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茜要笑死了,“你现在什么都懂,真是个小鬼灵精。不过你也知道,我对再认识什么人已经提不起来兴趣了。”
“汤姆要是在天堂看着你,准会让你追求你的幸福,他要是爱你,就会想让你幸福。”
“那谁能知道呢?好了,别总想着我,我已经下定了决心,就不会更改。这不是说我要为汤姆保守贞洁,只是,没人能像他那么了解我、熟悉我。等你再长大一点,遇到了你的爱人,你就会明白我的想法。”
“好的,”爱丽丝乖乖的说:“我不觉得你必须得结婚,但如果有人爱上你,而你又对他有好感,就应该试试让自己幸福。我看书里说,恋爱会让人感到非常幸福——简不就是这样吗?或者你也可以只恋爱,不结婚,”她笑嘻嘻的说:“这没什么,只要那个家伙能让你感到幸福,不管他长成什么样,我都可以接受他。”
凯茜这下子笑了,按着她挠她的腰,“这难道也是你从伦敦学到的?”
*
贝克尔夫人并不可能教她这些,她教的就是门当户对那一套,也说了,奥斯汀家的社会阶层不算高,但女孩子是可以跟比自己社会地位高的阶层的男子结婚的,要是家里有钱,选择的范围还很大,嫁个贵族家的小儿子也很正常。露辛达以后就很有可能嫁一个没得到什么财产的贵族家的小儿子。
贝克尔夫人意识到了爱丽丝与露辛达的不同之处,但没有想过爱丽丝可能会是一个有几万镑财产的有钱女孩。
爱丽丝回了伦敦。
肯辛顿宫的第3批打字机在5月初交货了,5月初也开始陆续将其他90台打字机交货,同时开始接受第二批预定。
赚钱大计按部就班的顺利进行着。
卫斯理找亨利要了几台打字机,黑斯汀斯先生也要了几台打字机,第二批订单实际上超过了100台。
格莱谢姆庄园有了目前最时髦的家用机器,格莱谢姆夫人还很有兴趣的玩了好几天。这是卫斯理手里的“胡椒博士”样品。
爱丽丝也决定给大哥詹姆斯、三哥爱德华各送一台。
奥斯汀打字机公司也得有几台打字机办公用。
*
汤姆回到了英格兰,忙着在伦敦租房子、找仆人、见导师、找工作。期间只能跟简信件来往。
爱丽丝不想问他从哪儿弄到的钱,他是男人,总有办法弄到钱。
汤姆不可能把简找来看房子,便接了爱丽丝去看他准备租的房子。爱丽丝觉得还可以,是一栋上下两层的小楼,内外都比较陈旧,但伦敦旧房子居多,也还好啦。
“我准备付了租金之后,就雇人来重新粉刷一下墙壁,这样就会好很多。”
“屋顶漏水吗?”
“不漏水。你看墙壁,没有渗水的痕迹。”
爱丽丝点点头,“买几件好一点的家具,简要有一间书房,看书写字用。窗帘要全部换新的,厨具餐具要配齐。如果不知道要买什么,就问勒弗罗伊太太。”
汤姆笑了笑,“好,我会请勒弗罗伊太太帮我看看要购置一些什么。”
“简喜欢写小说,你以后会让她继续自己的爱好吗?”
“那当然。这一点你不用怀疑,她可以做任何她喜欢做的事情。”
爱丽丝想了想,别的也不用说了。汤姆是个聪明人,聪明人就该懂得如何平衡自己父母的家庭和自己的小家庭,不用为他操心。简相对天真,汤姆想来也很喜欢她身上这种乡村女孩的纯朴天真,不会舍得让她为了世俗的事情烦恼。
一切问题其实都能用钱来解决,如果给钱就能解决问题,爱丽丝不介意多给他们一点钱。不过么,聪明人也都很自傲,会想办法多赚钱的。
*
等到夏天,8月份,汤姆终于准备好了婚后的住房。
8月底,爱丽丝又回了斯蒂文顿。
简·奥斯汀与汤姆·勒弗罗伊在斯蒂文顿的教堂举行了婚礼。
乔治牧师满怀喜悦的为爱女主持了婚礼,祝福他俩能够永远幸福。
新婚夫妇在牧师住宅住了一晚,第二天早上,带着爱丽丝,一同前往伦敦。
*
爱丽丝可高兴了,一路上都在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说她现在周末就可以有地方去啦,不用总是去教堂。简对于一周至少能见到一次妹妹也感到非常高兴,这对于新婚的她来说,是一个很好的缓冲——毕竟在父母身边做了23年的女儿,现在她的身份改变了,是“妻子”了,说不慌张那是假的。
“噢,你还可以跟我一起去亨利的公司看看。那是我们家的公司,奥斯汀打字机公司,汤姆是我们公司的法律顾问。”
简惊异的瞪大眼睛:“‘我们的公司’?”
