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头长发和大胡子实在很难解释,对方毕竟是外行人,应该不会相信水手许诺立誓,还不如说点常人愿意相信的话,比如海盗,他们怎么打扮都不显得奇怪。
克莉丝面露恍然:“难怪你的英语那么好。”
直布罗陀是英国殖民地,就在西班牙南面,出现在地中海一点都不奇怪。
还挺会编的。
“你不害怕?我是说,我可是一个海盗。”
“当然不,你不是已经说了吗,你没有恶意,”克莉丝眼都不眨,面带微笑,“而且这一路上你已经证明过了。”
“对了,你要不要吃点东西?我用油纸包好了,一点都不潮。”
爱德蒙把当时见到克莉丝时,她踩着的那只木桶也带下来了,正好倒扣在沙滩上充作小桌案,将纸摊开,两个人就着熹微的晨光开始吃他们迟来的晚餐。
长期的监狱生活已经把逃犯的胃变得很虚弱,他只撕了两片面包就停了手。
少爷却还在长身体的时候,看上去也从来没有和人分享过东西,自顾自把剩下的吃光了,接着又拿出了从四个强盗那里抢来的酒。
大海上,这就是唯一的淡水源。
克莉丝灌了一大口,才递给唐泰斯,水手习惯了船员间传递东西,非常自然直接就着酒瓶子口喝,他再想还给她时,年轻人已经躺在了木桶边,合衣枕着手提箱睡着了。
酒温暖了身子,睡意来得特别快。
唐泰斯睡得很沉,没有梦到任何人。
即使是最开始跟着跑船的时候,他也没这么累过。长距离游泳,还驾着一艘破船从暴风雨前挣脱出来,实在耗费了他全部的力气,现在就算是打雷也叫不醒他了。
再睁开眼时,太阳已经爬了上来,皮靴和外套被晾在一边。
不远处,少年穿着白色高筒袜走在细白干燥的沙滩上,内衫垂坠贴身,把人包裹得更加纤细文弱,似乎任何一个成年男子只消用一只手就能勒死他。
爱德蒙望着日头估算方位和时间,突然跳起来,向伊夫堡的方向眺望。
“你在看什么?”克莉丝注意到他醒了,走过来好奇问,不过因为迟迟得不到回答,很快又丧失了兴趣,走到一边。
他在等炮声。
按说现在已经开始送早饭了,不过每次这个时候,他都躺在稻草床上,不理会狱卒。最开始是因为丧失生志,后来跟着神甫夜间学习并挖地道,早上就成了他的补眠时间。所以狱卒可能习惯了,还认为悄无声息躺在那里的是自己。
他抱着最后一丝希望辨听。
四下里非常安静,除了海浪拍打沙滩和海鸟的鸣叫,就只有少年哼歌的声音。
等等,哼歌?
下意识转过身,看清楚声音源头时,爱德蒙直接呆住了。
少爷哼着一只水手小调,坐在一块石头上,手里居然还抱着一本书。
爱德蒙:“……”
他们现在流落荒岛了,又不是出来郊游,没有人发现说不定就困死在这里了,为什么这小子心情还能这么好。
克莉丝注意到他的目光,向他示意手上的书,“也许你听说过?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我觉得现在看这本最合适了,说不定还能指导我们一些什么。”
作为一个水手,爱德蒙在小时候就很喜欢这个故事,家里还放着一本法文版。
里面的内容他再清楚不过了。
“是的,我听说过,这位作者也是一个英国人。”逃犯试图让自己的语气冷静一点,“但是你得明白,这是小说,是编的。”
少爷却不理会,自顾自说:“我看看,下一步,我们需要回到原来的船上拿东西。”
“今天早上涨潮了,它离我们现在有点远。”
可能是那场暴风雨的缘故,虽然他们所在的小岛没有下雨,这一会的海浪却比昨晚到的时候要激烈多了,把搁浅漏水的小渔船又往岸上冲了不少。
到落潮时,那艘船就孤零零停在了沙滩上。
唐泰斯:“……”
作者有话要说:
牛顿:意不意外。
笛福:惊不惊喜。
伯爵:……啧,英国人。
《
用手杖挑开盖头成就达成,约等于成亲了【喂
现在伯爵刚出道,修炼还不够,以后才能“影帝”和影帝互相飙戏。
第25章 Uysse
克莉丝的计划中, 游学旅行只是她想先尝试一下在其他国家生活的幌子,顺路解决一下专卖局的麻烦, 能拓展海外业务就更好。
结果在刚到马赛的第二天, 剧本就猝不及防变成了荒岛求生。
已经成功躲过了昨晚的暴风雨,克莉丝觉得问题不大,情况非常乐观。
有很多人看到自己上了那艘贼船, 所以不出意外,今天市长先生就会知道自己出海了再没回来,一艘小渔船开不了多远,只要多掏点钱发布悬赏令,以马赛港口停靠船舶的数量, 最迟两天就能找到她。
不过船长似乎把她这种淡定当成了没心没肺,并且认为他们可能要被一直困在这座岛上。
克莉丝也乐得他这样误解。
于是, 趁着落潮的这个机会, 两个人居然真的折回了渔船上,搜索还有没有什么能用的东西。
克莉丝是头一次开船,还是风帆动力的,所以自从抢到船后, 连帆都应付不过来,也没空进到内舱看看,后来触礁进水,更没机会了。
很快, 爱德蒙就看出来,她和自己一样, 也是在乱翻。接着又找到了一套被海水浸过的衣服,看大小和布料,想也不是小少爷的。
“所以,这艘船不是你的?”他忍不住问。
“当然不是。”
“那其他船员呢?”
