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子安耸耸肩,他跟它相处了这么久,知道它有时候并不是那么坦诚,特别是与两千年前它的经历相关的时候。
不一会儿,车来了。
超乎张子安期待的是,来的居然是一辆相当新的家用旅行车,而不是埃及街头随处可见的老爷车。
开车的也不是别人,而是拉扎特的儿子克里斯。
原来,拉扎特决定把家里的车借给张子安使用,因为他家里不止一辆车。
张子安很不好意思,但也感受到了科普特人的热情好客,居然肯如此信任只见过一面的中国人。
他想出钱租用,但克里斯摆手回绝,只是让他注意交通安全,然后便自顾自地打车回家了。
既然如此,就容不得张子安再客套,他招呼精灵们上车,然后把车内空调开得足足的,终于与室外的酷暑隔绝了。
他拿出地图,同时对照着手机里的电子地图,驾车向东北方驶去。
大约行驶了七八十公里左右,他对照地图确认路标,停车熄火,看着外面说道:“咱们到了,下车吧。”
“嘎?就是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理查德叫道,“看来你是真想当太监了!”
怪不得他声称没有游客也没有小商小贩,因为外面几乎是一片荒地。
菲娜却愣住了,嘴唇微微颤抖,嗫嚅着说不出话来。
因为在两千年前,这是一座叫作布巴斯提斯的城市,而他们所站的地方,正是猫神贝斯特神庙遗址。
这里,是菲娜的神宫。
第1159章 贝斯特神庙
宰加济格是一座位于开罗东北部的城市,作为一省的首府,宰加济格应该不能算是一座小城市,但与人口超过2000万的国际大都市开罗相比,人口只有20万的宰加济格就显得落差太多了,放在中国顶多相当于一个县级市。
这座城市地处肥沃的尼罗河三角洲,一条运河流经市内,得天独厚的条件令它成为埃及的农业与贸易重镇。此外,宰加济格大学在埃及国内甚至中东地区也相当有名。
不过对于外国人来说,很少有人知道这座不起眼的小城市,即使这座城市里拥有一座重要的博物馆,也很难吸引游客特意来这座城市观光,毕竟在埃及想看文物的话,实在有太多的选择。
宰加济格的东南方3公里左右,有一片堆积着乱石的荒地,不知情的人即使驾车路过这片荒地,恐怕也不会特意停下来,只会把这里当成建筑垃圾的堆放地点。
但是,就是这片乱草丛生的荒地,在两千年至三千年前却是埃及最神圣、最繁华的地方之一,那时候这座城市不叫宰加济格,而叫布巴斯提斯。
这片荒地就是贝斯特神庙的废墟。
在托勒密王朝时期,每年的布巴斯提斯是全埃及最盛大的节日,没有之一。
节日临近时,超过70万的朝圣者从埃及各地甚至国外涌入布巴斯提斯,参加这场盛大的狂欢,虔诚地向贝斯特献上祭品,祈求女神的保佑。
据说,布巴斯提斯节日期间的葡萄酒饮用量超过整个埃及全年其他时候的饮用量总和。
在其他国家刚刚建立自己文明的时候,两千年至三千年前的布巴斯提斯,已经是夜夜笙歌醉生梦死的不夜之城,甚至连今天的巴黎、纽约、东京都难以项背。
狂欢过后的早上,满大街都是倒卧的醉汉,不过温暖的气温与贝斯特女神的庇护令他们没有冻死的危险。
酒醒后的人们心满意足地离去,第二年他们依然会准时到来,再次投入彻夜的狂欢。
繁华落尽,如今的布巴斯提斯已经消失在历史长河里,而曾经无比辉煌的贝斯特神庙已经化为一片瓦砾。
算上吃午饭的时候,又在埃及坑坑洼洼的道路上行驶了两三个小时,张子安开车抵达这里时已经是下午,阳光也变得温柔,不再那么炙烈。
千年不变的微风从残垣断壁间吹过,荒草如波浪般起伏不定,远处的棕榈树和椰枣树的树叶间露出房舍的一角,虫鸣声愈发衬托出这里的寂静。
看到这一幕,张子安不由地想起圆明园的废墟,作为人类园林艺术的巅峰、号称万园之园的圆明园,同样毁于异族的入侵和战火。
菲娜独自下了车,缓缓地走到一块方方正正的石块旁,似乎是一根断掉的石柱。
它的前爪轻轻拂过石柱表面,感受凹凸起伏的触感。
石柱上依稀可以看到雕刻的痕迹,但是雕刻的内容历经几千年的风吹日晒,早已不可辨认,考古价值也几近为零,更像是一块贝斯特神庙的墓碑,只能让人凭吊这里的辉煌与如今的没落。
其他精灵本以为这只是一片普通的荒地,听张子安低声讲述之后,才明白这里不平凡的往事,也明白了这里对菲娜的特殊意义。
它们远远地驻足在废墟的边缘,因为这时候菲娜一定更想自己独处。
这里是菲娜的神宫。
这里是菲娜的家。
它终于回家了。
“造孽啊……”老茶怅然地摇头,“人类之间的争斗毁了多少伟大的艺术品……仅以这片废墟的规模而论,当年贝斯特神庙的面积和奢华程度恐怕堪比皇宫。”
张子安点头,“据记载,贝斯特神庙是四边等长的正方形,每条边长都相当于一座露天体育场,而贯通神庙的主祭道宽度竟然达到120米,相当于长安街最宽的位置——我相信这个记载是基本正确的,否则这附近不可能容纳70万名朝圣者。”
精灵们闻言更是惊愕不已。
它们都去过首都,也在长安街上看过升旗仪式,对那条宏伟至极的街道记忆犹新,但是它们万万没有想到,早在两三千年之前,贝斯特神庙里居然曾经有一条足以和长安街媲美的主祭道。
张子安继续说道:“不仅如此,贝斯特神庙的布局极为华美考究。古埃及人从贯穿布巴斯提斯的河流中引出两条运河,每条运河宽达30余米,一左一右把贝斯特神庙环绕,彼此却不相通,仅余入口可供通行,完全是按照建造城市的标准来建造这座神庙。神庙大门高达20米,还雕刻有3米高的浮雕,从门内经过时,在浮雕的注视下,就令人感受到自己的渺小卑微和贝斯特的伟大。”
单以这些数字而论,就能让它们感受到当年的贝斯特神庙有何等的恢弘。
而这样一座伟大的神庙,居然就是菲娜的家!
每只精灵都受到了深深的震撼。
“嘎嘎!如果是本大爷,住惯了此等豪华的行宫,再去住你那又小又破的宠物店,肯定是觉得生不如死!”理查德同情地用翅膀拍拍张子安的脑袋。
“没关系,你可以不住,也可以去死。”他瞪了它一眼。
“嘎嘎!本大觉得好死不如赖活着!”理查德没脸没皮地叫道。
怪不得菲娜总是对宠物店处处抱怨个不停,对饮食和日常起居也是诸多不满,它们有时候觉得菲娜有些太挑剔了,但其实换了谁处在菲娜的位置,住惯了世间最豪华的宫殿,吃惯了世间最美味的食物,骤然被扔到平民家庭,待遇产生了天堑般的落差,谁都会觉得意气难平,甚至觉得生不如死,心灰意冷之下一蹶不振都有可能,就像古代家道中落的豪门世家子弟。
菲娜仅仅只是抱怨几句就努力适应了宠物店的平民生活,如果没有无比坚强的意志是绝不可能做到的。
今天,它时隔两千年重返神庙,内心之中又产生了何等的波澜起伏?
第1160章 两千年的约定
“菲娜!”
菲娜猛然抬起头。
是谁在呼唤它的名字?
声音好遥远,又好熟悉,令它无比怀念。
它茫然四顾,声音消失了,只有轻风拂过它的耳畔。
这是哪里?
这片遍布瓦砾、长满乱草的荒地,究竟是哪里?
它不认识这里,为什么却来到了这里?
不可思议,它应该转身就走的,为什么却挪不动脚步?
“菲娜!”
菲娜猛然扭过头,但入眼之处依然只有瓦砾与荒草。
西斜的太阳把残垣断壁拉出长长的影子,声音就像是从阴影里传出来的。
唔……头好疼,一定是因为晒了太久的太阳。
像这样炙热的天气里,应该躺在酒店里午睡的,为什么却来到这么一片陌生的荒地?
“菲娜!”
它再次转头,还是摸不准声音的来源,头却更疼了。
是谁?
是谁在玩这种无聊的把戏?
如果想玩捉迷藏的话,明明有更合适的对象。
“菲娜!”
它猛然睁大眼睛,这次它听清楚了,声音不是来自某一个方向,而是来自四面八方!
风,携带着声音从它的耳畔掠过,打着旋儿绕着它的身体回转,像是眷恋着它不肯离去。
“菲娜!你回来了!”
一定是风沙迷了眼睛,它突然想流泪。
是谁?
它想说话,但声音仿佛在喉咙里哽住了,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
几经努力之后,它却说出了有违它本意的话。
“本宫……回来了。”它张开嘴,不由自主地喃喃说道。
“欢迎回来,你是来探望我的么?”
它想起来了,这个声音……这个声音……
头更疼了。
该死!头为什么这么疼!
是她!这是她的声音!
空中落下了一滴水,却令整座水坝超出了蓄水极限,仿佛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记忆的大门被洪水冲击得砰然破碎,两千年前的一幕幕如电影般浮现在它的眼前。
两千年前拂过这里的风,同样是如此轻柔。
贝斯特神庙!
这里是贝斯特神庙!
这里是它的家!
宣泄而出的记忆洪流带走了头疼,它的身体却剧烈颤抖起来。
这里是贝斯特神庙?
那一对环绕着神庙蜿蜒流淌、优雅如轻纱的运河呢?
那道令凡人卑微如蚁的宏伟大门呢?
神庙四周高耸的围墙,围墙之内如茵的古树呢?
那条它曾经代表贝斯特走过无数次,无数次受到万人顶礼膜拜的主祭道呢?
那座堆满了无数价值连城的珍宝,留下无数美好回忆的神宫呢?
还有……她呢?
菲娜茫然四顾,亘古不变的轻风依旧,但除此之外它熟悉的一切事物都已经烟消云散。
所有的一切,不论是它曾经喜爱的、讨厌的、憎恨的、习以为常的……全都消失了。
只剩下残垣断壁与凄凄荒草。
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回到这里?
为什么不转身离开?
反正这里已经没有继续留下来的意义。
“菲娜!”
声音再次响起。
不对。
菲娜晃晃脑袋,这是幻觉,她已经消失了,跟贝斯特神庙一起消失了。
风围着它打了几个旋儿,再次向前吹去。
它目送轻风的离开,就让风把它的幻觉也一起带走吧。
该走了。
“菲娜!”
它抬起一只前爪,正要转身离开,却又听到了声音。
怎么回事?
为什么还能听到声音?
“菲娜!你刚来,就要走了么?”
菲娜突然暴怒,吼道:“你已经不在了,本宫还留在这里干什么!”
它的声音如此凄厉,久久回荡在这片废墟的上空。
又是一阵风吹过。
“对不起,菲娜!对不起!”
声音再次响起,充满了无限的悔恨。
菲娜哽咽地说道:“你说过你会回来的,你明明说过你会回来的!本宫回来了,你又在哪里?”
“对不起!菲娜,我失约了。”
道歉吗?但道歉挽回不了任何事情。
“菲娜,我不应该走的,但我是黑土地的法老王,我只能走。你明白的,不是吗?”
是的,菲娜明白。
如果换了它处在她的位置,它应该也会走。
她不想走,但她只能走,为了保护古埃及的人民,为了保住古埃及的辉煌,她明知胜机渺茫,却只能在列强之间为古埃及争取一席生存下去的土壤。
她努力了,但她失败了。
胜者王侯败者寇。
辉煌灿烂的古埃及文明消亡了。
宏伟瑰丽的贝斯特神庙被夷平了。
雄才伟略的她死了。
如今,异族漫步在这片土地上,享受着胜利者的荣光。
她也许可以不死,但与其作为失败者而苟活下去,她宁可选择死亡。
它明白的,没有谁比它更了解她。
菲娜之所以痛苦万分,并不是因为她的离开,也不是因为她的失约,而是遗憾自己没有作为战士在她身边陪她战斗到最后一刻,却被可能比古埃及诸神更强大的力量抛入了时间的漩涡,出现在两千年后的世界。
“菲娜,不要哭。”
菲娜抬起头,泪眼婆娑。
“本宫没哭,本宫不会为一个蠢货哭泣!”
声音仿佛笑了。
“菲娜,你一点儿没变!我很高兴你来探望我,我很高兴你一点儿没变!”
菲娜摇头。
不对,它应该变了很多才对。
“菲娜,你过得好吗?”
声音温柔地询问,充满了真诚的关切。
菲娜的思绪被拉回到很近的过去,眼前闪过宠物店里的点点滴滴。
习惯了贝斯特神庙的清静,它有时候会觉得宠物店里很聒噪,但它并不讨厌。
“马马虎虎。”
菲娜最后选择了这个词来回答,因为它觉得如果回答说过得很好,可能会伤害到她。
“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