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天王(上)——皆破
时间:2019-08-20 07:47:15

  “老茶,你吃过了?”飞玛斯问道。
  “老朽已然吃过。”老茶答道。
  飞玛斯对于食物是来者不拒,三口两口把肉和土豆吃完,舔舔嘴唇打了个饱嗝——心象世界里填饱肚子就行,不用考虑细嚼慢咽的问题吧。
  祠堂外传来星海喵呜喵呜的声音,飞玛斯循声望去,看到星海从草丛里倏然跃起,扑向空中的一只黄色蝴蝶。蝴蝶可能是翅膀上沾着露水,飞得很缓慢而沉重,被它扑在爪心里。星海依然没有伤害这只蝴蝶,仔细看了看就放飞了它。
  “飞兄,仔细察看一下祠堂里是否有遗漏之物,咱们此去滨海镇,恐怕一年半载很难回转,若是有什么应用之物,不妨一并带上。”老茶委婉地提醒道。
  其实老茶已经往少里说了,目前这个时代的交通基本靠走,此去滨海镇万水千山,去了之后再回来的可能性就很低了,即使回来,至少也要三年五载之后。
  飞玛斯能有什么东西需要带呢?老茶无非是在提醒它,要与这座侠猫义犬祠告别了,也许是暂时,也许是永久。
  它步出门外,抬起头,望向这座为它们遮风挡雨大半年的祠堂。
  “侠猫义犬祠”这几个大字经过数个月的风吹雨淋稍稍有些变暗,太阳越升越高,照得祠堂顶上的琉璃瓦一片通明。瓦片的缝隙间不知被风从哪里吹来几粒草籽,此时已顽强地钻出几缕新芽。
  平时在祠堂里住得心安理得,此时要离开了,心中多少有几分不舍。
  离开之后,这座祠堂还会有人照料吗?还会有路过的行人进到里面焚香祷告吗?最重要的是,还会有人记得祠堂里曾经住过一条狗和一只猫吗?
  人过留名,雁过留声。飞玛斯希望自己被人记住,哪怕仅仅是在心象世界中。
  半响之后,它移开目光说道:“好了,咱们走吧,我没什么要带走的了,该带的东西都已经带上了。”
  是的,这是它的心象世界,一切东西都从老茶的记忆中被复制到了它的记忆中,只要记忆不会丢失,这座侠猫义犬祠就会永远停留在它的记忆里。
  老茶微微一笑,看了看天色,“那好,咱们就启程吧。”
  “星海!别玩了,该出发了。”飞玛斯叫道。
  “喵呜~喵呜~”
  星海正在草丛里扑捉另一只蝴蝶。这只蝴蝶很灵活很狡猾,它没有一味地躲避,而是绕着星海转来转去,屡次躲过星海的扑捉。听到飞玛斯的叫声,星海扭头看了一眼,蝴蝶趁这个机会轻轻落到星海的侧额上,远远看去像是戴了个蝴蝶结。
  飞玛斯抬起一只前爪向星海招了招,然后与老茶向谷外率先而行。
  “喵呜~”
  星海犹豫了一下,想找那只蝴蝶,左看右看却找不到了,只得遗憾地向飞玛斯和老茶它们追过去。
  自从山里野兽和劫匪绝迹之后,旅客已经踏出了一条进山出山的小路,只要顺着这条路一直走下去,就能到达佛山。
  一路上,两猫一狗的队伍吸引了不少旅客的目光,有人认出这是山中的侠猫义犬,待它们行近时便侧立一旁让开道路,恭敬有加;有人不认识它们,试图把它们逮了炖成一锅龙虎斗……生出这种念头的人就要吃苦头了。
  越靠近佛山,行人越密集,摊贩大声吆喝着招揽生意,干苦力的黄包车夫蓬头垢面地拉着空车,坑坑洼洼的泥路上甚至偶尔会有小汽车驶过。
  噼里啪啦!
  咚!
  前方突然爆出密集的鞭炮声,声音之响几乎震耳欲聋,久久尚未停歇,红色的爆竹衣铺了满地,浓烈的硝烟味道顺风飘来,令飞玛斯差点以为自己回到了现实世界的春节。
  好多人堵在道路前方,围得水泄不通,像是发生了什么大事,全都在看热闹,连一些摊贩都不做生意了,跑过去围观。
  飞玛斯和老茶互视一眼,默默停在路边。
  “大白天的,哪家在放炮?婚丧嫁娶?红白喜事?”
  “嚯!好大的排场!怎么回事?”
  有人跟它们同样困惑,彼此互相打听。
  “你不知道?”消息灵通人士炫耀般说道:“伍家嫁女啊,鞭炮开路,送亲的队伍马上就出来了。”
  “哪个伍家?”
  “佛山还有哪个伍家?伍满城伍员外那个伍家呗!”
 
