一样,大大小小的事儿都跟爱丽丝说。
比如家里又添了一个小妹妹,格里森先生和格里森太太都快要绝望了——露辛达姓格里森——任谁一心想要个儿子,但结果一连7个孩子都是女儿,也会绝望到怀疑人生。
格里森夫妇整天吵架,格里森先生觉得格里森太太这只“下蛋的母鸡”质量不好,只会生女儿,没法带给他一个继承人;格里森太太就嘲讽丈夫想要儿子想疯了,可是你一脸的岳父相。吵完了格里森先生通常就摔门而去,不知道到什么地方去喝个烂醉才回来;格里森太太就会在家里哭。
露辛达抱怨,说即使王室也有女王呢,为什么爸爸对有个男孩这么执着。
血脉这种事情吧,确实很多人都相当看重的,尤其是有钱人家。
奥斯汀家对此深有体会。亲戚奈特先生没有孩子,但他的土地财产是限定继承人,就是必须要有男性继承人,这牵涉到法律规定的领地领主对国王的兵役义务,虽然现在的兵役义务已经名存实亡,但法律就是法律,奈特家必须要有个男性继承人才行,所以奈特先生才选中了奥斯汀家的第三个儿子爱德华作为继承人。
格里森家可能也是这种情况。
爱丽丝给露辛达回信,说父母的问题她也没法管,只要她自己乖乖的就好了,格里森先生会把他的孩子们照顾的很好的,格里森家只要不破产,每个女儿大概都能有800镑年金的嫁妆,当然这个数额可能会因为孩子数量的增加继续下降。
这么一想,爱丽丝又觉得现在的女性地位真是太低了,没钱结不了婚,婚后又会成为生育机器,所以,结婚到底有什么意义呢?
真是想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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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说:“结婚一定要为了爱情,想想看,如果你一点都不爱你将来的丈夫,那会是一件多么可悲的事情!”
“那我也可能爱他的钱。”
“你不会的。”
“他要是有——10万英镑,说不定我就会动心了。”
“小财迷!”由于10万镑这个数字过于巨大,简压根就没拿爱丽丝的话当真。
“没钱万万不能。没有很多很多钱,绝对买不来我的爱!”
简又按着她挠她腰,“你总是钱啊钱的!”
“钱是个好东西,人人都少不了。”爱丽丝躲闪着,笑得喘不过来气,断断续续的说。
“唉!这我知道!”简也并没有清高到看不起钱,有钱的人才能清高,没钱的人清高不起来,毕竟柴米油盐都要钱,没钱吃不饱肚子,那就什么都不谈了。
爱丽丝想了想,还是决定憋着,什么都不说了。
简的观察力无疑是很强的,她当然早就明白成为一个妻子意味着什么:她得为了一日三餐操劳,还得面临不断到来的孩子,然后为了生活的艰难,她就会跟汤姆不断争吵,到时候爱情还能剩下多少?
所以,女人一定得有钱,有钱了至少不用为了每天吃什么而犯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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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最重要事情莫过于“早上吃什么、中午吃什么、晚上吃什么”,不管是在格莱谢姆庄园还是贝克尔宅,有钱人的饮食都很讲究,这是一种生活态度。奥斯汀家虽然有女仆,但她要做几乎全部的家务活,不是专门的厨娘,饮食方面的手艺不怎么地。妈妈也是在家境不错的家庭里长大的,厨艺是有,但要说做的有多好吃,那是昧着良心也没法吹的。
倒是凯茜,厨艺还算不错,最拿手做小点心,但凯茜现在不在家,爱丽丝就有点嫌弃妈妈的厨艺了。
她两年前带回来的一大箱子香料,奥斯汀家根本用不完,托人拿出去卖了不少,也送了一些给亲友们,到现在早就用完了。妈妈买了一本菜谱,照着上面的食谱腌制牛肉和猪肉,后来发展到什么肉食都想腌制一下,家里反正养了好几头猪,一年杀一头大猪,足够一冬天吃的。腌制出来的肉比普通培根要好吃,毕竟是不惜工本的放香料。
香料还可以用来做蛋糕和饼干。奥斯汀家不算穷,吃得起小麦面粉,白面包都不掺其他原料的,不像很多农夫家里,小麦粉得掺点燕麦或是裸麦。也吃得起肉,每天的正餐都至少有两道肉食。
爱丽丝吃惯了小麦面包和牛肉猪肉鸡肉,还是上次去牛津的玩伴雅各布家里的时候,才头一次知道普通平民吃肉很少,也不是每天都能吃得上纯小麦的面包——小麦面包才足够柔软,也很香,要到后世那些吃惯了精细食物的人才会整天喊着要吃吃粗粮,多吃素菜,那都是平时吃肉吃得太多了,肚子里油水太多,闹得慌。
爱丽丝当时还很奇怪:欧洲人不是早就过上了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生活了吗?