“就是亨利和我的公司。不过爸爸和亨利都说,我不能告诉别人,我也是公司的老板。”
汤姆一直笑着看着她俩。
亨利给他的待遇很不错,他现在主要是处理一些公司的日常法律事务,工作不是很多,可以在法院的工作之外,将奥斯汀公司的业务带回家做。这样他就有了两份收入,收入还不错,亨利给他开了200镑年薪,他在法院还能有300镑的年薪,这还是因为他是新手,过几年肯定会比这赚的多。
也已经跟简商量好了,用不着简从自己的200镑年金里拿钱出来,他有500镑的年薪,寄给家里100镑,足够父母养活家里的5个弟妹。汤姆还有一个只比他小1岁多的大弟弟安东尼,他在都柏林的时候,给安东尼找了一份法院助理的工作,负责抄写文书,养活他自己足够了。
同时也已经商量好了家用,全都是他来支付,男人赚钱养家天经地义宇宙真理。简的年金放在那里不动,以后有机会,他们会尽量在伦敦购置自己的房产,以及在简熟悉的汉普郡置办田产。
计划做的很好。
他在法院工作,法院虽然看上去是个清贫的国家机构,但实际上,大法官们都收入不菲,赚钱的钱途不用担心。
一切似乎都是那么完美。
*
贝克尔夫人知道爱丽丝的姐姐结婚了,丈夫是一位刚入行的大律师,觉得这是非常合适的婚姻。她对爱丽丝详细说明了“律师”与“大律师”的不同之处,大律师因为面向的是政府部门、是法院,当然比普通律师要“高级”,将来再成为下议院的议员,社会地位就妥妥的提高了一层,那时候就脱离了他本来的出身阶层,可以算得上是一个“上等人”了。
简现在是比汤姆的阶层略高,但结婚以后她的社会阶层就是跟着丈夫的,所以,结婚需谨慎,得小心分辨是不是潜力股。
简与汤姆的出身相差无几,将来地位提升后,简接受过的教育和家庭出身也能让她很好的适应,这就是最适合她的婚姻。
至于爱情,根本就不在贝克尔夫人的考虑范围内。
爱丽丝想,简和贝克尔夫人还真能算得上是女性的两个极端呢。
*
婚后的简·奥斯汀觉得,生活好像也没有什么不同。
家里的家务活有女仆,这是必须的,汤姆无法想象简拿惯了蘸水笔的小手会拿着扫帚扫地,他的薪水完全能够雇佣的起几个仆人:1个杂事女仆、1个厨房女仆、1个贴身女仆。
简实际上用不着什么贴身女仆,但一个有点社会地位的年轻女性不带女仆独自外出是不体面的,以前在家要是外出,多半是跟凯茜一起,再说又是去亲友家,这没什么好说的,但在伦敦,她是个家庭主妇了,就不能不带女仆独自出门。
她用不着自己去菜市场买菜,实际她也从来没去过菜市场之类的地方,斯蒂文顿大多数食物都是自给自足,没有菜市场;伦敦的话,厨房女仆每天去菜市场采购蔬菜和肉,几天买一次鸡蛋,没有新鲜牛奶喝了,自己家也不做面包,都是从面包店现买。
简偶尔会外出逛街。要是汤姆需要离开法院办事,他总是很快办完公事,就能早一点回家了。
简对自己的小家十分满意,觉得布置的太合乎她的心意了,就连新换的窗帘的布料和花纹也是她喜欢的颜色和花纹。
结婚前几天,妈妈悄悄的跟她说了,结婚后要跟丈夫做的事情,简之前只知道有这么一回事,但不知道所以然,脸红红的听了一大通。
结婚当晚,实际上他俩并没有睡在同一个房间里,直到到了伦敦,到了自己的“家”。
咳,床上做的事情,好像没有那么可怕,也好像没有那么好。
总之,一切都是新鲜的,一切也都是混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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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把已经写完的几部小说都带来了伦敦。
白天,在属于自己的书房里继续修改书稿。
自己是这个家的主妇,因此可以要求女仆在她在书房里的时候,不要进来做事。她可以完全不受打扰的在书房里待上整整一个上午,或者一个下午,直到汤姆回来吃饭。
法院下午6点下班,回家正好是吃正餐的时间。家里人少,菜色不多,开销也不大,简不用做家务,但得学着记账,每天用了多少钱,她这个家庭主妇得知道的清清楚楚。
他俩白天很少会见面,于是总是在餐桌上说事情,汤姆今天遇到了什么有趣的人或事情,简在家里待着还是出去逛街了。简觉得记账也挺有意思,她可以了解到伦敦的物价,用以对比伦敦与斯蒂文顿的物价的巨大差别,这些生活细节都是很好的。
*
他们没有出去度蜜月,主要原因当然是经济问题,因此汤姆总觉得好像亏欠了简。他们还在新婚期,汤姆对简百依百顺,她说什么他都不会反对。
简也沉浸在新婚的喜悦中,写给凯茜的信里都好像从信纸上冒出了粉红泡泡。她对凯茜说汤姆是多么的温柔,并且没有失去他对一些荒唐的事情的讥讽和嘲弄,他们在这些方面高度统一,对很多事情的看法一致,就有说不完的话。
还说爱丽丝每个周末都来跟她消磨一整天的时间,她们很快乐。爱丽丝还带她去他们的打字机公司参观来着。简看到公司办公室外面墙壁上的铜字“奥斯汀”这个词,简直得意得不得了:这是他们家的公司!
她并不歧视商人,奥斯汀家的先祖就是商人,所以亨利现在成为商人没什么好奇怪的,他们家肯定有善于经商的血统,钱能带来的好处,她知道的很清楚。
作者有话要说:
*由于评论区有读者指出,我是不是把女主的才华夸张了,文案列举的名家是不是显得女主太玛丽苏了,我的答复是:不!
有人狂批简·奥斯汀格局小,只描写乡村士绅阶层那么一点儿情感与邻里的破事,也有人认为,简·奥斯汀可以与莎士比亚相提并论,是英格兰的瑰宝作家。我自认人设与事业线可能会有古早风,但爱丽丝要成为生前就被人称颂的大作家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简·奥斯汀(1775-1817),爱丽丝·奥斯汀(1789)。
玛丽·雪莱(1797,1818年发表《弗兰肯斯坦》)、巴尔扎克(1799,1829年发表《朱安党人》)、雨果(1802,1822年发表《颂歌集》)、大仲马(1802,1829年上演《亨利第三及其宫廷》)、乔治·桑(1804,1832年发表《安蒂亚娜》)、爱伦·坡(1809,1827年出版《帖木儿及其他诗》)、柯南·道尔(1859,1887年发表《血字的研究》)、洛夫克拉夫特(1890,1917年发表《坟》)。
以上所有作家全都出生在本文时间线(1795年)之后,全都生活在奥斯汀时代同期或之后,全都成名在奥斯汀时代同期或之后,视一位19世纪初期就成名的年轻女作家为楷模与偶像,有问题?
第34章 新贵之路
不过她对打字机还是那个态度, 认为会破坏书写的乐趣。她觉得那些文字从她的笔尖流淌出来,是一种享受, 这是机器无法带给她的享受。但她一点也不介意别人很快就爱上打字机, 并且希望打字机卖得越多越好。
“这是不是说,我们家就要变得有钱了?”简笑眯眯的抱着爱丽丝。
“大概是吧。可能还买不了什么庄园,但能让你在伦敦过得更舒服一点, 想要去哪儿玩的话,也可以说走就走。”
“那可真好!”要说对钱财的观感,她比凯茜更敏锐,凯茜的性子更居家,简则更有观察力, 她总是能透过现象看本质——其实乔治牧师不很喜欢汤姆,因为勒弗罗伊太太隐晦的提过, 年轻的勒弗罗伊可是在伦敦有着不怎么好的名声。
爱丽丝其实并不知道简到底是真的能发现汤姆的善良本质, 还是纯粹被他的脸蛋和能说会道的嘴吸引了。他们有些地方很相似,但有些地方又截然不同。
或许,相似之处能让他们有共同语言,但不同的地方才是使得他们互相吸引的特质吧。
到了9月初, “胡椒博士”开放了第三次预定,这次发售了150台。
打字机在英格兰中部及南部成了风靡一时的时髦物品。人们发现这台机器确实好用,能够快速打印出清晰的文字,在文件处理上有奇效, 还是一件很好的装饰品。也有不少人认为,打字机器使得写一手美观的字不再是必要条件, 长此以往,年轻人将越来越依赖机器,而越来越不愿意脚踏实地好好练出一手好字。
报纸上分成两拨,讨论这个现象级的“新发明”,一方认为新技术标志着新时代的到来,进步是无可避免的,不承认进步就是阻挡进步,会被当成尘埃,扫进历史的角落里;一方认为时代的进步不能以丧失良好的修养和优雅为代价,一个绅士必须具有的优秀特质之一就是一笔好字。
实际上,这是接受过良好教育的上层人士对知识的普及的恐惧:他们已经不再是这个世界上能够读写的一小群人,他们曾经可以决定不识字的普通民众能够了解到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但现在印刷机使得书籍变得更为普及和廉价,普通群众获得知识的途径变得更多了,接受教育也成了一件普遍的事情,打字机又使得这些人不必花费很多时间去练字。这意味着会有更多的人凭借自身的聪颖和努力,提升阶层。这些人中肯定会有一些人威胁到他们的地位和权威。
已经有人敏锐的发现,打字机的便捷在需要处理大量文件的政府部门和银行、法院具有广大的前景,但打字机现在的价格还是太贵了,要是价格降下来,拿到政府部门或是银行的订单,这可是一笔巨大的利润啊!
*
想要阻止山寨产品的出现几乎是不可能的,如果有足够的利润,就足以促使人触犯法律,但这个不用爱丽丝操心,亨利和汤姆会解决这些问题,她只管提出营销策划,开拓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