 
 
第676章 送亲
 
  作为佛山有头有脸的人物,伍家嫁女的排场自然非比寻常。伍满城算是开明乡绅,平时处事低调,但女儿的婚姻大事不能怠慢,否则总感觉亏待了女儿,也容易落人话柄,因此排场用得很足,唢呐齐鸣,鞭炮震天,几乎连十里八乡都惊动了。
  上至达官贵人,下至脚夫乞丐,三教九流的人物把街道围得里三层外三层,一个个抻着脖子等着目睹伍家千金的风采,运气好的话兴许还能抢到几个铜元。
  飞玛斯不愿意跟这些人挤在一起,还要时刻提防着被抓去炖香锅,于是背着老茶和星海跳到一座二屋小楼的屋顶,居高临下俯瞰街道。
  由于伍凝是远嫁外地,婚礼的仪式与本地婚礼不太相同,再加上民国初期社会风俗变化很大,特别是佛山这种南方沿海地区,婚礼的形式已不像过去那般死板。
  密集的鞭炮声中,唢呐手腮帮子高高鼓起,吹着唢呐不徐不疾地由远及近,整整二十四名脚夫扛着琳琅满目的嫁妆招摇过市,打头的就是一座三尺高的大瓷掸瓶,用来插鸡毛掸子的,瓶身的正面贴着红纸,掸瓶的后面是一对瓷帽笔筒,同样贴着红纸。除此之外,嫁妆里还包括油漆锃亮的上等家具、漂亮的绫罗绸缎、崭新的生活用品,甚至包括用礼盒装着的珍宝古玩,随便一个都不是普通百姓能用得起的。
  “啧啧!真不愧是大户人家,好丰盛的妆奁啊,一眼都看不到头儿……”
  “就是啊,这是上辈子积了多少福气,才能投胎到这种大户人家的家里……”
  “看那尊红珊瑚!都说千年珊瑚万年红,这尊红珊瑚又大又红,红得快滴出血来了,跟一颗血树差不多,得值多少钱啊?”
  “不用问,绝对是无价之宝啊!”
  “你再看那个,那是西洋舶来的座钟,走时别提多准了,整点还会报时!据说当年的慈禧老佛爷也有一尊同样的呢!”
  路边的老百姓又是羡慕,又是嫉妒,其中不免夸大其词之谈。有些围观的百姓被挡在外面,钻不到前面去,只能道听途说以讹传讹,越传越邪乎,本来一尺高的红珊瑚从几个人嘴里打了个转儿,愣是变成三尺高,而那尊西洋座钟则成了从慈禧太后的坟里刨出来的……
  “无非是些腌臜俗物罢了,可笑这些愚民却还趋之若鹜!”
  围观的百姓里,一群穷酸书生明明心里羡慕得要死,恨嫁妆的主人伍凝有眼无珠,没选自己当老公,但表面上却是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摇了摇手中缺毛的羽扇,高声谈笑,对这些散发着铜臭味的珍宝不屑一顾,希望自己出尘的仪态能引来伍家小姐的一瞥,说不定自己就能攀上高枝变凤凰。
  不过,嫁妆里也不尽是此等俗物,后面的脚夫抬着大号箱笼,内装满满的书籍画册。
  “这是啥意思?是不是嫁妆不够了,拿这些破书本烂画轴凑数?”有些大字不识几个的人问道。
  “你懂什么?”旁人嗤笑道,“这表明伍家是诗书传家,非聚赌放贷的暴发户可比,而伍家大小姐据说也是知书达理、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大家闺秀……就算跟你讲你也不懂,你说的那些烂画轴里,不乏前朝书画名家的得意之作,要论价值的话,实不亚于此前的红珊瑚和西洋座钟。”
  “几笔烂字,几幅破画,值恁多钱?”前者惊得目瞪口呆,死活不信。
  “不信拉倒。”后者懒得争辩,踮起脚尖观望伍家小姐的花轿来了没有。
  飞玛斯站在附近的楼顶上,望着浩浩荡荡的送亲队伍暗暗担忧,就算它不是中国狗,照样知道财不露白的道理,伍家弄了这么大的排场,说不定就会引来贼人的觊觎,通往滨海镇的漫漫长路恐怕不会太平。
  旁边的一座青楼里,几位花枝招展的妖娆姑娘一手甩着香帕一手磕着瓜子凭栏远眺。
  “哼!妹妹们,我说咱们在这条街上见过多少女人出嫁?比这排场大的多的是,那又如何?你们看那些女人长得……真是让姐姐我一言难尽啊……”为首的一名年纪稍大的姑娘随口吐出几个瓜子壳,讥讽的语气里蕴藏了深深的嫉妒,她自恃样貌不错,便试图在这方面找回平衡。
  瓜子壳落到楼下一名男青年的脑袋上,他抬头一看,从这个角度恰能看到二楼姑娘们若隐若现的裙底风光,不由看得痴了。
  “就是啊,姐姐!”另一名姑娘顺势恭维道,“依小妹看,这伍家小姐的样貌,能是中人之姿就不错了,怎么能比得上姐姐的国色天香?说不定是头300斤的大肥猪呢,这些妆奁,权当是给婆家那边养猪的钱……”
  “哈哈哈哈!”
  青楼上爆发出一阵引人遐思的莺声燕语。
  为了讨个好彩头,送嫁妆的队伍前方还有管家大洒铜元,引起老百姓的哄抢。
  伍家大概也知道巨额嫁妆招人眼红,招募了很多乡勇团练作为护送,他们手持棍棒,衣服下面暗藏兵刃,看起来相当威风。
  浩浩荡荡的送嫁妆队伍过去,后面就是送亲队伍了。
  围观的百姓看得更加认真,都想一睹伍家小姐的风采。
  送亲的队伍有人乘车,有人骑马,有人步行。伍满城骑着一匹高头大马随行,就作为今天主角的伍凝上袄下裙,一身艳丽红装,端坐在花轿里,花轿窗户的流苏随风飘荡,令伍凝的容姿犹抱琵琶半遮面。
  虽然样貌还暂时看不清楚,但青楼上的姑娘们至少可以确认,伍家大小姐绝对不是什么300斤重的肥猪——恰恰相反,她体态窈窕,肤色白皙,就算光论身材,也不在她们之下,更何况人家还有满腹的学识和巨额的嫁妆。
  除了初次相遇的那天夜里之外,伍凝在飞玛斯它们面前出现时基本上都是穿着进山方便的男装,何曾有如此盛装打扮过?
  飞玛斯一时之间,竟然无法确定这是不是那个经常来山谷里给它们念书读报的伍凝……
 
 
 
第677章 送行
 
  花轿很平稳,铺着厚厚的锦垫,坐在里面如泛舟湖上,说不出的惬意。
  伍凝心绪纷乱,脑海里一会儿浮现日渐年迈的双亲,为离开他们身边而依依不舍;一会儿又浮现出千里之外的儿时玩伴,憧憬时隔多年与他再次相见的那一天;一会儿又莫名其妙地想起山谷里那两猫一狗,担心她离开后,它们还能不能吃饱饭,会不会受欺负……
  受欺负大概是不可能的,它们不去欺负别人就算好事了,但就算它们神异非常,一旦遇到火枪怎么办?
  她再三叮嘱过父亲,请父亲在她走后也要依然隔三岔五给它们送食物,但依然不太放心,因为父亲事务繁多,而且粗枝大叶,送去的饭菜未必是它们是喜欢的。她派人送去的饭菜都是她亲手挑选的,而且会根据下人们的回报判断出它们的口味,下次就会送去它们更爱吃的东西。
  两猫一狗的食量似乎有些小,她明明送去三份食物,却总是剩下,一定是其中哪只没有好好吃饭。
  想到这里,她更觉得它们离不开她。
  其实她内心深处也知道,并不是它们离不开她,毕竟在救她之前,它们大概已经在山中生活很久了,应该是她离不开它们,只有它们能认真倾听她的倾诉,而她也不吝于将读书心得与心中苦恼毫无顾忌地告诉它们。
  它们不会说话,不会将她的私事吐露出去,比她的贴身丫鬟还要可靠,甚至当她给它们念书读报时,某些瞬间它们的眼睛里好像还迸射出若有所思的光芒,比她那些整天念叨着找个好婆家的丫鬟们强多了……
  花轿窗户的缨络流苏随着轿夫的步伐前后摇摆,窗外的风景时隐时现,来自围观百姓的灼热目光像烈日骄阳般晒在她的脸上,置于腿上的双手不禁攥紧了红帕。
  她想低头,表现出娇羞和喜不自胜的神情,像其他出嫁的女子一样,但是她又想再看一眼这佛山的山山水水,将之留在心中,在千里之外的滨海镇午夜梦回之时,可以反复回味。
  于是,她将流苏挑开一道窄窄的缝隙,望向轿外。
  “快看!伍家小姐的模样长得好俊!”有人眼尖,管中窥豹以见全貌。
  “我也看见了,真是个美人儿呢!”
  “唉,便宜了外地的后生……”
  围观人群都想看她的样子,呼啦往前一涌,负责维持秩序的乡勇团练险些被挤散。
  “后退!你们几个,后退!”骑在马上于轿旁随行的伍满城举着马鞭大声喝道。
  伍凝怕惹出乱子,正想遗憾地放下流苏,目光却瞟到路边的屋顶上好像立着几只不该存在于那里的动物……
  “呀!”
  她手指一颤,小声惊叫。
  “小姐,你怎么了?”在轿子旁边步行的丫鬟赶紧问道。
  “没,没什么。”伍凝镇定心神,又悄悄向屋顶望了一眼。
  错不了,立在那里的正是山谷里的两猫一狗,她对它们的样子太熟悉了。围观百姓的目光全集中的妆奁和花轿上,除她之外谁也没注意到它们。
  难道……它们是特意来送我的?
  伍凝想到这里,心中甚是欢喜,轻轻向它们点点头。
  “哇!伍家小姐冲我点头了!是不是看上我了?”
  “放屁!明明是冲我点头!你算个什么东西!”
  “伍小姐金安!小可许茂生这厢有礼!”
  那个方向的几位年轻人斯文扫地争执起来,甚至还有人自作多情地向她自我介绍,认为自己得到了伍凝的垂青。
  花轿平缓地前行,屋顶上的两猫一狗也一路随行。
  又行出好几里地,送亲的队伍来到郊外,周围人烟变得稀少,围观的百姓渐渐散去,一队事先安排好的车马等在路边。
  从这里起,送亲的队伍就要收去阵仗,轻装简行,遣散雇佣的轿夫,把妆奁装上车马,伍凝也要弃轿乘车,不可能坐在花轿上千里迢迢奔赴滨海镇,太惹眼而且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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