黑斯汀斯先生给她简单的讲述了一下,中世纪的平民吃肉确实比现在的平民吃肉多,这其中的原因大概是跟近百年来英格兰的人口爆炸式的增长有关。工业革命还没有开始之前,英格兰就已经开始加快了人口增长的步伐,工业革命之后,由于马铃薯、玉米的大面积耕种,耕地增加了,而用来放牧的野地就减少了,整天为了温饱而挣扎的平民没法像奥斯汀家这样,可以买猪饲料来喂猪,都是散养,土地面积就这么大,耕地增加必定导致家畜的产量下降,所以现在的平民就渐渐吃不上肉了,取而代之的是各种蔬菜、以及马铃薯和玉米这种不挑地产量高的农作物。
噢,还有,花生!
爱丽丝之前不知道花生也是原产南美洲,偶然在家里餐桌上发现花生后,大喜,表示爱吃,怎么吃都行,水煮油炒炖汤,都可以。奥斯汀家种了不少花生,主要用途是榨油,榨油后剩下的残渣用来喂猪、喂鸡、当肥田料都可以。花生还没长老的时候,妈妈会挖几棵回来,煮嫩嫩的水煮花生给爱丽丝吃,不过爱丽丝现在多半时间在伦敦,贝克尔夫人觉得花生不是什么上台面的好吃的,不让她多吃。
斯蒂文顿有村民家里养了奶牛,春夏季节,每天清晨农妇会拎一桶牛奶送到奥斯汀家,奥斯汀三姐妹都习惯了每天至少喝一杯牛奶。爱丽丝不喜欢喝生牛奶,坚持要求煮沸冷凉再喝,也要姐姐们喝煮沸过的牛奶。
至于淡水鱼,奥斯汀家也常吃,倒是爱丽丝,因为不会吐鱼刺,一吃鱼就被鱼刺卡住,她就不爱吃淡水鱼。但因为运输问题,海鱼很难新鲜运送内陆,海鱼她吃的不多。弗朗西斯在家的时候就常跟她提到在军舰上吃的都是非常新鲜的海鱼,无污染无公害,很是鲜嫩美味,只是军舰上的伙夫水平有限,他们这些中级军官只有在跟船长共进正餐的时候才能吃到专业厨师做的美味的海鱼。
餐桌上还有很多种类的豆子,有些她爱吃有些不爱吃,相对来说,是三个女孩里面最挑食的一个。
还有一项重要的食物:酒。
圣公会的牧师并不禁酒,“教堂用葡萄酒”的价格在绝大多数年份都远远超过小麦的价格,最高的时候甚至是小麦价格的20倍。英格兰不产葡萄,绝大部分葡萄酒都是从法国、西班牙、意大利进口的,平民喝自酿的啤酒、苹果酒、白兰地和浓烈的烧酒,有钱人喝进口的葡萄酒。奥斯汀家也喝葡萄酒,妈妈和凯茜每年会酿一些苹果酒、橘子酒,还喜欢打听哪家有好的酿酒方子,用来改进自家的酿酒方子——私酿酒方就像私家菜谱一样,可以传给后代,是宝贵的财富。
英格兰乡村的交际圈不大,能够用来快速介绍对方,使人一下子就能记住的方式之一就是“这是家里养了奶牛的杰克”,或者“会做极好吃的苹果派的潘妮大婶”。
那么妈妈就是“牧师家的太太”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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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诞假期在家过了两个月,爱丽丝又吃胖了。这没办法,“每逢佳节胖三磅”对她来说是每年冬天的必然,不过因为年龄小,长胖一点只会显得更可爱,还远远不到为了体重烦恼的时候。
等到2月初,乔治牧师用家里的马车送她去伦敦,返回斯蒂文顿的途中,去伦敦郊区的奥斯汀工厂看了一下。
托马斯表哥带他参观了一下工厂。铸造工厂已经交了一部分货,都堆在仓库里,多数是金属铸件,一台打字机挺有重量的。
当乔治牧师知道一台打字机居然卖到堪称天价的299镑,也吓了一大跳。不过听说已经有人支付了定金,100台打字机已经预定出去一半,又觉得,嘿!这生意真的是可以做!
预定打字机的就有格里森家,格里森先生还是很疼露辛达的,他见过爱丽丝怎么使用打字机,觉得这确实是一件时髦的机器,家里的书桌上摆上这么一台打字机,顿时觉得文化层次都提高了。格里森家一口气定了3台,也算是大客户了。
爱丽丝拿到预定客户名单,这才算是松了一口气:只要能卖出一半,其实就是稳赚了。
拿着客户名单研究了半天,其中有些是黑斯汀斯先生的旧识,有林肯法律学院的导师,有一些贵族,有不少有钱新贵,也就是像格里森先生这样的工业革命后的资产阶级暴发户。
出乎意料的是,威廉为她拉来了不少客户,威廉家姓金斯利,金斯利家也订了3台。还有威廉的狐朋狗友们,这样,到了2月底,100台打字机开放预订的90台,全部预订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