她随口回答,语气带着适当的疑惑:“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们突然都跳下船了。”
把结果扔给问自己的人,让他用能说服自己的逻辑去填充。
爱德蒙果然没有起疑,当时的天色,有一点航海经验的人都能看出来暴风雨要来了,那艘船还漏成那样,其他人都弃船保命,就剩他自己一个人呆在上面也是很正常的。
一边,克莉丝提起了一只盛满了海水的瓦罐,因为全都有序放在一只被钉死在角落的木箱里,箱子内还塞满了干草(现在也已经被浸湿了),这一路过来居然没有被碰碎。
看来这艘船除了载人捕鱼,还会长期帮忙运货,也不知道找上自己是临时起意,还是本来就主业打劫。
等到再次退潮,他们才从渔船上下来。
相比起书里的成果,他们最后的收获不算丰富,不过也不算空手而归。
看到她发现的瓦罐后,爱德蒙突然有了主意。
“我去抓鱼。”
把找到的衣服用一段渔网缠晾在树上,他摘了斗篷,提起在内舱发现的网兜,又跳进了海里,很久以后都没冒头。
克莉丝下意识跟着憋了口气。
在忍不住换气后,她摸出怀表看时间,大概过了一分钟,男人才从水里冒了头,换过气后,又重新沉了下去。
如果游泳的话,她比不过他。
所以他完全可以随时离开,或许半路还能遇到其他船只,而不是在这里陪自己在这里玩这种野外求生的过家家游戏。
这个人是在等,或者是在顾忌什么。
看了一会,克莉丝转过身,揣了枪往岛内走。
这座岛并不大,刚捡到一些木柴,她就已经走到了另一面,不过沿岸有一些海鸟在繁殖期搭建,所以遗留在这里的巢,是用各处衔来的枯枝草叶和羽毛做成的,用来引火正好。
搭灶生火,拿火绒盒擦了一只鸟巢,大概蒸出半罐淡水后,捕鱼人提着一兜鱼和贝类回来了。
“你居然会生火。”他很惊讶。
“有时候去打鸟,会和朋友直接在野外烤着玩。”
有地方打猎,这么说不光是家里有钱,还是个地主家的孩子。
在爱德蒙拿在船上发现的短刀杀鱼时,小少爷又满是好奇问他,直布罗陀怎么样,好不好玩。
好在入狱前他曾经跑过一次往西面的航线,在直布罗陀待过几天,所以说起来也头头是道,至少对于一个头一次出远门的人来说足够唬人了。
对方因为打扮直接暴露了阶层,加上性子和经历也很单纯,所以现在是他占一点便宜。聊到后面,爱德蒙已经知道了,对方是英国南部绅士家的独子,之前一直在海关做办事员,这次受邀来一位长辈家做客,趁机泛欧游览。
说到家,她突然叹了一口气:“我听说马赛的鱼汤很有名,实在没想到,刚到马赛第二天就飘到荒岛上了。”
如果不是遇到这个人,她可能已经跟着船一起消失在海里了,还等什么救援。
已经死过一次,克莉丝并不怕死,怕的是舍不得被留下来的人,而且她还有太多想做的事情还没完成。
再说了,要是两辈子都落得英年早逝,那也太惨了。
地主家的少爷没有什么架子,说话时生气勃勃,透着一股青春活泼劲,还是头一次露出这种失落伤感的样子。
爱德蒙想安慰说,你马上就要喝到了,只是现在岛上食材欠缺,做不出他爸爸教给他的那种味道一半。
但是他是直布罗陀海盗,不是马赛水手。
想起父亲,他跟着沉默起来。
也不知道自己在牢里呆了多少年,爸爸和梅塞苔丝现在又怎么样了。
还有法利亚神甫。
从越狱到现在,爱德蒙根本没有停下来过,再加上身边还有一个人陪着,所以可以强迫自己不要去想,这时候回忆起来了,他又被这种想要尽快离开的动力驱使着站起来。
身边工具太少,什么都得从头做起,一旦忙起来,时间过得很快,加上风大,衣服很快就晾好了。
被海水泡过,衣服的味道并不好闻,上面还有好几个裂缝,爱德蒙在一边挑出一根鱼刺,扯了渔网上几根细线,将裂开的地方拼接起来。
因为要时常出海,很多事情要靠自己做,缝补起来居然有模有样,又放了几处线,改了几个细节,穿起来正好。
这下总算不用看他披着一条斗篷在风大的岛上到处跑,克莉丝在心里比爱德蒙还先松了一口气。
仔细一想,也难怪对方不淡定了,这种荒岛生活实在太原始也太惨了一点。
她问难友:“你想离开这里吗。”
爱德蒙苦笑起来:“当然想,只要是现在,如果……我那位海盗船长来接我,我也愿意走。”
他还没查清楚一切,还没找到法利亚留给他的宝藏。
任何机会他都不想错过,即使是伊夫堡的船来了也没关系,至少他可以再想办法,总比在荒岛上束手无策好。
一开始的时候,他还有意想要往自己熟悉的岛过去,但是当时能不翻船就已经尽力了,他实在没办法控制船前行的方向,被绕过几次后,连他自己也不知道现在在哪里了。
这一会鱼汤好了,他们没有勺子,只有一堆瓦罐,干脆分装成两份,依旧是爱德蒙喝少的那一罐。
克莉丝看着他罐子里明显比自己少很多的分量,突然想到了她养的鹰,就是因为在巢里挨饿很久,所以至今的食量都很小。
什么地方会让一个人保持很久的吃不饱状态,还因为没有日照,所以连肤色都是苍白的?
她又想到了自己来法国的汽船上,曾经向那位船长问过的问题:如果被迫远离大海多年,那么一个人会不会遗忘他的驾船技术。
这个问题,现在她找到了答案。
克莉丝开始怀疑他是一个逃犯,但是她想不出有什么理由,会让一个逃犯想急切离开荒岛。正常来说,如果能努力生存下去,逃犯可能更倾向于在这里躲避风头。
有了昨天从入门到沉船的经历后,克莉丝认为,至少在未来这一年里,如果想要在地中海自由活动,她还需要一个船夫。
这个男人就很适合。
驾船技术高超,能缝衣服,会做饭,做的还是法餐(她来马赛第一天就喝过鱼汤了,他就是因为这一道菜暴露的)。
因为之前还没摸清楚他的底细,所以她没告诉他会有搜索队来找自己。
现在知道爱德蒙可能是逃犯后,克莉丝反而放弃了这个念头。
如果他身上有命案,她只会想远离这个人,就算是别的原因获罪,那她也不会为了一次偶然碰面去费神查一个人的底细。
但是不论怎么样,昨晚他也确实救了自己。
想到这里,克莉丝正要说话,从天边传来了一声巨响。
“什么声音?”
她顺着炮声望去的时候,爱德蒙的脸色变得更白了。
“是伊夫堡炮塔在示警。有囚犯越狱了。”
听到他说话,克莉丝转回身来,突然啊了一声。
这时候天色已晚,四下里十分昏暗,因为长期呆在昏暗的牢狱,加上晚上挖地道的工作,爱德蒙的夜视能力非常优秀。
小少爷正抬头盯着他,眼睛睁大了,像是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
他心里咯噔一声。
果然还是被发现了吗。
因为神甫的分析,得知自己的入狱是一场合谋操作的诡计后,爱德蒙一度无法直面这个世界,他怀疑过人性,憎恨过上天,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什么坏事都没有做,最后却落得那样的境地。
但是这个才刚刚认识的少年,愿意在船快要沉的时候还驶向求救的自己,不想被夺走船的可能,接受了他的提议,后来更是把在海上极度珍贵的食物和他分享。
他一时间不敢想对方会做出怎样的反应。
漫长的沉默后,年轻人才开口,语气轻快,唱歌一样说:
“白天我还看不出来,因为你即使只露出鼻子和眼睛也挺好看的。现在夜深了,我突然发现你真的很像一个野人,不如我叫你星期五吧。”
爱德蒙:“……”
这到底是哪里来的地主家傻儿子。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达西见到二姐了吗#
没有。
因为宾利带简去湖区蜜月旅行,她们一家又回浪博恩了。
《
无责任小剧场: